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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冲击与普鲁士改革对德意志道路的影响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向现代化社会的突进第一节法国大革命的冲击与普鲁士的改革德意志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变,尽管可以从宗教改革的社会影响以及普鲁士农业资本主义道路中找到起点,但是,向现代化社会突进的根本推动力,不是来自这个社会本身,而是来自它的外部。面临法国政治大革命和英国工业大革命所造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冲击,普鲁士以一场“自上而下”的对封建社会和专制国家的深刻变革作出了回答。

法国大革命冲击与普鲁士改革对德意志道路的影响

第二章 向现代化社会的突进

第一节 法国大革命的冲击与普鲁士的改革

德意志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变,尽管可以从宗教改革的社会影响以及普鲁士农业资本主义道路中找到起点,但是,向现代化社会突进的根本推动力,不是来自这个社会本身,而是来自它的外部。面临法国政治大革命和英国工业大革命所造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冲击,普鲁士以一场“自上而下”的对封建社会和专制国家的深刻变革作出了回答。

这场改革需要完成的任务是艰巨的:第一,集中和加强国家机器的贯彻力,使国家权力在反对封建性地方分裂统治方面更有理性,更有效率,从而能从内部真正开创直到每个居民那里的国家主权。第二,将它充满地方政治独立性的空间合并成一个统一体,并使之一体化。第三,用法律平等的市民社会来取代旧有的封建等级社会,并根据整体利益的原则,将个体的力量从封建团体性的社会组织结构中,同时也从国家的监护下解放出来。这也涉及到将臣民变成公民,克服国家、社会、政府和民族的分裂,从而为造就一个像英国和法国那样的民族国家准备基本条件。

这场革命性改革的能动力量不是广大群众,也不是市民资产阶级,而是官僚改革派,他们是现代化的代表人物。他们将自己作为反对所有分裂性利益的“普遍阶层”来感受,也正是他们在履行着权力、理性、“公益”和“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义务。总之,他们想造就这个市民社会的新国家,想用彻底的官僚统治来取代君主专制的封建统治。

一、冲击与反应——“自上而下”的改革

欧洲政治决定着德意志民族的命运。革命与改造,战争与征服,剥削与压迫,帝国与新秩序,这就是法国大革命给欧洲带来的新政治。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主义世界的政治原则,也正是通过法国大革命才得以确立的。对德意志空间来说,改造国家和社会的巨大变革,无论愿意与否,都被打上了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烙印。德意志旧秩序的彻底崩溃,也正是在拿破仑的统治下,在这种外来强权政治的压迫下,在这种军事帝国主义的局势中,才成为了真正的经历。

“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拥有近千年历史的老帝国,曾经稳定过欧洲的现状和均势,维持过德意志地方分裂势力的共存,调节过、阻止过它们的冲突,也稳定过封建统治的社会秩序。但是,它同时也是一个老式的、早已没有什么真实权力的、分崩离析的帝国,因而已不可能在欧洲政治关系的这场革命化中死里逃生了。法国革命军队的强大攻势,德意志内部对立的瓦解力,普、奥“二元主义”以及各诸侯国对主权的追求,帝国教会、帝国贵族、帝国城市的分裂式统治组织——所有这些,都毁灭着它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拿破仑对德意志的征服,扫荡了那些版图狭小、自成体系、不受外部影响和感染而又具有独立自律性的地方分离主义的小诸侯世界,并在这些地方贯彻起一种国家的理性主权和一种社会上合法关系的均一化。自1801年以来,莱茵左岸地区已处于法国的统治下。1803年横扫欧洲的拿破仑便开始了对德意志整个版图的全面新塑造,数百个邦国复杂的政治地图被简化了。它带来了两个直接的后果:第一,一系列的小诸侯国被剥夺了帝国直辖地位,僧侣贵族领地也在“教产还俗”的运动中被世俗化,总之,它们作为政治上的实体被废除了,因而也带来了老帝国旧秩序的瓦解;第二,在德意志南部和西南部,那些有生存能力的中等国家则通过大规模的领土扩张而得到了巩固,如巴登、符腾堡、巴伐利亚、黑森—达姆施塔特,以及拿骚等20多个诸侯国成为这种新秩序的巨大获利者。但是,这些中等国家的“主权”是依赖于法国的,也是按法国利益的需要而设计出来的,因此,只是法国霸权的工具。

拿破仑于1805年12月2日在奥斯特里茨击败奥地利,并于1806年7月16日建立起由他本人为最高保护者的欧洲攻守同盟——“莱茵同盟”。这个同盟将拿破仑法国的霸权,德意志中等邦国的“主权”,老帝国最终的瓦解,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1806年8月6日,最后一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弗里茨二世放下了他的皇冠,这个千年帝国终于寿终正寝。因此,从拿破仑战争的一个效果来看,法国革命军队粉碎的正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占主导地位的“神圣罗马帝国”。

普鲁士尽管也曾在1795到1805年间的拿破仑战争中火中取栗,扩大过疆土,但是,在1806年10月的耶拿大战中,拿破仑的军队粉碎了普鲁士的军事力量,致使这个新兴的德意志强国也陷于崩溃。通过1807年6月14日的《堤尔西特和约》,普鲁士尽管作为国家仍被保存下来,但易北河以西的威斯特法伦被强行并入了由法国统治的“莱茵同盟”之中,并失去了它在最后一次瓜分波兰中的所得。这个欧洲以及德意志的大国下降为一个三等国家。

拿破仑帝国的“大陆体系”实际上将德意志人居住的空间划分成了四个部分:普鲁士,奥地利,以及组织在“莱茵同盟”之中的、由那些中等国家组成的“第三德国”,至于莱茵河左岸地区已经成为了法国的领土。拿破仑推行的反英“大陆封锁”政策,更是给这些不同的德意志区域的经济带来了各不相同的影响。归并到法国的莱茵河左岸地区通过与法国领土的联结而获了利。“第三德国”地区,尤其是莱茵河右岸与萨克森地区,由于借助这场封锁摆脱了英国的竞争,因而在纺织业中出现了强烈的上升势头,莱比锡甚至成为了中、东欧最大的贸易中心。奥地利由于农本经济的自给自足性,所受的影响无论从哪个方向上讲都是不大的。而“大陆封锁”政策却对普鲁士造成了致命性的威胁,因为容克地主以及霍亨索伦王室赖以生存的远程粮食出口贸易遭到封锁,致使普鲁士的财政陷入了危机,但普鲁士还得向法国缴纳沉重的军税。总之,这个农业社会过去那种“再版农奴制”的新旧杂糅的运行方式,终于在新生工业世界引发的历史性冲击面前失灵了。整个普鲁士官僚集团上层都普遍意识到:“旧世界已失去了魔力,它已不再适合我们了,这个流尽鲜血的国家要想继续生存,就必须去适应时代的新要求,用类似的方式将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我更新。”〔1〕

时代的新要求就是:必须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全面取代封建生产关系,必须根据法律平等和自由竞争的市民社会原则,剥夺封建等级体系的合法性,必须用高效率的工业化社会去取代低效率的农业社会,必须将德意志民族从异族占领下解放出来,完成统一大业,并跻身于这个新生工业世界的强国之列。正如官僚改革家冯·哈登堡在1807年的《里加备忘录》中所讲的那样:

这些原则的力量如此巨大,它表明:还没有采纳这些原则的国家,要么走向没落,要么必须使自己强制性地去接受这些原则,若要反对这种时代的基本趋势,那就再也不能统治下去了。〔2〕

总之,法国大革命的横向冲击使德意志空间的落后性充分暴露出来,并推动着德意志历史的纵向发展,外来现代化的强制性已动员起普鲁士内部正在形成的现代化意志,并给予了它根本的贯彻力。

拿破仑法国显示出一个步入了工业世界的民族所能达到的强权国家的水平。这一点固然在普鲁士引起了对法国现代化效率的钦佩,但它的胜利也在德意志唤起了强烈的民族意识,而这种民族意识要求与作为侵略者的法国、也是革命的法国作明确的划界。这就为普鲁士—德意志“自上而下”的现代化道路事先扳好了道岔。改革家卡尔·冯·斯泰因首相这样写道:

我们无需去摧毁所有的老传统,而是必须对它们作合乎时代精神的改造。我们不仅反对那些民主的空想家,而且也反对那些诸侯专横权利的捍卫者。从现状中,我们能发展起这样一种局势,它既不会砸毁一切,又能超出原有结构的气氛不断上演新的剧目。上帝将保佑德意志民族去反对无政府主义,反对诸侯专横,反对异族侵略!〔3〕

因此,毫不奇怪,与“莱茵同盟”的国家不同,在那里,对社会的改造是以法国式的民主思想为指导的,也是作为异族占领者的思想意志来强行贯彻的。而在普鲁士,改革运动是以康德哲学伦理道德的“自由”观念为指导的,这种“自由”观念是与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观念有区别的。

康德哲学中对自由的政治理解,有着比法国的自由概念更多的含义,康德认为:

自由不仅仅是摆脱封建团体性强权的个人自由,追求自我发展的自由,而且也是国民分享、协助国家的自由。国民不应只是官僚机构救济、关照、帮助的简单对象。整体的强大应是国家的更加强大,而不是个体的更加强大,整体大于个体之和。义务比权利更重要,自由归根到底是国家的自由。〔4〕

因此,在这种理想主义倾向中,首先在政治上导致了与法国模式的一种明显距离。不是“自由、平等、博爱”,而是“正义、义务、秩序”,成为了普鲁士—德意志现代化道路的口号。

但是,在经济思想上,普鲁士改革运动却导致了一种对英国模式的倾斜,但同样具有强烈的与德意志历史传统相联系的特点。官僚改革家们尽管也信奉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并承认“个人经济积极性的发挥和竞争是使生产率不断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但他们同时也强调:“释放个人利己主义潜力的目的,只是为了促进‘公益’的发展。”〔5〕在这里,“公益”,是只能作为巩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利益,而不能作为人口大众个人利益的总和来理解的。

无论怎样,1807年开始的斯泰因—哈登堡改革成为德意志走进新兴工业世界的关键所在,因为它标志着普鲁士在秩序与进化的轨道上,通过君主制—官僚国家的强大权威,已开始彻底废除封建农本经济的生产关系,发展现代工商业经济,并直接跻身于这个新兴工业世界之中了。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的成败决定着德意志未来历史的走向。

二、国家管理机构的现代化

当普鲁士的军事力量被粉碎,容克贵族的经济基础受到致命性威胁的时候,一个普鲁士官僚们进行大改革的时代也就到来了。这不仅因为来自外部的压力,而且也是因为在普鲁士内部,那支过去与官僚集团相平衡的,由土地贵族大地产、军方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在战争的失败中和战后的封锁中受到了削弱,甚至连君主个人的权威也受到了损害,因而也就为官僚集团贯彻自己的方案提供了必要的、也是更大的活动余地。

全面的改革措施是与国家政治结构的新秩序、与权力分配关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也是要依靠国家管理机构才能推行的,因此,对国家管理机构的现代化改革获得了优先权

在1807年以前的普鲁士,并没有一种真正能贯彻到底的、统一的国家统治,也没有共同的国家组织体系和通讯体系,更没有共同的国家财政制度,有的只是各省、各地区自己的实际统治者。在首都柏林,除了中央政府的大臣班子外,国王还有他自己的枢密院,它是由国王私人顾问班子组成的委员会。这个枢密院班子的作用在于,防止具有独立化倾向的官僚集团摆脱君主个人的控制。特别在腓特烈大帝去世以后,国王威廉三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事实上也是通过这个班子来行使他真正的决定权的。长期以来,这种无政府主义的、非理性的、君主私人的专制独裁体制一直引起了高级官员们的不满和抗议。

1807年改革开始以后,斯泰因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废止了这种枢密院与中央官僚机构的并立统治,并用一个根据部门管辖原则划分了不同职能的、并由各部组成的中央政府来取而代之。这是一个由内政、财政、外交、军政、司法五部的专职大臣组成的领导集体。〔6〕在这个新成立的中央政府中,各部门不受平行机构的干扰,直接对国王负责。这种“内阁大臣责任制”使这个君主独裁专制国家彻底变成了官僚专制国家。国王只有与大臣一起,并通过他们,才能进行统治。理性主义的官僚集团已不再是君主的私人组织,它奉行着“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并力图通过兵役义务、纳税义务和受教育义务,将国民与国家联系起来。

全国被划分成不同的行省,它们由分别隶属于中央政府各部门的、根据管辖权限划分了职能的官员们组成的地方委员会(政府)来管理。这些来自中央的官员,不是根据法国样板隶属于一个拥有全权的省长领导,而是在一种同事友好的气氛中通过讨论来寻找一致意见。地方行政长官仅仅只是中央与地方之间联系的桥梁,他并不拥有全权。因此,行政与司法自然形成某种程度的分离,对地方财政的支配也需要经过这个委员会的内部讨论来自我决定,这成为普鲁士地方管理上的一个特点。

这样一种地方管理体制在县一级的贯彻,只是在王室领地上获得了成功,从而使这个区域内的管理机构国家化了。但是,在容克贵族的传统统治区域里,这种国家化的管理,仅仅贯彻了四年,就因贵族的抵抗而告失败。迫于来自容克地方势力的压力,哈登堡被迫于1816年作出新规定:这些区域的县长候选人得从地主庄园占有者中产生。因此,容克土地贵族的地方权力得到了巩固,他们反抗这个官僚主义国家和这个正在形成的市民社会的基地得到了保留。

但是,斯泰因于1808年11月19日颁布的《城市管理条例》带来了城市自我管理的新秩序。它体现了斯泰因的“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民族联系起来,在市民自由的基础上建造国家”的改革思想。斯泰因的助手、《城市管理条例》的起草人约翰·戈特弗里德这样写道:

人们必须使这个民族习惯于自己领导自己的事务,并从孩提状态中走出来。随着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人们对公益的兴趣,以及公共活动的吸引力便会发展起来,这将会提高这个民族的精神素质。政治秩序并不是以国家与个体的简单的相对地位为基础的,而是以大量的中间性权力力量为基础的,这种权力力量的基础就是城市。〔7〕

因此,《城市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上标志着普鲁士现代市民社会形成的开端。它表明城市已开始从国家的监护下,从军方的干预下解放出来。它自身已拥有完整的自我管理权:它能自行决定对市民的纳税,决定市民对公共事业的出资,并在警察事务方面成为了国家委托的机构。同时,这种城市自治是建立在一种新的城市内部秩序的基础上的,城市的市民不再根据出身来判断等级身份,城市议会也不再以行会团体为单位,而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来自由选举产生了。议会的任务是任命市政府成员,监督行政管理,因此,城市管理也是建立在分权制原则上的。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这种城市管理的现代性。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依然存在,也并非每个居民都是市民。人们必须申请市民权,这种市民权尽管不再根据出身和是不是行会会员来决定,但它与在城市里居住时间的长短,有无家庭住房,是否从事工商业活动,是否受过教育等条件相联系。因此,不仅传统社会的等级残余依然存在,而且一种新的阶级划分又开始了。市民参与权也是首先与中间等级、私有财产占有者以及受过教育的阶层联系在一起的。

但是,正是在这种对市民自由参与权承认的基础上,随着1810年10月20日《工商敕令》的颁布,行会的垄断与特权被彻底废除,人人都有权经营工商业了。1810年11月2日的《税务令》又宣布:企业的开办只需要以获得“抽税许可证”为前提。所有这些都为“善变的冒险者”提供了成为市民的机会,也使市民们具有了更强烈的发展工商业经济的动机。这也正是官僚改革派们希望看到的,因为它不仅意味着国家财源的扩大,同时也意味着代表中央权力的官僚机构力量的增强。与此同时,城市在普鲁士也开始发展成市民资产阶级自由运动的家乡。

《城市管理条例》在二千居民以下的乡镇中贯彻,由于遇到老贵族们的顽强抵抗而失败。尽管人人有权经商这一点在城市与乡村不再有区别,但是,城市与乡村管理上的区别仍然作为19世纪普鲁士历史的一个基本事实被保留下来。

三、废除农奴制的改革

废除农奴制的改革,无疑是所有改革中最重要的、也是涉及面最广泛的改革,因而也是一场真正的社会改革。这场通过“自上而下”的国家法令和措施,使广大农民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中,从封建徭役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的改革运动,在德意志历史上也被称之为“农民解放”运动。

这场“解放”运动有着它多重的目的:从政治上讲,国家官僚机构力图通过这场“解放”运动,来贯彻一种能直接到达每个臣民那里的国家干预,以反对封建性的中间权力——地方容克势力。从道义上讲,正如斯泰因所云:“只有在农民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完善国家和社会,并使之真正成为道德的国家和社会。”从经济上讲,“唯有让农民成为土地和劳动力的自由所有者,才能产生真正的生产率,因为徭役制度比较起自由的雇佣劳动来讲,是既缓慢又不经济的”〔8〕。但贵族家长式的“农民保护”阻碍着企业统一体的形成,主人的“教养责任”妨碍着更合理的劳动组织方式的贯彻,而且这种“保护”、“教养责任”,也因为需要救济受到拿破仑战争损害的农民,已大大加重了负担。总之,官僚改革派不仅想使农民摆脱封建负担,成为国家的纳税力量,而且也想使土地贵族从过去那种非经济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因此,“自由和所有权”、“理性的农业经济”成为了这场社会现代化改革的口号。

实际上,在1807年改革前,普鲁士的农村关系早已处于变动之中。在国家官僚机器能直接施加影响的王室领地上,不仅那些资本主义性质的承租人早已成为了真正的乡村资产阶级,而且封建的徭役制度也在1805年被取消。这意味着东普鲁士的55%和西里西亚省的7%的农民已获得了解放。〔9〕而在庄园自治区域里,尽管容克大农庄已在资本主义化,庄园贸易已在瓦解着家长式的关系,实物地租也在变成货币地租,但是,只有很少的地主愿放弃封建徭役制度和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在这些问题上,绝大部分地主仍然还在作前资本主义的思考:“投资是一种损失,徭役是一种不花钱的赢利手段。”〔10〕因此,只是当1807年的崩溃完全改变了局势后,官僚改革派们领导的“农民解放”才真正获得了机会。

两位首相任期中颁布的法令构成了这场改革法律上的内容。首先,在斯泰因首相任期内(1807年7月至1808年11月),通过1807年10月9日颁布的《关于放宽土地占有条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人身关系的敕令》,规定了自1810年圣马丁节起必须废止一切人身隶属关系,货物交易完全自由以及职业自由。任何人,无论是贵族、市民还是农民,都能自由划分、抵押、买卖土地。因此,从原则上讲,“农民保护”已被取消,对小农土地的归并也成为了可能,尽管需经国家批准。这个著名的《十月敕令》标志着废除农奴制改革的开端。随后斯泰因又颁布了多项有关“农民解放”的法令,如1807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废除国有土地上农民世袭人身隶属关系的法令》、1808年2月14日颁布的关于限制容克贵族随意侵吞农民土地的所谓《二月法令》等。但是,斯泰因因外交事件而倒台,对这场“农民解放”运动是一个不幸事件,因为他与他的助手们所追求的“使一个强大的农民等级兴起”的目标能否达到,是取决于这些法令的坚决贯彻的。〔11〕

而在哈登堡任期(1810年10月至1822年11月)内,容克土地贵族反对派的力量已经集合起来。这个集团出于利己主义动机,顽固地捍卫着现状。他们将封建土地所有权、徭役制度以及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都解释为“私有财产”,并要求每一种让步都必须让农民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现代市民社会的私有财产原则现在却首先给封建权利带来了好处。这种利益上的要求,通过地方等级机构,通过他们个人和家庭上的关系,迅速地组织起来,也自然地渗透到政府官僚阶层中。因此,哈登堡尽管在继续着斯泰因的改革路线,但是,他现在必须考虑到这个迄今为止一直是最强有力集团的抵抗。1811年9月14日颁布的《调整敕令》,表明哈登堡向容克贵族反对派的一种屈服,因为这个敕令提出的所谓以“赎买方式”来解决农民封建义务的规定,是明显有利于贵族的。根据这个规定,农民们必须用土地转让或缴纳现金的方式来补偿庄园主。因此,《调整敕令》的出台,阻止了一种法国式的快速、简单的解决方案,并最终决定了普鲁士对渐进式方案的选择,同时也使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这种处理程序的合法性联系在一起了。这就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而也将这场“农民解放”运动的历程延缓了半个多世纪。

废除农奴制改革的具体结果是清楚的:

其一,这场全面农业资本主义化的改革,使普鲁士在瓦解封建农业秩序方面成为了全德意志(且不谈被法国吞并的莱茵河左岸地区)的先锋。正是这个德意志邦国的国家机器,最先贯彻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原则,来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千年传统,因此,这不仅从政治上增强了国家中央权力的力量,而且也从经济上使这个国家中央成为了这场改革的最大得利者。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农业资本主义的胜利,给全社会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进步。

其二,容克地主成为了这场改革最为直接的获利者,因为他们从农民那里获取了大量为自由而必须缴纳的赎金,甚至在“田亩归并”措施中,趁机扩大地产,建立起完全采取雇佣劳动制的资本主义农业大企业。因此,普鲁士既没有形成一种像法国那样的由自由农民占统治地位的乡村社会,也没有形成一种像英国那样的完全由大地产所组成的乡村社会,而是形成了一种由自由农民与容克大地产并存的乡村社会。与此同时,也与斯泰因和哈登堡的愿望相左,容克大地产们在直接利益领域中仍能长期保持诸如世袭司法权、警察权、打猎权、免税权等社会和政治特权。因此,在这场经济秩序的全面转型中,这个传统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并未真正动摇。这也正是官僚与贵族之间一场政治妥协的产物,并将给普鲁士以至整个德意志未来的政治局势的发展,带来特别深远的影响。

其三,这场“农民解放”运动从本质上讲是以经济自由主义原则为方向的,这也是普鲁士这场大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释放所有的生产创造力和个人力量正是改革者的首要目的。从法律上讲,它反对所有封建财产所有制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取代这些束缚的是经济自由。对于被解放者来说,每个人都得根据“个人自由行动原则”来发挥他个人的潜力,以便能在经济生活中占据他自身的位置,并尽力填充它。竞争是属于这种自由的,它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推动个体发挥效能的手段和条件,同时也是对社会整体产生实用性的手段和条件。随着行会制度的彻底废除和工商业自由的宣布,当农民能通过“赎买”封建义务的方式摆脱人身依附关系后,也就同时获得了人身自由、结婚自由、买卖自由、择居自由、择业自由。这种种自由,以及所带来的胆量、能力、成效、流动灵活性,开始了一个逐渐取代那个由出身决定社会地位的世袭等级社会的进程。当然,这在普鲁士,还是一个极为缓慢、曲折、艰难的进程,但它的冲击方向无疑已被确定了。随着农民被放逐到市场上,普鲁士也开始被导向了一个讲究效率的职业化社会。

