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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与本体论研究结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上帝与犅犲犻狀犵基督教内部关于“三位一体”的问题,从公元3世纪中叶起,一直争论到7世纪末。任何主张耶稣低于上帝、耶稣是被造物以及耶稣只有一半神性的说法,都先后被判为异端。正统的说法是,不否认耶稣、圣母有人的性质的事实,但又要把他们放到与上帝同等的地位。而被判为异端的那些说法,则把上帝置于绝对权威的地位,视耶稣为次等的地位。

上帝与本体论研究结果

(二)上帝与犅犲犻狀犵

基督教内部关于“三位一体”的问题,从公元3世纪中叶起,一直争论到7世纪末。如果算上与“三位一体”有关的关于圣像崇拜的争论,那么,这场争论足足延续到公元9世纪中叶。争论中伴随着教派间激烈的权力斗争。争论的基本要点是,在承认耶稣具有人性的同时,也要承认他具有神性,并且与上帝有共同的本质。任何主张耶稣低于上帝、耶稣是被造物以及耶稣只有一半神性的说法,都先后被判为异端。为统一认识,教会召开了多次主教大会,会议中充满争论,甚至大打出手(公元449年“以弗所强盗会议”)。但是,由罗马主教利奥一世写于449年一封信中申述的观点,被认为是较完整地表达了正统的观点。其主要内容是:“基督的神性与人性是同等完整的;按其神格而言,他与圣父同体,按其人格而言,他与世人同体,但无原罪;按神格而言,他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格而言,他在末世之中,为救世人,由‘上帝之母’童贞女玛利亚所生;这同一个基督、圣子、主和独生的,处于两个性质之中,二性互不混淆,互不变换,互不割裂,互不分开;二性不因联合而失去区别,每一性的特点因此得以保全并汇合于一个位格、一个本体之中……”(4)这里提到玛利亚作为“上帝之母”,她当然也应该与耶稣一样,既有人的性质又有神的性质,这便是圣父、父子、圣灵三者。正统的说法是,不否认耶稣、圣母有人的性质的事实,但又要把他们放到与上帝同等的地位。不如此,不足以抬高基督教的地位。而被判为异端的那些说法,则把上帝置于绝对权威的地位,视耶稣为次等的地位。平心而论,异端的说法比较符合一般的思想方法,但却不利于基督教在犹太教面前维护自己宗教的地位。

在基督教内部展开关于“三位一体”争论的时候,有一批教父试图从哲学方面论证“三位一体”,他们的哲学武器柏拉图主义。基督教关于“三位一体”问题上正统观点的确立,同这些教父的哲学论证是分不开的。

宗教与哲学,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各自使用着自己的语言。宗教要援引哲学为自己作论证,必须对两者的语言实行某种转换,找到概念上的衔接点。这个衔接点就是:上帝=Being。教父们以Being指称上帝,大抵假托圣经的记载:当摩西请问上帝姓名时,上帝答曰:“我是我所是。”(I am who I am.)(5)而“Being”,如我们所知,正是希腊哲学、也是柏拉图哲学中的重要术语。说基督教教父们把上帝称作Being是出于对圣经的“假托”,那是因为,持这种说法的那几位教父对希腊哲学,尤其是柏拉图哲学都是有研究的,他们已经感到可以利用柏拉图哲学为“三位一体”说作出辩护。那几位教父包括:奥立金(Origen Adamantinus,185—254)、希拉里(Hilarius de Poitiers,约315—366)、维克多里(Marius Victorinus,300—363)、大巴兹尔(Basilius Magnus,330—379)、纳西盎的格列高利(Gregorius Nazianzenus,329—389)等人,他们中的奥立金,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的同学;维克多里、大巴兹尔、纳西盎的格列高利等人,都曾在雅典留学过。否则的话,仅从“Iam who I am”这句话得出上帝就是Being,似乎不大可能。

根据赵敦华先生《基督教哲学1500年》一书披露的材料,我认为早期基督教教父们论述“三位一体”问题时对柏拉图哲学的利用主要有这样几点:

1.把建立在日常思想方法基础上的宗教的观念(上帝)变为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的Being。基督教的上帝是在现实世界之外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上帝是超验的;然而当用日常思想方法去考虑的时候,总不能脱离时间与空间的限定,因此,说圣父、圣子为父子关系,就有一个生和被生的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这样,基督教所信奉的耶稣就不免晚于圣父、在地位上次于上帝。当把上帝指称为Being,并且从逻辑上去思考时,便摆脱了日常思想方法所受到的时间的局限。尼斯的格列高利说,创世是上帝在时间之外的活动。(6)维克多里把这一方法用于具体解释圣父和圣子的同等关系:“我们应该如何谈论上帝,说他是存在抑或非存在?我们当然可以称之为存在,因为他是所有存在的东西的原因。然而,只要以他为父亲的东西尚未存在,这个父亲就是非存在。”(7)这是从逻辑上说,父亲之为父亲,是相对于儿子而言的;还没有儿子时,父亲便不是父亲,即他还是一个“不是者”。(www.xing528.com)

2.以Being指称上帝以后,教父们就可能以概念的分析讨论上帝及耶稣间的关系。如大巴兹尔反对以“非生”和“被生”分别指称上帝和耶稣,因为这样的话,从逻辑上说圣子和圣父是有别的,他们不可能是同一本体。他认为,圣父和圣子统一于“是者”。他论证说,“非生”是一种否定性的提法,不可能用以表述上帝的实质。上帝的实质(ousia)是他的“去是”(to einai)。(8)最后这句话,根据我们在前两章研究中对ousia、einai的理解,也可以解说为:上帝之是上帝(ousia),在于他的“去是”(einai/to be)。“去是”的结果就是“所是”或“是者”。这样,圣子就是圣父自己的“是”展开出来的“所是”。从概念的角度说,就解决了两者同质的问题了。这里的“是”是指显示的过程,这一理解大约是不成问题的。赵敦华先生在谈到维克多里几乎是同样的思想时,其表述与我们的理解是可以相通的。他说:“在《反阿里乌斯》一书中,他(指维克多里)用‘是’动词(拉丁文esse或希腊文to einai)表示上帝的存在,用‘是’的动名词(希腊文on)表示事物的存在。两者区别不言而喻:上帝是一切东西的力量和活动,存在的事物是这种力量和活动产生的结果。”(9)其中“事物的存在”、“存在的事物”就是我们说的“是者”或“所是”。

利用概念分析方法的另一个例子是,对“是”和“生成”的解说。在西文中,“是”有“生成”的意思。既然上帝已经被认为是Being(“是”),那么,上帝产生圣子不过是上帝自身之“是”的展开,展开是由隐而显,所以维克多里说:“上帝是隐蔽的东西,圣子是上帝得以显现的形式。”(10)

我们曾经说过,本体论紧依着西方语言的习惯、又对语言作了改造,因而是一种不同于日常思维的思维方式。上述几位教父们利用本体论论证“三位一体”,对于一般大众来说,理解起来不会没有困难。不过既然他们代表了当时有学问的人,想必教会得到了他们的撑腰以后,在对“三位一体”作行政性决议时的胆子就壮了。

应当指出,在教会内部,从一开始就有人反对把哲学的方法引来解释宗教问题,他们看出宗教本质上是靠信仰维持的,用哲学论证教义,将会一发而不可收拾,最终威胁到宗教本身。所以,他们把哲学看作是“人和魔鬼的学说”(11)。但是毕竟有一批教父尝试用哲学来讨论“三位一体”问题,取得了成功,这才引起了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进一步结合,所以我们说这是两者磨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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