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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劣质煤清洁利用发展战略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中国是CDM机制下最大的供应国。在控制全球排放总量的问题上,要实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双赢,就必须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低成本的优势和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

我国劣质煤清洁利用发展战略

一、我国劣质煤清洁利用低碳发展战略

当前,中国参与国际劣质煤清洁利用合作项目是在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要求下进行的,制定国际合作战略应与全球低碳环保发展趋势一致,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国际碳减排压力

1.勿盲目加入国际碳交易机制

(1)碳交易机制。国际碳交易市场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包含基于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基于配额的交易为买家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基于项目的交易为买家向确有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主要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自愿交易市场目前多为企业形象建设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家自愿减排碳市场交易平台。

(2)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趋势。2012年预计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1 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美国部分地区的农民通过农田碳交易获得了新收入来源,日本德国把碳排放权交易看做盈利方式,英国以激励机制来实现节能减排,发达国家以碳排放管理换取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导,交易量和交易额占国际交易量的3/4以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欧盟所有成员国都进行了排放限额,各国根据自身配额向企业分发排放指标,如果企业未使用完当期配额可出售交易,反之需购进配额。欧盟将目标期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2007年,第二阶段为2008—2012年(前2个阶段为《京都议定书》履行期),第三阶段为2012—2020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目前包括约12 000家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水泥石灰石、玻璃、有色等能源密集度较高的重化工行业,第三阶段产业范围将扩大至化学产业、氨水制造领域航空与航运业等。从交易量和价格来看,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自成立以来交易量呈现翻倍增长,价格与能源产品价格正相关,预计中长期将保持在每吨CO230~40欧元。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指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项目所实现的确认减排量可经过碳交易市场用于发达国家完成《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承诺,此类确认减排量是碳交易配额市场中最重要的基于项目的可交易碳汇,价格通常为欧盟排放交易价格的85%左右。目前中国是CDM机制下最大的供应国。

(3)国际碳交易市场对中国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通过CDM实现。近年来中国CDM项目和核证减排量快速发展,2008年的CDM项目占世界项目总量的84%。但中国目前严重缺乏议价权,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差距巨大,处于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中国已开始构建自己的碳交易市场,近年来成立了诸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管理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碳交易平台,但结构单一,主要从事清洁发展机制下的交易。中国加入清洁发展机制,虽在表面上能获得局部的利益,若将来成为碳减排的实施国家后,在未完成减排目标而被迫购买国际高价排放指标时,则面临经济的巨大损失或国际减排道义的下风,探索并发展以中国为主导的新交易机制成为当务之急。(www.xing528.com)

2.建立中国为主导的防止气候变暖的技术转移体系

目前,美国已退出《京都议定书》,作为最大的发达国家,在减排目标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指责中国,既体现了美国霸权主义的思维方式,也体现了《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弊端。中国政府于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前夕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达到15%。

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均是温室气体减排最主要的障碍,目前的清洁发展机制仅限于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并未从根本上起到既发展经济、又减少排放的目的,各国也应当意识到,硬性的减排指标必然存在着执行时无法克服的困难。如果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确保各国利益,就必须找到合理途径并达成共识。

在控制全球排放总量的问题上,要实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双赢,就必须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低成本的优势和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联合起来应对气候变暖,发展新的低碳经济模式。西方发达国家在此过程中应当在局部利益与环境恶化的矛盾中适当放弃知识产权收益,转而从扩大推广中通过技术服务实现其收益。如将高端节能减排装备生产放在发展中国家,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等服务方式,对发展中国家的落后产业进行改造,对新兴产业进行扶持。而发展中国家应当为在本国投资的发达国家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技术服务保护确保专利技术不被仿冒,保障被转移技术的市场份额。

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防止气候变暖的技术转移体系,发达国家可从能源合同管理中获取有保障的技术服务收益,更多分享发展中国家的巨大市场。发展中国家也能够实现低成本地发展经济,提高整体工业水平,在跨国企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中培养本国人才。开拓新的合作模式尤其适用目前能源价格高涨、不同国家单位GDP能耗差距巨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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