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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内涵与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福建师范大学的杨立英教授在她的论文中明确谈到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的内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国内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种不同主体说、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论述,在此基础上,进而揭示出受教主体的内涵。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内涵与研究

一、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的内涵

据笔者所查资料,目前国内学界还没有人专门讨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问题。但是,福建师范大学的杨立英教授在她的论文中明确谈到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问题。[1]杨立英教授认为,教育主体是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在网络条件下,教育主体呈现出“去主体化”特点;教育客体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是教育主体作用的对象;并且,在网络社会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日益模糊化、地位趋向平等化。为了更好地理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的内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国内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种不同主体说、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论述,在此基础上,进而揭示出受教主体的内涵。

(一)对国内学界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说的评述

国内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看法主要有这样几种观点:

1.单主体说。单主体说又可以分为教育者主体说与受教育者主体说两种:(1)教育者主体说;(2)受教育者主体说。在教学这一规定情境里,没有施教者的主体性哪来受教者的主体性?

2.客体主体化说。在对以往教育者主体说和受教育者主体说进行较为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国内有学者提出了客体主体说。如骆郁廷、丁雪琴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以人作为作用对象、通过改造人的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集中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发展变化上,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发展变化,又集中表现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地位与作用的日益彰显和突出,表现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化。客体主体化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深刻变化和必然选择。”[2]客体主体化说在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主体地位的同时又注意到了教育对象的主体能动性,要求实现客体主体化即要求在教育实践中充分调动客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的是,“虽然我们再三强调填鸭式的教学法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那种不管学生接不接受,只顾往学生嘴里灌的教学法已被多次经验证明是收效不佳的,……但在绝大多数的课堂上仍无法体现出民主、平等、理解、宽容的人文关怀精神。我们很多教师当说起‘沟通与交流’的教学法时,头头是道,理论充沛,但一旦在自己的课堂实践起来,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又陷入了‘教师权威’、‘知识本位’的境地,否定了教学在于‘沟通与合作’的本质。”[3]应该说,客体主体化说对以往两种单主体说的发展是有限的。这种发展和发展本身的禁锢同样都在于对教师“社会角色”的判断。也就是说,它的闪光点在于看到了教师“社会角色”的特殊性,但却正是这一闪光点反过来阻碍了其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3.双主体说。在研究的过程中,有许多学者超越了传统的主客体之争,提出了双主体说。他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一般说来包括两个对象性活动:一是教育者传授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对象性活动;二是教育对象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对象性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充分展示了主体性,理应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如孙文营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动行为者,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因此,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主体范畴。”[4]一直以来,受传统哲学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影响,人们习惯于用“对象化”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周围的人与物,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利用、控制和改造,而忽视双方各自的独立性和特殊性。这样,人与整个周围世界的关系就成为一种利用与被利用、控制与被控制、改造与被改造的对立关系。建立在这种对立关系基础上的主客体论争在民主法制和素质教育阔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无疑已走进“黄昏”。

4.多主体说。有学者认为,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教育对象和介体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教育者、教育对象和介体等多种因素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多主体说虽然看到了各种因素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但它却混淆了主体与客体的界限,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导致“无主体”。(www.xing528.com)

5.相对主体说。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体和客体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既确定又不确定的,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划分主体与客体。如杨帆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或受教育者既是教育的主体,也可以成为教育的客体。当教育者或受教育者进入行为者(教育者或受教育者)行为对象性系统,成为行为对象时,他便居于行为客体地位,进入客体系统,成为客体。”[5]反之,则是主体。相对主体说的长处在于它以动态的观点来看待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但它的不足在于它没有看到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人与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根本不同。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论述

在对国内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种主体学说进行评述之后,还必须进一步考查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论述。只有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有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包括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正确认识。

在外国哲学史上,曾有许多哲学家关注、研究、论述过人的主体性问题。如德国康德提出“人是目的”、“人是自然界的立法者”等。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主体性哲学的确立是在马克思创建“实践唯物主义”、将实践(即活动)概念引入主体性之后。马克思认为,“人始终是主体”[6],“主体是人”[7]。这里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社会历史中活动的人”。[8]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性是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主体性以实践为基础;实践是人作为主体所从事的实践,实践表现了主体性。主体性实际上就是实践主体或主体实践的特性。[9]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论述是主体教育理论建构的重要哲学基础,具有丰富的内涵。

(三)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的概念

结合网络传播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笔者试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受教主体作出这样一个定义:所谓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主体,就是指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的相对一方,即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大学生网民。与之相对应,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主体,就是指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者、实施者、管理者和相关实践活动的把关人。就“把关人”而言,它借用的是传播学中的“把关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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