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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能源开发问题及环保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陕北经济增长途径单一,主要依靠能源资源开采和初级加工业。

陕北能源开发问题及环保研究

3.2.1 陕北能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陕北地区资源固然相对较丰富,是该地区的天赋资本,合理利用这些资源能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这些宝贵资源毕竟还是有限的,过度的开采与浪费,会造成资源优势的消失,甚至出现资源劣势,同时资源浪费还会伴随着环境污染,反过来又会严重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巨额资金,对陕北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大量开采利用,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技术水平低和管理上的漏洞,致使这些造福于人类的资源,在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失衡问题,严重者甚至达到危及生命的地步。总的来说,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环境、监管、安全以及农民的利益保护等方面。

3.2.1.1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问题

陕北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但是在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管理混乱,煤炭和油储的一部分由资质较差的地方性的私人小煤矿、小油井开采,造成开采率、利用率较低的矿井占有了一定的比例,最终导致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开采企业过分注重眼前收益,因此只开采容易开采且开采成本较低的矿产资源,对于开采有难度或成本较高的矿产资源则置之不理,“采主弃副”、“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的现象更是造成了极大的能源浪费。

(1)开采阶段浪费严重

陕北地区的煤矿煤炭层都很厚,许多开采企业大多采用“吃菜心”的开采方式,浪费了大量资源。资料显示,我国从1949—2003年间,累计产煤约350亿吨,根据有关煤炭资源专家的初步估计,我国煤炭资源消耗量已超过1000亿吨,在“吃菜心”的开采过程中,至少白白扔掉了650亿吨的煤炭资源,接近我国目前全部尚未占用的煤炭精查储量,按我国2006年的煤炭消费计算,这些煤够用38年。[53]

陕北石油开发中的浪费同样惊人,新疆油田一般油井的采收率可以达到40%,而在陕北,一些油井的采收率仅为百分之十几,不少企业从成本考虑,没有采用提高采收率的注水技术。根据测算,按照已探明的石油地质储量来衡量,乱开滥采与正规开采相比,油田采收率将会降低20%,而油田寿命则会缩短30年以上,损失可采储量近一亿吨。

(2)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强度高

陕北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是一个共性问题。由于陕北能源产业经济增长方式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三高二低”模式,因此能源产品的结构势必会非常简单,不仅多为初级产品,且产品附加值很低。无论是能源产业还是能源产品,其整体发展均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了整个陕北地区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低下。

目前,陕北经济增长途径单一,主要依靠能源资源开采和初级加工业。在能源资源开采的过程中,有很多企业采用的是粗放型开采方式,回采率很低。小型煤矿、乡镇煤矿回采率,原油回收利用率,这些都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尤其是那些掠夺性的开采,使得注水后原油二次采收率更低。此外,部分大矿的回采率,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75%以上的回采率。在能源资源加工上,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和一些化工企业选址分散,以及企业本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使得产品的产业链不能顺利延伸,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较低,这都造成了陕北能源资源的严重浪费。据调查,拥有最好的煤田、设备和技术的陕北地区某煤炭公司煤炭回采率不到30%,地方煤矿仍采用垌式采煤办法,回采率不到20%。以煤炭开采业为例,按国家《煤炭工业技术规范》要求,煤矿采区的回采率按厚、中、薄三种煤层区分,应当分别不低于75%、80%、85%,而陕北煤矿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追求低投入、高产出,实行掠夺式开采,回采率平均只有58%、62%、68%,年浪费煤炭累计1920万吨。而且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开采设备落后,煤炭回采率和石油采收率越发下降,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据统计,陕北小型煤矿的煤炭回采率仅为10%~15%,乡镇煤矿为10%,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按照这个比例,每采出1吨煤就要浪费4吨的资源。而石油开采过程中浪费也是惊人的,采收率仅7%,远远低于25%的平均水平。这种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能源高强度消耗,也是造成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之一,而陕北的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也是差异明显。对于陕北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可用单位GDP能耗来衡量,具体参考表3-6。

从表3-6可以看出,延安、榆林两市在单位GDP能耗方面,榆林市远远高于全省的平均标准,延安市则低于全省的平均标准。可见,榆林市在单位GDP能耗方面,应当加大降能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保证能源的充分利用。

(3)废弃资源回收率

在陕北地区,首先,露天开采煤炭占地多,对自然环境破坏最大,煤田开采中的煤矸石,占有大面积的土地。而且一般开采1吨煤炭,剥离堆积物达5~6吨之多,经过剥离堆放,土地、水源、植被以及地表景观均发生巨大变化。其次,火电建设过程中排出有害气体、电厂的废渣等固体堆放物,土法炼焦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均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环境恶化,危害到所在地区居民的身体健康。

(4)资源开采装备落后,开发利用程度低

陕北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以来经济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能源开采和初级加工业。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尚未从纵向和横向形成结构合理的产业链,普遍存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设备老化、技术改造缓慢、专业化协作水平低等问题,使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低,技术进步在工业经济发展中贡献较小。据统计,小型煤矿回采率仅为10%~15%,乡镇煤矿回采率为10%,原油回收利用率仅为30%,远低于国家标准。尤其是低层次、掠夺性的开采,使注水后可达25%左右的原油二次采收率仅为10%左右,大量宝贵资源被浪费。[54]

表3-6 2008年陕西省各市(区)单位GDP能耗(www.xing528.com)

单位:吨标准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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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陕西省统计局,2009年陕西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7

(5)水源制约问题严重

陕西属大陆性干旱缺水地区,特别是能源集中的陕北延安、榆林地区缺水更为严重。预计2010年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年用水总量约为5.6亿立方米,现有水源6.0亿立方米,尚可满足需要;2015年用水量将达到10~12亿立方米,水的缺口很大,势必制约陕北能源工业的发展。