固然,在这个时代里,在普鲁士,就像在所有其他新兴工业化社会中所发生的那样,每个人的出发点都是不一样的,经济上占有的不平等更是构成了新阶级、阶层形成的法则,成效也是依赖财产所有权基础上的机会的。因此,并没有出现真正的机会均等,而是使普鲁士开始走向一个现代阶级的社会,并且由于国家对容克贵族封建传统特权的维护和捍卫,这个现代阶级社会与封建传统社会的等级结构的残余还要长期重叠在一起。但是,随着1814年就已开始进行准备的税制改革的开展,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普鲁士就废除了境内的所有关卡和关税,一个邦国内部统一的商品和雇佣劳动市场,以及一种相对自由的竞争局面已开始形成。所有这些,在任何一个新兴工业化社会中,都是都市化、工业化以及民主化的基础。

四、军事改革的推行

军事改革的出发点是1806年“耶拿之战”中普鲁士军队的失败,而导致这场失败的原因在于它的内部结构。按照“普鲁士体制”建立起来的这支旧式的职业常备军是容克贵族军官们的天下,而士兵们,即农家子弟们,只是作为无意志的主体而存在的。这个有着自己内部的警察、司法、教会机构的“国中之国”,也是完全孤立于社会的,在上下级关系上,体现的也完全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而它的对手,法兰西军队的成员已不再是臣民而是公民了,他们拥有完全不同的作战动机,因而也是一支充满民族爱国主义战斗热情的军队。

普鲁士的战败表明,要完成“解放战争”胜利的任务,普鲁士就需要一支新型的、现代化军队,需要一支处于新的精神、新的组织和新的政治状态之中的军队。军事改革家沙恩霍斯特、格奈泽瑙、克劳塞维茨等人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军队建立在民族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在爱国主义的动机上。”这就要求改革国家与臣民的关系,将臣民变成公民,使他们变成有人身自由、独立性和有平等权利的公民。正如格奈泽瑙所指出的那样:“普鲁士必须建立在武装、科学、宪法三个优先条件之上。”〔12〕因此,农民解放、废除等级特权、自我管理、教育改革与军事改革都是彼此相联系的。

1807年开始的军事改革首先从根本上取消了军队中的鞭打体罚制度,同时也废除了普鲁士军队中唯有贵族子弟才能担任军官的特权,并规定了平时选拔军官的“知识、教育、实际能力、成就、考核”的原则。常备军军官的选拔开始对市民开放了,然而这种开放,由于保守主义贵族反对派们的抵抗,在实践中仍然是相当有限的。因为老容克军官团,作为一个集团,获得了对常备军候补军官的挑选权,他们仍然是按旧有的贵族准则来行事的。因此,老军官团仍然得到了保留,而市民因素的有限渗入,并没有能迅速造就新的常备军军官团。

1809年设立了国防部,同时,一个作为它的分部的总参谋部也被创立出来。这个部门的创立,它的效率,成为了普鲁士对世界军事史上的一大贡献。1814年9月还引入了现代的《普遍兵役制》,这个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建立战时后备军(实为一种地方自卫队)。按规定,成年男子20岁后皆有服兵役的义务,服役期为三年,但两年在战时后备军中服役,一旦国情紧急,50岁以下的男子需应征入伍。受过教育者可自愿入伍,只需在战时后备军中服役一年,便可成为战时后备军的军官。这样,能否成为战时后备军军官便与是否受过教育、是否上过专门学校联系起来。因此,除贵族军官学校外,候补军官学校也作为培养军官的基地随之建立起来。

通过这场军事改革,对群众而言,当兵不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义务,服兵役成为个人活动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就是说,每个成年男子都通过服兵役这种国家的军事要求而与国家联系起来。服兵役,从原则上讲,如同纳税和受教育一样也成为了现代化的一种体现,这是一个新的开端。

然而由于官僚改革派立宪运动的失败,军事改革派们下野,作为普鲁士军队核心力量的容克军官团仍然是老式保守主义的,也仍然是只忠于君主个人而不是忠于国家的,因而也就将这种现代普遍兵役制与君主独裁的权威联系在一起了。它使得普鲁士的君主不仅能轻而易举地动员这样一支军队去反对市民资产阶级社会的民主运动,而且也能通过这种兵役制,甚至比法国的雅客宾政权和拿破仑政权更充分地使这个社会军事化。因此,普鲁士军事的局部现代化,恰恰成为了普鲁士—德意志政治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沉重负担。

五、教育体制的现代化

《堤尔西特和约》后不久,普鲁士政府便举行了关于经济困境与发展教育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国王弗里德利希·威廉三世对刚从拿破仑占领下的哈勒大学逃出来的教授们这样讲道:

这个国家必须用它精神上的力量来弥补它物质上的损失。正是由于穷困,所以要办教育。我还从未听说过一个国家是因为办教育而办穷了的,办亡国了的。教育不仅不会使国家贫穷,恰恰相反,教育是摆脱贫困的最好手段!

国防大臣格尔哈特·沙恩霍斯特也表示支持:“普鲁士要想取得军事和政治组织结构上的世界领先地位,就必须首先要在教育与科学的世界中取得领先地位。”〔13〕

国家与社会的革新,为教育与科学在这场大改革中赢得了中心性的价值地位。为这场教育现代化作出特别贡献的是哲学家费希特和新上任的内政部教育文化司司长、教育家洪堡。费希特将康德的哲学体系运用于教育领域,他首先指出:

教育必须培养人的自我决定能力,而不是要培养人去适应传统的世界,不是首先着眼于实用性,不是首先要去传授知识和技能,而是要去“唤醒”学生的力量,培养他们的自我学习的主动性,抽象的归纳力和理解力,以便使他们能在目前还无法预料到的种种未来局势中自我作出有意义的选择。教育是全民族的事,要教育的是整个民族!

被誉为“德国教育之父”的洪堡则指出:“教育是个人状况全面、和谐的发展,是人的个性、特性的一种整体发展。教育是一个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结束的过程。因此,接受教育是人的自身目的,是人的最高价值的体现。”〔14〕因此,一种崭新的教育和科学的观念——“新人文主义”的观念——得到了贯彻,整个普鲁士教育体制的现代化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

在这场普鲁士教育体制现代化的实践中,改革家们在高等教育中是将大学与专门学院区分开来的,在中学教育体系中又是将国民学校与人文中学区分开来的,也是将普遍教育与职业教育区分开来的;在教育方法上,则是将教师授课(Vorlesung)与大学生研究式的学习(Seminar)区分开来的。唯有一点是没有区别的,那就是:所有的学校都是在国家取代教会成为国民教育的承办者和资助者的情况下开办的。〔15〕在“国家服务于教育,教育服务于理性的国家”的口号下,一种既复杂而又具有德意志特点的教育体制建立起来,它对德意志现代化的进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在启蒙教育学思想的指导下,为贯彻普遍教育的原则,一个遍布全国的公立学校网建立起来。这种公立学校(Volksschule)是公共性质的学校,但从机构管理上讲是属于地方性的。它在财政方面要由地方政府负担75%的费用,此外,才是国家财政提供的资助和父母为子女缴纳的学费。国家规定的学费之低,实为世界罕见。在乡村,平均学费每人每年为1.90马克;在城市,每人每年为4.30马克。它最初只是八年一贯制的学校,以后又分为一种四年制的国民小学(Grundschule)与五年制的普通中学(Hauptschule)。一位儿童在10岁读完小学后,至少得在这种五年制中学里受完教育,才算完成了受教育的最基本义务。当然,若有条件,他也可以选择学制更长、更正规的人文中学或实验中学就读。

九年制的人文中学(Gymnasium)是根据新人文主义的教育纲领,在旧有的拉丁学校(以教授拉丁文为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新建起来的。国家任命校长,并负责向这种中学提供全部财政上的资助。但学费高昂,每人每年高达48马克,因而往往是富家子弟才能就读的学校。这种学校的教师由国家进行考核和聘任,同时他们也成为了国家官员(Beamten)。唯有这种正规的国立中学毕业考试的合格生,方能进入大学。在普鲁士,这种中学已由1816年的91所发展到1864年的145所。

强调技术实用性的六年制实验中学(Realschule),则是交由城市市镇当局来筹办和管理的。由于学费上的特别要求,也首先成为了商人和企业家子弟们的一种学校。它集中开办技术、建筑等专业,并为技术高等学校提供生源。但这种实验中学是在1859年才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之内的。

从19世纪初的教育改革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的半个世纪里,整个德意志,首先是普鲁士,已经完全形成了一种互有区别的、三分轨制的中学教育体制。据统计,1816年普鲁士10岁以上的青少年已有60%在读,而到1864年这个比率已上升到94%左右。1871年,全国文盲仅占总人口的12%,其中大多数属居住在乡村中的老年妇女。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甚至与英、法相比(英国人口中此时还有30%的文盲,而法国人口中还有24%的文盲),德意志在国民普遍教育方面所取得的巨大领先成就也是不容置疑的。〔16〕

自改革以来,为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国家还大力开办成人职业学校。涉及各行各业的成人技校(大都属夜校性质)在1855年的普鲁士已达232家。同时,为着眼于未来工业化的发展,国家在1821年开始兴办起三年制的综合型技术中等学校和商业学校。普通中学和实验中学毕业生能在这类学校继续深造,这类学校到1860年已有30余所。也正是在这类学校的基础上才建立起一批技术高等学校和商学院,这些高等性质的学院主要吸收的是实验中学的毕业生。总之,这是一场根本性的革新,它对于德意志工业化第二阶段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德意志工程师的职业化与组织化的形成,正是这种发展的结果。

六、现代化大学的发展

为普鲁士赢得更高国际声誉的是它的大学。大学的发展是更为紧密地与普鲁士的政治结构和“普鲁士精神”联系在一起的。教育改革家威廉·冯·洪堡认为:

大学是一种最高手段,唯有通过它,普鲁士才能为它自己赢得在德意志世界以及全世界的尊重,从而取得真正的启蒙和精神教育上的领导地位。〔17〕

大学在改革派官僚的意识中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地位,原因如下:

其一,人们可以在18世纪“开明专制”时代中找到它的根源。官僚集团的成长本身就是与教育知识界的先锋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教育知识界普遍传播的是康德、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即不是个人的出身、家族和等级,而是受教育的程度,应成为他社会存在的依据。因此,应根据成绩、才能和天赋来决定人们通向所有社会地位的入口,这种教育思想不仅与市民阶级的理想相一致,具有鲜明的现代主义的性质,而且也影响了改革派官僚。

其二,这同时也是与一个“前工业化”的商人和企业家阶层很少得到发展的社会现实相联系的。由于没有一支强大的“占有财产的市民”的力量,因此,这个由官员、教育知识界的先锋们组成的所谓“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逐渐发展成能与土地贵族、军方相平衡的惟一社会集团。在文化分化和教会思想垄断瓦解的过程中,他们中的部分人赢得了传播启蒙主义新思想的知识界的意义。加之在拿破仑战争的冲击下,德意志与传统世界的分离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因而也带来了一批新的领袖人物,他们寻求通过普遍的原则、科学引导的理性来改造这个世界。这正是一个新型官僚阶层、一种崭新的科学观念、一种新型大学能够崛起的政治与社会条件。

其三,在战败的普鲁士,局势显得特别严峻,贵族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这个战败、贫困的国家在理性管理中对特别成就与效率的需要。因此,大学,由于其对官僚体系中接班人培养的特别功能,其地位自然变得更为突出,同时也使得对于教育精英阶层的需要变得更为突出。所有这些,都导致了教育的现代化和现代化大学的产生。

这种现代化大学的塑造显然必须与一种反对地方分裂化的理性国家的现代性要求相一致。这是因为“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普遍性,要求国家官员必须首先与传统国家的私人性、与经济上的市民性相分离,并摆脱地区观念的局限。因此,这就必须要求现代化大学的教师与学生,首先摆脱对出身的依赖和对工商职业利益上的兴趣,并根据科学的自我目的的普遍主义原则,根据科学的整体发展方向来支配行动。这样培养出来的受过教育的官员,才可能去创造现代干预型的、社会和文化管理型的国家。

被后人誉为“德国教育之父”的洪堡,其功劳不仅在于创建了世界上第一所现代化大学——柏林大学,更重要的是,他同时还给出了有关现代世界中科学的定义,这就是著名的“洪堡五原则”:

(一)科学是某种还没有得出完全结论的东西,还没有被完全发现、找到的东西,完全性的结论取决于对真理和知识的永无止境的探求过程,取决于研究、创造性,以及自我行动原则上的不断反思。

(二)科学是一个整体,每个专业和学科都是从不同角度对生活现实的反思,对世界的反思,对人的行为准则的反思。唯有通过研究、综合与反思,科学才能与苍白的手工业区别开来。

(三)科学首先有它的自我目的,至于它的实用性,其重要意义也仅仅只是第二位的。当然,对真理进行的这种目标自由式的探求,恰恰可能导致最为重要的实用性知识,并能服务于社会。

(四)科学是与高等学校联系在一起的。唯有通过对学术的研究,与科学的交道,对整体世界的反思,才能培养出最优秀的人才。大学生要学的不是材料本身,而是对材料的理解。唯有这样,才能形成他们自己独立的判断力和个性,然后他们才能达到自由、技艺、力量的境界。

(五)高校的生存条件是孤寂(Einsamkeit)与自由(Freiheit)。这就是“坐冷板凳”和学术自由,国家必须保护科学的自由,在科学中永无权威可言。〔18〕

不仅是洪堡,就连国王威廉三世也喊出了这样的口号:“大学是科学工作者无所不包的广阔天地,科学无禁区,科学无权威,科学自由!”〔19〕

自1810年柏林大学开办以来,现代化大学随后在德意志30多个邦国中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普鲁士大学的模式已成为了全德意志,继而也是全世界大学仿效的样板。归结起来,德意志的大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洪堡建立的不是英、法式的专业高等学校(Kollege),而是大学(Universität)。这个词本身来源于德语中的“Universal”,就是普遍的、无所不包的、万有的、广博的意思。在德国,大学就一定是综合性的大学,它与工科、实用学科的专门学院有严格区别,科学知识的推广和运用才是这些学院的任务,因而其地位和级别也是低于大学的。在这种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大学成为了对世界进行新解释、粉碎宗教迷信的世俗化中心。正是从这里开始,人文科学才摆脱了神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对世界进行各种解释的自然科学新体系,才最后确立了它们真正的独立地位。

第二,在大学教授那里,形成了一种对自我角色的新理解。教授们不再像神学院时代那样只能在一种思想体系中去进行思考了,因为规定思考模式的学说,正是一种神学的特点。而现在,科学研究与学术探讨成为了教授们新的伦理道德和最高原则。不断地研究不为人知的东西,发现新规律,不断向真理逼近,增长人类的新知识,这种对永恒的参与,成为了他们最高的道德义务,最高的存在形式。只有作为一位优秀的研究者,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教师,而照本宣科、拾人牙慧的人在德意志的大学中是当不了教授的。总之,科学研究工作被职业化了,大学变成了研究者的共同体,从而开创了严格的成就原则。在大学的人事选择上,不是出于地方因素上的考虑,不是出于对同事的好恶,不是家庭地位和社会背景,甚至也不是口才上、写作能力上和教育学上的技巧(这些都属工科、师范教师的资格,而不是大学教师的资格),而是研究的独立性、独创性和成果,决定着大学教授位置的占有。

第三,国家通过一系列的现代化制度和措施来促进科学的发展。只有教授才是国家公职人员(Beamten,也即官员),同时大学设有编外讲师和额外教授,这些资格也必须经国家的考试来决定。国家为这些年轻人设立专门的研究基金。他们要得到教授的位置,必须献身于科学研究,必须向已形成的舆论和权威挑战,必须冒着与他人在学术上冲突的危险,必须要有科学研究上的真正突破。科学自由的精神大大促进了科学中的竞争与创新,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突破都是由年轻学者们完成的。而任何大学讲师和教授都不允许在同一所大学里升等,任何一所大学中的教师队伍,都不是主要由同一所大学里毕业出来的人组成的,而是由来自各大学的佼佼者组成的。这不仅扫除了门户之见,而且也严肃了成果鉴定和职称评定上的科学性,因为任何一位教授都不能允许没有真才实学者取得与他们千辛万苦才换来的同样地位,这是德意志人最先作出的防止近亲繁殖、裙带关系的现代化措施,后来也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大学中普遍推广开来。

第四,各邦国之间展开了艰苦的人才战,因此,凡不是因为学术水平而遭到驱逐的教授,在别的邦国总是大受欢迎的。柏林大学的著名学者舍恩莱因·奥肯因反对普鲁士专制而遭到了驱逐,便立即受到了巴伐利亚国王的热烈欢迎,并被聘为慕尼黑大学教授。普鲁士国王害怕有了这种样板后,会造成柏林大学的人才外流,便不惜重金将他重新请回柏林大学。柏林大学著名的神学教授路德维希·费尔巴赫,在这个神学失去统治地位的时代里大反神学,普鲁士教育部曾想开除他。但身为国教教主的威廉三世犹豫再三,最后的决定是:“他既然已经不信神了,那就干脆将他调到哲学系去吧。”这样一来,又有更多的“青年黑格尔派”弟子们也都调到了哲学系。总之,德意志各邦大学之间的人才战,反过来使各邦的学者获得了更为宽松的学术环境和更好的生活待遇,因而也从根本上促进了学者们的能动性、灵活性和创新性。

第五,这种现代化大学成为了德意志人才的收容所。大学里人才济济不仅是由于科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日益重要了,而且也是与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相联系的。通向其他社会领导岗位如管理、军事、政治的入口,由于事实上向贵族子弟优先权倾斜而强烈地受到了限制(尽管贵族子弟能否当官也首先取决于成绩),所以对一般市民子弟来说,政治上发迹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因此,在科学上取得成就,并在大学中占据岗位,成为了对受歧视的市民的一种重要补偿。

第六,大学成为了实行自我管理的国家组织,同时也成为了国家的文化代表。国家取代了教会对教育的作用,并对大学施加着决定性的影响。它负责对大学财政上的资助,并通过考试制度决定教师的任免。但大学内部的事务,如研究、教学、科研成果的鉴定等由大学自我管理。校长由学校内部自行产生但需经国家批准。教授的工资完全由国家支付,并享受着社会中上层的生活待遇。因为聪明的国家统治者懂得:“经济上的压迫感是会影响到他们的思考的,虽然从事任何有价值的活动都是可以得到内心的满足的,但内心的满足不能当作工资,教授们是不能用他内心的满足来填饱他妻儿的肚皮的。”同时,大学里实行严格的退休制,不管你是什么院士,也不管你是什么奖的得主,到65岁的退休年龄,都得将位置让给年轻人,但退休后仍能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作为对大学建设的支持,历来德意志国家的法律都作出过这样的规定:任何企业家若想减税,必须向大学提供资助。同时大学教师绝不容许从事第二职业。这些无疑都是英明的举措。德意志大学教授的社会地位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一位国家乐团的指挥家,若是在他60岁生日时,能得到国家授予他的名誉教授的头衔,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走到了光辉的顶点。〔20〕总之,社会分工化,这一现代化的标准和原则,在普鲁士,后来也在全德意志的大学中体现得最为鲜明。“一切都井井有条(Alles in Ordnung)”成为了德意志文化和精神的重要内涵。

第七,现代化的大学本身要求大学生们的学习要有一种新的动机,接受教育是作为普鲁士国民,后来也是德意志国民的一种义务来强调的。“为谋生而学习(Brotstudium)”在大学里是受人鄙视的,爱因斯坦认为:“这会直接导致对伦理价值的损害。我想得较多的还不是技术进步使人类直接面临的危险,而是务实的思想习惯所造成的对人类互相体谅的窒息。这种思想习惯会像致命的严霜一样压迫在人类的关系上的。”因此,他强调:“青年人在离开学校时,应是作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而不只是作为一位专家。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像一只受过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而要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则需要培养全面的自我辨别力,而这取决于自由而全面的教育。”〔21〕

第八,大学生的学习也有充分的自由。一名德意志青年,只要成为了大学生,他就可以到任何一所大学去学习,只要那所大学还有名额可以注册。卡尔·马克思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一年级在波恩大学,二年级在柏林大学,三年级到了耶拿大学,并最后在这里获得博士学位。同时大学中既没有什么教学大纲,也没有什么“必修课”与“选修课”之分。你感兴趣的是什么,就可以去学什么。知识与科学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没有什么界限。这种流动性和学习项目的选择自由,使得任何一名大学生都有权,或有机会与这个国家中最优秀的科学家讨论问题。大学实行的主要是讨论课(Seminar)教学法。大学生可以独立进行研究工作,自由进入图书馆,进行同学结伴式的自由讨论。使自己理性化、科学化、和谐化,这就是德意志大学生的惟一义务,而不是其他什么追求。爱因斯坦曾高度评价过这种学习的自由:“自由行动和自我负责的教育,比起那种依赖训练、外界权威和追名逐利的教育来,是多么的优越啊!”〔22〕

这种现代化大学的创立对普鲁士以及整个德意志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显然在此有必要做一个总结:

其一,普鲁士现代化大学的发展构成了普鲁士—德意志政治文化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它通过连贵族子弟也不能逃避的严格的考试制度,筛选出包括大量市民子弟在内的一批批管理国家的高质量人才,从而使普鲁士的官僚,这支因离乡背井而失去社会关系上直接血缘依靠的队伍,成为了一种既能灵活调动,同时又能用冷静的理性来引导的特权阶层,因而也为普鲁士向一种现代干预型、社会和文化管理型国家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其二,普鲁士大学对“远离社会实际政治与经济利益”的强调,使教授与学者们发展成为一支与“占有财产的市民”相分离的特殊社会力量,这支力量的存在正是官僚改革派教育家洪堡精心设计的结果。洪堡认为:

教授与学者应处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彼岸,科学的自由,作为精神上的内心自由,正是这种彼岸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意义在于,它能为国家和社会保存一支校正力量,以便能去校正那些在政治和社会上形成了优势但并不一定健康的东西。〔23〕

