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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建立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保证国家权力的取得和运行合法化,实现权力的分工和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既应规定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又应设定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边界,防止越权和侵权。当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进行及时的保护和救济。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既要确立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又要确实法治的具体手段与途径。总体而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法治建设便是空中楼阁。为此,必须实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民主立法机制,使社会公众有权参与立法、提出立法建议的意见,使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真正体现到法律之中;确立科学的立法体制,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权限;形成科学的立法解释制度,建立和完善立法法律体系。

(二)建立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保证国家权力的取得和运行合法化,实现权力的分工和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一方面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或者划分,并使之合法化。法治国家是与人治社会的权力集中和专断针锋相对的,要防止集权就必须划分权力,形成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各种权力形式的分工与配合。另一方面,实现各种国家权力之间的互相监督与互相制约,任何不受监督的权力都必然会产生腐败,并最终掉进人治的泥潭。此外,贯彻国家权力与国家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实现权责结合,建立和完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奖罚、考核、任免、弹劾、罢免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立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起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法治是以实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法律除了应当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应确定行使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具体方式。既应规定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又应设定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边界,防止越权和侵权。当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进行及时的保护和救济。对义务的确定应当以维护社会利益、实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根本价值目标。

(四)维护司法公正

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司法活动的非法干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一整套程序完备、结构合理、组织科学的司法程序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和检察官队伍,完善司法人员的任职资格、考试录用和奖罚任免制度。

(五)确立法律信仰和法律权威

通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遵守法律、信奉法律和崇尚法律的良好风气。因为法治制度是要靠人来制定、更要靠人来遵守和执行的。只有将这些制度和要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获得人们的支持,才能实现法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至少包括对法律权威的绝对服从、平等自由和权利观念、责任义务和守法观念、参与法律生活的热情和主动精神。

思考题(www.xing528.com)

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2.法律规范具有什么样的逻辑结构?

3.司法活动具有什么样的特征?为什么司法机关必须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应该如何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5.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9.

[2]列宁.列宁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45.

[3]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8.

[4]骆郁廷、周叶中、佘双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64.

[5]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6-17.

[6]弗·培根.培根论说文集[M].水天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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