3.2.1.2 能源资源环境问题

地方的能源企业因其生产工艺性质的缘故容易对环境和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同时,由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与地方的环境利益相脱节,从而造成因单一追求盈利而引发的地方生态环境问题。为此,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资源、环境低效利用和污染盛行的原始粗放的资源开发方式,明确燃料矿物性能源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我国能源资源相对于庞大的人口的紧缺性,清醒地认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巨大代价。当前的能源资源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河水污染、河流干枯、地表下陷严重。陕北资源型城市在能源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水环境日益恶化,其主要的11条河流中有9条已经被污染。各类水污染的案例层出不穷:神木、府谷等县的居民饮用水早已严重超标;修建在无定河畔的金泰氯碱项目,由于其选址不正确带来的隐患,已导致数次无定河的污染险情;神木县境内的窑野河由于上游煤炭焦化企业肆意排污泄漏,造成县城两次长达十多天的停水;曾经有学者对马家塔露天矿、上湾矿和杨伙盘矿坑水的水质进行了分析,发现矿坑排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酚和油类,这些污水、废水如果处理不当,任意排放,将对矿区本来就十分贫乏的地下水资源构成严重威胁。此外,陕北地下水位的下降也引发了诸多环境问题:榆林市全市的湖泊数量由能源产业开发前的869个减少为79个,神木县境内有10条河断流,20多眼泉井干枯,乌兰木伦河的河床被占去90%。此外,陕北地区的大面积植被也因能源生产而惨遭破坏,仅4条天然气输气管线,就破坏植被100多平方千米。另外,位于陕北境内延河上游地区的安塞县,是石油储量较大的地带,也是当地石油资源的主要来源地之一。随着长庆石油总部迁居安塞地域进行专业开采,大量的采油污水被肆意排放在河流之中,使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二是森林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长期以来,陕北能源工业在发展中,重工程轻林草、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预防监督滞后和法律法规落实不力,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和不合理的种植业采矿业布局,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普遍落后等原因,致使陕北地区土地沙化现象严重,土壤盐碱化和土地污染倾向问题突出,治理难度越来越大,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据统计,仅延安市13个县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88万平方千米,占总土地面积的78.4%。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2.58亿吨,每平方千米输沙量7028吨,占陕西省入黄泥沙总量的30%。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耕地表面土壤大量流失和浪费,有机质和速效肥大量损失,土地生产力水平下降。尽管国家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受人为和自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投入不足,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总体恶化”的局面还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

3.2.1.3 资源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的缺失问题

首先是准入机制的缺失。地方政府往往单纯考虑其本身利益,对一些产业技术不达标的高能耗企业大开绿灯,对国家要求的能源开采企业的规模、回采率、环保等指标置若罔闻。其次是评价机制的缺失。传统GDP的计算方式存在着未扣除资源消耗成本、环境退化成本以及其他社会成本等缺陷,导致普遍存在的唯GDP至上的发展观念,这种观念和地方官员评价体系结合,必然造成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甚至是某些人的利益,盲目追求地方GDP增长而不关注为此付出的社会与环境代价。再次是制裁机制的缺失。陕北目前突出的经济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从微观层面上看困难重重,其原因仍是现有的制裁机制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最后是补偿机制的缺失。陕北地区的能源开发区生态原本十分脆弱,随着开发程度加大,地质灾害日渐加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但相应的补偿机制仍不健全。例如,目前采空塌陷区没有明确的赔偿机制,采空区生态治理和恢复投资在煤炭生产成本中列支较少。陕北地区像这类地质环境问题,企业不愿投资治理,地方政府苦于财力不够,矿区环境治理投入十分有限。在石油和天然气主采地区,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本没有评估,更无从谈赔偿问题。[56]

3.2.1.4 能源资源开发中的农民补偿问题

目前在陕北许多主产矿区,随着开采力度的加大,出现许多塌陷区,塌陷区地表裂陷,地下水位下降,地表建筑坍塌,群众因丧失了基本的生产生活基础不得不搬迁,不少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而开发公司给村民的塌陷补偿吨煤仅两毛钱,而且仅限于塌陷区。周围一些水源枯竭土地无法耕种的村庄因没有出现塌陷,就得不到补偿。所以,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的煤农、油农、气农等关系,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这就要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引导农民充分认识能源资源的开发对加快陕北地区的发展,带动自身增收致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便使农民着眼长远,维护大局,积极支持能源资源的开发,维护能源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沟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企业对于面向农民的各种补偿标准要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补偿标准必须进行大幅提升,以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权。要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对于那些在能源开发过程中被征用耕地的农民,要根据家庭实际状况,在能源企业内部进行适当的就业安置,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以解除后顾之忧。

3.2.1.5 能源资源开采与利用中的安全隐患突出,灾害频繁

安全隐患主要来自“寄生性”小煤矿,这些小矿一般与大矿井巷相通,利用大矿的通风、排水设施,用电搭挂大矿电网,生产成本极低。经常发生小煤窑越界致使洪水灌入生产盘区、运输专用线因小煤窑开采被破坏造成停产、生产盘区被小窑“蚕食”、小煤窑瓦斯爆炸波及大矿等事件,使矿井寿命严重“缩水”,损失惨重。在大型矿区,大型矿井被小煤矿零星切割,并由地方矿管部门正式办理采矿登记的现象十分严重。如陕北新民矿区现已被数十个小煤矿开采,基本无建设大型矿井的可能。急功近利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可开采煤炭资源浪费严重,大大缩短了大型矿区、矿井的服务年限。由于小煤矿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部分地区和企业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突出事例为2004年11月28日发生在陕西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有166名矿工遇难,震惊国人,教训沉痛。[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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