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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广播影视市场机制-外广播影视体制比较研究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蝴蝶 版权反馈
【摘要】:六.欧盟影视产业的市场优化机制1.电视无国界[50]:欧盟统一影视市场的基石建立欧盟统一的影视市场,形成完整的互惠整合与区域优惠策略,需要打破各成员国原来在一定程度上对扩大欧洲统一市场流通形成的边界障碍,同时,真正在欧盟范围内为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制定一个立法标准,使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意义上将这个标准的指导原则纳入到其本国的立法范围之内。

六.欧盟影视产业的市场优化机制

1.电视无国界[50]:欧盟统一影视市场的基石

建立欧盟统一的影视市场,形成完整的互惠整合与区域优惠策略,需要打破各成员国原来在一定程度上对扩大欧洲统一市场流通形成的边界障碍,同时,真正在欧盟范围内为欧洲跨国广播电视制定一个立法标准,使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意义上将这个标准的指导原则纳入到其本国的立法范围之内。

1989年11月3日,随欧盟理事会第89/552号法令孕育而生的《电视无国界》法令便是这样一项在欧盟视听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政策,被视为欧洲共同视听政策的基石。该法令及修正案颁布十五年来,指令条款具体内容既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也适用于欧盟国家之间的跨国广播电视,目标是平衡各成员国的视听政策法规,建立欧洲电视广播自由传送的规范,客观上为欧盟成员国广播电视的自由传播创造一个可行的环境,有效地促进各成员国在统一欧洲市场大原则下的协调发展。

《电视无国界》及其修正案的主要规定有:

①电视传输/播出的无国界:欧盟成员国必须确保任何一国播出的电视节目信号在其他任何一个成员国不加限制地落地播出;

②电视广告的无国界:电视节目在成员国的流通要有统一的广告时间和插播方式,不能出现破坏观众欣赏节目的舒适度的广告因素和插播方式,不能在制作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插播广告等;

③促进“欧洲节目”的方法:各成员国电视台不可改变对欧洲节目播出时间的基本配额和节目投资最低标准,并应明确界定乃至扩展欧洲节目的定义[51]

④对独立影视制作业的扶持:包括保证独立影视制作公司的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配额和投资预算配额;

⑤重大体育及新闻事件的传播渠道保障:各成员国要起草一份关于必须向公众无加密播出的电视节目的清单,清单涵盖重要体育赛事及新闻事件(如奥运会、世界杯或欧洲冠军联赛等),并保证各个电视台均承认并尊重该清单。即使是该事件的独家转播权已被卖给付费电视台也不受影响。本国及其他成员国的民众都应该享有最基本的信息知悉权,各成员国传播者应该保障向公众转播重大事件的通畅性,且不因是否购买付费电视服务而受影响;

⑥保护少数族群的统一标准:这是为了让公众能公平地享受到传播技术带来的服务而定的一个基本原则;保护少数群体是欧洲视听政策中的一个重点,特别是在数字时代要保护那些由于信息技术发展不均衡而造成的知沟现象;对青少年保护的统一标准也在此列。

2.欧盟影视投资的优化机制:公共基金辅助体系

传统公营垄断的影视体制和单一市场分配的影视体制在影视内容生产和供应方面遇到几大瓶颈:

影视产品供应的政府包办或垄断: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个性化,这种情况下原来的政府包办,依靠单一的行政力量应付复杂的公共需求,总不免力有不逮。必须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为公民提供单一的行政力量难以设置、无法提供的特定的公共服务,使公共服务尽可能地覆盖所有领域,尽可能地满足多元化的公共需求,从而使影视产品更细腻、更丰满、更人性化。

影视产品生产主体单一:传统的以电视台作为生产主体的供应形式过于单一,不符合影视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分配体系单一、影视产品生产资金匮乏:如果说市场是第一次分配,主要侧重功利和效率;政府提供的基础性的公共产品属于第二次分配,主要侧重平等以弥补市场失灵。那么在市场和政府财政之外能否建立起一个长效的、有机的资金体系,以此为影视产品的多样化创作提供资助,形成可持续性发展,这是一项重大课题。

为有效解决影视内容生产中的市场与艺术的平衡,欧盟着力在视听领域建立“经济与文化”二元价值下的公共基金辅助体系,此类资助基金多为公营基金,分为国家层面和欧洲层面两种。国家层面的以法国国家电影中心CNC(1946年10月26日法令的建立)为代表,其他还包括1952年德国联邦州建立的银行信贷体系保证了电影业的资金来源;比利时政府以1952年颁布的正式法律授权公共机构建立的第一个国家自动资金资助体系。英国建立公共资助资金的讨论开始于1941年,直到1951年才颁布电影票房征税制度,但1954年正式执行才标志着英国电影公共资助基金的开端。

