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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优先:调查研究与解放思想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鹏总理说,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是全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各级政府都必须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动员全国上下,各行各业,支援农业,齐心合力地把农业搞上去。要尊重经济规律,把农业部门真正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的经济部门对待。

农业经济优先:调查研究与解放思想

必须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1]

1990年7月

在全党、全国进一步重视农业战略地位,加强农村工作的形势下,10多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商定来山西开一次关于地方农业立法、监督方面的座谈会,这对山西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也是我们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此,我谨代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参加这次会议的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说,中国要把农业作为重要问题来抓好。李鹏总理说,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是全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各级政府都必须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动员全国上下,各行各业,支援农业,齐心合力地把农业搞上去。

山西农业的现状是,去年粮食超过历史的最高水平,近几年来农业徘徊的局面已见好转,今年夏粮可望丰收。整个农业是升温的趋势。扣除物价因素,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农村是稳定的。但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没有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增长势头还比较微弱。农业负荷日益加重,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状况跟不上人口增长和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到农业存在的严重问题。当然,那种夸大了的农业危机的说法,也是不确切的。

山西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是稳定的,从总体上符合山西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农村改革克服了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弊病,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因而得到广大农民的选择和维护。同时,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社会化的趋势,继续冲击着封闭的自然经济,冲击着分散的大包干经济。有关农业的产供销关系还很不顺畅。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进一步引起注意。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处理农村生产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农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必须集中精力抓生产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在生产力发展中相应解决经营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农村深化改革应当承认生产力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必须以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因地制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www.xing528.com)

我们继续强调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大环境。要尊重经济规律,把农业部门真正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的经济部门对待。城市深化改革,必须充分估计对农业的影响。农产品购销政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是农业靠政策在当前最大的政策问题。要努力理顺大宗农产品的产销关系,理顺主要农用工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比价的关系,建立稳定的农业投资渠道,建立多学科、多层次的农业科研、推广、培训体系。

我们认为,为了振兴农业,必须加强法制,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地方人大有大量的工作可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农业战线的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在农、林、牧、渔、水和土地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使农业地方立法、监督工作在主要方面有了法律依据。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农业立法、监督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不断学习兄弟省、市、区的经验,在地方农业立法、监督方面,也作了不少努力。但我们深感,无论地方农业立法还是监督工作,都还在摸索之中。

20世纪90年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于我国2000年完成“翻两番”的任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第二步计划,至关重要。我们深感地方人大对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支持和监督,是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必须抓好的重大事项之一。

【注释】

[1]本文是王庭栋同志在部分省市区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上作的欢迎词,原载《山西人大工作》,199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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