这表明,国家是指望学者们能够发挥他们在对人的和谐发展的关注中、在科学研究中所蕴藏的那种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力的。当然,对这支力量的过分理想化,自然是一种空想。这不仅因为大学并不是象牙塔,教授和学者们本身也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的,因而也是各持不同观点的;更重要的是,这种校正能否真正作为现实力量存在,最终也仍然要取决于他们的校正方案是否符合政治领导者的利益。因此,这支力量的存在,恰恰说明了知识界与国家官僚这两个被黑格尔称之为“普遍阶层”的组成部分之间的分立与合作。这种分立与合作对这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大学教授们不仅为普鲁士的官僚机器提供了大量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而且还在1848年革命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其三,在民族事务方面,以普鲁士的大学为模式的整个德意志大学体制,具有一种特别的现代化功能。由于各邦国和大学的多样性、虚荣心与竞争本身弱化了国家和社会力量对个人的压力,由于科学本身的跨地区、跨国家的普遍性质,也由于各邦国之间并无语言障碍,因而从根本上促进了教授与大学生的独立性、能动性、灵活性和自由流动。因此,现代化大学恰恰削弱了德意志地方分裂的传统,并为德意志社会的民族统一准备了重要的精神基础。

其四,科学与教育强有力的崛起,已成为改造生活与世界的最为强大的决定性力量,而德意志人为此作出了特别巨大的贡献。以下的统计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在生理学领域里的重大发现中,从1810年至1835年,德意志人取得了63项,而世界其他民族总共只取得了43项。从1835年至1864年,德意志人又取得了156项,而世界其他民族总共只有57项。到1869年,德意志人又取得了89项,而世界其他民族总共只取得了11项。在热力学、电学、电磁学、光学的发现方面,1810年至1836年,德意志人取得了108项,英国与法国共取得了206项。但是从1836年至1855年,德意志人取得了231项,英国与法国总共只取得了201项。到1870年,德意志又取得了136项,而英、法总共只取得了91项。在医学领域的发现上,1810年至1819年,德意志人取得了5项,英国与法国总共取得了22项,而到1869年,德意志又取得了33项,已超过了同期英、法总和的29项。〔24〕

其五,普鲁士以及全德意志的大学为这个民族赢得了世界性的辉煌成就,世界上还没有哪个民族像德意志那样为全人类造就出如此之多饮誉世界的思想家和科学家。这恰恰是这个一向被视为有浓厚封建专制传统的社会,在大学里贯彻“思想自由,科学自由,科学无权威”以及“远离社会实际政治与经济利益”等原则的结果。哲学家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费尔巴赫、叔本华、尼采、卡西尔;历史学家兰克、莫姆森、斯本格勒;文学家哥德、席勒、海涅、格林兄弟;经济学家马克思、米勒、李斯特、罗舍尔、瓦格纳、佐姆巴特、艾哈德;社会学家韦伯、霍克海默、弗罗姆、曼海姆;数学家高斯、普吕克、雅可比、狄利克雷、黎曼、施瓦茨、康托比、克莱因、希尔伯特、闵科夫斯基、兰道、库朗;物理学家欧姆、韦伯、赫姆霍尔茨、克劳修斯、维德曼、布劳恩、伦琴、维恩、斯塔克、普朗克、爱因斯坦、劳厄、弗兰克、赫茨、博特、玛依尔、海森堡、泡利、玻恩;化学家李毕希、本生、费林、科尔贝、霍夫曼、迈耶尔、拜耳、瓦拉赫、费歇尔、奥斯瓦尔德、毕希纳、席格蒙迪、能斯特、哈伯、哈维尔、博施、威尔斯塔特、狄尔斯、温道斯、维兰德、汉恩、朗缪尔、施道丁格、瓦尔堡;生物学家奥肯、弥勒、韦伯、雷蒙、科赫、埃尔利希;医学家亨勒、朗格贝格、翁德利希、培腾利斐、比尔罗特、克莱布斯;天文学家弗劳霍费、阿格兰德尔、史瓦西;地理学家洪堡、赫特纳,所有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都是与德意志的大学联系在一起的。自1900年诺贝尔奖颁发以来,德意志大学中就已产生出95名获奖者,而数学家还不包括在内。1933年以前的德意志,无疑是全世界拥有该奖得主最多的国家。德意志能够在19世纪末成为世界科学的中心,这一点不能不归功于德意志的尤其是普鲁士的现代化大学体制。

其六,德意志工业化的飞速发展与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更是与它大学雄厚的基础科学研究及其成果分不开的,它充分证明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教育也是生产力,而且是更重要的生产力”这个朴素的真理。甚至连法国科学家帕舍尔也认为:“法国在普法战争中的失败是科学上的失败。”他说道:“德国增设大学,在大学之间培植有益的竞争心理,尊重大学教授和博士,并给予他们极高的荣誉,为他们设立宽敞的实验室,配备精良的实验仪器,而法国则只顾革命,沉醉于理想政体的无益争论中,对高等教育只给予了偶尔的注意。”这种分析当然不无道理。而德国教育史专家埃尔温是这样对普鲁士的教育体制和大学作出评价的:“自那时以来,19世纪的普鲁士教育制度,已成为了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是这个世纪下半期跳跃式的德意志工业化发展重要的、也是后来经常被人们仿效的前提。而德意志的大学表达了这种教育体制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为教育思想提供了一个跨世纪的开端,它用‘科学’这个思想模式造就了它自己,并形成了它自己的基准点。”〔25〕

总之,普鲁士—德意志现代化教育体系的确立,现代化大学的发展,不仅标志着德意志已成为了一个“教育的民族”,而且也为它迟到的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科学技术人才基础。这场教育的现代化优化了它的国民,达到了提高生产率和纳税能力,带来更多的理性、更多的忠诚、更少的犯罪、更好的官员的目的。

七、对普鲁士改革的评价

1807年开始的由斯泰因—哈登堡领导的普鲁士改革运动是一场对传统社会进行现代化改造的运动,它意味着普鲁士在现代国家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因而也是一场决定德意志历史命运的现代化运动。与“莱茵同盟”诸国家的改革相比,普鲁士的改革运动首先在民族道义上占据了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它不是异族统治下的产物,而是德意志人自身主动运动的结果,从而也使普鲁士的改革与民族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了。而且在经济改革方面,普鲁士在促进经济自由竞争上也要比这些国家走得远得多,这些国家的农业改革还远没有走出开端期。而与那个对改革就像对革命同样感到恐惧的奥地利相比,普鲁士的先进性更是不言而喻,尽管一个不断崛起的普鲁士与一个事实上在不断沉沦的奥地利之间围绕着德意志空间的霸权斗争仍然是长期的。

普鲁士的这场改革运动同时也是一场官僚主义的预定性的现代化运动。一方面,它完全拥有经济自由主义的目标,国家决不想独揽所有的或是绝大多数的事务,而是想释放个人的积极性,并为社会经济的独立发展助产;但另一方面,它自然是以权威原则为基础的,更确切地讲,不是以一种革命的权威,而是以一种传统的权威和正统性为基础的。尽管这场现代化具有某种革命性和反封建传统性,但是从形式上讲,它仍然保持了一种保守主义的特点。由于国家权威与强大的贵族之间的传统联系,使得这场现代化尤其在内容上受到了保守主义的影响。那些“前现代化的”价值观念以及那些“前现代化的”精英们——大地产与军队——不应受到损伤,“前现代化的”权力分配也不应从根本上加以改变,这些都是官僚改革派们事先规定好了的。因此,这场现代化也只能是一场局部性的现代化。官僚改革派提高经济效率和国家管理效率的最终目的,也恰恰是为了在这个欧洲以及世界大变动的时代中能维持住那种“前现代化的”政治、社会的统治秩序,并将这场现代化的政治后果减少到最小的程度。不过它采取的不是传统的手段,而恰恰是现代化的方法。总之,对普鲁士官僚改革派来说,现代化只是一种自我维护的手段和确保国家主权的手段。

当这个现代化进程刚刚启动的时候,甚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普鲁士现代化目标与现代化手段上的这种矛盾对这个社会来说还并不是决定性的。因为这场现代化的头一阶段登场得竟是如此之早,以至于普鲁士连同整个德意志空间都不同于西欧,它是在还没有出现强大的市民资产阶级—工业化力量的情况下登场的。这种局势一方面使保守主义的权力因素从中获得了社会政治统治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使这种权力因素从中获得了种种具体的好处。更重要的是,由于官僚集团上层变革的主动性,使得在普鲁士,不是市民资产阶级,而是官僚改革派们成为了现代化改革的发动机、经济现代化的组织者和民族统一的领导者。官僚制度专家治国的现代化、废除农奴制的社会改革、教育体制的现代化及现代化大学的建立、军事体制的改造,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政治、经济、军事上的效率,从而也使德意志逃避一场英、法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成为了可能。

但是,现代化一旦被启动便不可阻挡,因为现代化的社会自律性决定了现代化的进程是一种一次性的历史进程。它将产生新的社会压力、新的社会问题甚至是新的社会危机,它将迫使着这个国家必须继续不断地现代化,必须有更好的士兵、更好的学校、更发达的经济……而所有这些,都将必然会松散它的“前现代化的”政治与社会结构。总之,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那样:

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26〕

因此,当这个阶段一旦被启动,它实际上也就将启动者本身置于这样一种运动之中了:他得在他自己制造出来的压力下奔波忙碌,他得不断地采取革新措施,不断地现代化。一旦启动者——这个国家的官僚集团——丧失了学习功能、创新功能和改革功能,他就将被这个由他自己从“潘多拉盒子”中释放出来的“怪物”——现代化——所吞没,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第二节 从德意志同盟到关税同盟

一、“维也纳和平”与德意志同盟

经过革命与战争震荡了25年以后,随着拿破仑法帝国的崩溃,欧洲老君主与贵族们弹冠相庆,欢呼他们排除革命威胁的胜利。然而,建立欧洲新秩序成为当务之急,1814年10月至1815年6月,反法同盟的“四足兽”——英、俄、普、奥与战败的法国之间在维也纳举行了长达八个月漫长的会谈。会谈的目标是在平衡政治的基础上重建一个为各方都能接受的稳定、持久的欧洲和平。但这种和平不是以民族自由和自决,而是以国家和王朝的正统合法性为基础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恢复革命前的“现状”,因为拿破仑战争带来的欧洲国家关系的革命化已成为既成事实,是任何力量都无法倒退回去的。但是,所有已获得政治上继续存在的国家,现在必须通过一个欧洲国际共同体,从国际法上取得合法性。

维也纳会议给欧洲政治关系带来了两个重要结果:首先,它使英、俄、普、奥四大战胜国的联盟得到了更新,以确保欧洲不受法国的新冲击;为保证欧洲和平,它同时规定用召开欧洲会议的方式来澄清现存的国际问题。其次,欧洲大陆上的大国们结成了臭名昭著的“神圣同盟”。在奥地利首相梅特涅的设计中,谈论的是“一个全欧洲统一的基督教民族”,并将“君主之间的兄弟情谊”,而不是各民族的友好置于中心地位。〔27〕尽管“神圣同盟”并没有成为欧洲大国真正的政治工具,但它变成了保守主义、反革命复辟和稳定化政策的象征。

要对“维也纳秩序”进行历史评价,有必要突出以下几点:

第一,这是一种新的大国局势。在法国的霸权崩溃以后,这个时代的真正胜利者是英国,它的世界和海上权力通过这个欧洲平衡得到了巩固。同时它也是对这个平衡进行保障的大国,它拥有在大陆上的前沿地位,并统治了欧洲的销售市场。俄国已将它的边境推进到多瑙河河畔,并在欧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强有力地位,但并未获得大陆上的霸权。法国尽管行动受到了限制,但其大国地位得到了恢复。奥地利尽管内部结构未能因现代化改革而得到强化,但在欧洲政治中仍拥有极大的分量,并在任何一种形式的欧洲联合中都掌握着这个平衡体系。它在欧洲阻止着俄国,在德意志空间阻止着普鲁士,从而至少在原则上保证着这些大国彼此之间不发生对抗。由于这个体系使它的影响以及它自身内部的跨民族国家的秩序得到了保障,因而它也是特别地靠这个平衡体系为生的。普鲁士则加强了它在德意志空间中的地位,但并没有达到它所想要达到的所有领土上的目标,因而仍然处于奥地利和俄国的阴影之下。

第二,这个欧洲新秩序也是一种复辟的秩序,一种诸侯和君主国家反对自由主义和民族运动、反对民族自决权的新秩序。由于这些国家现存的权力秩序、王朝的正统合法性从国际法上得到了巩固,因而也使每一种未来的改变都将与这个秩序相冲突。

第三,这个新秩序的任务及其结果带来了欧洲的长期稳定。在法国大革命使欧洲的国际关系革命化以后,欧洲的秩序是以各国之间的条约、义务、一致赞同和承认为基础的。它抑制着各国的权力野心和帝国主义要求,同时也抑制着现代民族运动和革命运动的各种动力。总之,直到意大利和德意志的统一战争时期,从某种程度上讲直到1914年,它都限制着欧洲的各种冲突。德国历史学家沃尔夫·D·格鲁勒指出:“在这整整一百年里,欧洲是比它前一个时期与它后一个时期都有着更多的平衡、更多的和解、更多的稳定、更长久的和平的。因此它也为这个工业化突飞猛进的时代提供了一种难得的国际环境上的保障。”〔28〕正因为如此,这个新秩序也是不应被轻易地评价为一场欧洲反动派的完全胜利的。

对德意志空间政治新秩序的设计是与欧洲新秩序以及各欧洲大国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须将德意志作为一个整体,并以某种国家制度的形式组织起来,这种观点在维也纳会议上也得到了普遍一致的赞同。因为欧洲各大国政治家们担心:中欧若是出现一种权力真空,便会再度使这个地区成为欧洲和德意志各种势力解决利益冲突的舞台,从而导致持久的干预并破坏和平。然而德意志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出现在欧洲政治舞台上的机会在1815年却并不存在。因为欧洲各大国的政治家们又反过来担心:这种方案会使德意志的力量团结起来并充满活力,继而同样会发展成为一种对欧洲和平的威胁。因此,他们极力反对一个民族统一的德意志大国出现在欧洲正中央。不仅英、俄、法等国,甚至连奥地利也反对民族统一的国家方案,因为一个由单一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德意志国家,将意味着对这个本身就是多民族的奥地利的一种肢解,而内部的跨民族国家体系正是哈布斯堡王朝生存的权力基础。而且所有以前的“莱茵同盟国家”,即中、小德意志国家也不愿意为这个民族国家式的统一去牺牲它们各自的主权。普鲁士也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能赞同这一方案,那就是由它来领导这个统一国家,而这一点对于其本身就是依靠外部盟国才获得解放的普鲁士来说,尤其对它的政治家来说,还仅仅只是一个想象中的、没有提到政治议事日程上来的问题,尽管这里的民族运动比其他德意志国家有更为激烈的发展。

为了让这种德意志的潜力能安静地呆在一个平衡体系内,就必须设计一种“德意志内部均势”。在这种设计中,两个德意志大国——普鲁士与奥地利——必须被纳入到一个联盟之内,成为这个联盟体系的“脊骨”,但又不允许它们或是单独、或是一起谋取在德意志的霸权地位,以达到让它们彼此之间互相牵制的目的,并利用这个稳定的中欧联盟来充当整个欧洲安全与稳定的“拱顶石”。同时,各大国都有义务保证这个联盟体系的边界。

因此,1815年6月8日,“德意志同盟”——作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组织——成为了维也纳会议的产物。这是一个由39个拥有主权的国家和城市所组成的联盟。普鲁士与奥地利也只是带着它以前的帝国部分属于这个联盟。联盟惟一的组织机构是联盟会议(Bundestag),最大的国家普、奥也只能有4票,总共为69票。另外,还设立了一个拥有17票的联盟理事会,其中11个较大国家每国一票,一个简单多数就能通过决议。但是,关于各国事务以及宗教问题方面的根本性决断则需联盟会议全体成员国三分之二的多数才能通过,因此,这只是一个相当软弱、很少有行动能力的同盟,严格地讲,只是一个具有某些联邦因素的邦联。由于它并没有行政、司法和宪法上的保护,而且在它的内部实际上贯彻着各国各自的平等主权,因此,它的存在,对于民族统一国家,哪怕是它的某种联邦形式来说,都是一种明确拒绝。

这个包括了“德意志同盟”在内的欧洲新秩序对德意志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结果:

首先,这个中欧“德意志同盟”是与国际秩序的利益形势相一致的,并确保了德意志空间与整个欧洲半个世纪的和平。在德意志空间里,与一种中央集权的国家组织形式不同,出现了一种独特的两级统治格局,即“德意志同盟”名义下各邦国君主的实际统治。在这个邦联式松散的民族集群中,尽管各邦君主能以同盟的名义联合众多邦国去干预某一个邦国的革命进程,但各自为政的邦国为了自己的存在又必须与其他邦国去围绕效率展开竞争。因此,某一邦国的现代化措施一旦出台,便立即会被邻近邦国所仿效。加之各邦国之间既无语言障碍,又无天险可据,人才流动得以加速,闭塞状态进一步被打破,这就导致了在没有外部国际环境负担的情况下,处于现代化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各个邦国之间的一个逐渐相互适应的过程。因此,从客观上讲,同盟的存在不仅促进了一种进化式的现代化改革进程,而且也逐渐带来了整个德意志空间现代化改革与发展“均衡化”的奇特效应。

其二,奥地利作为这个同盟的主导国,在“维也纳和平秩序”中被分派了意大利保护国的角色以防止法国染指。这项维护欧洲安全和国际秩序的任务,造成了奥地利从德意志空间的退却,因而对奥地利履行同盟义务产生了消极影响,抑制了奥地利中讲德语人口的因素,而有利于其他少数民族,并因此也使它难以发挥进行现代化改革的灵活性。

其三,普鲁士必须在西南部承担起抑制法国的欧洲安全体系的主要责任。它领土上的西移也使它那种“自然的利益”挪动了位置。因为在1815年的这场欧洲版图的新划分中,普鲁士获得了波森大公国以及包括托恩斯在内的整个西普鲁士地区,并在对萨克森的分割中获得了该国一半领土和五分之二的人口。因此,它已由一个欧洲中东部的大国变成了一个欧洲中央部的大国。更为重要的是,普鲁士还获得了德意志城市工商业最为发达的莱茵河畔地区,包括它原已失去的威斯特法伦和并入法国的莱茵河左岸地区,而所有这些地区都处于欧洲内陆主要的贸易通道、交通便利的港口和枢纽的特别位置上,并拥有丰富的、也是工业化发展必不可少的煤、铁资源。这样,恰恰新设立的莱茵省使普鲁士转眼间就成为了最大的德意志经济强国,因而也追加性地给它打上了一种更为独特的现代性烙印。通过防范法国、“守卫莱茵河”的这项欧洲任务,以及与军事强国俄国领土的接壤,普鲁士便将它的安全利益与整个德意志空间的安全利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使它寻求自强的现代化努力获得了一种新的驱动力,而且也使它的军国主义重新得到了巩固并合法化了。另外,由于在安排这项防守任务的同时,并未为它的东部核心地带与它新设的莱茵省之间提供一座“陆桥”,因此,两地是分裂开来的。这种分裂比它以前的东部与威斯特法伦之间的分裂更为显眼,因而克服这种分裂,也就成为了普鲁士强权政治的最强有力的动机,并不断地促进着它向德意志空间内部进行扩张的倾向。

总之,从长远来看,这个欧洲新秩序的安排以及所谓“复辟时代”的到来,不仅未能真正阻止德意志现代化改革的步伐,而且还给德意志诸国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某些良好的国际条件。尤其是它使普鲁士成为了最大获利者,使它获得了一种经济上、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优势地位。正是由于拥有这种优势地位,这个改革步步在前的普鲁士,其先锋作用也变得更为突出了。

二、关税同盟的建立

在“复辟时代”(1815~1848年)的30多年间,在整个德意志空间的现代化进程中,最为激动人心的重大事件就是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它对德意志工业化的发展、现代民族的形成以及普奥二元性霸权斗争的结局都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

现代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有着分工不断进步,区域经济之间联系不断加强,市场领域不断扩大的倾向,而且也依赖于关税、交通、货币区域的统一化。然而,39个拥有独立主权的邦国与城市区域之间的关税界限,造成了德意志经济现代化发展的严重障碍。它使成长中的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在英、法等国统一国民经济的存在和国际竞争的压力面前,深感自身所处的不利境地,同时也推动着他们去组织自己统一的国民经济。

蒂宾根大学国政学教授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成为了这个成长中的德意志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最早代言人,也正是他,头一个指出了统一国民经济体系与民族统一之间的密切关系。1819年他以德意志所有地区五千多名商人和工场主的名义,起草了《致德意志同盟议会请愿书》。在这份请愿书中,他提出了“在德意志内部废除各种关税,并对邻近国家实行建立在报复原则基础上的全德关税制度”的要求。〔29〕这位关税同盟思想的早期宣传家在由他本人创办的《德意志商工界机关报》中还这样写道:“不在德意志各邦国人民之间实行自由交往,便不可能有统一的德国,不建立共同的重商制度,便不可能有独立的德国。”〔30〕正是在李斯特的推动下,1820年3月,符腾堡、巴登、巴伐利亚、黑森—达姆施塔特以及图林根达成了一个关税预备性条约。但1820年至1825年的长期谈判,主要由于巴伐利亚的地区霸权意识,以及它维持全面主权的要求而告失败。

这样,在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中能扮演领导者角色的就只有普鲁士了。这个国家尽管在1818年颁布了新的关税法,并力图从关税上达到本国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它西部莱茵省与东部核心地带之间地理上的分离以及众多的“飞地”,导致了它竟然拥有7500公里长的关税边界。这当然使普鲁士对建立一个更大的关税空间有着特别强烈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长期以来也一直使它在追求一个关税同盟,一个至少是北德和中德的关税同盟。在这样的同盟计划中,这个已成为德意志空间中最大的经济强国的普鲁士,在其中占据领导地位并绝对排除奥地利影响的要求是理所当然的。

在这一进程中,普鲁士自由改革派官员、外交部关税司司长弗里德里希·冯·莫茨扮演了重要角色。他在1829年强调指出:

这个共同政策是前途无量的。小国无力解决这个时代的问题。因此,一点也不浪漫,德意志必须结成一个强大的、幅员广阔的国家。奥地利由于已陷于内部的麻烦和欧洲事务之中,因而是不能解决德意志问题的,这个国家必须从德意志开除出去。必须由普鲁士来统一德国,关税联合正是这种国家统一的前提。当多国关税只是不同的国家政治分裂之结果的这种观点,成为国家学说上的真理的时候,那么,认为这些国家统一成为一个关税和贸易联合组织就会导致一个同样的政治体制的联合体的观点,就必然也是真理!〔31〕

