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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家族财富积累及社会变迁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明代徽州一个家庭和家族的财富积累与社会变迁——祁门谢村谢琏家庭和家族个案剖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组织结构的最小单位。事实上,包括徽州在内的家庭和家族是具有严格界限区分的社会组织。

明清徽州家族财富积累及社会变迁

第六章 明代徽州一个家庭和家族的财富积累与社会变迁

——祁门谢村谢琏家庭和家族个案剖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组织结构的最小单位。但是,学者们长期以来所利用的契约文书家谱材料大多数来源于家族或者说以家族为单位,因而在研究中不可避免地混淆了家族与家庭的界限,有些论著(文)甚至家庭和家族概念不分,造成了许多的误解,给家庭史特别是徽州家庭史研究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少负面的影响。事实上,包括徽州在内的家庭和家族是具有严格界限区分的社会组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间的社会生活组织(在封建社会农村,它还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家庭主要是婚姻的产物(此外,家庭还保护收养等形式),一般以同居共爨为标志;家族则是家庭的扩大化,通常以五服为限,与婚姻是家庭前提不同的是,家族则是血缘的产物。(www.xing528.com)

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明清时代徽州的家庭和家族结构基本上呈现出小家庭、大家族的特征。那么,徽州的家庭究竟是怎样形成和变迁的?在家庭及其人口不断繁衍的过程中,发生着怎样的变化,并如何分化裂变扩张为家族和宗族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如何?我们只有搞清了这些问题,才能对明清时期徽州乃至全国的家庭状况作一个基本的了解,才不致于将家庭和家族等不同概念和组织混为一谈。

我们在徽州西鄙山区祁门县意外地搜集到一批该县十西都谢村谢氏家庭和家族的契约文书350余件,时间跨度约为470年(时间最早的一张为永乐十二年卖山合同,最晚的一张为清光绪十年出当茶山契),内容涉及到谢村谢氏家庭和家族的土地经营、转让、标分、继承、纠纷,谢氏家庭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谢氏家庭和家族的文化教育等。我们重点选择了该批文书中明代正统至万历初年的部分,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的个案剖析,力图勾勒出僻处于徽州山区一隅的谢氏家庭和家族财富积累的动态轨迹,并在此基础上,叙述徽州宗族聚居社区一个家庭向家族演变的完整轨迹,进而揭示明代徽州家庭在向家族演变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家族和宗族之间的矛盾、冲突与整合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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