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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与成长:结论与政策建议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一章结论与政策建议企业信用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和作用正在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政府部门积极倡导并开始着手建立社会信用管理制度,相关机构就信用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企业家召开记者招待会共同发出“诚信经商”的倡议,等等。欧洲的公共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性地让企业主体提供各种数据,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征信数据库。

企业信用与成长: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十一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企业信用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和作用正在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政府部门积极倡导并开始着手建立社会信用管理制度,相关机构就信用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企业家召开记者招待会共同发出“诚信经商”的倡议,等等。但是,作为基础理论研究的学者,我们并没有抱着人云亦云的态度,先入为主地认为企业信用对企业成长的“宏伟”效应,而是做了在转轨时期我国企业信用与企业成长性实证分析的首次尝试。我们从博弈的角度分析了信贷关系中企业信用不良的原因,并进行了国际企业信用制度的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尝试提出了讨论解决企业信用不良问题的新思路——发展信用中介与行会中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第一节 企业成长归因分析

本书在构建我国企业成长的因子模型中,第一次添加了企业信用因子,这在以往该问题的研究上是没有出现过的。实证结果认为:在15个影响企业成长的因素中,我们最终可归纳为6个主要成分因子,分别为盈利能力、规模、资本结构、企业信用意愿、增长惯性和行业因素。根据上述6个主成分因子可构建上市公司成长模型。

上述分析是对上市公司成长性定量分析的一次探索性研究,为以后研究信用相关问题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向上的指引。但应该承认,我们实证结论的局限是十分明显的。最终归纳的6个主成分因子的累积贡献率仅有72%,这说明还有接近30%的影响企业成长性的因素没有得到很好的归纳。根据对国内外文献的分析与总结,我们认为剩余30%的因素可能主要集中在:企业的人力资本及知识结构、公共关系能力、创新能力及技术和不确定性因素。关于这些因素的研究,我们面临着两大困难:一方面是由于变量的定义有很大的主观因素,没有一个统一的度量指标;另一方面由于在我国目前数据信息相对匮乏的条件下,这些变量数据的取得较为困难。但是这两方面应当是我们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表11-1 因子分析结果

第二节 企业信用与企业成长性分析

在借鉴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成长性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本书将企业信用分为信用能力和信用意愿两方面分别进行衡量。在此基础上,将其分别与企业成长性指标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结果如下:

一、信用意愿对企业成长的实证结果

如表11-2所示,企业信用意愿的回归系数x6为负,并且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说明企业信用意愿对于企业成长是有显著负作用的。

表11-2 成长性识别模型回归结果

注:***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

这样的实证结论似乎与模型的预期结果相悖,但从实质上来说,实证结论恰恰从相反的角度说明了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完善:目前市场上还大量存在不守信用的企业驱逐守信用的企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微观主体(企业)的正常发展,进一步地阻碍了良好的宏观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如:企业还款意愿好,当它暂时的经营不当,现金流不足的时候,仍然坚持还款,而此时又不能及时筹集到资金,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有负作用的,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范围内表现得尤为突出。

此外,可能导致以上分析结论的另外两个因素分别为:①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企业信用意愿即企业还款意愿没有包括在评价体系之内,导致企业还款及时的行为对它的贷款融资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②本书中的企业信用意愿集中体现的是企业还款的意愿,企业其他信用的“软”信息,并没有全部概括,指标的衡量并不很全面。

二、信用能力对企业成长的实证结果

Z值即企业信用能力与企业成长之间有显著正相关关系,它们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08。如表11-3所示:

表11-3 Z值与企业成长性的相关性检验(www.xing528.com)

注:***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无论是从计量角度考察,还是与已有研究结果对照,都可以认为企业信用对企业成长性的作用较为可靠。

第三节 信用缺失的博弈分析

在一系列假定条件下,我们探讨了企业在博弈过程中策略的选择,企业根据其期望收益值决定在信贷关系中采取守信策略或是失信策略。我们发现:虽然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企业信用法律不完善以及执法不力,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解释了企业信用不良的现象,但造成我国现阶段企业信用不良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却只有两个:一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尚不健全;二是我国企业退出成本过低。因此,解决问题只能从这两个方面进行着手。由于企业退出成本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发育”时间短,因此短期内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一方面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增加企业的退出成本;而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则要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应该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使企业信用信息尽可能地公开。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估机构是信用中介的一种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信用评估主要存在三个主要问题:①评估主体不独立,信息可信程度低;②评估方法和标准不统一,评估结果不可比;③公共数据开放度低,评估机构征信难度大。在信用评级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信用评级机构面临如此多的问题,不仅使得银行和企业在资金配置上无法达到优化,而且还制约着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信用制度建设的滞后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又会导致评级机构更加难以发挥作用,银行和企业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最终使得社会经济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如何建立独立运作、高效可靠的评级机构以及良好的社会征信体系是健全我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必要条件。