而且,这位亚当·斯密自由贸易理论的追随者,充分相信国际分工与竞争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并认定普鲁士的经济局势能够承受自由贸易的冲击,因为它的剩余农产品能用于出口,而它的莱茵省、萨克森省以及西里西亚地区的工商业产品在德意志空间里是最有竞争力的。

1828年普鲁士对关税政策的强化,立即引发了与汉诺威、库尔黑森之间紧张的关税战,因为这两个中等邦国的地理位置不仅使它们拥有通往北海的出海口,而且也使它们将普鲁士的东部与它的西部分割开来。这就迫使普鲁士首先与安哈特,随后又与黑森—达姆施塔特结成关税同盟,而汉诺威、库尔黑森、拿骚、萨克森、不伦瑞克、不来梅以及两个图林根国家也结成了一个中德关税同盟。在这场关税战的对峙中,争取图林根国家成为普鲁士成功的关键,因为只要图林根国家加入普鲁士一方,便可以从背后断绝中德关税同盟与南德国家之间的联系,并能对南德国家造成压力,从而使南德国家失去它们过去那种能在两个处于它们北部的同盟之间灵活选择并坐收渔利的优势。1829年普鲁士成功地通过帮助修筑道路和提供关税管理费用的条件,赢得了这两个图林根国家,从而也迫使巴伐利亚、符腾堡等南德国家与之订立贸易条约,这就导致了中德同盟的崩溃。1831年库尔黑森也加入到普鲁士一方,终于使普鲁士的东西两部完全连接起来了。1833年3月普鲁士领导的这个同盟与南德国家最后结成关税同盟,这又导致了萨克森等国的加入。诸国决定在1834年新年之夜撤除所有关税壁垒,这标志了德意志关税同盟的诞生。1835年至1836年巴登、拿骚、法兰克福也加入进来。到1842年,39个国家中已有28个加入,而在北方,只有三个拥有自己出海口的小国汉诺威、不伦瑞克和奥尔登堡还暂时发展着自己的组织。

毫无疑问,关税同盟的建立突破了1815年维也纳会议创立的德意志同盟体系。正如奥地利首相梅特涅所担忧的那样:“这个关税同盟是一个诸国中的国家,它使普鲁士的‘预备性优势地位’成为了可能,并得到了巩固;它动摇了德意志的均势,促进了德意志统一的最危险的理论。”〔32〕从某种程度上讲,关税同盟使民族的组合与普鲁士的霸权联系了起来,它是以后的“小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一场预演,而且从客观发展的长远影响上讲,也必然促进这样一种民族国家的形成。

但是必须看到,这种经济上的联合并不是、也不会是自动地朝着政治联合的方向发展的。对于这些中、小邦国政府来讲,它们不是出于民族利益,也不是出于政治动机,而是出于各邦国经济利益上的考虑,才去缔结这个关税同盟的。这些中、小邦国由于害怕普鲁士的霸权倾向,在加入了关税同盟以后,在政治上反而有意识地向仍然还在关税同盟之外的大国奥地利靠拢。因为这能为它们的主权提供某种程度的保障,并因此也确保了德意志同盟的那种邦联结构又继续存在了30年。

特别在1848年革命后的岁月里,这些中、小邦国甚至多次想将奥地利也拉入到这个关税同盟中来,但并没有取得成功。其原因也是简单的:谁掌握了工业原料和通往世界的通道,谁就掌握了德意志空间工商业发展与扩张的命运。特别当普鲁士与汉诺威等国定立关税条约以后,普鲁士实际上已将德意志整个北海和波罗的海这条黄金海岸线全部掌握在手中了。尽管关税同盟国家是可以自由退出这个同盟的,但各邦国若背叛普鲁士,投靠奥地利,也是不可能为自己获得出海口的;各邦国要想通过陆路独立与法国交往,也已由于普鲁士获得了整个西德意志边界,并建立起庞大的莱茵省而绝无可能了。总之,一个内陆国的奥地利能为它们提供的经济上的好处,实在是太少了。因此,为了替自身的工业发展寻找原材料以及为自身的工业品或农产品寻找出海口,名邦国便不得不听命于最终控制了德意志空间通往新兴工业世界所有通道的,并拥有鲁尔煤、铁的普鲁士。在这里,人们不难看出,普鲁士能于1834年创建关税同盟,从相当程度上讲,正是要归结于它手中的这两张王牌,而在这个同盟建立以后,它也正是靠着这两张王牌,才将这个德意志经济一体化和工业化的关键性机构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当19世纪50年代普鲁士实现了工业化的全面突破时,实际上也就为它在未来统一德意志空间奠定了物质上的基础。

第三节 德意志的工业化进程

一、德意志工业化的前提条件

18世纪下半叶从大英帝国开始的工业革命,急风暴雨般地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了结构性的转变。工业化,即从手工生产方式向机器大工业生产方式的过渡,给人类的生活条件、社会联系以及民族关系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条件也由于工厂体系的引入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英国工厂制度中产生出来的“得到明证的效率”已成为欧洲邻邦国家一百年间富有成果的仿效物,法国与比利时首先成为了欧洲大陆上工业革命的先行者。

而在德意志空间里,工业化的发展此时还是相当落后的。尽管在莱茵河流域以及个别地区,1784年已开始接受英国的新技术,人们在杜塞尔多夫建起了一家运用蒸汽机的棉纺织厂,而且有人甚至于1792年在上西里西亚还建起了一家炼焦厂,但是,所有这些不过是一种还处于从根本上讲由农业决定的环境中的斑晶而已。〔33〕这些成就并不足以引起一场技术革命,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原始工业化的开端。

工业化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相互作用的社会过程。社会准则决定着生产资料的投入和使用能否形成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历史条件;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规范决定着现代化技术和工厂生产制度能否贯彻实施,决定着技术改良的基础能否产生一种潜在的革命性影响。所有这一切只有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才可能发展起来,而这种环境则取决于:政治统治是否允许企业成为纯粹经济上从事职业努力的场所;是否已作好了准备,以便能将经验上、手工生产上已获得的知识或是科学上的创新成果长期地转化为技术性的生产力;是否允许招雇产业工人,并用适应于机器大工业的劳动方式和纪律来对他们进行约束。总之,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造就一支可供使用的劳动力后备大军,内部和外部市场的扩张,对资本积累的促进,这样一个决定性的进程都不可能离开国家(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的帮助而顺利地得到发展。

从这一点出发,人们就不难理解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冲击下德意志空间里新局势的意义了,不难理解那些改革,尤其是普鲁士“自上而下”的改革对德意志工业化发展的意义了,因为正是这种新局势与这场改革运动,从根本上改善了德意志工业化的前提条件。

尽管莱茵河左岸地区(在法国的法律制度下这一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得到了特别的促进)、“莱茵同盟”国家以及普鲁士三者之间的发展是有区别的,也尽管普鲁士对种种旧制度限制的突破并不是立即发生的,但是,在这里,与封建性地方分裂化的权力发展趋势相反,国家主权和国家公民权已部分开始得到贯彻,中央集权化国家已变成了官僚主义的理性国家,新的法律秩序以确保经济自由和私人财产为方向,至少从原则上讲,已在瓦解旧有的等级社会,“择居自由”与“择业自由”已在开创一个具有个人能动性和灵活性的职业化社会。不仅普鲁士的经济政策上有着一种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自由主义的进步,而且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普鲁士的“农民解放”导致了一场农业的革命化,它在进行工业化的同时,为不断增长的人口提供着食品;它平衡着工商业上的贸易逆差,并开始逐渐强化着对工业品的需求;它通过对外粮食贸易上的赢利,从金融上资助了工业技术上的革新;它在传播英国新技术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也为工业化的发展释放了劳动力。

而拿破仑战争所带来的德意志领土的新划分,至少将小空间结构归并到更大的统一体中。这种种经历,持续性地改变着传统的成员身份与忠诚,动员起种种期望,并长久地侵蚀着传统主义。正是在这种种政治局势、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的持续变换中,财产占有上的关系与经济上的机会被猛烈地搅乱了。拿破仑的“大陆封锁圈”以及它的失败,为那些经济上的“善变者们”造就了种种崛起的特别机会。新的精神气质和心理状态是能特别直接地作用于人们的经济行为的,因而也一再地动员起人们在经济上的冒险精神。

普鲁士与原属于“莱茵同盟”的由中、小邦国组成的所谓“第三德国”的国家不同,这些国家的政权大多起先并没有去发动、促进工业化,而是容忍了工业化。而在普鲁士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哈登堡首相就在给普鲁士国王的呈文中明确写道:

陛下,法国人是自下而上地进行工业化的,而我们必须自上而下地进行。〔34〕

普鲁士政府对工业化的促进不仅体现在扩建交通体系,如公路、运河以及后来的铁路建设等直接投资上,而且更主要体现在为工业化的发展积极创造框架条件上。除了我们在上面分析和表述过的那些条件(如废除行会制度,城市自治管理,农民解放,教育体制的现代化,以及一系列促进经济能动性的自由主义的政策),还包括由政府出面组织年轻官员、技术员、工程师去外国,尤其是去英国和美国访问学习,组织定期性的工业博览会,发行科技杂志,协助工商业部门组织职业联合会,如“德意志工程师联合会”、“德意志工商联合会”等。正是这些半国家性质的联合会在传递信息、介绍新知识、分派奖学金、加强生产实践上的技术人员与理论家之间的联系方面所做出的大量促进性工作,才有力地推动了工业技术上的进步。当然,普鲁士国家为德意志工业化进程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当数在它的领导下于1834年建立起来的德意志关税同盟,因为它在民族没有达到政治统一的条件下,已事先造就了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而且这个关税同盟组织,由于其不断上升的收入和不断下降的管理费用,很快变成了一个在金融上慷慨大方的“企业”。它通过货币协议和一种新的贸易权,促进了法权与货币上的平衡;它缔结了大量有利的合同,达到了对外关税的保护,内河航运的免税,以及内部市场的减税,〔35〕因而也为整个德意志空间的工业化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工业化发展的第一阶段(1835~1850年)

就整个德意志空间而言,工业化开端于19世纪30年代中期,它是随着关税同盟的建立才真正开始的。与英国相比,德意志的这场工业化进程中有它不同的特点。

在英国,农村劳动力的解放,农业生产的增长,以及农业生产率的明显进步,这三者是同步发生的,并为工业化所需要的购买力做好了准备。而在德意志,由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生产率没有很快提高,因而农村群众的购买力没有相应增加。因此,德意志的工业化与英国相比,较少地受到农业的推动。1835年以后,也只有大约20%的德意志农业资本投资于机械与其他技术设备上,〔36〕因此,推动工业化前进的主要需求只能来自其他的方向。

英国的工业革命首先崛起于纺织业部门,也正是在这个部门里最先组织起大机器生产。而在1835年至1850年这个工业化的第一阶段中,尽管德意志也首先在棉纺织业中有类似的发展,如纱锭数量有很快的增长,蒸汽动力机得到了运用,原棉消费在关税同盟区域内增长了8倍,但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是小型化的,其纺织工厂的数量也只有法国的三分之一,更不能与英国相比。同时,纺织机械化也还没有广泛运用到编织业上。织布机的数量尽管在上升,但1846年在普鲁士也只有3.79%的织布机是机械化的。在呢绒工业方面,正经历着从手工工场向小型工厂的过渡,直到1850年也只达到了50%的机械化。而在绒线工业中,手工作业式的企业和家庭手工企业仍然占统治地位,1850年只达到了6%的机械化。亚麻工业则更为落后,几乎没有什么机械化。而没有机械化,正是造成西里西亚家庭手工企业织工生活困苦的重要经济原因。

德意志纺织业机械化的落后,要归因于英国纺织工业在世界上的垄断统治地位,以及易北河以东的容克贵族在谷物出口上的利益。由于关税同盟的领导者普鲁士,为了容克的利益,在与英国的谈判中进行了一场交易:在英国向容克打开谷物市场的同时,作为交换条件,关税同盟区域也得向英国工业品打开市场。这就使德意志的纺织业,在英国的纺织品占压倒优势的竞争压力之下,陷入一场危及生存的危机之中。1840~1850年,纺织品的价格仅及1800~1810年的57%,致使纺织企业本身也很难通过提高对机器的购买力来扩大企业规模。〔37〕总之,英国在纺织业中的世界先锋角色,以及容克贵族地主的利益,从根本上阻碍了在德意志走出一条类似于英国式的道路,一条通过纺织业走向全面机械化、工业化的道路。

这样,在德意志,铁路业替代纺织业成为了工业化先锋。它是钢铁的人造通道——钢轨与新的动力源——蒸汽机和火车头的结合,它甚至能比纺织业更迅速地带动工业化的全面发展。自从1825年世界上第一条铁路在英国诞生以来,首先看到它对德意志工业化的意义并进行宣传的,正是那位曾遭受迫害而被迫流亡美国、取得美国国籍后又从美国归来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以及鲁尔炼铁厂和机械厂主弗里茨·哈尔科特。尤其是李斯特,他首先从经济理论上论证了这场“新交通革命”的重要性:“这种便宜、快速和有规律的大规模运动具有分工上、地点选择上和提高销售额上无法比拟的优点。”1833年他还亲手为一个连接德意志所有重要区域的铁路系统设计了一个规划,以后的德意志铁路系统正是按照他的这个规划发展的。〔38〕正是在他的推动下,1835年从纽伦堡到菲尔特的长达6公里的德意志第一条铁路修筑成功,1837年开工的从莱比锡到德累斯顿的第一条带有隧道的铁路线也于1839年顺利完工。

普鲁士政府在这场交通革命中是目光远大的。它首先认识到,要想发展一个从西部省份到东普鲁士的“东方铁路网”,是不能仅仅依靠私人经济力量来完成的。这不仅由于私人难以有如此巨大的金融实力来完成更长距离的铁路修筑,而且国家也必须将如此有前途的事业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与其他国家不同,普鲁士政府采取了两项措施将自身与铁路建设联系在一起:其一,所有私人对铁路修筑的参与,必须有国家颁发的许可证,这种许可证优先颁发给股份公司,同时股份公司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甚至在股份公司的人事上也需接受国家的安排,以确保国家铁路系统计划的贯彻实施;其二,国家也通过贷款形式直接投资铁路建设。因此,与其他欧洲国家或是纯粹私营性,或是纯粹国营性的铁路系统不同,普鲁士形成了私人与国家联合经营的铁路系统。〔39〕这不仅加快了铁路网的建设,而且也为1878年德帝国时代的铁路国有化事先作好了准备。

铁路建设也是冒着船夫、马车夫、手工业者们的反对、担忧和不信任进行的。他们提出了种种理由进行抵制,有些甚至是可笑的。例如,他们在作这种宣传:“这种‘喷火巨兽’的火焰会点燃田野与森林,这位‘嗓音英雄’会使房屋无人敢去居住。”由此可见,若是在一个完全民主的秩序中,当时的铁路几乎是不可能建成的。当然,与这种普遍的情绪相对立的还有另一种要求,它是由正在成长中的德意志资产阶级所代表的。哈尔科特这样讲道:“铁路是一国财富的源泉,是一种为整体利益克服局部利益的团结精神的开路先锋。”〔40〕总之,这种连接空间、缩短距离的铁路开始逐步地将整个德意志结合在一起,这正是德意志统一的基础。因此,当德意志第一条铁路经受住考验后,在普鲁士,一个申请许可证的浪潮席卷而来。1840年在除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空间里,已有468公里长的铁路修筑成功,而到1850年,这个数字已上升为5859公里。正如李斯特所说的那样:“铁轨是这场民族统一的‘婚带和结婚戒指’,它将促进自由的思想交流,产生并扩大民主的影响。”〔41〕因而铁路成为了这个时代最强有力的、也是最激动人心的象征。

从短期来看,铁路建设最重要的影响是,它产生出对机器、铁轨、铁、煤的巨大需求,从而也首先强有力地推动了德意志工业的现代化和扩张。从中、长期来看,这场交通革命最重要的结果是运输量的极大增长,运输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但首先是这个事实:原材料和能源,矿石与煤,已能普遍地独立于自然的现有地点,并能为那些经过选择的生产场所所支配和掌握。对煤的支配,蒸汽机的推广,企业内生产的集中,地方与地区性的分工,冶金工业与煤的紧密结合,工厂在铁路枢纽点上的集中现在都已成为了可能。因此,铁路提高了劳动力的灵活性,使他们的集中化变得大为容易了;它使得工业品的销售变便宜了,也因此使得大规模的销售成为了可能;它造就出一个德意志真正的统一市场,继而也造就出一个欧洲大陆上的大市场;它促进了大批量的生产与竞争,而这些生产和竞争又反过来将技术工艺上的现代化推向了前进。

从更长远来看,铁路的发展也对德意志都市化的发展及其特点产生了重大影响。铁路交通的发展,使得工业化所急需的劳动力无需全部定居于城市,他们能够近则每天,远则每周乘火车到达劳动地点。这种工业建设与铁路网建设的同步化,大大限制了城市居住人口的数量,从而也大大限制了发展中的城市规模,但是却并没有限制工业人口数量。那些大量仍然定居于乡村的工业人口,对本地的乡村都市化的作用也不容低估,因为他们在工业中的收入,对于乡村的商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就导致了德意志城市普遍小型化的特点,而德意志的所谓大工业中心,正是一种由众多的小工业城市所组成的城市带的汇集点。因此,德意志的都市化问题,如城市中的住房短缺、交通拥挤、自来水和排水工程以及学校设施建设上的特别负担等等,固然也像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那样毫无例外地发生着,但它所引起的震动远远不如英国那样强烈。与此同时,德意志的小城镇化的特点,也在不少人心目中培养起一种对乡村文化的依恋,以及对大城市文明的反感。

固然,铁路修到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经济的繁荣,但是,不要忘记,正是那些首先参与了铁路建设的人才首先获得了经济上的利益和发展,这首先反映在德意志冶金工业的发展上。〔42〕由于对铁路建设的积极参与,冶金钢铁部门发明了新的铁轨辗压技术,埃森的克虏伯已能用新的处理方法生产二吨重的钢块,因而成为1851年伦敦世界博览会上德意志少有的工业成就之一。萨尔的斯图姆,通过采用来自英国的新搅炼处理程序和对焦炭高炉的改进,不仅使钢铁生产翻了一番,而且还完成了莱茵钢铁生产上第一流的集中。

采矿的发展提供了又一个例证。由于铁路建设对钢铁需求的不断增长,从而也刺激了钢铁生产者对煤的更大需求。在这个进程中,煤的采掘在鲁尔掀起了向深井开采的浪潮,因而对蒸汽机的需求也不断上升。1840年在普鲁士的采矿业中有174台蒸汽机共5400匹马力,1849年已达332台共13200匹马力。随着埃森合并进鲁尔区内,焦化生产在这里发展起来。杜伊斯堡成为了煤的船运中心,而煤商哈尼尔和斯汀纽斯的经营不断扩大。在除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空间里,1815年至1834年,煤的生产只缓慢地上升了50%,而到1839年就又上升了50%,1849年则比1834年上升了110%,就业者的数量至1848年增加了3倍。因此,不再是纺织工业,而是冶金、钢铁工业在鲁尔成为了领导性的部门。

在火车头的制造中,奥古斯特·波希成为了最著名的人物,1851年德意志生产的1084个火车头中就有62.2%出自他的企业,仅1854年,这个最大的火车头生产企业就生产了500个火车头。而且由于蒸汽机需求的扩大,迅速推动了机器制造工业以及精密机床业的发展,1846年在关税同盟中已有423家机器制造工厂,共雇有12518名工人。正是机器制造业的大发展才使得机器的价格回落,从而也才使纺织行业最后也能从中受益。煤气工业也作为采掘冶炼业的副产品出现了。在关税同盟区域内,1850年已有35家煤气生产企业,它提供了街道夜间照明,并使工厂能够独立于自然的时间而在夜晚开班。化学药剂工业也应运而生,它已开始为纺织工业提供苏打、氯和硫酸。

总之,机械化,向新技术的过渡,工厂的建立,使手工纺织业受到排挤;采矿与冶金工业的现代化,机器制造业的发展,自19世纪30年代中期以来已得到不断的强化和加速。工业生产估计在1815年至1850年期间增长了7倍。蒸汽机的数量和马力匹数先在采矿和冶金工业,最后也在纺织工业中不断上升。1845年在关税同盟区域里,除铁路和航运业外,已有1318台蒸汽机共26192匹马力,仅普鲁士就有608台共11641匹马力,其中21.3%在纺织部门,64.1%在采矿、冶金、生铁与机械工业中。1846年在普鲁士,除纺织、采矿、冶金三个部门外,就有13600家工厂共17万工人。在关税同盟区域内,19世纪中叶的就业人口总数的60%在农业中,25%在工商业中,15%在服务业中,其他为退休者、短工、家庭雇工和受救济者。城市手工业和工业中心里的就业人口的增长率已超过了人口的平均增长率,而在工业化程度最高的邦国萨克森,1849年仅有25.5%的人口在农业中就业。〔43〕

但是,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还是很少的,德意志仍然是农业占统治地位的空间。在工业中,新、老技术并存;不可靠的增长,赢利上的强烈摇晃,资本的匮缺,削弱了投资;劳动关系也强烈地打上了“父长制”和非经济的特点。19世纪40年代的这场工业繁荣,首先由于一场来自农业的饥馑危机,继而也由于一场来自英国的工业衰退,事实上在1847年就已结束了,这表明德意志经济仍然还是多么强烈地受着农业部门的摆布。但同样重要的是,经济制度上、生产技术上、社会结构上的革新与改造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它们已为德意志工业化的突破和经济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1850~1873年)

1850年后,德意志关税同盟区域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工业化突破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煤、钢、蒸汽锤与齿轮构成了工业生产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工业由边缘领域变成整个国民经济的中心性部门,工厂、工人阶级和工业城市成为了新的、给社会打上烙印的现实,一个对德意志产生深远影响的现实。

采矿与冶金钢铁工业成为了领导性的工业部门。在关税同盟区域里,1850年至1870年期间,石煤采掘量由550万吨上升到2639万吨,褐煤采掘量则从150万吨上升到760万吨。铁矿采掘量在20年间增长了4倍,生铁产量从21万吨上升到126.1万吨。整个钢铁生产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0%。鲁尔成为了欧洲最大的重工业集中地和最大的工业人口稠密区之一,它的煤已开始出口到英国。〔44〕一个煤钢时代已经到来。

