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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哲学研究:内在与外在的必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由,对于斯宾诺莎来说,就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相反,必然只是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内在与外在的必然

内在的必然和外在的必然

在《伦理学》一开始,斯宾诺莎就给予自由和必然以这样的定义:“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libera);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necessaria)或受制(coata)。”[1]这定义的前一部分显然是指神或实体而言,因为神或实体是存在于自身内并为自身所决定的,“神只是由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神是万物的自由因”[2],而后一部分是指样态或个别事物,因为样态或个别事物是存在于他物内并为他物所决定的,“每个个体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事物,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而且这一个原因也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如此递推,以至无穷。”[3]因此,结论应当是只有神是自由的,而样态或个别事物则是必然的,自由和必然在这里似乎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是,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斯宾诺莎关于自由和必然的论述,以及他关于神是自由的和样态(特别是人)是必然的论述,那么我们将清楚看到,自由和必然这对范畴在他那里并不是截然分开和对立的,而是彼此相互结合和统一的。斯宾诺莎哲学的卓越见识之一,就是他能在人们普遍认为自由和必然是对立的两极中看出它们的联系和统一,并由此阐发了人的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这一深刻的思想。

正如我们在斯宾诺莎的自然系统里所论述的,整个自然界在斯宾诺莎看来都受一种绝对的必然性支配,一切事物从永恒到永恒都以同等的必然性自神而出,正如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是从三角形的必然性而出一样。他说:“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相反,一切事物都为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以一定方式存在和动作。”[4]偶然性在斯宾诺莎看来,除了表示我们的知识有了缺陷外,实在并没有任何理由存在,因为我们之所以称一物为偶然的,只是因为我们昧于该物的因果关系,一俟我们认识了其产生的必然理由,我们也就再不会认该物是偶然的。他说:“如果人们清楚理解了自然的整个秩序(totum ordinem naturae),他们就会发现万物就像数学论证那样皆是必然的。”[5]

在这个严格的铁一般必然的宇宙中是否允许自由的存在,这是斯宾诺莎哲学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也可以用神学的形式表述出来,即,既然宇宙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神所必然创造的,那么世界上的恶是否也是神所必然创造的呢?如果是这样,那么神就是恶的本源了。我们知道,笛卡尔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神学问题而提出了他的意志自由论。在他看来,创造世界的上帝是全知、全能和全善的,它绝不能是它的创造物中的错误和罪恶的原因,因此这些错误和罪恶只能归咎于我们这些可怜的被造物。因为我们虽然有不会犯错误的理智,但这种理智的范围却是很有限的,一旦我们的自由意志(这是无限的)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理智范围,我们就可能犯错误。在笛卡尔看来,如果我们不承认意志自由,世界上的恶和错误的起源就无法解释。但在斯宾诺莎看来,笛卡尔这种自由意志论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如果说上帝是全知、全能和全善的,那么它为什么在给我们无限的意志的同时却只给我们有限的理智从而使我们犯错误呢?其实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理智都是神的思想样态,它们的存在和动作都在一定方式下为神所决定,意志和理智的关系正如个别意愿和个别观念的关系一样,如果没有某物的观念,也就没有关于该物的个别意愿,意志和理智是同一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怎么解释我们的错误和罪恶呢?正如莱布尼兹在他的《神正论》一书序言中所说的,当时人们的理性常常陷入两个著名的迷宫,其中一个就是“关于自由和必然的大问题,特别是关于恶的产生和起源的问题”[6]。(www.xing528.com)

斯宾诺莎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他区分了两种必然,即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和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在斯宾诺莎看来,一物之所以被称为必然的,有两种原因,或者是由于该物的本质,或者是由于该物的外因。他说:“一物之所以称为必然的,不由于其本质使然,即由于其外因使然,因为凡物之存在不出于其本质及界说,必出于一个一定的致动因。”[7]这就是说,事物有两种必然,一种必然是由于其内在本性,即出于其内在本质或界说,一种必然是由于它的某个外因,即出于某个在它之外的致动因。我们可以把这两种必然分别叫做内在的必然和外在的必然,凡是出于事物自身内在本性的必然就是内在的必然,凡是出于事物自身之外的某个原因的必然就是外在的必然。在斯宾诺莎看来,内在的因素就是自由的因素,因为内在的因素是完全出自事物自身内在本性的因素;相反,外在的因素才是强制的因素,因为外在的因素不是出于事物自身内在本性,而是出于事物之外的某个外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区别,他在《伦理学》里给自由和必然下的定义是:“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因此,斯宾诺莎所定义的自由,其实并不是我们一般所理解的那种与必然相分离或对立的自由,而是一种必然,只不过这种必然不是外在的必然,而是内在的必然,即一种不是出于外在原因而是出于自身内在本性的必然。自由,对于斯宾诺莎来说,就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相反,必然只是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自由和必然的区别不在于一个不是必然,另一个是必然,而在于它们两者都是必然,只不过一个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另一个是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8]

