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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权因素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分析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晰信息资源产权归属,基于产权因素分析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问题,将能更有针对性地设计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提高各类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信息市场的繁荣发展。6.1.3.1基于公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分析公共物品既包括消费和使用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纯粹公共物品,也包括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竞争性但不具有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

基于产权因素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分析

产权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5]

科斯认为,产权是一种人们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处置桌椅的权利[6]。德姆塞茨认为,产权是那种能够帮助人们形成那些当他与他人打交道时能合理持有的预期,是人们进行经济盈亏判断的基础[7]。诺思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8]

从一般意义上讲,产权就是指人们使用稀缺性资源的一组权利,是一种可实施、可变化、可交易的权利。还原到最原始的角度,产权的产生基于两个条件:一是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有交易的可能性;二是资源是稀缺的,有稀缺才有价格,产权就是确定价格的边界。不同利益主体对稀缺性资源所拥有的权利问题就是产权问题。

产权可以影响经济效率。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不同的产权结构将对不同的行为主体产生不同的激励,从而导致信息机制在契约中的“价值”不同。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交易应依据契约来进行,如果契约完备,行为主体就可以理性地预期所有不确定因素,而无论产权是公有或私有,只要契约能有效执行,契约双方的利益都可以实现最优。但契约是否完备,关键取决于契约双方对信息的占有程度,契约双方对产权的占有,产权归属不同,决定了人们在发生不确定时的责任及受损程度的差异。由此可见产权是非常重要的,它确定了责、权、利的边界。产权主体之间的这种责、权、利边界的明确,就是产权的明晰。产权明晰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产权具有资源配置功能。

所谓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是指产权安排或产权结构能直接形成资源配置状况或驱动资源配置状态改变或影响对资源配置的调节。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在一定限制下调整产权、优化产权结构来实现产权配置资源功能的优化,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科斯定理就阐述了产权安排、交易费用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内在联系。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引入了交易费用的观点,讨论了不同的制度安排与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不同的产权安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产权的作用也因此成为了效率问题的中心。

产权的表现形式十分多样,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譬如按照产权历史发展动态分为物权、债权和股权;按照产权所有制性质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所有权等;按产权主体归属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还可以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进行分类,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进行分类等等。

对于信息资源而言,可按其归属划分为不同类型,不同产权归属的信息资源配置有不同的特征,其激励机制设计的基础也有所区别。

当信息资源表现为个人私有时,如某些新的发明设计、某本新的著作、某种新的思想,并且信息资源所有者并不愿将其无偿共享时,信息资源呈现出私有性,对其应按照私有产权进行配置;而当信息资源能无偿提供给社会共享时,如天气预报灯塔等,信息资源被当作了一种准公共物品或公共物品,此时应按公有产权对其进行配置。

明晰信息资源产权归属,基于产权因素分析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问题,将能更有针对性地设计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提高各类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信息市场的繁荣发展。

6.1.3.1 基于公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分析

公共物品既包括消费和使用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纯粹公共物品,也包括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竞争性但不具有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是:任何人增加对这种资源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所可能得到的消费水平。如此看来,信息资源也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某些人对信息资源的使用和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使用和消费信息资源。信息资源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

对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信息资源,我们可以基于公有产权属性对其进行配置,更多地考虑它的共享性,而忽略它的独占性。通常我们认为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信息资源大多由国家或政府提供,这是因为公共物品存在收费困难的问题,几乎没有私人愿意提供这类信息商品。

基于公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要想获取尽可能大的信息资源配置效率,就应该最大程度地实现共享,信息资源共享可以实现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又因为作为公共物品的信息资源,没有排他性产权的存在,过度共享有可能导致过度使用,从而形成“公共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反而降低了信息资源的配置效率。“公共地悲剧”是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这一理论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说:“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这一比喻反映出有限的资源注定因自由进出和不受限的要求而被过度剥削。这种现象的出现源于每个个体都企求扩大自身可使用的资源,而资源损耗的代价却转嫁给所有可使用该资源的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者之一,美国马里兰大学的门瑟·奥尔森教授(Mancur Olson)于1966年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指出“公共地悲剧”产生的原因是因为“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即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9]。中国谚语“三个和尚没水喝”正是“公共地悲剧”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中搭便车现象的典型表现形式。

当信息资源具有公有产权属性时,虽然短期来看,以此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产品的市场结构有着向完全竞争型市场结构过渡的趋势,但长远看来,将会使信息资源因为过度使用而迅速枯竭,造成整个信息产品市场的消失,给社会福利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通过分析信息资源中“公共地悲剧”的发生,有利于设计有效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规避此类问题的产生,改善信息资源配置效率。