机械工业也获得了迅猛发展,金属加工业增长了4倍。手工工场变成使用机器的工厂之速度也加快了4倍。到1871年,已有60%的企业属于有50~400名工人的中型企业,53%的工人在这种规模的工厂中就业。煤气工业继续得到发展,1869年已有340家煤气生产企业,与之相配套的管道工业也运应而生。电器工业开端于1847年西门子公司开辟的从不来梅到委格萨克的德意志第一条公共电报线路。在这个高工业化阶段里,西门子又成功地利用古塔橡胶使电线绝缘,并在1868年铺设了第一条陆地电报线。几年以后,不仅关税同盟区域中所有中心地区都被这种陆地电报线彼此连接起来,而且海底电缆也把欧洲同北美连接起来了。〔45〕这场通讯革命通过信息的传播不仅使这个世界同时化了,而且还推动了电缆业和橡胶工业的发展。在化学工业方面,由于苯环的发现和有机化学的发展,一批新型化学工厂建立起来,最著名的有1861年在巴门建立的焦油与苯胺染料工厂,1863年在荷尔斯特、1865年在曼海姆建立的苯胺染料—苏打工厂等,这些新型的化工厂为纺织业开发了大量极为重要的化工产品。

在纺织工业中,棉纺业已经全面实现了机械化。原棉消费量从1.71万吨上升到6.4万吨,纱锭数量由94万个上升到151.9万个。整个毛纺织业(包括呢绒工业与绒线工业)的机械化程度均在1861年超过50%,但亚麻业的机械化在1861年仅为10%。因此,比较起英国来,德意志整个纺织业的现代化进程还是相对缓慢的。

这场工业化的突破通过铁路建设被进一步向前推进着。铁路网从1850年的5856公里增加到1870年的18876公里。与此同时,普鲁士国家对铁路的影响在不断上升,通过对铁路股份公司有系统的收购,1870年已有43%的铁路为国家所有。

总之,从1850年至187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农业在投资中所占的份额由19世纪20年代的66%下降到60年代的25%,工业与交通的投资份额上升到40%,其余为住房和外贸业方面的投资。农业中就业人数的份额在继续下降,在工业、商业、交通、服务业中的就业人数则相应上升。它们之间的比例,1850年为农业60,工业与商业25,交通与服务业15;而1871年则分别为51、28、21。在净国内生产总值中各部门的份额也发生了变化:在1850年,农业占47%,工业和手工业占21%,交通占1%,贸易占7%;而在1870年则分别为40%、28%、2%、8%,其余为服务业。〔46〕正是在这种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德意志走上了通往现代工业国家的道路。

在这场工业化的突破中,各种推动性和促进性因素是汇集在一起发挥影响的:

其一,19世纪40年代技术与经济发展积累起来的效果在继续发挥着影响。正是在铁路这种新的交通工具的基础上,才形成了一个能发挥功能的市场。也正是在这个市场上,低效率的手工生产方式必须屈服于价格竞争,在这方面,1857年的现代化危机是作为扫除式的危机直接发挥影响的。职业教育与技术教育在19世纪50~60年代也开始真正有了成果。就整个社会而言,工业化此时还并没有导致人们所担心的工作位置的减少,而是导致了工作位置的结构性变动和增多,它仍然能够收容人口的增长和农村中释放出来的劳动力。购买力的普遍提高,已通过纺织品消费和农业对机器和化肥的新需求表现出来。总之,一种更大的需求,更多的生产,更高的赢利,更高的投资,更大的消费的循环已经形成。因此,在1857年短暂的危机过后,出现的是一场长达16年的(1857~1873)经济繁荣。

其二,对阻碍竞争、市场与工业资本主义生产的法规进行修改,也属于这种推动性的因素。例如,在1851年以前的普鲁士,采矿业一直是根据国家的所谓《领导监督原则》来行事的。它规定了企业经营管理政策,规定了价格和工资,就连私营矿的企业也不例外,因为它们财政和管理上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国家矿业机关手里。这就使得在新技术上的资本投入上,对于这些私营企业来说不那么有吸引力。自从1851年颁布《矿山法新条例》以来,矿山法规被自由主义化了,它将企业经营管理权、更大的赢利机会连同更大的风险一并转让给私人所有者。而国家只保持着对生产安全、矿工的社会权利以及他们在企业内部享受的福利待遇的最后监督权。总之,同“农民解放”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形成时一样,经济自由——这种革命的“人权”——也成为采矿业的规章。在这里,自由根本改变了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国家表面上只放弃了经济主动权,但实际上完全放弃了按照其要求指导经济的权力。当然国家还能通过大量的矿山产业继续施加很大的经济影响和社会政治影响,如同它在农业和林业上利用国有地所做的那样。〔47〕1861年的《全德意志贸易法典》是这方面的又一个例子。该法典事实上是1843年普鲁士的股份法在全关税同盟区域中的推广和运用,它从根本上使全区域中的股份公司的形成和扩展变得更容易了。1857年关税同盟区域内的货币统一化,以及19世纪60年代一系列新的自由贸易条约都促进了这场高工业化。

其三,普鲁士新型银行的出现也属于促进这种强有力的工业扩张的因素。这种新型银行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资本主义的重工业和铁路已成为工业化与投资的领导性部门,因而需要大量的投资;二是由于私人手中的财富,用传统的方式已不足以资助工业中昂贵的生产资料,因此,1850年以后,在普鲁士政府的允许下,一场“金融革命”开始了。人们首先在股份制基础上建立起储蓄银行,这种银行能扩大以小的股票购买者和持有者为基础的顾客范围,并能将集合起来的储蓄金迅速动产化。它致力于全新的业务,如在工业中进行长期的投资、建立股份公司、在市场上销售股票、对企业进行贷款资助等。总之,这种多功能的银行成为了金钱的汲桶,它既资助了工业的发展,同时也使它所负载的对股份公司的组织成为了可能。〔48〕因此,一场建立大规模工业企业的浪潮到来了。1850年以前,普鲁士的123个企业是用一笔总额为2.25亿塔勒(Taler)的资本建立起来的,而从1851年到1871年,295个企业是由一笔总额为8.02亿塔勒的资本建立起来的。因此,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始成为德意志工业经济的一个特征。

这场工业化的突破给整个德意志空间与社会带来的结果是多方面的:

第一,工业化在不同区域里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从地理上讲,西部与北部的发展明显地快于东部与南部;从政治上讲,奥地利的落后变得更加明显,而且早在1866年以前,它在工业生产方面就已远远落在关税同盟后面了。在生铁产量方面,1850年,奥地利为15.5万吨,关税同盟为21万吨;而在1870年,前者为27.9万吨,后者则为126.1万吨。在石煤产量方面,1850年,奥地利为66.5万吨,关税同盟为550万吨;而在1870年,前者为375.9万吨,后者则为2639.8万吨。在蒸汽机总能力方面,1850年,奥地利为10万马力,关税同盟为26万马力;而在1870年前者为80万马力,后者则为248万马力。在铁路长度方面,1850年,奥地利为1357公里,关税同盟为5856公里;而在1870年,前者为6112公里,后者则为18876公里。在棉纺纱锭方面,1850年,奥地利为134.6万个,关税同盟为94万个;而在1870年,前者为150万个,后者则为260万个。〔49〕这种经济实力上的差异本身正是普鲁士最终能建立起帝国的一个根本性前提。

第二,工业化、经济增长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是平行发生的,个人的出发点并不相同,社会各阶层也并不是均匀地受到震动,只有越来越少的胜利者和越来越多的失败者、牺牲者、落后者。这场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安全感的丧失以及种种紧张不安的因素,因而也引起了种种对这样一个“新世界文明”的拒绝与反抗。不同时代的精神状态的同时性和重叠性在进一步的德意志现代化进程中变得极为重要了。

第三,工业化、跨地区的市场、与外部世界日益紧密的联系,使得不再是农业与饥馑危机(正如1846年那样),而是工业经济的繁荣、衰退、危机(正如1857年那样)成为了决定整个社会命运的因素。〔50〕个人的存在、社会的稳定都已开始受到这种衰退、危机的威胁。

总之,在对这场工业化进程进行总结时,必须辩证地看待它在德意志所引起的后果。一方面,它改造了这个旧有的社会,并开始造就出一个现代主义的新社会;它扫除了人们对农业天然条件的依赖性,并不断创造出更高的生产效能;另一方面,它带来了失业与贫困化,带来了“异化”与危机,带来了工业无产者与他们的困苦,带来了新的不平等与新的压迫统治,带来了现代阶级的形成与它们之间的斗争。因此,对于这些国家的统治者们来说,尤其是对于普鲁士的官僚集团来说,能否维持这个社会内部和平的关键,取决于这种统治能否在确保商品生产与交换不受阻碍地得到扩展的同时,还能确保人口大众“合乎人的尊严的”、也是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第四节 “未完成的革命”

一、革命前夕的德意志

在“复辟时代”政治反动的特殊背景下,尽管从政治和法律上讲,德意志人的处境远比1789年以前要好,但是,由于工业化进程给德意志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所带来的加速作用,社会观念的标尺也随之改变,人口大众的自我意识已经增强,它开始转过来反对这个旧的政治制度,因而也使一场社会紧张与冲突的强化,一场政治争端的尖锐化变得不可避免。

自1819年8月德意志同盟通过反动的《卡斯巴德决议》以来,对这个同盟统治结构的不满,成为了德意志空间里人口大众共同的基本情绪。人们不满这种由官僚监控和管制的专制国家,不满这种官僚、军官、税吏、宪兵拥有特权的国家,不满这种建立在禁令与许可证基础上的国家,不满这种只有极少权利、实际上只能履行义务的国家,不满这种阻止人们在社会上自由交谈、实施严厉的新闻检查、用审判和驱逐出境来威胁对现状持批评态度的人民大众代言人、压迫正义感的国家。

这是一种长期积累并经过长期发酵而成熟的不满。人们需要一种更自由的、更具有大众性的政治秩序,一个集“自由”与“统一”于一身的民族国家。而这个同盟从政治上讲是复辟势力的压迫工具,也恰恰是阻碍“自由”与“统一”的。因此,当人们想在自己的国家中发展宪法秩序的时候,就必须打碎德意志同盟的封锁,而“宪法”与“参与”也就作为与专制对立的新秩序的象征性口号提出来了。

经济与社会上的困境推动了这一方向的发展。在这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过渡中,经济结构的转变是以不同的影响力作用于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中的不同人口阶层的。首先在乡村,农业改革尽管已经导入,但在贵族庄园主特别强烈的抵抗下,“农民解放”只能缓慢进行,甚至在不少地方,从相当大程度上讲,处于几近停顿的状态,封建劳役负担长期拖延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在城市里,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冲击下,出现了手工业者和小资产者“无产阶级化”问题,工人队伍的贫困化问题,人口增长与劳动力需求停滞之间的剪刀差问题,没有工作、没有居所的城市流动人口问题,1846年至1847年的农业欠收所引起的饥馑问题,食品价格上涨与购买力下降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工商行业的销售和生产下降、失业率上升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为社会的不安定奠定了基础,并给广大民众的抗议染上了政治色彩,并加强着它,也赋予了它强大的推动力。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种深刻的社会现象,这就是市民资产阶级的崛起。它包括与之伴随的在科学、教育和美学领域中市民资产阶级文化的发展,在家庭、劳作与社交生活中市民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发展,以及在这个正在形成的资本主义世界中资产阶级经济上的发展。它正逐渐地将老的、传统意义上的市民世界接纳进这个新的市民资产阶级的世界中,并反过来影响着非市民阶层:贵族、农民和工人(1848年革命年代的选举中,这个市民资产阶级能得到人口大多数的支持是一个证明)。这个市民资产阶级的世界还不是一个大资产阶级的世界,而是由根据财产和教育的准则范畴划分的等级所组成的世界,一个由中等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的世界。这个市民资产阶级尽管还没有占据政治上的统治地位,但是,它决定了社会的风格和发展的方向,它的价值观念和准则,如独立自主与个性化、效率与竞争、财产占有与劳动、才能与教育、讨论与公众、私有与自由,已开始成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观念与准则,它的力量基础还在不断拓宽。

这个新阶级提出了进行政治统治或是参与统治的要求,它反对贵族和军方,反对处于复辟背景之下的保守派官僚和君主独裁专制,它要求国家和社会的公民化,要求不断地进行改革。但是,保守、复辟的国家机器限制了这个新阶级的现代化活动,对抗着它的政治要求。对1830年“七月革命”的回顾和对革命危机再度爆发的担忧,决定着国家机器的行为,并形成了对这个市民资产阶级发展的预防性阻碍。而且德意志同盟在巩固着这种国家政治体制,阻止着每一种政治运动的继续发展。因此,在德意志,尽管停滞与冲击的压力都变得更大了,也尽管所有的人口大众都盼望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是,既没有出现一种自由的公共政治制度下的生活,也没有形成一个自由民主运动的中心和一个民族运动的中心。

当然,在市民资产阶级反对贵族特权阶层,渴望建立民族统一国家的共同思潮的表象背后,政党化已开始出现。社会多元主义,无论从思想政治上讲,还是从社会上讲,都已是活生生的现实,并且也首先是通过敢于自由思考、勇于批判政治现状的知识分子们的活动才成为现实的。仅在这个市民资产阶级的阵营内部,就已分化为自由主义者、民主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天主教主义者等不同的政治派别。随着这个市民资产阶级的崛起,它也同时分娩出非市民资产者因素,这种因素正在朝现代无产阶级以及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方向发展。因此,不仅市民资产阶级内部的各种政治派别的要求是不相同的,而且他们与开始成长起来的现代无产阶级的要求也是不相同的,甚至是对立的。这种思想政治上的多元性也反复出现在自由主义与激进的民主主义的紧张关系中,并在1848年革命中成为向宪法国家突破时的负担。

二、1848年德意志革命中的自由主义者

德意志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所有紧张与所有期望都汇集到1848年革命的爆发中。但是,这场革命并不是经过政治活动家们的谋划而爆发的,导火线是发生在法国的1848年“二月革命”。对巴黎焚烧路易·菲利普王冠事件的报道,点燃了德意志大众对旧制度不满的干柴,德意志同盟各邦国的首都纷纷爆发革命。制定自由主义的宪法,实现市民社会的权利平等、舆论自由、政治参与,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成为这场被称之为市民资产阶级的“三月革命”的目标。但是,人们追求的并不是一个共和制国家,而是一个立宪君主制的、自由的、德意志统一的民族国家。因而在绝大多数邦国中,只要王侯全部或是部分承认这些要求,骚乱和暴力就停止下来,继而是建立起由热衷于改革的自由主义者们领导的“三月政府”,就连普鲁士、奥地利也不例外。因此,这场德意志革命具有浓厚的改良主义色彩。

领导这场革命的自由主义者本身并不想要这场革命。著名的莱茵省企业主哈尔科特在巴黎发生革命时这样讲道:

我们去革命?在我们普鲁士?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普鲁士,我们想有和平的、大众性的改革和自由主义的宪法,但绝不是革命。〔51〕

事实上,德意志大工业中的自由主义者们也是这样一些人,他们中占压倒多数的是根据机会主义的考虑来决定他们在革命中的政治态度的。对他们来说,是成为一个赞成共和国的民主主义者,还是成为一个君主立宪主义的追随者,这至少是一个原则问题。他们更多是通过实用主义的观点,确切地讲,也是根据经济形势,来决定他们的政治态度的,这种经济形势对他们的决断具有绝对的优先权。

在自由主义者当中,只有一小部分人在德意志的这场革命中认为,那场由他们竭尽全力来推动的工业化是与社会普遍进步的目标相一致的。绝大多数却是这种人,正如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洛塔尔·加尔所指出的那样:

他们是经济上的中间阶层,还不如说,他们是以一种冷淡的观望态度来面对经济上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扩张的。他们担心社会的动荡可能会损害他们所追求的这种秩序,这种秩序既不是英国式的,也根本不是法国式的,而是瑞士式的。瑞士,由于它强烈的传统上的稳定性,由于它的几乎没有挣脱传统生活关系的中间层工业家,是被工业化早期阶段中的西南德意志自由主义者们当作一种发展方向上的模式来仿效的。〔52〕

历史学家詹姆斯·希汉也概括性地指出:

德意志的自由主义者心目中并不是将一个有活力的、生机勃勃的工业化社会作为理想的。还不如说,他们想要的是一个不断繁荣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共同体,通过这个共同体来避免那种在文化上起破坏作用的工厂制度,并使得一种社会秩序的发展成为可能。这种秩序是建立在中间等级的独立经营者的广泛基础上的,这些独立经营者中的每一个人都能领导一个自己的企业。〔53〕

除了不满现存国家政治上的压迫与反动,反对拥有特权的贵族阶层这些共同特点以外,在德意志自由主义者的思想上,还有着一种对没有受过教育和无财产的人民大众的蔑视和反感。他们认为:“只有财产才能造就自由,只有受过教育才会有判断力,也才会对整体幸福承担责任,因此教育与财产是政治上候选人的前提条件。”〔54〕而这一点也决定了他们反对“普选权制度”,尽管他们当中的代表人物,正是通过革命初期的普选,才成为“法兰克福议会”的议员的。(www.xing528.com)

在革命初期的沸腾中,在谁成为议员候选人的问题上,社会声望比政治方向更为重要。在第一个德意志议会“法兰克福议会”的830名议员中,受过教育者达75%,仅教师与教授就达436名;而来自工商业界的仅有60名,其中4人是手工业者;来自农业的仅46人,其中小农1人;有贵族头衔的共85人,以至于人们将它称之为“教育界绅士们的议会”。这个称号具有象征性意义,因为它说明了这个领导革命的机构,恰恰是一个由自由主义者们控制的机构。

当然,“法兰克福议会”的建立表明,这种市民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政治运动已开始与改革派官僚们的自由主义运动发生了分离,市民资产阶级的社会参与和自决的现代化已开始与“自上而下”的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发生了分离。尽管前者与后者在根源上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这个由改革派官僚们培育起来的市民资产阶级,现在已不想被解放,而是想自我解放了。它同时说明,当“复辟时代”极大地削弱了官僚改革派的力量后,当社会问题的压力已极大地损耗掉官僚机构的现代化威望后,自由主义者们更迫切的要求是要有一部宪法,而不是要有一种更好的国家官僚管理。这就是说,他们想将官僚机构置于议会的监督之下了。但是人们必须同时注意到: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不再可能与官僚的自由主义运动进行合作了,而是说,仅有这种合作已不够了。而且反贵族特权,对这些人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反对具有权威的国家。因为在他们看来,国家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上的伙伴,而且也是反社会骚乱的堡垒。在革命前,当下层的社会抗议似乎要将自己组织成一个社会运动的时候,他们的这种思想倾向也表现得越来越强烈。

在“法兰克福议会”与各邦国的“三月内阁”中,自由主义政治家们的这种虽然不是反革命(Konterrevolution)的,而是反对革命方式(Antirevolution)的态度,成为了这场德意志革命中的一个突出现象。这种反对革命方式的态度还可以从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对1789~1795年的法国大革命的历史令人担忧的回顾中找到一种解释。那场革命在推翻王室后,在公民投票中造就过拿破仑的军事独裁,从这个意义上讲,德意志的这场革命是一场标有历史知识上负担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晚生的革命。〔55〕但仅有这种解释是不够的,自由主义者们的态度还可以从他们对刚刚诞生的马克思主义和早期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恐惧中找到解释。尽管马克思主义才刚刚开始在流亡者们的圈子里传播,社会主义的工人运动也还没有真实地波及到整个德意志,但是,自由主义者们已开始将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们的“继续革命”与一种“红色幽灵式的”剥夺剥夺者的社会革命联系起来了。因此,当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们越是主张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君主专制,建立一个民主的、民族统一的共和国的时候,自由主义者们就越是主张与旧势力进行妥协。这同时也使得他们在革命中表现出见风使舵、反复无常、变化多端的特点。

因此,从根本上讲,在1848年的德意志存在着两场革命。首先是一场打上了社会烙印的群众革命,它打开了突破口;另一场是占有者与教育界的社会名流们的革命,但他们并不喜欢这场革命,正是群众的暴力,才将他们送到了领导岗位上,也正是群众的革命,才为他们现在的政治存在找到基础的。尽管他们的合法性是依赖于这场群众革命的,然而他们不想有进一步的革命了。他们想要的是秩序与改革,并想通过秩序与改革的成就来证明“革命有罪”。他们力图利用已占据的领导者地位,利用现在这些已经存在的革命力量,来迫使王室旧势力推行他们的自由主义改革纲领和方针,以便达到疏浚和阻止这场革命,重建秩序,防止社会发生根本变革的目的。“改革万岁”——这正是自由主义者们的战略,也是他们妥协政策的战略。这种妥协政策对革命的阻碍性效果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尽管从他们当中也分化出一小部分反对这种妥协政策、主张继续革命的民主主义者。

三、“小人物们”的群众革命

这场德意志革命首先是一场“小人物们”——农民、小手工业者、工人——的群众革命。他们不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而是出于社会上的动机来进行这场革命的,但是,他们是革命暴力的载体。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冲击对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中不同人口阶层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因此,在暴力行动的相似性中,有着各地区、各领域、各阶层之间不同的、有的甚至是相反的愿望和理想。

首先在不同的政治区域里,革命暴力的运用就有着不同的目标。例如,对那些在拿破仑战争中变换了君主的地区来说,如巴伐利亚的普法尔茨、法兰肯,普鲁士的萨克森省和莱茵兰,这些工商业发展程度超过了新属国家一般发展程度的地区,人们的暴力行动往往是针对新君主和他们的代表的,因为这些新统治者或是废除了、或是修改了,因而也损害了过去那些更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在这些地方的居民们看来,官僚政治只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忽略了这些地区经济上的独立发展。例如,萨克森省的手工师傅们,在暴力行动中,不仅要求取消普鲁士国家“固执死板和不切实际的官僚统治”,而且还要求萨克森省在自治管理上有一种更强烈的扩展。类似的局势也发生在莱茵兰。但是,这种态度恰恰与东普鲁士的工商业地区手工业者们对国家贯彻“过分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报怨刚好相反。〔56〕而普法尔茨的人们拒绝再度引入严厉的巴伐利亚的行会制度,他们怀念过去法国统治下的自由主义法律秩序。