欧洲委员会探讨公共资金的资助政策始于1978年(文化及教育委员会报告,里斯本),1979年的部长理事会也达成共识,呼吁各欧洲国家加强国与国之间的影视合作政策的制定,促进国家级别的影视合作互惠,文化合作委员会随后还建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以推进这种实践活动,这一组织到90年代初依然保持活跃。

欧洲影视产业基金开始繁荣发展的标志是1988年10月欧洲委员会建立的合拍基金Eurimages和1990年开始实施的MEDIA计划,2007~2013年的计划预算将超过10亿欧元[52]

作为欧洲公营资金的发展体系,欧洲视听产业的公营资助体系是按照“文化和市场”的双重原则运营的,是“通过文化调控政策,本着资金来源于市场,再回归市场的原则进行”[53],从资金来源和运营方式两个方面都可以看出欧洲的运营模式绝非一个“保护主义”可以概括。

图示

图13 欧盟15国影视投资基金分类比较

欧洲公共基金资助体系的资金来源采取市场和政府并举的方式。截至2004年底,欧盟15国的公营资助基金总额达到10.8亿[54],按照区域可分为三类:跨国基金、国家级基金和地区/区域基金[55];其中国家级的基金占据主流,约7.8亿欧元;排在前5位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的总额占欧盟总额的72%。

欧洲公共资金主要基于四种来源:国家财政、电视台的资助;对影视行业征收的专门税收收入;音像业、电影票房等;其他金融工具。国家财政的补贴并不在其中占有主要部分。资金的运营采取文化选择与市场自助相结合[56]的方式进行,其中:

选择性资助基金:按照艺术和文化的原则,对非市场选择的影视作品,对具备欧洲或本国文化多样性和社会公共价值的影视作品给予有选择的资金补偿或资助创作。该基金是对市场失灵的有效补充,完全按照文化选择的原则筹措资金和运营资金,是文化原则在视听产业领域的主导政策。

自动性资助基金:按照市场选择的原则,运用市场杠杆和一系列经济调控政策,对来源于市场的资金按照文化多样性的原则重新调控,再次投入市场,目的是形成影视市场的有效竞争,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衡原则在视听产业领域的主导政策。

以欧盟的MEDIA计划为例:MEDIA计划系列是继《电视无国界》法令出台之后的又一促进欧洲共同市场互惠发展的重要视听产业政策。该项目对发展欧盟更具竞争力的影视产业价值链是一项支持性计划。

MEDIAⅠ在1990~1995年期间实施,总额2亿欧元,MEDIA II项目(1996~2000年)为3.1亿欧元,2001~2005年期间实施的MEDIA PLUS项目总额4亿欧元,包括用于培训的5000万欧元和用于发展影视节目原创、市场营销、新技术实验的3.5亿欧元。2004年7月,欧盟理事会最新通过的MEDIA2007项目决议对欧盟的视听产业给予了更坚决的支持,2007~2013年的计划预算将超过10亿欧元。

MEDIA计划包含:发展、发行、营销和试点四个主要资助基金项目,四个部分自成一体,成为各自独立、有机互补的运作体系。

图示

图14 MEDIA项目计划预算结构(2001~2005年)

它主要支持影视类节目的编剧、脚本等原创和独立影视项目拍摄,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计划,支持反映欧洲文化和社会价值的故事片、动画、纪录片和多媒体影视作品,还支持多渠道,多媒体和跨区域发行,资助影视作品在欧洲和国际的不同形式的市场营销和推广活动,包括影视节目展,参加全球各大电影节,各类市场营销宣传活动,为所属成员国的影视专业人员提供持续专业培训的基金,内容涵盖影视产业领域的所有技术、艺术、市场及法律环节,如编剧、导演、剪辑、市场营销、版权、法律、投融资等。其中,接近42%的预算用于新技术领域的培训,32%用于管理领域,27%用于以剧本原创为主的影视制作业务培训,这种方式是在欧盟的MEDIA框架下与全欧洲的各大院校、专业研究机构、培训中心、核心制作发行公司建立战略协作同盟,使培训能够达成理论与实践的综合,同时支持新技术在节目研发、制作和推广中的应用。

3.欧盟影视内容产业的优化机制

欧盟对影视内容产业实行市场优化管理,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政策干预,制定一系列针对电视节目编排、节目播出配额、节目制作和收视效果的强制义务,并通过特定的节目管理机构制定、实施监播程序和惩罚措施。

节目规制所针对的是电视播出行业,以维护电视观众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调节电视频道和监管机构的相互关系,以及制作行业、流通行业在电视节目市场中的相互关系。可以将欧盟的节目规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节目内容编排及总体格局管理

节目的编排及总体格局目的是根据观众市场需求和欧洲意识的传播需求,有效地规划各频道及频道时段、内容定位,以保证服务于更广泛的人群。

①配合经济交往增设对口文化频道

如为配合德法之间日益增进的经济交流,增设ARTE文化主题频道。该频道通过高品质的电影、纪录片及文化主题节目,用德语和法语为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提供服务。