下面,我们将借助博弈模型分析在信息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共地悲剧”的产生[10]

假设社会上有n个经济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需要应用自身拥有的信息资源之外,还需要借鉴和使用其他方的信息资源。而且为了节约自身信息资源的开发成本,他们更倾向于使用公共信息资源或其他方的信息资源,而获取其他方的私人信息资源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而且代价不一定小于其开发成本,所以更多经济行为主体都会选择使用公共信息资源,使得公共信息资源过度消耗。

先给出一系列假设。

假设1:假设各经济行为主体都是尽最大能力创造价值,获取收益的,并且都具有自由享用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利,能从使用公共信息资源的过程中获利。

假设2:各经济行为主体的得益与其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消耗成正比,取比例系数为1,用qi∈[0,∞]代表第i个经济行为主体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消耗量(或得益数),则代表n个行为主体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总消耗量(或总收益数)。

假设3:假设经济行为主体在其经济活动中由于使用了公共信息资源,可以节约自身信息资源开发使用成本,其平均节约成本vi随着使用公共信息资源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但当其对公共信息资源的使用量增加到一定程度之后,vi会趋近于一个常数pi。这一现象可以理解为经济行为主体对公共信息资源的过度依赖并不能一直促进其价值转化,因为公共信息资源使用量的增加,会使经济行为个体忽视了对自身能力的培养,这势必会影响其得益数及得益率,这一关系可以反映为边际平均节约成本的递减。则有公式:əvi/əqi>0,əv2i/əq2i<0。若再做进一步假设,设节约的成本与对公共信息资源的使用量满足公式:,其中ki为经济行为主体的自身获益能力参数,该参数越小,则利用公共信息资源越多,节约成本越多,反之,则越少。

假设4:假设每个经济行为主体的单位得益可获得的利润是a-∑qi,各经济行为主体每获取单位得益所花费的成本为ci,并且把通过使用公共信息资源而节约的自身开发信息资源的成本看作是该经济行为主体的得益。

这时,就形成了一个博弈,每个经济行为主体要选择合适的公共信息资源的使用量,以便最大化自身利润。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此时每个经济行为主体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共信息资源的使用量,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可以最大化自身利润。我们把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收益函数表示如下:

这一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的最优值问题,这组最优值均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求得各行为主体的最大收益为:

将式6-3代入式6-1,解得经济行为主体所得的最大利润为:

这一博弈模型就是我们常见的古诺模型的一个应用。由式6-4、式6-5可以看到古诺产量,即我们所考虑的经济行为主体对公共信息资源的使用量与经济行为主体的自身获益能力ki是无关的,但最大利润与ki有关。各经济行为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必然增加qi,减小ki。这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为,各经济行为主体为了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将尽可能多的使用公共信息资源,而不重视自身获益能力的培养,即规避自身开发信息资源所要花费的成本,以期以极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利润。

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种过度消耗公共信息资源或其他方私人信息资源的行为。而如果每个经济行为主体都抱有这样的心理,就没有主体愿意提供自己的信息资源与他人共享,或者是要其他人付出高额代价才能享有自己的信息资源,那么每个主体都无法使用到别人的私有信息资源,最终被过度消费的都是公共信息资源,因此会造成无人愿意提供公共信息资源予以共享,使得公共信息资源枯竭。这是一种只重视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带来的将是“公共地悲剧”。

针对具有公有产权属性的信息资源配置出现的“公共地悲剧”问题,基于公有产权因素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将对解决这类问题,提高信息资源配置效率有所帮助。

因此,激励机制设计将考虑将公有物品私有化,公共物品并非一定要由国家或政府亲力亲为,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新制度经济学就非常关注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问题,他们认为,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较之私人供给效率低得多。

我们通过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静态博弈模型[11],对信息资源配置效率进行分析,说明信息资源的私人供给在一定激励机制存在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假设一个由n个经济行为者组成的网络,建立了一个信息资源共享联盟,每个经济行为者都拥有一定量的信息资源,每个人都自愿提供信息资源,用于信息资源共享,此时联盟中作为公共物品的信息资源是采用私人供给的方式。信息资源总供给等于每个经济行为者供给之和。总供给越大,每个经济行为者受益越多,社会效用越大。