第四节 企业信用制度的国际比较

本书对企业信用制度的美国市场化模式、欧洲公共模式、日本会员制模式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美国的市场模式是最为成功的。但欧洲模式、日本模式,也都有自己的特定优势。欧洲的公共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性地让企业主体提供各种数据,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征信数据库。但由于各国公共信用调查机构服务目的和对象相对单一,投入和运作成本都很大,在产品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进程中,公共征信系统越来越难以提供一家公司全面、准确而又可靠的信用信息;而且由于征信系统建设工程巨大,庞大的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对政府的财政支出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日本的征信业在促进企业融资、推动市场秩序完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存在着不足,如征信企业跨国经营的能力不强,企业信用信息只能向会员提供等。

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的差异,因而我们不能武断地认定必须采取哪种模式就能使我国的企业信用建设最有效率。从长远来看,市场化的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应该成为主体。据世界银行调查报告预计,未来一个时期,各国的公共信用调查机构会逐步被私人或跨国私人信用调查机构所取代。我们也认为,从长远来看,市场化的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但鉴于各国发展阶段与具体国情的差异,并不能武断地认定哪种模式能使企业信用建设最为有效。

第五节 政策建议

基于对我国企业信用缺失原因的分析,本书进一步讨论了我国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步骤思路。本书将解决思路分为短期方法和长期方法,即发展信用中介、行会中介以及建立企业、社会信用体系。

一、发展信用中介与行会中介

通过分析和总结,我们认为从短期来说,解决我国银企借贷信用问题的方法为: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和行会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以信用信息机构的建立为例,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一种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目前中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采取公司制的市场运营方式,由于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产品存在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量相对较少等问题,特别是政府对信用信息的利用程度低。对于企业征信咨询类机构可以采取竞争的方式,使其业务逐步向有规模、有影响的征信公司集中;但是对于资信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征询机构,建议通过比较明确的进入退出机制的办法加以规范。就信用中介机构的管理来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加快发展信用管理机构的迫切性就更突出了:在公开、平等、透明等原则与精神的作用下,在国内广阔的征信服务市场需求潜力的诱惑下,外国同行公司将逐步进入中国征信市场。对外开放的国民待遇可能使外国公司依仗其在资金、技术和经验的优势地位,垄断国内征信市场,届时发展仍不成熟的中资信用管理公司,特别是征信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生存挑战。因此,建议由政府指定的统一信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对现有的资信评估机构的资格认证,保留并宣传那些已具备专业水平的资信评估企业;同时,允许社会各界根据规定开办资信评估机构,以此促进发展,鼓励竞争。获得认证的和新开办的资信评估公司应该联合起来,民主、自愿选举产生资信评估行业协会,形成行业管理章程与制度,向社会宣告行业内企业的责任与承诺。树立资信评估行业的公众形象是非常必要的,市场需要这种信用宣言,市场更关心对评价他人信用状况的企业本身的信用状况与承诺。

此外,行会的信用中介作用也应该引起重视。在特定环境下,行会所起的作用可能会超乎想象。银行、行会与企业三者由于相互利益的制衡,在信息回报足够高的条件下,行会必定会向银行提供真实、及时和专业的企业风险信息和管理者个人素质的资料;企业在行会的约束下,冒险行为将减少;银行在利润增长的激励下,将把行会提供的信息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考虑因素;因而以行会作为信息中介,是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方法。我们可以认为,在一定的激励条件下,以行会作为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桥梁,构建“企业、行会、银行”三元结构,是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方法,也是解决我国企业贷款难的关键所在。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从长期来说,解决我国企业信用缺失问题的根本方法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子体系,只有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得到规范的建设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下,才可能得到良好的运行。因此,本书认为在考察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的同时,不能忽略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效应对其子系统(企业信用体系)的影响作用。

本书首先从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过程中政府和中介机构双方的职责出发,进一步深层次地探讨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我们认为,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部门的职责有:加快征信法规建设;加强征信市场监管;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介机构的职责有:保持独立身份,确保信息质量;扩大信用数据库,提高信息供给;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主要可以分为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的信用建设和完善包括:加强全民信用意识,夯实社会信用基础;建立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信用机制运行。微观层面的信用建设和完善包括: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增强个人信用观念,完善个人征信体系。我们认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最关键也是中国最缺乏的就是专业化、规范化、初具规模的征信机构及其数据库。信用数据库是经济主体各种各类社会信用活动的记录。这些记录是档案,是信息,是公告,是约束,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基础的基础。没有信用数据库,信用管理就无从谈起。对此我们认为,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各个部门的专家,制定并出台有关信用数据库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个系统的主管部门再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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