②为赢得强势话语权,举欧盟之力增设新闻频道[57]

为打破海湾战争期间CNN的新闻话语垄断,1993年增设一个全新的24小时滚动播出的“欧洲新闻频道”EURONEWS。它受益于欧盟和欧洲广播电视联盟(EBU)的法律协助,并且整合了欧洲数十家主要公营电视台的媒体资源,成为全球第一家使用7种语言播出的新闻频道,12年来EURONEWS不论在节目理念、文化还是运营理念上都展现出不同于CNN、BBC的全新的新闻播出模式,在欧洲赢得了整体上高于CNN的市场份额。

③规划国内频道定位,确保内容的多样性

如丹麦的两个公营电视频道DR和TV2,前者重点在特殊的教育类节目,后者着重于地方性报道,定位为由8个地区的信息报道组合而成的全国网络。法国根据2000年8月1日颁布的《广播电视法》[58],成立法国国家电视台(TELEVISIONFRANCE)控股集团,原法国电视2台、3台、5台归入控股集团管理,接受政府对公营频道电视节目的统一管理。与此同时,规定法国2台、3台、5台节目的不同市场定位,以保证节目的广泛覆盖,同时提高效率。电视2台作为唯一的公营综合频道其宗旨是为最广泛的人群提供平衡的节目类型,在国内外信息提供方面承担主力角色。法国电视3台是由27个分站和37个地方编辑点组成的,因此以地方新闻、文化服务为定位。法国电视5台和ARTE共用一个频道播出(ARTE占据3∶00~19∶00时段),节目定位于历史、地理、经济、教育,帮助观众增加对法国文化的理解和认知。根据政府的总体原则,各台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各自定位的详细节目播出配额。

④规划公营频道发展战略,确保双轨体制的平衡性

促进公营电视频道服务于更广泛的人群,尤其是小数群体。探索通过技术操作设定多样性的节目符号,为各种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提供信息服务;探索通过编排提高文化、信息、教育类节目的收视质量,以保持节目类型的多样性和服务人群的平衡性;探索多语种节目播出的可能性;尝试宗教类节目的形式和播出方式。

⑤设定电视节目传播本土文化的基本准则

该准则基于欧盟层级法令的规定,各成员国均有各自的执行标准。例如,规定丹麦DR公营频道每年播出的电视剧中丹麦语电视剧[59]不能低于5%。在各国中,法国的执行标准较为严格,高于欧盟规定的配额限制。

⑥设定频道节目来源的总体规定

如规定丹麦的TV2主要定位在节目编排和品牌管理,不自制电视节目,80%的节目来自台外委托制作。法国France5、英国的第4频道几乎100%的节目为台外采购或委托制作。

⑦保障公营电视频道的传播内容既独立于政府又独立于商业

如规定公营频道的电视节目要覆盖社会各类人群,而不论这些人群的市场价值有多大,包括偏远地区、残疾人群、少数宗教人群、少数移民区或少众语言区;还要为在野党、非主流政党在大选期间提供平等的宣传时间。

(2)节目类型管理

对节目类型的管理主要基于两点:一是类型的平衡性,二是特定类型的强制义务。

①类型的平衡性

如比利时荷语区的法规规定了为老人和孩子这两个特殊人群提供服务的节目时间量,以及用荷语播出的节目的时间量;

基于第四频道在英国电视节目版图上的独特定位,对第四频道的节目类型配额要遵循创建多元文化节目体系的战略定位,因此不同于其他频道以争取最广泛的受众群为目标,第四频道力图覆盖各类小众人群和特殊主题。

②特定类型的强制义务

表41 特定电视节目类型的履行义务(部分)

图示

①资料来源:Flemish Decrees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and VRT’s contract de gestations 1997~2001。

图示

除了以上表格中所列,另外每个欧盟国家均有配额限定的特定节目类型、为政治舆论服务的节目,各频道需要确保为不同的政治团体提供平等的宣传时间。

德国电视节目的相关法令明确规定[60]:公营电视频道必须保障多元舆论,不仅是保障主流的社会群体的意见和意识形态在电视中完整地得到展现,也要考虑少数群体的言论;德国的私营电视频道还要求开辟专栏时段,为多元舆论提供窗口,但必须在编辑时注明不代表电视频道的观点,以保障言论的多样性;相关的节目管理机构还会在社会上挑选独立第三方的言论在电视中开辟专题窗口,该专题窗口的播出时数为260分钟/周,其中75%需保证在19:00~23:30之间播出。

比利时法语区政府特别制定面向各类意识形态群体的电视服务时间,每期节目选定两个最能代表目前比利时社会的通俗舆论话语的团体,亲自参与设定话题、节目样式等。

(3)内容制作管理

欧盟各国对各类影视节目内容制作的管理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对独立影视制作节目的播出比例配额;二是对独立影视制作节目的投资或采购的资金比例配额;三是规定电视网间的节目制作协作方式;此类规定是电视节目管理优化措施中最具有欧盟特色的部分。