设第i个经济行为者提供的信息量为gi,则总供给为,每个经济行为者不予以共享的信息量为xi,pG为利用共享信息的成本,px为利用私人信息的成本,Mi为第i个经济行为者所拥有的信息效用。易知,每个经济行为者的效用函数可设为ui(xi,G),其中ui/xi>0,ui/G>0,且xi和G之间的边际替代率是递减的。那么,每个经济行为者面临的问题就是在给定其他经济行为者的选择的情况下,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xi,gi),以最大化如下目标函数:

Li=ui(xi,G)+λ(Mi-pxxi-pGG),

λ为拉格朗日乘数,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

,i=1,2,…n

这意味着各经济行为者最优选择的条件是个人边际替代率等于成本比率。

再考虑帕累托(Pareto)最优解,假定社会福利函数采用下列形式:

W=γ1u1+…+γiui+…+γnun,γi≥0,

预算约束为(www.xing528.com)

帕累托最优的一阶条件是

这就是所谓的存在公共物品情况下的帕累托最优的萨缪尔逊(Samuelson)条件。帕累托最优要求所有经济行为者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成本比率。

帕累托均衡条件可以重新写为:

这意味着帕累托最优时的信息供给大于纳什均衡的信息供给。由此易知,参与博弈的经济行为者,在没有外部激励的机制下,缺乏主动共享的积极性,信息共享不充分,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无法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

更具体的,假定单个经济行为者的效用函数取柯布—道格拉斯形式,即

各经济行为者最优的均衡条件是

将预算约束条件代入并整理,得到反应函数为:

这意味着,单个经济行为者都相信其他经济行为者提供的信息越多,自己供给的就越少。

如果所有经济行为者具有相同的效用水平,均衡条件下所有经济行为者提供的信息量相同,纳什均衡为

纳什均衡总供给为

在所有经济行为者具有相同效用水平的假设下,

帕累托最优的一阶条件为

将预算约束代入,得到单个经济行为者的帕累托最优供给为:

共享信息总量为

纳什均衡的总供给与帕累托最优的总供给的比率为:

就是说,信息共享时的纳什均衡供给小于帕累托最优供给,且两者的差距随着参与联盟的经济行为者数量的增加而扩大。供给不足的程度与效用函数的特征有关。当效用函数为柯布—道格拉斯形式时,β相对于α的比率越大,供给不足就越小;当α趋向于零时,纳什均衡供给趋向于帕累托最优水平。此外,供给不足的程度会随着效用的差距扩大而减弱,只有获得高效用的经济行为者才会提供信息资源,获低效用甚至无效用的经济行为者只是搭便车。这充分论证了信息资源如何实现私人供给的问题。很明显信息资源私人供给是要在一定激励机制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如果没有激励机制作用,没有私人愿意提供公共物品。

6.1.3.2 基于私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

在正统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论中,资源配置效率是以私有产权的确定为前提的。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暗含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实现一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制度因素是:经济人、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阿尔列钦认为,私有产权是对必然发生的不相容的使用权进行选择的权利的分配[12]。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和《西方世界的兴起》中也集中考察了私有产权在人类历史上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有效率经济组织存在的前提是在制度做出一个有效的产权,使私人产权形成一种激励。可见,私人产权是一个促进经济有效增长的制度。

具有私人产权属性的物品,一般在消费或使用上具有两个特点:竞争性和排他性。所以,一般说来,信息资源不是一种私人物品,一个人对它的消费和使用不会阻止其他人继续消费或使用该资源。但某些时候,由于信息资源具有唯一的拥有者,其他人想获取该信息,需要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或者因为信息资源所有者不愿与他人分享此种信息,使得这种信息资源被赋予了竞争性和排他性,此时,信息资源就类似于一种私人物品,我们可以根据其私有产权属性来探讨其配置问题。这里我们将信息资源定义为“类私人物品”,即该种私人物品所具有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是有条件的,是指所有权上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也意味着该信息资源一旦为某人所拥有,就不能被他人再拥有了。

下面我们考虑当信息资源作为一种“类私人物品”时,基于私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设计问题。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具有私有产权属性的信息资源的配置情况。

产权私有可以避免因为资源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过度滥用,也就是我们经济学中常提到的“公共地悲剧”问题。公共地悲剧指的是因为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导致被滥用。而为了纠正这一现象,资源私有化是一个主要措施,即将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产权,以防止资源被过度滥用。

但是对资源的私有化也有可能导致新的问题——反公共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产生。信息资源私有化也不可避免。反公共地悲剧是指,如果多个人都对某种产权具有排他性产权,并利用这种权利对资源使用者进行数量抽成,就会导致资源的使用不足和福利损失,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很多人都对一种资源具有排他性权利,则会导致该资源的使用不足。在信息资源领域,这一现象充分地体现在专利的使用上。