在农村也并没有出现一场统一行动的农民起义。自从“农民解放”以来,乡村下层人口已发生了利益局势上的区别,这也就决定了大农、小农、乡村帮工、农业工人在革命中不同的态度和愿望,后三者才是通过采取暴力行动来表达他们的愿望的。由于向庄园贵族、修道院、城市和国家当局所缴纳的沉重捐税造成了他们特别的负担,也威胁到他们经济上的生存,因此,小农和无地的农民要求重新恢复传统的对森林、牧场的使用权,乡村帮工要求无偿免除封建债务,农业工人要求增加工资。这些要求尽管各不相同,但是要求废除所有封建负担和贵族特权,罢免并替换无能的官员,彻底引入一种国家的、非地方独立性的司法权,获得对土地的所有权则是乡村下层民众一致的要求。

农民构成了一个与城市小资产者阶级一样的无助的阶级。尽管他们有更大的勇气采取暴力行动,因而与城市小资产者阶级有所区别,但是,在提出历史性的倡议方面,他们又是无能的,需要市民资产阶级的帮助来贯彻他们的要求。〔57〕由于市民资产阶级提出的自由主义的基本权利与他们的一致要求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1848年春天,作为革命的推动力量,他们是拥护自由主义纲领的。但是,农民同时也用他们具体的、地方上的、乡村上的眼界来思考他们的问题,而不按城市人口的、国家的、民族的视野来思考极为复杂的政治和法律争端问题。因此,当他们在革命初期一旦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以后,便退出了革命。

工业化尽管导致了大量工厂的建立并形成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明显差别,但是,德意志具有统一风格的现代工人阶级的成长,仍然处于萌芽状态。根据德国经济史专家吕特格的统计,1846年真正在使用机械的工厂中劳动的工人,其数量仅为1208123人,它们又是分别属于147968家工厂的,也就是说,这些工厂平均只拥有10~20名工人。而与他们相对的是仍在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的工人,其数量则为1968862人,〔58〕由此可见,构成城市工人队伍大多数的仍然是小工商业界的手工工人。属于这个范畴的,包括手工业的伙计、个体手工师傅以及因为手工业的超员而变穷了的、被迫在公路和铁路建设上充当季节工人的手工业伙计和小师傅,他们在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贯彻中,经历着一种社会地位上的损失,因而他们的暴力行动往往具有传统的民众骚乱的特点。〔59〕

工厂工人、手工业伙计与手工业师傅这些特别阶层在暴力行动中所表达的要求,尽管有着共同性,即努力达到或维持他们与这个逐渐发展着的工业化社会之间的平衡,但在这里面,各自的要求在具体内容上的区别,却相当可观。

首先在工厂工人的要求中表达了一种特别的问题。他们是一个在传统的手工业中再也找不到位置的集团,这个集团正在经历着一种具有严厉、专横特点的现代工厂管理秩序的形成过程。恰恰在进步的工业化中心和机械化的工商业中心,他们面临着从手工业向工业的经济转变问题。因此,他们要求赶走女工和非熟练工人,引入“提前通知解约制度”,建立手工业式的互助储蓄(Kassen),总之,使老的行会制度的优点能在工厂制度中保存下来。同时他们还要求固定工时,稳定工资,对加班进行明确规定。特别在与失业者状况的比较中,工厂劳动也并不是被他们无条件地作为社会地位的恶化来感受的。这些在大工业中还占据着工作位置的工厂工人,希望能在与城市和国家当局的合作中看到一种新的劳动秩序与社会秩序的贯彻,因此,来自这个集团的暴力行动也相对较少。失了业的工人才是更多地通过革命的暴力行动来表达他们的愤慨的。

对于手工业工场中的伙计来讲,由于各手工行业的超员,他们已经不再能成为师傅了,在他们的要求中,也不再是恢复老的行会制度了。他们已将自己作为特别的、有熟练技能者的集团来感受,并认为这个集团也能够在工厂式的管理制度中存活下来,只要这个社会还需要他们的技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这种自我价值观念使他们往往通过暴力来反对新技术的引入。至于袭击成衣、家具仓库和更大的生产场所和轮船,可以肯定是铁匠、制钉匠、裁缝、木工、木筏工等特别职业者们所为。〔60〕这些行动并不是自发的,而是在徒劳地控诉和请愿失败了多年以后,为达到扫除新生产形式或是促使国家加强对新生产形式的控制的目的所采取的行动,他们现在过渡到用暴力手段干扰机器竞争上来了。

而小个体工商手工业的师傅们则体现出一种更为突出的经济保守主义观念,他们希望能再度引入老的行会制度,废除工商业自由。他们的目标就是贯彻一种由国家调节和保证的、按照严格的行为规则来运行的经济体制,以有利于手工业去抵抗来自工业化的新竞争。然而那种反对臆想的或是真实的引起他们没落原因的暴力活动,毕竟又与他们的等级身份不相符合,因而他们更多还是通过手工业者代表大会来表达他们对资本主义的批评。这些批评是针对工业化、不正当竞争和市场经济的。然而,手工业中伙计与师傅的分离,正如这种分离在革命中很快就形成的那样,意味着一种向前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回归已无可能。〔61〕

自由主义者强调的是政治自由与市民自由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但这些自由并不考虑手工业者和手工业工人的物质利益,因此,手工业者和手工工人不可能从赞成工商自由和贸易自由的“法兰克福议会”身上,找到对他们经济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由于这种利益上的非一致性使得手工业者失去了对自由主义革命的兴趣,因此,尽管手工业者为革命运动提供了一个最大的民主协会的集团,但是,它与作为革命领导者的自由主义者之间,并没有找到政治上的共同方案。

总之,“小人物”的群众革命意味着对革命前体制的清算,它一方面证明了这场革命是这个社会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危机中的一个高潮;另一方面也证明了这个体制在解决存在着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上的无能,从而才导致了几乎所有阶层起来,以各种手段修改这个迄今一直存在着的社会制度。但是,这些特定阶层的利益和要求或是并行的,或是不同的,或是相反的,这一局势成为了革命的真正难题。参与这场革命的所有阶层缺乏观念和目标上的协调,也与自由主义的自身特点一样,成为了革命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未完成的革命”

如何评价这场德意志革命及其失败,这是一个涉及到如何从现代化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德意志历史发展的问题。

毫无疑问,作为历史的具体事实,几乎没有人不承认这场德意志革命的失败。德国著名历史学家汉斯—乌尔里希·威勒尔这样评价道:“1848年的市民资产阶级革命,在他们夺取政治上的共同参与权方面,遭到了一场影响极为深远的惨败。”〔62〕

失败的原因显然是多种多样的。迪特尔·朗格威色强调了这场革命运动内部的软弱:

1848~1849年德意志革命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在革命的年代里,一部分市民资产阶级提前脱离了他们自己的政治解放运动。他们害怕一场继续向前推动的政治转变将会直接引起一场社会革命。它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面临了一场在革命年代中得到猛烈加速的政治现代化,在对这场政治现代化究竟是采取抵抗还是采取容忍的原则性争论中,这个阶级使自己丧失了活力。它的失败是由于这个阶级的自由主义部分,在实现政治现代化的民主主义的种种计划中,看到了对私有财产进行社会革命式的重新分配的开端。〔63〕

然而,人们不能将革命失败的原因仅仅归于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就是自由主义者,他们是中间派,而不是左派,也不想成为左派。他们是“非暴力主义的改革派”,而不是用暴力手段镇压革命的反革命右派。他们也没有使自己沦为反动的右派。但他们与左派的冲突和分裂,是有利于反动的右派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失败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反动旧势力的抵抗与镇压,以及革命一方所面临的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又太多地彼此重叠在一起了。德国历史学家沃尔夫冈·席德这样谈道:

首先,革命是在旧王朝以及忠于王室的军官和官僚的抵抗和镇压面前失败的,这些力量在贵族中有他们的社会基础。其次,革命也是在农民群众的冷淡面前失败的,而农民群众在1848年的德意志还一直占据着人口的主要份额。其三,革命也失败于这场革命运动内部的软弱。德意志市民社会内部并不是团结一致的,因而,它从一开始就不能采取统一的政治行动。〔64〕

除了革命与反革命两大营垒中的这些原因以外,人们还必须看到“在自由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所有德意志人的民族统一国家”的理想在实现上的困难。仅在这里所涉及的问题就包括边界问题、少数民族问题、新的大国地位问题。正是在这些问题上,建立德意志统一民族国家的要求,与欧洲各大国的利益、各民族新的民族主义运动的政治要求,发生了冲突。

例如,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就必须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统一在内,因而引起了与丹麦民族运动之间的一场冲突,而这场冲突势必引起俄国和英国的干涉。又如,一个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目标,也引起了法国对一种扩张性的德意志民族主义的担忧,因为就连在1848年“二月革命”中上台的法国革命政府,也是将莱茵河作为未来法国的民族边界来设计的。与此同时,德意志自由主义者对波兰自由运动的支持,则与现存的德意志国家,特别是普鲁士的利益发生了冲突。这些冲突的出现有着某种必然性,因为德意志的民族民主义者们,如同丹麦、波兰的民族民主主义者们一样,都不愿放弃他们各自的要求,而各大国也同样不愿放弃他们在欧洲均势中的利益。

毫无疑问,德意志人若是能建立一个将整个奥地利连同它所统治的少数民族全部包括在内的民族统一国家,即使是自由民主的、而不是专制的民族统一国家,也会立即遭到周边大国们的无情干预。这是因为,这样一个大德国,通过奥地利能使它赢得地中海地区和下多瑙河流域,通过普鲁士能使它赢得波罗的海地区和下莱茵河流域,通过其余的国家成员能使这两个力量的主体联合成一个紧密坚固的整体。这样一个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被统一起来的大德国,这样一个通过强有力的中央权力组织起来的、因而也是一个对内对外具有统一行动能力的大德国,必然成为欧洲新的引力中心,而不是过去那种欧洲冲突的缓冲地带了,因而也必然导致与英国、俄国、法国在强权政治上的冲突。

总之,恰恰在一个民族国家的时代里,欧洲已容纳不下一个如此巨大的中欧民族国家力量的整体了。然而,这样的方案却恰恰是在奥地利作为统治民族的德意志人可能赞成民族统一国家的惟一方案。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哈根·舒尔茨所说的那样:

一边是德意志人的民族期望,另一边是欧洲的现实,而每一种想在1815年的欧洲和平体系的代价上建立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企图,都遭到了其他欧洲国家的断然反对。〔65〕

同样,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要求也与德意志新、老联邦主义和地方分裂主义发生了冲突,因为各邦国以及普、奥二元主义的政治现实,是与自由主义者们打算建立的这个整体国家的目标彼此对立的。而且,仅在“法兰克福议会”提出的统一国家的方案中,就有“大德意志方案”和“小德意志方案”之争。“大德意志方案”仅仅意味着将奥地利中的德意志人和波希米亚人纳入到统一民族国家中来,这就势必导致哈布斯堡帝国在诸多的继承国家中崩溃,因而也势必遭到那些在奥地利作为统治民族的德意志人的反对。而那个将整个奥地利帝国排除在外的“小德意志方案”,此时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因为它并不能将所有的德意志人统一在一起,而且在一个没有奥地利在内的统一的德国中,普鲁士的绝对统治地位,也是那些不愿放弃各邦国自身权力的地方分裂主义力量,以及联邦主义者们、西南德意志天主教徒们、民主主义者们和共和主义者们的大多数难以接受的,它仅仅只是一种救急性的出路。因此,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理想与地方分裂性邦国的利益,与跨民族的奥地利的利益,与那些毗邻的、革命的各民族的利益,也与欧洲各民族大国的利益,都发生了冲突。

德意志的统一,德意志的边界,德意志的自由,以及社会公正,这已经有四个问题了,它们同时出现了。这些问题在那些更幸运的民族(如英、法)里能够一个一个地出现,一个一个地来解决,而在德意志则要同时解决,否则就一个也难以解决,而同时解决的努力又面临着严重的社会紧张。因此这并不偶然:在德意志的这个时代里,没有民族的统一,就不可能有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没有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也不可能有民族真正、彻底的统一。

正是众多的问题以及它的不可解决性,最后导致了这场革命的失败。正是这些问题:“大”、“小”德意志问题,奥地利的跨民族国家问题,以及欧洲范围内的民族冲突问题,使得1848年夏季的一场快速的政治决断成为了不可能,同时却使得奥地利反革命的头一场反扑取得胜利成为了可能,因而也使政治决断尖锐化地取决于普鲁士了。最后,这些问题带着“小德意志方案”,将革命带进了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中,而革命却没有能赢得它。当1849年春普鲁士国王拒绝出任“小德意志君主立宪国家”的皇帝时,便导致了革命阵线的最后崩溃。

当然,人们还必须看到革命的另一种结果,这种结果一直到1918年第一个德意志共和国建立年代都证明是存在的。这场革命结束了“复辟时代”,并对封建社会的残余进行了又一次扫荡,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尔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一个市民资产阶级的时代在德意志毕竟已经开始了,因为这场革命给全民族的联系提供了一份收益,因而也对新的政治民族的形成作出了它的贡献。但更为重要的是,在这场革命中,德意志工人运动在它的历史中开始第一次地构造了自己,而且是在全民族的范围上,因而成为了唯一具有全德意志意义的民主主义群众组织。正是这个群众组织的发展,为后来的共和国造就了一个社会改革的前提。〔66〕

另一位德国历史学家米夏尔·斯迪麦尔则指出的:“在这场革命的遗产中,给德意志社会留下了‘基本权利’、‘宪法国家’、‘普遍国民’的概念,特别也给成长中的德意志工人运动留下了一种从自由主义转向革命的民主主义发展的政治方向。”〔67〕

对于这场未能成功的革命,两位英国的历史学家戴维·布莱克本与杰弗·埃利从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这个问题:“历史学家们是否将市民资产阶级革命的概念太局限于一种一次性的暴力变革的行动上了,并从这种有问题的观点出发,也太多地期待这种一次性的行动了。无论在英国,还是在法国,事实上都没有这种被人们习惯性地称之为市民资产阶级革命事件的东西,一种一次性地就能包括从封建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的完整过程的东西。”他们反对那种关于市民资产阶级革命的传统解释,反对那种认为每一个“现代社会”都必须经历一种通过暴力方式进行的、自动性地与自由主义相应的必然发展阶段的解释,因而也提出了一种对市民资产阶级革命概念更宽的概括:

将这些变化看作是市民资产阶级时代的根本性革命才是恰当的,这些变化就是:对于建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受阻碍的再生产来说是必需的那些变化,以及对于与之相应的法律上和政治上的框架来说是必需的那些变化。当这种情况出现时,这种过渡时期的具体的政治环境很可能呈现出相当可观的差别,但是从根本上讲,这种情况是能够通过仔细的历史分析来确定的。〔68〕

同时,在对英、法、德三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进行比较后,这两位英国历史学家,从更广义上的市民资产阶级革命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些条件的形成,并指出:

这不是用一次性的对政治权力英勇征服性的行动,而是以一种漫长的对社会权力关系以及政治统治关系进行结构性的改变来进行的。当然,这个过程若是能够顺利地进行,那么对于贯彻、实施和扩张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权力关系和财产关系来说,可能才是最理想的。〔69〕

当然,在这场革命失败之后,在德意志,这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再也不是,也不会是由市民资产阶级来独立领导,并在每一个阶段中都以“革命运动”的方式去承担了,更不会仅仅只在“自由主义”的记号之下去承担了。因为对德意志的市民资产阶级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目标是经济上的解放,至于政治统治的形式,以及由谁来行使这种统治,谁来赋予这个市民社会以准则和行为模式,对于这个目标来说仍然是第二位的。〔70〕

如果人们这样来认识市民资产阶级革命的话,那么1848年的德意志革命不应简单地被作为一场完全失败的革命来看待,而应作为一场“未完成的革命”来看待的。对于市民资产阶级的自身利益来说,它的结果也并不意味着完全的失败。人们很容易从19世纪50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全面突破中,从1871年“小德意志民族统一”的完成中,认识到这一点。

第五节 “小德意志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

一、向“新时代”的转折

1848年革命后,德意志各邦国政府在镇压基础上推行的政策,都是复辟保守主义—官僚专制与重建秩序国家的政策。这种反革命与反动虽然能一时依赖军队和警察,依赖再度纪律化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统治,但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统治。这是因为,在1850年至1870年间的德意志,统治者是不能依靠反社会来进行统治的,也不能依靠恐怖来提高税收和期待忠诚。连一般的反动派政治家们都知道:革命失败的震动是不可能长期瘫痪市民资产阶级的运动党的。聪明的政治家们更是懂得:统治的贯彻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因为政治是特别依赖于社会局势和社会变化的。这种复辟与反动在1859年未经激烈的社会斗争而结束,以及向“新时代”的过渡,特别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19世纪的50~60年代,是工业化和整个经济繁荣发展的伟大时代,一个工业革命的突破时代,一个得到加速发展和增长的景气时代,它对所有的经济部门和所有的社会阶层,因此也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贫困化危机得到了抑制,人口增长与停滞的劳动市场之间的剪刀差缩小了,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尽管在19世纪60年代才明显有所改善,但是在19世纪40年代的危机之后还是稳定的,因此,社会革命的危机变小了,农民与小农的经济形势也得到了改善,手工业的危机退潮了,而且通过新的“合作社”组织形式开始了局部的现代化,并部分地与现代市场社会达成了和解。

总的来说,那个日益崛起的市民资产阶级不仅在经济上已变得更为富有,而且从社会地位上讲,它的内部也发生着分化。一个由工业界企业主组成的工业资产阶级,已开始从过去那种具有更大包容性的市民社会中分化出来,这种分化是根据他们所面临的不同局势,所拥有的不同能力、技能、收入、利益和价值观念来进行的,也是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度来加速度地进行的。这个新的工业资产阶级通过财产占有上的有利局势,通过股份制的扩展,通过建筑业和铁路业的繁荣,通过投机,赢得了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日益上升的社会地位。在他们当中,一个大资产者的阶层已在形成之中。而与此同时,另一部分过去同样属于市民社会中间层的小手工业者成员,却越来越多地落入到工人队伍的行列中。由小手工业者的这种成分组成的工人队伍,与来自老的乡村和城市的下层人口一起,向着现代无产阶级的方向发展。大农业的非市民资产阶级力量,作为保守主义的社会基础,也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现代化及其在经济上的成功,恰恰给容克阶级带来了好处,因为这种成功为他们在这个不断现代化的世界中的统治,提供了一种新的物质上的支持。总之,这是一场快速、拥挤,因而也是不断受到压缩的社会现代化进程。

德意志社会正在变得更现代化、更都市化、更工业化、更商业化,同时也显得更具有理性,更具有灵活性,更具有活力了。但是,人们不可忽视传统的强大以及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期的漫长和曲折。19世纪70年代以前的德意志仍然是一个乡村和小城市的社会,大工业生产的份额在国民经济中还没有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社会心理状态比经济关系缓慢得多地变化着,手工业工人仍然将自己看作与企业主一样地属于这个市民社会。但是,敏感的作家们通过他们的观察已经发现:这个现代主义的世界已变得更无安全感,更无归宿感了。与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还有现代化的损失和现代化的危机,这种现代化的负面效应,恰恰出现在经济和社会上的现代化局势与传统的心理状态和制度并存的时期里,从而也加剧着德意志特有的、受到压缩的现代化局势。这种局势从19世纪70年代的萧条时期开始直到1933年,将会成为德意志政治文化中的一个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但在1850年至1870年的这20年中,这种局势还被阻止着。从根本上讲,这还是一个繁荣的阶段,因为危机还没有出现,对现代性的抵抗在减少,对它的信任还在增加。

尽管有大农业经济上的成功,但与那些传统的、贵族的、官僚政治中的权力精英相比,资产阶级的世界以及现代主义的工业经济力量变得更为强大了。当这些资产阶级的力量变成这个现代化经济社会领导性的或是参与领导的载体时,他们与那个从根本上讲仍然是传统的、“前工业化的”、“前市民资产阶级”的统治制度之间的紧张也在增长。但这种社会力量对比上的变化,并不意味着一种简单而明显的对立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这种紧张并不具有革命性,它被日益增长的、尽管也是不均匀地分配的经济上的富裕所阻止着;另一方面,这种紧张也由于市民资产者阶层内部的分化,由于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的非同一性,由于工业资产者与产业工人之间的鲜明对立而有所削弱。而且,农民和工人已成为与资产阶级和贵族世界相对立的社会力量。简而言之,这个社会力量的平行四边形是不稳定的,同时也是彼此矛盾的。

就这方面而言,社会力量的分配最终取决于政治上的进程与决断。但这种进程与决断开始具有一种新特点,也就是说,它比以前更为紧密地与这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联系在一起了。

政治特点上的这种变化,首先使资产阶级在政治上贯彻自由主义的方案变得更为困难。无论在哪里,当利益的对立尖锐化地变成危机的时候,那种力图通过讨论和妥协来平衡利益,形成一致意见或是通过多数来决断的思想,就在那里失去分量。“公益”则可能成为某种与资产者自由主义的个人和集团利益总和完全相反的东西,从而使老的国家,新的民族,或是社会主义的方案和理想,都显得比自由主义方案更适合解决时代的问题。无论怎样,运动与固守,王室与人民代表之间的简单对比的概念,已不再足以使人明了社会的真相,这一点,对当时几乎所有进入现代化进程中的欧洲国家与社会来说,都是有效的。

在德意志,关于政治新形式的选择还是敞开着的,因而也是未作结论的。凯撒—波拿巴主义、公民投票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已成为同时并存的、左右政治方向的不同解决方案,但是,它们在许多方面又是交叉重叠的。如何解决社会问题以及民族问题,如何解决现代主义的资产阶级世界与教会的冲突问题,这些都对阶级战线的构成提出了挑战。无论是权力公正的理想,还是坚持传统关系稳定性的理想,都不足以应付这种挑战。

而且,就连目的与方法的关系也陷入了动荡之中。当政治与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当政治取决于动员社会的各种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并反对政治对手的时候,各种政治力量便开始采取阶级政策的政治路线。而且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各种政治力量既可能为了保守主义的目标而采取“革命性”的手段,也可能为了革命性的目标而采取一种类似于“保守主义的”手段。总之,那种迄今为止的政党派别形式以及它们的对立,都已变得陈旧了。因此,出现了新的联系与新的表达方式,首先是一种新的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以及一种与容克贵族阶级的代表人物俾斯麦相关的新保守主义。