[61]对独立影视制作节目的激励机制

英国:所有的无线电视频道的播出商都有义务保证将其年度节目时段的25%用于播出独立影视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其中BBC、第三频道、第四频道和第五频道须保证不少于25%的配额,这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节目内容和类型的多样性,而且符合采购的经济原则。

第四频道在英国是定位于播出商和节目集成商的频道,几乎没有台内的节目制作,因而成为英国最大的面向独立影视制作公司采购电视节目的频道。为了保证采购节目在内容上的广泛性和风格上的多样性,第四频道独辟蹊径,每年将不少于30%的节目预算资金投向伦敦以外地区的节目制作公司,用以促进全国各地区不同制作风格和文化风格的节目。

表42 英国电视频道对独立影视制作播出比例配额义务的履行情况(2000年)

图示

英国的各频道严格遵守欧盟《电视无国界》指令对欧洲作品规定的播出配额,不仅公营频道BBC,第三、第四、第五频道均有此义务。同时第四频道在威尔士地区还受到特殊限制,要求每周的黄金时间保证播出约30小时的威尔士语电视节目。第三频道在中、北苏格兰地区须保证每周至少有一小时的本地语节目。

德国:德国对播出独立影视制作节目没有明确的配额限制,电视委员会仅明文规定,电视频道播出的节目需包括台内制作、委托制作和联合制作三个部分,但没有对各部分的比例进行限制。通过对1998年至2001年NDR的跟踪统计,四家主要电视频道播出独立影视制作作品的比例分别为:德国公共广播电视联盟(ARD)42.75%;德国电视二台(ZDF)39.21%;商业电视台(RTL)51%。

法国:法国是欧盟各国中对节目制作管理规范最复杂的国家,针对欧盟所有建议的配额条款都设立了十分详尽的本土执行规定。根据2002年1月修正的法令,法国2、3台上一财政年度收入的11.5%,法国5台的10%,法国电视1台(TF1)的10%应投资给独立影视制作公司用于欧洲电视作品或法语电视作品的制作;商业电视台M6所播出的2/3的节目制作预算应用于购买或制作欧洲电视作品或法语电视作品;新频道电视台(CANAL PLUS)需保证投入2.75%的营业收入支持电视独立影视制作;针对独立电影制作业,所有频道(包括CANAL PLUS)均需保证75%的电影投资预算用于独立电影制作。

②电视频道对电影制作的支持

德国:电视频道与各联邦州的电影支持研究所the Federal Filmforderungsanstalt合作成立the Filmstiftung,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1991年由WDR电视台和北莱茵州联合成立的the Filmstiftung NRW,1997年公营台ZDF和两个主要的私营台Prosieben和SAT.1也加入该机构。作为对该州电影提供资助的常设机构,由电视频道提供资金和推广资源,该机构负责与原创作者、编剧、导演、制片人、发行人、影院经营者等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对电影的前期创作、中期拍摄、后期发行及市场宣传等整个产业链环节提供资助。他们的主要资金支持来源也被业界称之为“NDR效应”,即电影制作人在该州每投入77欧元的影视制作资金,其中的51%将作为制作基金由the Filmstiftung返还以支持该电影创作,这种资金筹集方式在北莱茵州吸引了持续不断的电影基金,8年间投资制作了300余部电影,总投资额达1.31亿欧元,其他各州也效仿这种电视与电影产业互助发展的资金运营模式,成立了相关的电影资助机构。

法国:3%的电视频道收入需用于资助法国或欧洲电影作品的制作,其中,各频道不少25%的播出时间需保证欧洲电影和法语电影的播出(只有新频道电视台的配额为20%,这是因为其75%的节目预算用于购买欧洲电影和法语电影版权)。

(4)对电视网间的节目制作协作

欧广联:欧洲广播电视联盟(简称EBU)旗下的Eurovision作为全球最大的新闻和体育集成商之一,通过遍及欧洲45个会员电视台的网络进行节目影像素材的采集,经过再加工,为会员国每年提供5000小时体育和文化事件的报道,3万条独立新闻条目。

(5)内容播出方式的管理

对节目播出方式的规定包括播出内容的配额规定和对节目播出效果的基本规定。

比利时:部分国家对电视频道播出的特定节目类型的观众到达率提出了配额义务,以遵守公营频道特定社会使命的承诺。公共媒体VRT的电视节目配额如下表所示:

表43 VRT电视节目配额义务(观众到达率)

图示

数据来源:VRT协议(2002~2006)(https://www.xing528.com)