为了使人正确理解他这种关于自由和必然的观点,斯宾诺莎曾在一封给友人的信中这样解释道:“现在转到他说是我的那个自由的定义上来,但是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理解的。我是说凡是仅仅由其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动的事物是自由的,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和行动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则为受制。例如,神存在虽然是必然的,但它是自由地存在,因为它是仅仅由于他自己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所以神也自由地认识其自身和绝对地认识一切事物,因为仅从它自身的本性的必然性就可推知它能认识一切事物。因此,您可以看到,我并没有把自由放在自由的决定上,而是置于自由的必然上。现在让我们转到被创造物,被创造物是完全为外在原因所决定、以某种被规定的方式去存在和动作。为了清楚理解这点,让我们想一下最简单的事物,例如,石头从推动它的外因获得某种运动量,由于这种运动量,以后即使外因的作用停止,它也将必然地继续运动。石头这种继续运动是被强迫的,这倒不是因为它是必然的,而是因为它必是为外因的作用所规定的。这里关于石头所说的也适合于其他一切个别事物,虽然这些事物可能被认为很复杂,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目的。总之,每一事物都必然地为一个外因所决定,以某种被规定的方式去存在和动作。”[9]从斯宾诺莎这里关于神的自由和被创造物的必然的解释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他所谓的自由绝不是指非必然,而是指一种内在的必然,他所谓“自由的必然”(libera necessitas)这个用语最能把他这种自由概念的本质揭示出来。同样,被创造物的必然,在斯宾诺莎看来,也不仅是指它们必然地行动,而是指被外因所强迫而行动,特别是他说石头继续运动之所以被强迫,倒不是因为它是必然的,而是因为它必是为外因所决定的。因此,当我们说一物是自由的,绝不意味着它不是必然的,而是正相反,该物之所以是自由的,正是因为它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的;相反,当我们说一物是必然的,绝不意味着它只是必然行动的,而是指它的必然行动是受外因所强迫的。自由和必然的区别并不是非必然和必然的区别,而只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和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的区别,简言之,即内因和外因的区别。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斯宾诺莎所谓神是自由因的论述,这一点将是很清楚的。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十七绎理二中说:“只有神才是自由因,因为只有神依据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只有神依据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行动,所以只有神才是自由因。”[10]这里把神依据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动作为神是自由因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以神的内在必然性作为神的自由的根据,可见神的自由绝不是指神随心所欲、肆意妄为,而是指神按自身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为了使人正确理解神的这种自由,斯宾诺莎在该命题的附释里还驳斥了那些认为神的自由就是为所欲为的人的看法:“另外有许多人以为神所以是自由因,是由于神像他们所想象那样,能够使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出于神的本性的必然性之事物,或者在神的力量支配下不出现或者不为它所产生。这样就无异于说神能任意改变三角形的本性,能使三内角之和不等于两直角,又无异于说神能令一定的原因不产生结果,这是不通的。”[11]在斯宾诺莎看来,“神并不依据意志的自由而活动”[12],神的自由和万能,并不在于它想产生或不想产生这个世界,而在于它必然产生这个世界,他说:“无限多的事物在无限多的方式下都自神的无上威力或无限本性中必然流出,这就是说一切事物从永恒到永恒都以同等的必然性自神而出,正如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是从三角形的本性之必然性而出一样。所以神的万能永远是现实的,而且将永恒地保持其现实性。”[13]“神是自由的”,这句话,在斯宾诺莎看来,无非是下述内容的同义语:“自然的运动并不依照目的,因为那个永恒无限的本质即我们所称的神或自然,它的动作都是基于它所赖以存在的必然性,像我所指出的那样,神的动作正如神的存在皆基于同样的自然的必然性。所以神或自然所以动作的原因或根据和它所以存在的原因或根据是一样的,既然神不为目的而存在,所以神也不为目的而动作。”[14]神自身的存在和它的动作皆出自它自身绝对本性的必然性,“神只是按照它的本性的法则而行动”[15]。所以,神是自由的,即是说神是按照它的本性的法则必然行动的,神在斯宾诺莎体系里是自由和必然的最高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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