最后属于这种社会变化和政治变化的还有一种精神—心理氛围上的巨大变化,一种对生活和世界解释以及生活感受上的巨大变化: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终结,经验科学的发展,自然科学的繁荣,历史科学的统治,已剪断了与古典浪漫主义—唯心主义相连的脐带,并坚持着经历、事实和试验原则以及行动主义;在新教的领导者和学者阶层中,教会宗教性的削弱,不可知论和庸俗唯物主义的渗入,已经使得对家庭、工作、艺术、民族、未来社会的信仰,作为“替代性宗教”出现了;而在艺术向着“现实性”以及现实主义的转折中,进步的信仰与异化的感受,导致了对生活意义解释上的分裂,形成了以乐观主义的发展信仰为一方,与以悲观主义、世界悲哀论和生活意志丧失论为另一方的对峙。对于前者,人们已不再能简单地用“平庸主义”去测量它们,而要用科学上、技术上、经济上的知识,用更为深刻的世界理解才能估量它们。对于后者,叔本华哲学的大众化和里查德·瓦格纳的“拯救音乐”,显得更重要了。尽管人们不能简单地将这些倾向和对生活的解释因素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平行化,因为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德意志特殊现象,但是,对于政治发展的方向来说,它们都变得与物质上的发展同样重要了。

二、自由资产阶级向妥协政策的转变

自1858年10月以来,随着普鲁士王太子威廉接替患精神病的威廉四世,出任“摄政王”并推行“社会和解政策”的新方针,一个对普鲁士以及整个德意志政治具有重要意义的“新时代”开始了。在政治高压下沉默了几乎十年之久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运动又卷土重来,但这个政治运动在它的政治战略上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自由主义者们尽管仍然以建立一个自由主义的宪法国家为目标,但是,与1848年“三月革命”不同,他们不再强调政府与议会的二元主义中后者的特别地位,而是强调使政府体制本身自由主义化,并使之逐渐地向自由主义政府过渡,强调使现存君主专制国家公民化,以达到粉碎贵族、容克和军方压倒优势的影响,最终结束专制主义和贵族统治的目的。在这里,英国的君主立宪进化模式具有了特别的吸引力,而法国的革命样板已失去了仿效的价值。

同时,国家的意义得到了强调,早期自由主义左翼强调的人民代表与专制政府之间,自由与权威之间对立的二分法思想退潮,而革命前的右翼自由主义者的力量,在整个德意志自由主义运动中占据了上风。这些右翼自由主义者现在大多认为:“国家并非必然就是一种恶,并非仅仅只是针对个人利益的苍白手段。国家也有它自身的目的。在国际权力斗争的秩序中,在对社会进程的操纵和把握中,在国民教育的组织中,它的功能并不是完全消极的,这本身也赋予了国家相对于个体而言的自身的权利。总之,国家也是能够成为自由的代理人和保证的。”〔71〕因此,他们现在转而强调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机构的必要性,并从中得出这种的结论:在现存条件下,国家权力的强大仅仅只有通过提高资产阶级的政治参与才有可能,国家需要一部自由主义的宪法,而这部宪法不是要限制国家的力量,而恰恰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力量。

更加保守的自由主义者甚至开始怀疑,议会作为利益平衡或多数利益形成的场所,是否也是一个社会利益冲突的场所。这种怀疑的背后显然有1848年革命中“法兰克福议会”失败的影子。总之,既有对无产者革命的恐惧,也有对无政府主义的担忧,更有对多数决断的疑虑,以及对公民投票式民主的厌恶。那位转而拥护普鲁士王权的右翼自由主义者、柏林大学的历史学家海因里希·冯·特莱契克这样写道:

人们不会弄错,不满的群众对君主政体的依赖是超过对议会的信赖的。这种社会状况在德意志完全是健康的。为了在这个社会中维护和巩固内部和平,无偏见的解决由于迅速发展的国民经济所引起的暴力问题,一个强大的、超越社会对立之上的王权(君主政体)对我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当我们考虑到普鲁士王权的这种力量,考虑到唯有借助它的帮助,才可能解决和完成德意志民族的那些重大问题和伟大任务的时候,我们自由主义者必须降低我们某些最好的、也是与一个活生生的君主权力不协调的愿望。属于这种愿望的首先有要求一种政党政府,以及一种不受限制的纳税上的否决权。君主政府事实上具有比一种政党政府在政治上更大的连续性,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那种关于它阻碍了进步的说法,并没有被经历所证实。〔72〕

在“统一”与“自由”二者不能兼得的巨大困境中,自由主义者们也开始向民族政策上的重心移动,他们提出了“统一优先于自由,统一必须被看作自由的前提”的口号。大多数自由主义者现在都认为:“没有统一的民族安全,自由就不能存在。没有统一的社会公共生活和承担更大责任的大国家组织,自由也就不能摆脱邦国化结构阴影下的地方分裂化和各邦兵营化的存在。”而且他们普遍地将统一的希望寄托在普鲁士身上,因为,若是在普鲁士与奥地利这两个最大的、也最有可能成为统一中心的德意志邦国之间进行比较的话,至少从目前经济发展趋势上看来,普鲁士是更加自由主义的。不少人甚至这样设想:“先有一个统一的普鲁士—德国,然后让它摆脱普鲁士的军事专制,这或许是一条建立自由主义的统一德国更近的道路。”〔73〕

德意志自由主义者的这种明显地与传统专制政权达成妥协与合作的政治战略,究竟是如何产生出来的呢?

首先,德意志的自由资产阶级从来就不是一个主张革命运动的阶级,也从不将自己看作是一个必须进行革命运动的阶级。这一点早在1848年的革命中就表现出来了。尤其在19世纪50~60年代的工业化繁荣中,这个变得更为富裕的阶级更不认为有再进行一场革命运动的必要了。自1862年以来,俾斯麦的一系列成就,包括使关税同盟国家与法国、继而也与英国签定自由贸易协定在内,并不是没有给资产阶级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否应该继续坚持那种反对这位有成就的政治家的立场,这一点在自由主义者中间引起了越来越大的争议。不少人看出,直接的对抗不仅没有获胜的前景,而且只会带来两种可能的结局:或是带来一场来自容克军方极端保守派推翻俾斯麦的政变;或是导致俾斯麦采取一种沙皇式的专政。因此,与传统的政治秩序进行妥协,并不意味着德意志自由主义者打算放弃他们建立君主立宪国家、确保资产阶级社会继续发展的目标,而是意味着他们打算通过参与政权来接近他们的目标。因此,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现实主义。

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向这个专制国家投降,这种与专制政权的妥协同样也是对他们自身根本利益的一种维护。他们与俾斯麦进行妥协,其目的是想建立一个与保守的普鲁士容克贵族的“分工的联盟”。一方应不受干扰地进行经济上的经营;另一方也能够在特定的前提下继续统治。德意志著名的自由主义者赫尔曼·鲍姆加滕在1866年将这种野心清楚地表露出来:

在所有的现代国家里,市民资产阶级都是把自己提升到一种极高的经济意义的权力上的,一种高傲的科学和工业知识的权力上的。所有的现代国家,从根本上讲也是建立在这种市民资产阶级活动的基础上的。因此必须在政治生活中赋予市民资产阶级力量以一种有意义的影响。但是这个资产阶级是为了他们的上述活动才被造就出来的,而不是为了统治而被创造出来的,统治是政治家们的根本任务。对我们来说,这一点几乎毫无例外地在发生着:我们的胜利给我们带来了苦难,而我们的失败却给我们带来了溢于言表的幸运。这里并不存在着贵族与市民资产阶级之间充满敌意的对立,而是一种令人舒服的分工。而且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即只有当那个根本的政治阶层能派出了它最优秀的代表的情况下,这个资产阶级才能将最高的国家领导地位留给贵族,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制度也只能建立在这种明智的、进行国家合作的诸因素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之上。无论怎样,这种与我们的贵族进行妥协的转变是一种猛然醒悟的自由主义政策的义务。〔74〕

当然,德意志资产阶级的这种转变还有着更深刻的社会背景。在1850年到1870年的这个新时代里,与资本主义经济和工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相平行的,还有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正面阶级斗争的开端。无论是拉萨尔于1863年组织的“全德工人联合会”,还是李卜克内西、倍倍尔组织的“德国工人协会联盟”,都标志着德意志的工人阶级已开始从市民资产阶级的政治运动中分离出来,形成自己的政党了。1869年建立的“德意志社会民主党”已成为欧洲各工业化国家中最早的工人政党。早期的自由主义运动,连同它“建立一个没有特权的,没有阶级的市民社会”的理想蓝图已经破灭。具有讽刺意味的,倒是德意志的工人运动和政党在继承早期自由主义中的某些解放因素和民主成分,而绝大多数的自由主义者已经蜕变成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物质利益的代表。

德国历史学家洛塔尔·加尔尖锐地指出:“那种早期自由主义进步的、以整个社会的政治解放和民主化为目标的理想模式,由于工业化进程中那些没有为它的代表们所预见到的经济变化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变化,实际上已蜕变为一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运动党本身也变成了资产阶级的政党。”〔75〕总之,德意志自由资产阶级在还没有来得及从贵族手中夺取到政权的情况下,已面临了另一个现代阶级在政治上有组织的挑战,这种局面是其他现代化国家如英、法、美等国中的资产阶级都未曾遇到过的。这个资产阶级自然不愿使自己陷入到政治上两头受夹攻的境地,因而寻求与它的政治对手中的一方达成妥协来解除困境。它选择专制国家作为妥协的对象,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这个阶级经济上的成长与发展,与现存统治秩序本身有着紧密的联系,或着说,正是这个现存统治秩序扶植的结果。

另一位德国历史学家米夏埃尔·施图默则进一步指出了德意志资产阶级与容克专制国家妥协合作的物质基础:

通过普鲁士所形成的权力保障,通过与那个由英国领导的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体系所达成的贸易条约,这个巨大的内部市场以及它的潜力,对于莱茵和南德的企业家和占有者市民的大多数来说,已变成了与普鲁士联合的决定性理由。由此而带来的民族氛围是重要的,1866年的军事决定也是重要的,但是最重要的是这种情况,即在阿尔卑斯山与北海之间,这个民族巨大的经济空间,显然为中欧日益扩大的工业化经济提供了最佳的形式。在这里存在着工业家、大地产以及国家当局之间紧密结合的联盟基础。专制国家承担了建立帝国的任务,并经受住了内部所有的政治冲突。〔76〕

自由资产阶级的政治转向清楚地说明:德意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也是能够在资产阶级不直接担负政治责任的情况下进行的。资产阶级即使没有政治上的统治权力,也同样能获得经济上的发展。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杰弗·埃利所讲的那样:“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用另外的方式,用不同于自由主义的政治手段,也是能够获得与确保的。当然,这必须以这个国家事实上与合法的资产阶级利益的相应实现相一致为条件。1862年至1879年间的那个德意志帝国,正是出于这样一种优先的必要性,即为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正在追求的利益创造有利条件,才用暴力方式创建起来的。”〔77〕

总之,人们必须承认,并非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可能有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1871年以前的德意志现代化进程已证实了这一点。当然,德意志的历史还将证明:这个多元化的社会,若是有一种能成功发挥功能的民主制度的宪法框架的话,则是可能更为有效地控制那种既具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又具有侵略性和毁灭性的倾向和趋势的。正是从这种考虑出发,才产生了从内容和形式上学会对资本主义世界中各种不同的统治形式进行区别的任务。

三、保守主义的现代化与“政治强人”俾斯麦

自由主义运动的主要对手是保守主义运动。对于德意志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性转折和特点来说,没有比保守主义的政党,尤其是政府中的保守主义阵营的强大更为重要的了。自从1815年后在“复辟时代”陆续清除自由派官员以来,各邦国政府几乎都成为了保守主义官僚们的一统天下。

从根源上讲,保守主义是欧洲中世纪晚期以来封建贵族阶级对现代化发展进程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一种回答。这个贵族阶级不仅从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中收取他们的利益,而且也从参与贸易和交易所中的投机上获取利润,因而从经济上讲,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与新的资本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但是,在不得不承认市民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经济原则的同时,他们又不想承认新生产方式给封建贵族所造成的政治后果,因而顽强地利用还没有被打碎的自我权力意识与这种政治上的后果作斗争,并极力维护他们封建性的统治特权和传统的政治制度。就这种立场而言,英国的贵族与普鲁士的容克贵族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然而,这种欧洲保守主义原则根源上的同一性,在各国不同的现代化进程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民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越来越多地丧失掉了。到19世纪,从政治上讲,英国的贵族已是在用不同于普鲁士的另一种形式进行统治了,而且从社会上讲,也已“资产阶级化”了。而普鲁士的容克贵族仍然将自己作为一个既能充分利用、维护他们的封建特权,又能以新的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生产的土地所有者阶级来看待。从经济上讲,与市民资产阶级一样,普鲁士的容克贵族同样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是,从政治与社会上讲,却与前者不同,他们仍然是“前资本主义化”和“前现代化”的主要代表。因此,将经济上的资本主义简单地与政治上的自由、民主主义作逻辑上的归类,就如同将经济上的封建主义简单地与政治上的保守、专制主义作逻辑上的归类一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从历史的真实性上讲,这种归类也并不具有必然的强制性。正如德国历史学家黑尔加·格雷宾所指出的那样:

保守主义也是同样能够作为实施和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由而得到辩护的,而且它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甚至还能够变得更加强大,特别是当自由主义运动中的解放、民主的革命因素被一个新的社会解放力量——社会主义的工人运动——所接受,并被用来反对这个资产阶级社会的时候。19世纪50~60年代以来,出现在德意志社会中的正是这种局面。〔78〕

总的来说,这个时期的德意志保守主义者是处于反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反对自由主义运动的老政治轨道之中的,特别是那些容克军界中的极端保守主义者们,更是坚持传统的教条和理论,他们在策划着一场国家政变,力图达到改变现状、重新恢复等级体制的目的。而那些官僚主义—中央集权主义的保守主义者则与之不同,他们倒是现实得多。他们认为在宪法问题上应采取宽容、让步的态度,应运用对议会选举的操纵,才可能达到建立新专制主义政治模式的目的。

政治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尤利乌斯·施塔尔为这种保守主义的转折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他认为:“君主立宪体制完全能够有利于保守主义者,因为它尤其能通过上院和王室,比以前强烈得多地将老精英们的、首先也是贵族们的力量集中在一起,将他们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同时它又能反过来通过上院、选举权和宪法的保障,来巩固保守主义者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影响与角色。”〔79〕这是一种议会主义的保守主义,它寻求利用新的政治体制来巩固自身的影响,并力图阻止反王室、反贵族的市民资产阶级议会主义政治运动的每一种扩展。正是根据施塔尔理论上的设计,普鲁士于革命后的1849年6月开始推行“三级选举制”。它所体现的已经不再是老式的保守主义了,因为选民不是根据封建世袭等级制的原则,而是根据纳税能力的资产阶级原则来投票的。但是,与普选权意义上的自由选举相比,它显得仍然不符合时代精神,因为它仍然在造就一种新的特权秩序,而不是真正的民主、平等的秩序,这种秩序体现的只是容克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利益。例如,根据纳税能力的划分,在1849年,选民中只有4.7%是属于第一等级的,12.6%属于第二等级,而82.7%都是属于第三等级的。

这个通过“三级选举制”形成的普鲁士新体制,突出的是国王的权威和容克贵族的利益,而且也只具有貌似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国王仍然是国家权力的占有者,是行政权力、法律程序、军事权力的主人以及外交政策的制定者,并通过他指派的政府起着政治中心的作用。军队与官僚机构是这种统治的支柱。总之,这个国家仍然是国王、官僚、军方的国家,而贵族的政治特权,也通过由国王提名组成的上院得到了巩固。

但是另一方面,普鲁士也开始变成了一个法治国家。从法律上讲,它已不再是一个君主私人的专制主义国家了,它有确实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基本权利,有分权制,有一种作为民众代表的代议制机构——下院。尽管这个机构是通过三级选举制产生的,但它已不是一种封建等级集团利益的代表了,而是以全体国民整体利益的代表者的名义来出现的,并且已获得了对立法的参与权和国家财政预算上的否决权。这一点是意味深长的,因为尽管没有一种议会主义的内阁,而是一种责任内阁制,但是,从长远看来,独立于议会的政府的独立性并不是那么绝对的了。保守主义的力量虽然再度占据了国家的权力,但与革命前不同,普鲁士已有了一部宪法。在1849年,这部宪法代表着国王的权威与市民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运动之间达成的一场妥协,也是保守主义与右翼自由主义之间的一场妥协,但是,在19世纪60年代,它恰恰成为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与容克贵族保守主义者“宪法冲突”的基础。

在保守主义者当中,那些更机敏、更具有现代主义意识的理论家和时事评论家们,已认识到了每一种现实主义政策与社会力量对比之间,以及这种对比的移动之间的关联,并开始寻求在这种关联上建立一种新的现代保守主义政治。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威廉·海因里希·里尔、洛伦兹·斯泰因,以及那位后来积极主张推行社会福利政策、具有“社会王国”思想的柏林大学经济系教授阿道夫·瓦格纳。他们代表着一些力量强大的以保守主义为方向的社会集团,如城市、地方、工业、大专院校中的市民资产阶级反对派,也是现代化和市场社会的反对派。他们认识到保守主义必须动员起传统的力量以及他们的利益,首先是老的阶层与等级,尤其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还有那些受到自由主义威胁的教会正统主义者及其家属。正如这些理论家们所云:“德意志世界尽管还不是一个群众和群众政治的社会,但是保守主义者已经不再能仅仅依靠君主和国家机器,依靠贵族和教会的家长式权威来维持统治了。”〔80〕

在这些理论家的推动下,普鲁士政府开始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经济上的安抚政策。例如,通过设立针对农民的贷款银行,以完成“农民解放”;通过对工商业自由进行限制或拖延的法律,以阻止手工业者的骚乱;不顾自由主义工场主们的反对,向工厂派遣政府的监察员,以实施限制童工劳动、确保工人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等“工人保护措施”。同时,普鲁士政府也采取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和非官僚化的政策来迎合工业资产阶级,例如,促进股份公司的建立,采矿业中的经济自由化等。所有这些不仅完全符合国家利益,而且也具有一种内政上的功能。它能使现存统治秩序避开或削弱社会诸种力量的压力,并通过一场持续而稳定的经济增长来巩固这种保守主义的政治体制,因而也显示出一种实用主义的国家智慧。

对保守主义政治进行更大幅度的现代化改造的决定性人物是奥托·冯·俾斯麦,此人是在1862年9月“宪法冲突”的最高潮中登上普鲁士总理大臣的宝座的。这场冲突的焦点在于一场有关国家军事改革方案的争端上。军方坚持军队必须保持在宪法约束之外,它只听命于国王,而不听命于议会。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议员们的想法则相反,他们想要一支服从宪法,不听命于国王,只听命于议会的军队。在这场冲突中,军方的武器是通过国王来解散议会,并根据宪法进行重新选举,直到选出一个能与行政当局合作的议会。但是,在重新选出的议会中,自由主义进步党成员仍然占据着多数,而运用这种议会多数在国家财政预算上的否决权正是自由主义者们的武器。他们相信,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国王的政府就不能进行统治,在议会重新选举中保守党人仍得不到多数的情况下,国王最终总得任命一个力图与议会取得一致意见的政府才能行使统治,这就会导致一种政府体制的改变,从而出现一种类似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式的温和的议会民主的政府形式。因此,这场冲突的僵局,本身意味着德意志历史发展的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

“政治强人”俾斯麦的登场决定了这场历史的决断。在国王甚至准备退位的情况下,他成为能维持和挽救这种君主制传统地位的惟一人物。这位容克阶级中最具现代化头脑的代表、闻名于世的“铁血宰相”、欧洲最优秀的外交家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德意志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运动的命运来说,无疑是具有悲剧性的。这位1848年革命中的极端保守主义者,在革命之后,在几乎所有的政治领域里都开始摆脱保守主义旧的思想束缚。他认识到了政治上的现代主义条件,看到了一种公民投票式的议会主义的必要性,也承认了民主主义动员和社会现代化的不可抗拒性,并认识到了民族运动和民族问题的不可逾越性。从思想政治上,他不再拒绝社会和政治中的现代主义运动,也不否定它们,而是将它们作为现实性来接受了。因此,他尝试着采纳它们,并利用它们来贯彻他的保守主义,以达到建立一个强大国家和强大政府的目的。在与现代力量部分的联盟中,他不再害怕采用完全是非保守主义的、也是现代主义的手段了。这就必然使过去的老保守主义发生现代化的改造。面对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他抛弃了形而上学的保守主义原则,最终确立了“国家权力至上主义”的优先权。这种向权力现实主义的转变,使得俾斯麦这位保守主义的政治家,先是变成了一位处于他的政党边缘上的人物,后是变成了一位貌似处于各条政治战线之间的人物。

上台后的俾斯麦首先拒绝了极端保守主义者全面废除宪法的反动政变计划。在他看来,“一场对自由主义反对派实施镇压的专制主义征服,从长远来看是没有出路的”。与此同时,他也必须消除国王周围的极端保守派们对他要与自由主义达成妥协和谅解的怀疑。为此,他极力将自己作为王室坚定的捍卫者和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强硬对手来表现,从而也巩固了自己在保守主义阵营中政治领导者的地位。

在容克贵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三角斗争的复杂局势中,俾斯麦力图利用菲迪南·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倾向,来使容克保守主义者与社会主义的工人组织之间结成一条战线,以达到对抗资产阶级和自由主义的目的。1864年6月,他已打算引入民主主义的政治手段——普选权,这也正是拉萨尔领导的“全德工人联合会”所强烈要求的。为此,他甚至与拉萨尔举行了谈判,从而也使自由资产阶级大为震惊,因为在欧洲,当时还没有哪一位“正常的”保守主义者敢于作这样的政治思考和举动。俾斯麦的这种政治举动对德意志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具有一种明显的恫吓作用。

在民族政治上,俾斯麦提出的“在普选权基础上建立一个全德议会”的要求,与其说是一种与民族民主主义者联盟的提案,还不如说是一种使普鲁士国家与自由资产阶级的民族统一运动结成联盟的引诱性尝试。因为在俾斯麦看来,自由主义提出的民族统一纲领是惟一符合时代潮流和有未来前途的纲领,他的德国统一政策也只有与资产阶级的民族统一运动结合起来才有成功的可能。正因为如此,他巧妙地从自由主义者那里夺走了这个纲领。正如洛塔尔·加尔深刻指出的那样:“与1863年奥地利的改革计划相反,俾斯麦所赞成的这个目标,也正是自由主义进步党——这个普鲁士内部决定性的反对派们——的目标。”〔81〕