法国:所有电视频道均须保证对欧洲作品(包括电影)的配额,配额要求包括数量和播出方式:如所有无线频道必须保证60%的电视时间播出欧洲作品,其中40%为法语作品;部分频道涉及更详细的规定,如商业电视台M6还有对法语音乐播出量的配额;为了保证电视票房收入,所有的无线频道每年播出电影的总部数不得超过192部,其中104部须在20∶30~22∶30期间播出,周三至周五晚间,周六全天和周日20∶30之前,所有全长电影不能在无线电视频道播出(如遇周三至周五晚间影院俱乐部活动,无线电视频道可在22∶30之后播出电影);对于电影主题付费频道CANAL PLUS的播出配额较少但很细致:中午至24点期间全年的电影播出总量不得超过365部,24点至中午的全年播出总量不得超过120部,且同一部电影在连续三周内不得播出6次以上;每部电影至少要用原版语言播出一次;第一次发行的电影作品仅能在周一/二18∶00以后、周三/四23∶00以后、周五23∶00、周日20∶00以后和每天13∶00以前的上午时间在无线电视频道播出;为支持欧洲作品和法语作品,法国电视频道必须首播不少于120小时/年的欧洲作品或法语作品,如电视频道选择提高资助法语原创作品的比例,则可适当减少此配额。

(6)私营电视频道播出的管理

欧盟各管理机构都对私营频道的节目有原则性规定,要求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多样性,但并没有如同公营频道非常详细严格履行的数量义务,如比利时荷语区只要求保证新闻内容每天不少于两次播报,对两次的时长、质量、形式没有规定。

法国是为数不多的对私营电视台的节目也提出较为详细的管理规范的国家,比如对节目类型,法国电视1台(TF1)也同样需要对新闻、时政类的节目履行配额义务,同时履行对法国本土电影的扶植政策,如保证法国原创电影在电视的播出规范,保障电视频道对本土电影的投资额度等,保证面向青少年的时事新闻节目;信息和时效类的节目需要涵盖经济、社会、科学的广泛题材,并以提倡社会融合、团结和公民责任为主题。商业电视台M6须履行的配额义务主要集中在面向法语人群的音乐节目的播出和投资上。

新频道电视台(CANAL PLUS)于2000年7月与视听最高委员会(CSA)签署服务协议,12月正式面向市场提供服务。作为一个付费电影主体频道,CANAL PLUS没有太多内容播出的配额义务,但需要履行一系列对制作业的扶持承诺。同时作为主体电影频道要致力于为法国本土电影的市场发行和院线的宣传推广服务,在新电影面市和在影院首轮播映期间,要有不少于每周两次的固定电视推介时间,其中一次需保证在黄金时间。

(7)内容监播管理及处罚措施

比利时:媒体管理中心有权依照法律对电台、电视台提出处罚,处罚级别包括正式警告、罚款、执照减期直至吊销执照;地区政府可根据媒体管理中心的监播结果对没有履行播出义务的公营频道在一个月内开出罚单,罚金额度可达上一年度收入的1%[62]。如果电视台没有履行节目制作业的扶持义务,比利时法语区当地政府可以进行以下惩处:暂停执照3个月或更长;减少执照有效期,全部或部分罚金,吊销执照,或处以2478.94欧元~24789.35欧元的罚金;对私营台如TV2,可处以罚款,金额从相当于其未履行扶持金额的部分至50%配额要求,该罚金直接投入支持国内影视制作业。

丹麦:丹麦文化部(丹麦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电视节目管理条款的应用和监播负责,他们同时依照《电视无国界》指令的第4、第5条每两年向欧盟提交丹麦的执行汇报报告。丹麦文化部通过搜集电视节目的播出数据,并结合市场问卷进行整理分析。对于节目类型和节目制作来源的监督,丹麦广播电视协会(DR)采用的是“节目目录体系”的监播方法,根据已制定的一套节目分类目录标准,对所有播出的节目进行自动编码分类进入数据库。比如,目前DR对节目制作来源的监播目录主要有两类:一是按节目制作国别编目;另一个是按节目的制作方式编目,如按照台内制作、合拍制作、独立制作来编目。根据监播履行节目管理法定条款配额的情况,文化部视偶然或屡次发生的频率,有权对未完成配额的电视台处以警告、延期或吊销执照的处罚。

法国:视听最高委员会(CSA)建立了广泛的节目监播平台,节目部的逾60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国9个主要电视频道和50个广播频率进行24小时录音录像监播,电视频道包括法国电视2、3、5台,TF1,M6,ARTE等。Mediametrie(受众研究中心)每周受委托向CSA提交一份《法国电视节目播出周报》,详尽统计最近8天的各频道电视节目的名称和编排表,CSA如遇新节目类型无法界定类型的现象,则由内部的节目委员会讨论分析节目分类。CSA每月向各频道公布一次月度监播报告,每年据自身掌握和各台提供的数据统合分析正式出版一份面向业界的《年度电视节目分析报告》,内容不仅涵盖对各台播出节目的类型、配额的监播情况,还包括各台用于节目制作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分析。