试建立一个简单的模型[13]。设存在一个需要获得专利信息的企业E和若干个相应的专利信息,数量为R,每个专利信息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所有者,E需要专利信息,而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都能独立地保护自己的专利。如果E要获取专利使用权,需要得到专利信息所有者的同意。这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讨论企业与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应该达到怎样的许可协议。不同的协议将会导致企业E获得数量有别的专利信息。

接下来,具体讨论三种最常见的协议形式。第一,专利信息所有者向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专利使用费;第二,当企业从专利信息使用的过程中获取利益时,每个专利信息所有者按一定比例分享企业的净利润;第三,企业在利用了专利信息进行生产后,按每单位产量收取一定费用。

假设专利数R是公共信息,企业E已知道现存的专利数量。在下文,我们要讨论的R是一个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即在企业决定要获取专利信息之前,他不知道社会上存在有多少专利。

先考虑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首先,企业E总可以选择不使用专利信息,不进行生产,此时利润为零。因此只有在他使用专利信息后,所获利润大于零,他才有动力去获取信息,进行生产。其次,由于这些专利信息对其所有者来说,并没有使用价值,因此他们都不希望企业放弃生产,不选择专利信息。基于以上两点,所以当专利数量已知时,不管采取何种协议,专利使用行为总会发生的。

第一种协议方式:假设专利信息所有者r对企业收取一定的专利信息使用费Ai,i=1,2,…,R,企业的净利润是P(Q)Q-cQ-∑Ai。可见,这一使用费和固定成本一样,是不会影响企业对自身产量的选择的。因此这一费用也不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Ai只会影响企业与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其大小取决于他们之间的谈判能力。假设每个专利所有者对企业收取的费用一致,均为A,则企业面临的问题简化成了求企业生产中固定成本为RA,边际成本为c的最优化问题。通过分析求解,可以得到企业选择的社会最优间接产量Q(c),而获得的利润为max(P(Q)-c)Q-RA。如果所有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完全合作关系,并且具有完全谈判能力,则他们可以利用这一收费来剥夺企业的净利润。根据企业的参与约束,可得每个专利所有者可收取的最高费用为

第二种协议:假设专利信息所有者提取企业净利润的比例为ki,则企业自身最后所保留的利润为,这时可以看出,ki的大小也只会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不会影响企业生产量的选择,资源配置不会被扭曲,间接产量等于社会最优产量是Q(c)。又因为假设所有的专利信息所有者是完全合作关系,谈判结果ki=k,则根据企业的参与约束,最高的利润提取比例为k=1/T。

第三种协议:由于此种协议的收费是与企业产量密切联系的,假设从每单位产量中抽取的比例为ti,则企业最后所得的利润为P (Q )Q-(c+∑ti)Q。由上式可以看出,专利所有者的收费会造成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的上升,最终导致反公共地悲剧。

设g≡c+∑ti>c,从企业生产的最优化来考虑,生产量Q(g)<Q(c),净收益π(g)<π(c)。

又因为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完全对称的信息,而且是在他们之间是完全合作并具有完全谈判能力的前提下=t,则他们作为一个整体,选择∑ti=Rti=T极大化的收取的费用为TQ(c+T),对上式求一阶导数,得

而每一个专利信息所有者所收取的费用是

如果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并不合作,而是假定其他人抽取的比例为tj,j≠i的情况下,选择ti,使之极大化自身收入tiQ*(c+∑tj),求一阶条件并利用对称性可得:

比较Q(c+Rt**)和Q(c+T)之间的大小,定义T**≡Rt**,则由于Q′(x)<0,问题就转化为比较T和T**之间的大小,整理式6-7得

比较式6-6和式6-8,先假设T**=T*,则两式的右端相等,由于R>1,则式6-8的左端大于式6-6的左端,而又因为T*′(x)<0,即表示T**>T*,则有Q*(c+T*)>-Q*(c+T**)。可见当专利信息所有者之间是非合作关系时,反公共地悲剧现象更加严重。

根据上面对三种协议的探讨,可以推出,只有在根据企业生产数量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的方式会引起资源被使用不足,而在收取固定的专利信息使用费和按企业利润提成两种方式,专利信息所有者的行为不会影响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也不会影响资源配置情况[14]

由此可见,私有产权的信息资源配置同样存在效率不高的状况,要扭转这种现象,必须进行激励机制设计。设计合适的激励机制对于具有私有产权属性的信息资源配置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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