俾斯麦相信,通过民族政策和对外政治上的成功,通过普鲁士国家去实现自由资产阶级民族统一的理想,就能打破内政上的僵局,并驯服自由资产阶级,因为民族统一正是德意志自由资产阶级在1848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1864年德丹战争的胜利已明显动摇了自由资产阶级的阵线,因为它表明:德意志民族统一的目标是完全有可能不是在自由主义的轨道上,而是在别的轨道上获得成功的。连最坚定的左翼自由主义者特奥多尔·莫姆森在1865年也这样说道:“对于德意志的自由资产阶级来说,现在的选择就是:或是臣属于这个不受人欢迎的德意志大国普鲁士之下,或是民族的没落。”〔82〕这样,“自由”与“统一”目标之间的僵局被打破了。

对于这个由普鲁士当局来领导的“小德意志民族统一”方案的最终实现,这位半生从事外交生涯,先后做过普鲁士驻德意志同盟特使、驻俄大使、驻法大使,因而熟谙外交事务、目光锐利、富于想像力、手腕高超的普鲁士总理大臣是信心十足的。这不仅因为他坚信“铁与血”的力量,而且也因为他已在欧洲局势的变化中看到,对德意志统一来说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已经来临。

四、“小德意志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

众所周知,俾斯麦先是通过1864年德丹战争,后又通过1866年普奥战争和1870~1871年普法战争才成功地使普鲁士领导的“小德意志民族统一国家”成为现实的。鉴于德意志民族统一问题长期面临的特殊困境,理解这个“小德意志民族统一国家”理想的实现与欧洲以至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之间的关联,无疑具有特别的意义。

人们必须看到,由俾斯麦领导的这场暴力式的民族统一运动是在一种变化了的、因而也是完全不同于1815年的“维也纳秩序”的国际框架中进行的。尽管从严格的意义上讲,1815年建立的国际体系规定了欧洲中部的政治格局,然而1812年至1814年的北美军事冲突已经说明:国际秩序全球化阶段已经开始。国际秩序已需要越来越多地估计到“外欧洲角色”的分量了,或者说,“外欧洲因素”也已越来越强烈地影响到这个欧洲体系的特点与发展了。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跨民族关系及其运动的形成和加强,与独立的海外统一单位贸易上的接触,已经使欧洲的国家体系具有了全球化的性质,这种全球化正是工业化世界不断向外扩展的结果。自从西欧国家在海外为他们不断扩张的工业化经济寻求新的市场和原料产地以来,这种全球化倾向便在不断加强。向亚洲和美洲空间的扩张,构成了首先是德意志同盟周围的那些统一大国们冲突的新基础。

1854~1856年的那场围绕着奥斯曼帝国的“巴勒斯坦圣地”而打响的克里米亚战争,正是作为那些统一大国们的头一场新冲突而出现的。在这场战争中,欧洲五个大国中就有三个互为敌国的事实,对欧洲未来的局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个由欧洲大国统治的国际秩序要和平地处理冲突看来是越来越困难了,或着说,这些大国对此已越来越不愿意了。与此同时,大国之间的兵戎相见,也向彼此的对手们提出了更高的现代化要求。俄国的战败不仅给它在欧洲和近东的大国地位带来了严重挫折,而且也迫使它从长计议,去进行它自身的现代化改革。这位“欧洲宪兵”向国内领域的退缩,给欧洲的大国关系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也使欧洲政治地图的变化成为了可能。因此,1815年在维也纳上演的那部“欧洲协奏曲”开始被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大规模“混乱时代”所取代。

这种新局势对普鲁士来说产生了双重的意义。一方面,必须迅速地将德意志作为一个政治统一体组织起来,以适应这种国际局势的变化,因此,民族统一的任务变得更为迫切了;另一方面,那些统一大国们的新冲突也恰恰为德意志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创造了良机,因为那些过去一直防范着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国家出现的东、西方大国们,或是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专注于中欧了,或是需要一个更强大的普鲁士在欧洲来扮演一种角色了。正是这种“克里米亚效应”,才容忍了在中欧出现一个由普鲁士领导的“小德意志民族国家”,来作为德意志民族统一问题上惟一具有现实政治意义的有限解决方案。〔83〕

当然,要理解西方大国对这个“小德意志民族国家”方案的容忍态度,人们还必须再度回顾这个历史发展的事实:自19世纪40年代以来,普鲁士与其他关税同盟的成员国们,在一种受到促进的经济发展的影响下,已迈出了走向工业化集体社会的步伐。对于西欧的工业化国家以及它们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巨大的经济空间——关税同盟——作为市场是越来越令人感兴趣了。尽管像西欧国家一样,普鲁士的工业资产阶级也开始努力寻求欧洲以外的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然而,“大农场主阶级”仍然保持着政治上的统治地位,他们仍然是按“大陆概念”来思考和行动的。由于他们的影响,普鲁士的德意志政策和欧洲政策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中欧,关税同盟国家的工业化经济的发展也仍然主要局限于中欧的范围内。更有意义的是,通过1862年与法国的贸易条约,普鲁士加入了那个通过1860年《科伯登条约》才形成的西欧自由贸易区,因而也就从客观上为西方大国造就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市场,并终于使西方大国所企盼的关税同盟贸易政策上的自由化成为了现实。在德意志同盟中的两大国与西方大国的交往关系上,普鲁士已经赢得了关键性的一分。

作为这个关税同盟的主导国,普鲁士在俾斯麦的领导下,运用外交上的技巧和压力,始终坚持将奥地利排除在关税同盟之外,并迫使他的关税同盟伙伴们接受条约上的义务:“拒不给那个已在外交、金融、经济政策上遭到打击的奥地利所盼望的支持。”普鲁士这种“贸易政策上的霸道”,迫使奥地利这个多瑙河君主国继续采取保护性贸易的经济政策,因而也使得它在欧洲金融市场上日益丧失了信用。由于奥地利在德意志同盟中主导国的地位和威望已经因其在1859年意大利冲突中的败北而受到了严重损害,因此,这种信用的丧失只能造成它财政上的更大困难,并使它在欧洲政治舞台上陷于更加孤立的境地。

现在,西方大国在对普、奥二强的态度上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西方大国看来,与那个欧洲大国奥地利相反,普鲁士在中欧更强的军事存在,并不意味着对德意志同盟和欧洲体系稳定的危险,因为这个加入了自由贸易区的普鲁士“将始终都是一个依靠必需品的大国”,因而对西方来说也是相对可控的。如果说在没有德意志同盟的情况下欧洲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的话,那么普鲁士领导的关税同盟以及普鲁士在北德的霸权地位,也不失为一种能发挥功能的替代品,并且也是能为中欧和平的更大巩固和政治稳定作出贡献的。

除了普奥“二元平衡”中出现的这些变化外,人们还有必要对各欧洲大国容忍“小德意志统一”方案的更具体的原因,作更进一步的分析。作为世界头号工业大国的大英帝国,其主要注意力是放在反对潜在的世界大国——俄国和美国,确保它的全球性地位上的。英、美关系自从1850年以来由于两国在中美洲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对抗而紧张化了,而内政上的种种困难(如政府倒台,选举权改革,军事改革,经济问题,爱尔兰问题等),却使英国的海外行动能力受到了削弱。为了提高这种能力,大英帝国迫切需要一个不受干扰的欧洲国家体系。因此,在英国看来,对欧洲国家体系作稳固化的修改是值得向往的。一个通过战争而得到加强的普鲁士是符合英国的利益的,因为它能作为稳定因素对俄、法之间的权力均势发挥影响,特别是在这种俄、法之间的权力均势中再也看不到一个由奥地利领导的德意志同盟的时候。这样,英国,作为德意志统一的潜在反对派,已被悄然排除了,这是300年以来从未出现过的现象。〔84〕

俄国是最能直接对德意志空间的统一前景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在俄国的传统思想中,德意志空间,这个处于俄国西部边境的直接邻邦,在地缘战略上是扮演了一种中心角色的。从权力格局上考虑,这个德意志空间正是东欧政治和军事的前沿地带,因而也是一个提高了安全敏感性的地区。每届俄国政府,无论是从防御上去理解它的安全,还是从进攻中去寻找它的安全,都始终具有这种安全上的敏感性。然而在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失败以后,沙皇尼古拉二世决心进行内部改革,改善经济结构,扩建现代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这种“对未来的考虑”与一笔庞大的金融负担联系在一起,本身就减少了对外进行军事行动的准备。而且俄国改革中的经济,本身也存在着对德意志关税同盟经济空间的强烈依赖性,一场军事干预显然会反过来加剧自身的经济和金融上的困境。加之,到19世纪60年代,俄国通过它的不继扩张已变成了一个太平洋上的大国。在与西方大国和美国的竞争中,它必须将有限的军事能力首先用于确保和扩大它在未来有着重大意义的国际大空间——远东——的经济、政治、领土利益上。因此,俄国人现在认为,只要德意志空间政治格局的变化不改变俄国在欧洲和国际上的现存地位,那么无论是德意志同盟的瓦解,还是北德联盟,甚至是“小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都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俄国转而对这个西方邻邦采取“外交上亲善的中立态度”了,在大陆政治局势中,这是自从俄国扮演传统的“欧洲宪兵”以来的又一个百年未遇的现象。

与其他的欧洲大国不同,在克里米亚战争后欧洲政治局势的混乱之中,法国的拿破仑三世实际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说政治地图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法国是支持每一种对1815年“维也纳体系”的修改的,只要这种修改能提高法国的国际威望,并能给法国带来利益上的好处。为此,拿破仑三世甚至不惜举起支持民族统一运动的旗帜。在理解法国这种立场的同时,人们不应忘记,“维也纳体系”的建立本身就是以拿破仑一世疆域广阔的法兰西帝国的失败为基础的。因此,比较起其他大国来,法国能够有更多的选择。尽管拿破仑三世懂得,德意志同盟的解体意味着“永恒时代”的结束,但是,他并没有进行任何抵制。在他看来,“为法兰克福而死”丝毫不符合法国内政外交上的利益。尤其是,如果在一场中欧的强权政治的转手倒卖中能使法国获得领土上的补偿的话,这样的转手倒卖倒值得欢迎,因为这种领土上的补偿,是能被这位“民选出来的皇帝”作为处理内政上冲突的工具来使用的。

这样,在德意志统一问题上,法国将自己的目标限于这一点上:确保南德意志国家的一种独立,这些南德意志国家应组成一个南部联盟,并与普鲁士所领导的北部德意志形成一种松散的国家法律上的关系,同时法国应使自己获得对南德施加影响的可能性;出于强权政治和安全政策上的需要,法国也应将南德造就成一个北德联盟与奥地利之间的缓冲地。尽管法国在1870年7月向普鲁士领导的北德联盟宣战,但这种宣战的背后,阻止一个“小德意志民族国家”建立的意图,是少于恢复受到损害的国家政治荣誉的企图的。例如,在这场普法战争的准备阶段,巴黎的自由主义新闻出版界和政府圈子里的观点,丝毫没有表明法国是将这个“小德意志统一国家”的建立看作战争原因的。波拿巴主义的战争宣传机器是这样进行宣传的:“我们是一直希望德意志统一的,但那是真正向往自由的统一,而不是这种野蛮的,暴力式的,采用不体面手段强迫进行的统一!”〔85〕

因此,对德意志人来说,一种新的欧洲局势出现了。自从那个老的“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衰落后的数百年以来,德意志人还是头一次面临如此有利的欧洲局势,也就是说,德意志民族的统一问题终于获得了一种相对独立解决的可能性条件,而这种条件,也正是这个地处欧洲中央的民族实现统一的关键。选择这样一个时机连续展开三场战争来完成民族统一的任务,无疑证明了俾斯麦这个欧洲大政治家和大外交家的眼界。

当然,俾斯麦是善于利用这些条件来达到他要达到的目标的,这个目标就是:利用战争手段,将奥地利“永远开除出德意志大家庭”,并按普鲁士领导的“小德意志方案”来解决德意志民族的统一问题。在实现这一目标上,俾斯麦更表现出他那欧洲政治家和外交家的大家手笔,也正是靠了他那高超的外交手腕,才使可能变成了现实。

首先,他利用俄、法、奥的三角矛盾,赢得了俄国的亲善,不受干预地取得了1864年德丹战争的胜利,从而使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回归了德意志大家庭。随后,他根据事先的安排,拒绝了奥地利的以普鲁士的西里西亚区换取由奥方新统治的荷尔斯泰因的建议,迫使奥地利或是放弃荷尔斯泰因,或是进行战争,从而将战争的责任推到了奥地利的头上。继而他利用法、奥的矛盾,赢得了法国的中立,并通过1866年普奥战争的胜利,将奥地利赶出德意志大家庭,建立起北德联盟。最后,他又利用英、法的矛盾,赢得了英国的支持,并借助“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利用《埃姆斯电报》诱使法国首先向德方宣战,从而将南德联邦诸国团结在自己的旗帜之下。因为俾斯麦知道:“唯有在一种有威胁性的国际危机的外部压力之下,也就是说,唯有当危及到它们自身的民族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导致那些德意志中、小国家放弃它们的主权,从而有利于联盟的一种更紧密的组织形式。”〔86〕整套战略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令人眼花缭乱!

总之,无论是1866年的普奥战争,还是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其结果是清楚的:普鲁士的军事胜利不仅最后完成了“小德意志统一”大业,而且还将对工业化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阿尔萨斯、洛林两省并入了这个新建立的德意志帝国之内。一部从现代意义上讲能称之为民族国家——“德国”——的历史开始了。

但是,也正是在这个新的现代民族产生的同时,并行发生的则是整个德意志民族历史上的头一场现代分裂。奥地利,这个过去的多民族的邦国,从德意志大家庭中分离出去了,这成为了这个新德意志国家宪法关系上的一个无情的结论。因此,德意志民族过去的那种只有作为一个跨民族的中欧国家集合体,才能从政治上存在下去的结论,终于被推翻了!而这又正是德意志民族历史道路悲剧式的体现,这种悲剧直到今天还能被德意志人所感受到。

在开除了奥地利的这个新的德帝国中,这个古老的文化民族分裂的伤口在1871年以后似乎很快就愈合了,而且似乎在奥地利那里也慢慢愈合了,但是,奥地利的伤口随后在它自身内部的与匈牙利人、斯拉夫人的民族冲突中又再度完全裂开了。1918年奥匈帝国崩溃以后,奥地利与德国,这两个都是由德意志人组成的国家已分裂的事实,又再度成为了所有德意志人民族存在的伤心事,并无休止地推动着德意志人的共同历史。而那位在1866年以后出生的先是奥地利人、后是德国人的阿道夫·希特勒,则在半个世纪以后,又将这个分裂的伤口再度暴露在德意志人、欧洲人以及整个人类的面前。在这种历史并没有真正医治好的文化民族分裂创伤的阴影之下,人们不禁感到:在民族关系上,作出一项重大的历史决定相反倒是容易的,而要真正完成一场悲剧式的转折,却是多么的不容易!

尽管由于奥地利被开除出民族大家庭,因而在俾斯麦战略胜利的背后,有着对普鲁士人、对“小德意志人”的控诉。但是,即使在1866年出现一场奥地利对普鲁士的军事胜利,也仅仅只能产生一种对德意志现状的维持和继续,而这样的大德意志的中欧邦联体制,由于它较少的内部稳定,微小的一体化力量,由于它没有强大的顶尖领导,也没有真正的议会,是不可能解决这个庞大的跨民族的中欧集合体内部尖锐的矛盾与激烈的冲突的,因而也只能较少地满足这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要求。这是因为:19世纪已经是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世纪了,它反对着欧洲各国的多元民族结构。对民族国家秩序的最终克服,显然只有在这样的秩序已经存在并已取得了巩固的地方才有可能。这也正是在欧洲今后的历史中所要证实的东西。因此,当关税同盟伙伴国中的人们兴高采烈地谈论着普奥战争与普法战争中的胜利,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既成事实的时候,“小德意志方案”才为自己赢得了历史可能性上的逻辑。

注 释

〔1〕维尔勒·魏登菲尔德:《德意志道路》,柏林1990年版,第25页。

〔2〕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2页。

〔3〕米歇尔·萨勒夫斯基:《德意志人与革命》,哥廷根1984年版,第127页。

〔4〕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3页。

〔5〕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4页。

〔6〕卡尔·艾利希·博恩等:《德意志史》第3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0页。

〔7〕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8页。

〔8〕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59页。

〔9〕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44页。

〔10〕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42页。

〔11〕卡尔·艾利希·博恩等:《德意志史》第3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1页。

〔12〕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51页。

〔13〕托马斯·里佩代尔:《对德意志历史的反思》,慕尼黑1986年版,第142页。

〔14〕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57页。

〔15〕托马斯·埃尔温:《德意志的大学,从中世纪到当代》,柯尼斯泰因1985年版,第113页。

〔16〕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463页。

〔17〕托马斯·里佩代尔:《对德意志历史的反思》,慕尼黑1986年版,第141页。

〔18〕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57页。

〔19〕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58页。

〔20〕拉夫·达伦多夫:《德国的民主与社会》,慕尼黑1968年版,第308页。

〔21〕《科技导报》1992年第8期(总第50期),第41页。

〔22〕《科技导报》1992年第8期(总第50期),第43页。

〔23〕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59页。

〔24〕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494页。

〔25〕托马斯·埃尔温:《德意志的大学,从中世纪到当代》,柯尼斯泰因1985年版,第115页。

〔26〕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7页。

〔27〕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100页。

〔28〕沃尔夫·D·格鲁勒:《德意志问题,一个1800年以来的欧洲历史问题》,慕尼黑1985年版,第70页。

〔29〕京特·法比翁克:《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页。

〔30〕京特·法比翁克:《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页。

〔31〕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59页。

〔32〕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61页。

〔33〕卡罗·M·吉波拉:《工业社会的出现》第1卷,伦敦1973年版,第88页。

〔34〕拉夫·达伦多夫:《德国的社会与民主》,慕尼黑1968年版,第45页。

〔35〕汉斯—乌尔里希·威勒尔:《德意志帝国,1871~1918》,哥廷根1988年版,第29页。

〔36〕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133页。

〔37〕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71页。

〔38〕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160页。

〔39〕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162页。

〔40〕迪特尔·拉夫:《德意志史》,慕尼黑1987年中文版,第103页。

〔41〕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192页。

〔42〕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124页。

〔43〕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197页。

〔44〕弗里德里希·吕特格:《德意志社会经济史》,海德堡1979年版,第486页。

〔45〕迪特尔·拉夫:《德意志史》,慕尼黑1987年中文版,第105页。

〔46〕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201页。

〔47〕卡尔·艾利希·博恩等:《德意志史》第3卷下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73页。

〔48〕弗里德里希·威廉·亨宁:《德国的工业化,1800~1914》,慕尼黑1984年版,第180页。

〔49〕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204页。

〔50〕于尔根·米洛夫:《德意志人民史》,根斯巴赫1990年版,第623页。

〔51〕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90页。

〔52〕洛塔尔·加尔:《自由主义》,柯尼施泰因1980年版,第173页。

〔53〕詹姆斯·希汉:《德意志的自由主义,从18世纪的开瑞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770~1914》,慕尼黑1983年版,第40页。

〔54〕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293页。

〔55〕米歇尔·萨勒夫斯基:《德意志人与革命》,哥廷根1984年版,第207页。

〔56〕法伊特·瓦伦丁:《1848~1849年的德意志革命史》第2卷,科隆1970年版,第107页。

〔57〕米歇尔·萨勒夫斯基:《德意志人与革命》,哥廷根1984年版,第169页。

〔58〕弗里德里希·吕特格:《德意志社会经济史》,海德堡1979年版,第487页。

〔59〕米歇尔·萨勒夫斯基:《德意志人与革命》,哥廷根1984年版,第172页。

〔60〕鲁道夫·施塔尔曼:《1848年革命的社会与政治史》,慕尼黑1970年版,第100页。

〔61〕米歇尔·萨勒夫斯基:《德意志人与革命》,哥廷根1984年版,第175页。

〔62〕汉斯—乌尔里希·威勒尔:《德意志帝国,1871~1918》,哥廷根1988年版,第30页。

〔63〕迪特尔·朗格威色:《1848~1849年的德意志革命》,达姆施塔特1983年版,第360页。

〔64〕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尔:《德意志历史的转折点,1848~1945》,法兰克福1979年版,第34页。

〔65〕哈根·舒尔茨:《通向民族国家的道路:从18世纪到帝国建立的德意志民族运动》,慕尼黑1985年版,第94页。

〔66〕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克勒尔:《德意志历史的转折点,1848~1945》,法兰克福1979年版,第28页。

〔67〕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93页。

〔68〕戴维·布莱克本、杰弗·埃利:《德意志历史描写的神话》,法兰克福1980年版,第30页。

〔69〕戴维·布莱克本、杰弗·埃利:《德意志历史描写的神话》,法兰克福1980年版,第100页。

〔70〕黑尔加·格雷宾:《关于法西斯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斯图加特1974年版,第71页。

〔71〕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25页。

〔72〕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98页。

〔73〕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26页。

〔74〕阿道夫·M·比尔克:《1866年十月的决断》,法兰克福1974年版,第150页。

〔75〕洛塔尔·加尔:《自由主义》,柯尼施泰因1980年版,第176页。

〔76〕米夏埃尔·施图默:《帝国建立,俾斯麦时代的德意志民族国家与欧洲平衡》,慕尼黑1984年版,第65页。

〔77〕戴维·布莱克本、杰弗·埃利:《德意志历史描写的神话》,法兰克福1980年版,第54页。

〔78〕黑尔加·格雷宾:《德意志特殊道路在欧洲,1806~1945》,斯图加特1986年版,第85页。

〔79〕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32页。

〔80〕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33页。

〔81〕洛塔尔·加尔:《自由主义》,柯尼施泰因1980年版,第182页。

〔82〕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67页。

〔83〕沃尔夫·D·格鲁勒:《德意志问题,一个1800年以来的欧洲历史问题》,慕尼黑1985年版,第98页。

〔84〕托马斯·里佩代尔:《德意志史,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774页。

〔85〕沃尔夫·D·格鲁勒:《德意志问题,一个1800年以来的欧洲历史问题》,慕尼黑1985年版,第103页。

〔86〕沃尔夫·D·格鲁勒:《德意志问题,一个1800年以来的欧洲历史问题》,慕尼黑1985年版,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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