德国:执行节目评价控制系统。自1996年以来,隶属于德国电视一台ARD的西德意志电视台(WDR)制定并应用了一套完整的“电视节目评价控制系统”,目标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评估电视节目的收视效果和质量。该系统由WDR总体推行,包括一系列同时对节目质与量进行综合评估的体系,由台内和台外的专项节目观察组成员依据严格的评价标准进行。

该评价系统的核心是跟踪分析观众对WDR电视节目的满意度并结合节目的经济成本统合评估。通过一系列调研数据包括观众收视份额、抽样调查和节目分析等,依据不同的测定标准,如受众效用度(信息、娱乐)、综合性、可信度、特色性等,专项节目观察组将节目的制作成本结合分析,以得出节目质量与经济成本投入之间的比照结果,为电视频道的运营管理者,尤其是公营频道的运营管理者提供了一个节目管理和编排的评估工具。

总结欧盟的影视规制政策体系,具有鲜明的二元价值取向:一是经济价值,实现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二是文化价值,保持欧洲文化的多样性和促进“欧洲意识”在全球的传播;两相结合力求实现市场竞争性与文化多样性的有机整合。

在影视产业政策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欧盟模式形成了以下可供借鉴的理念:

①垄断型影视节目供应体制不能解决多样性的公共需求,作为公共产品的影视产品供给需要多元化的产品供应体制,与之相配套的是建立基于“市场竞争和文化多样”并举的影视节目供应市场。

②在公共内容产品的投资选择中,要保障市场选择与文化选择在影视节目市场投资、生产、发行过程中的均衡;既要保障长远价值下的国家文化利益和数字信息时代的媒体公众普及、青少年保护、弱势与性别均衡;又要在短期的市场角度为文化选择的影视产品提供市场自我造血的生存机制。要避免过分调节所产生的一种危险——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许多成员国的监管体系里专门的机构接受类似破坏竞争法的投诉,并对商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给予保护。

③应当公正地考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特殊性,因为它体现的是特性、价值观和观念,不应被视为一般的商品或消费品[63];在国际贸易领域,国家有权不承诺开放视听市场的自由贸易,有权采取支持措施促进文化多样性,以及在国际贸易领域奉行“文化例外”原则的视听产品的流通和发展,为影视制作领域提供公共资助和文化保护政策。

④文化多样性并不是文化保护主义,是对自由市场选择的有机调控和平衡,目的是为了弥补影视产业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但公共资助不能仅仅以“保护主义”为目标,而是要以市场辅助的手段达到支持公共影视产品繁荣发展,从而满足社会需求的目的。

⑤欧盟层面的规制政策并不意味着僵化的执行,各成员国可以根据具体国情在国家层面的规制政策中灵活地创新和保持多样性。

⑥市场规制政策不应该以“限制和约束”为目的,应该体现鲜明的激励性规制特点,力求研究出适当的规制规则和规制政策,使被规制者感到约束的同时,还有足够的动力去追求与规制政策一致的目标。“视听产业是现代社会最具活力和快速发展的产业之一,所有对影视市场的管理规制需鲜明反映这一勃勃生机的趋势。对影视内容的各类配额义务的规定应该以促进而非限制为手段,应该以实现整个行业市场的有效竞争,而不是强制执行为最终目标。因此所有的管理规制不能不落脚于现实,但必须放眼于未来,因此这些基于现实的管理规制将决定和影响未来数年的影视市场的发展方向。”[64]

【注释】

[1]本章是作者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欧盟传媒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2]“视听”为欧洲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相关产业政策及研究部门广泛使用的词汇,英文为Audiovisual,具体包括四大部分:一.电影;二.广播电视;三.DVD\音像及其他扩展产品;四.新媒体(与影像音像结合的部分),第一和第二部分基本同于中国普遍使用的“影视”概念。对Audiovisual领域的具体分析研究见罗青《为欧洲视听传媒创建广泛信息透明度——专访欧洲委员会视听传媒观察中心执行主席Wolfgang Closs先生》一文,《现代传播》2005-2。

[3]P10 Trend in European Television 2006,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Published by the Council of Europe

[4]本部分研究除特别指出的以外,均基于对以下欧洲专家的面访:Pro.Giuseppe Richeri,Dean of the Faculty of Communication and media,University della Svizzera italiana(Lugano,SWitzerland)2006年8月于中国北京;Pro.Dr.Ivan Nikoltchev,Media Division,Directorate General of Human Rights,Council of Europe,2005年4月于法国斯特萨斯堡。

[5]〔日〕佐藤卓己著,诸葛蔚东译《现代传媒史》P102。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6]〔日〕佐藤卓己著,诸葛蔚东译《现代传媒史》P108。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7]詹姆斯·卡瑞、珍·幸顿著,栾轶玫译《英国新闻史》P124。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8]詹姆斯·卡瑞、珍·幸顿著,栾轶玫译《英国新闻史》P91。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9]PBS曲Act广播建立于1969年,以面向全美观众提供高质量、教育性和特色性的电视节目为目的,作为非营利组织,PBS向全美各地区电视网传送节目,2000年共有171个地方电视网接收了PBS的节目。

[10]采访:瑞士卢加诺大学传播系主任Prof.Giuseppe Richeri教授Università della Svizzera Italiana,时间:2006年9月,地点:Lugano(SWitzerland)。

[11]Television1997 InternationalKeyFacts No.106,1/1997,P108,IP Network

[12]P6 Transfrontier Television in the European Union:Market ImPact Pro.Dr.Andre Lange,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Published by the Council of Europe

[13]Television Key Facts 2004,ORN

[14]奥地利公共频道ORF1台和2台在成人目标观众群中的市场份额为51.7%,丹麦更是高达69.2%。

[15]英文全称是:The Central European Enterprises Group

[16]CME集团旗下位于斯洛文尼亚的两个私营频道Markiza和Pop TV2003年分别以45.9%和29.1%的份额成为该国市场领袖。数据引自RTL FunkK orrespondenz 30.07.2004 Kroatien:CME kauft Privatsender Nova TV

[17]白俄罗斯的公共电视台BTV和ONT,克罗地亚的HTV 1,2,3台在2003年占有率最高达到66.7%和72.9%。同年,爱沙尼亚的公共台ETV和立陶宛的LRT市场占有率最低,分别为18%和12.5%。详细图表见Television Key Facts 2004。

[18]Focus on B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 The EU,March 2005 EBU·UER(欧盟广播电视政策概览,2005年3月,欧广联)

[19]《欧盟文化部长非正式会议纲要》1999年,芬兰。

[20]本部分内容基于对以下两位欧盟视听传媒专家的采访:Mr Jean-Michel Baer,Director of Audiovisual Policy at the European commission,采访时间:2005年2月17日;采访地点:International de-Partment ARTE,Paris,France;Pro.Thierry Vissol,Audiovisual Adviser DG Communication,European Commission

[21]此数据不包括约1900个地区级电视频道。

[22]“European Multichannel Television:A high turnover business”,Screen Digest,May2 003,PP.149-156.See Table 1 and Figure 1 overleaf

[23]Yearbook 2003 Volume5 P114 Television Channels-Programm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Pressed by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24]Yearbook 2003 Volume5 P114 Television Channels-Programm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Pressed by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25]基于对欧洲委员会人权与媒体政策部部长Ivan Nikoltchev博士的采访,采访时间:2005年2月4日,采访地点:斯特拉斯堡,法国(F-67075 Strasbourg Cedex)

[26]《西方媒介史》P298-299,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27]〔法〕帕斯卡尔·拉米:《以欧洲的名义——欧盟贸易委员对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回忆与思考》,P126,中信出版社2004年2月第一版。

[28]《西方媒介史》P309,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29]《以欧洲的名义——欧盟贸易委员对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回忆与思考》,P130-131。

[30]《欧盟电视政策概览》Focus on B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 the EU,欧广联,2005年3月。

[31]“Competition Law:A NewF ramework for Policy-Making”,Working Paper Series from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Written by Marie PICARD,The French State Council,France

[32]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两条约合成为《罗马条约》,第九章128条首次提及“文化多样性”。

[33]“UNESCO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Adopted by the 31st Session of the General Conference of UNESCO Paaris,2 November 2001。

[34]P21《Culturaldiversity and Media Pluralism》选自“Focuson B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 the EU”March 2005 EBU.UER,EBU布鲁塞尔2005年会。

[3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8条,2001年11月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三十一届大会通过。

[36]美国认为欧盟对视听产业所采取的配额保护和资金支持有违WTO自曲贸易的原则,应该取消,欧盟以“文化多样性原则”予以坚决反对。

[37]对欧洲委员会媒体及人权中心(Director of Media and Human Rights Division,the Council of Europe)负责人Dr.Ivan Nikoltchev的采访,时间:2005年2月10日,地点:法国斯特拉斯堡欧洲委员会办公室。

[38]陈常春:《欧盟一体化视域中的文化多样性》华东师范大学。

[39]1991年12月9日~10日,在荷兰马斯特利赫特举行了欧共体第46次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俗称“马斯特利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40]“共同体和各成员国应促进同第三国,特别是同欧洲委员会在文化领域的合作”,《欧洲联盟条约》P58〔M〕.欧共体官方出版局,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

[41]从1951年~1952年,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协调,北约成员国及联邦德国在巴黎签署了《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但得到各国议会批准方面,德荷比卢四国虽经历艰难的辩论,最终还是为各国议会批准,意大利条约被搁置,在法国共同防务条约遭遇到顽强的反对,虽几经周折,几经修改,1954年该条约还是被法国议会否决。

[42]莫里斯·阿莱:《欧洲面对未来:怎么办?》P109,巴黎大学出版社。

[43]马胜利:《欧洲一体化的重要任务》P158-16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44]法国经济学家、长期致力于法国和欧盟视听经济研究的Laurent CretonL.CRETON,Cinema et marche,Armand Collin,Paris,1997,PP.78~84。

[45]Detective“Television Without Frontier”

[46]此部分基于在2005欧广联(EBU)年会上(2003年4月比利时布鲁塞尔)对欧广联负责人Pro.Giacomo Mazzone等人的采访。

[47]Focus on B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 The EU,March 2005 EBU·UER(《欧盟广播电视政策概览》,2005年3月,欧广联)《欧盟电视政策概览》Focus onB 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t he EU,欧广联。

[48]A media Policy for tomorrowf ifty years Of media Policy in the Council of Europe—a review,http://www.humanrights.coe.int

[49]指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法案;2000年的欧委会关于公营电视的决议;2001年欧盟委员会关于公共电视及政府资助的沟通。

[50]《电视无国界》法令原文为“Television Without Frontiers”,本部分基于对欧盟理事会视听政策部的采访及提交欧洲委员会的总结报告。

[51]《电视无国界》1995年修正案对“欧洲节目”有明确的界定,主要包含五种类型:
(1)人员组成和投资完全源于欧盟成员国的作品。
(2)按照欧盟理事会关于境外电视广播事业的欧洲惯例,源于欧盟第三方国家,但符合曲一个或多个人于一个或多个成员国中组成制作组,来自成员国的合作制作者对整个作品的生产成本的贡献占绝对优势,而且其作品生产不受其他国家制作者的控制。
(3)源于欧盟第三方国家,但与一个或多个欧盟成员国制作商联合制作的作品,欧盟成员国与之签订了作品的播出协议,且该作品主要曲居住在一个或多个欧盟成员国的工作人员创作。
(4)源于成员国与第三方国家合拍,但主要作品的制作成本来自于欧盟一个或多个成员国,而且制作过程不受成员国之外的控制的作品即使不满足(1)的条件也可以认为是欧洲作品。
(5)根据欧盟内合作者对整个作品的贡献程度,即使不满足(1)和(4)条件的作品,只要曲居住在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内的作家或工作人员主要创作的,也可以认为是欧洲作品。

[52]欧盟理事会还制定了促进和保护创意文化发展的一系列工作计划,如欧洲文学的研究、欧盟电视节目的管理、促进视听产业的MEDIA计划,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拉菲尔”计划,支持文化艺术和文化活动的“万花筒计划”,促进欧洲文化作品传播的“埃里那计划”以及《欧洲委员会关于文化之旅》的决议。

[53]本段分析得益于对Dr.Xavier Merlin的采访(2005年4月,法国巴黎CNC办公室)。

[54]“Public funding for film and audiovisual Works in Europe—A comparative approach”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 Published in cooperation With the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55]跨国基金是最具欧盟特色的一种基金类型,它是欧洲委员会或欧盟为资助欧洲节目或建立统一市场的区域互惠整合而建立的投资基金,最具代表性的是欧洲委员会的Eurmagies电影合拍基金和欧盟的MEDIA。地方资助基金辅助地区经济文化利益,地方性资金的选择标准体现了该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利益。得到资助的作品应该能为本地提供就业机会,刺激当地的经济活动,另外还要有助于增强地区形象,发展旅游业,弘扬本地文化。如,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电影基金和Wiener Filmforderungsfond基金会将是否为当地带来文化和经济双重效益作为资助的条件。作为获得资助的回报,地方筹资机构要求:要在当地拍摄,雇佣居住在当地的电影工作人员,利用当地的技术服务,拍摄和发行该影片时要有宣传该地区的活动。德国的筹资机构不仅仅提供本地筹到的资金,它们已成为地方生产活动的中心,带动一系列相关的服务和活动。

[56]选择性资助基金(Selective Funds)和自动性资助基金(Automatic Funds)

[57]采访:Pro.Philippe Cayla,Chairman and CEO,EuroNews欧洲新闻频道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地点:比利时布鲁塞尔(2005年4月)。

[58]见Law No.2000~719。

[59]DR Annal Report1998~2000,《DR年度报告1998~2000》。

[60]资料来源:Flemish Decree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and VRT’S contrat de gestion 1997~2001。

[61]Article 25 of the Rundfunkstaatsvertrag

[62]The Decree of 14 July 1997 in RTBF

[6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8条2001年11月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三十一届大会通过。

[64]Focus on Broadcasting Policy Issues in The EU,March 2005 EBU·UER(欧盟广播电视政策概览,2005年3月,欧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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