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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自由:外和内相结合的自由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是一种外在的自由,而后者是一种内在的自由,也就是意志自由。尽管马克思哲学也赞同意志自由是自由的主要前提或必要条件,认为没有意志自由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但马克思还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科学的实践观来理解和解释人的意志。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仅包括我靠什么生存,而且也包括我怎样生存,不仅包括我实现着自由,而且也包括我在自由地实现自由”。

意志自由:外和内相结合的自由

意志自由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却又充满着迷人魅力的哲学问题。费尔巴哈曾经感叹道:“从来没有一个问题像意志自由这个问题这样费脑筋,这样难以断然地加以肯定或否定;这种情形乃是对象本身的性质所造成的,同时也是哲学用语、甚至日常用语的任意性和歧义性所造成的。”[1]美国哲学家里奇拉克则认为:“坦率地说,在人们的认识中,没有别的概念比自由意志更有争议,更为人们所误解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有理由花时间去探讨这一概念。”[2]在今天,理解意志自由,将有助于我们对责任问题作出恰当的解释。

理解意志自由首先要正确理解自由和意志自由的关系。作为人类自我活动前提的自由,既包括一定历史时代为我们提供的按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行动的可能性,也包括我们独立地按自己的愿望在这些可能性中作出决定并采取行动的能力。前者是一种外在的自由,而后者是一种内在的自由,也就是意志自由。意志自由作为人的活动的根据是人的本质内涵,对人的活动起着指引性的作用,因为这是自我主体的一种自决能力,它使人在任何事物面前表明自己的态度。在黑格尔看来,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有意志而没有自由就成为空话;而“同时,自由只有作为意志,作为主体,才是现实的”。[3]

自由包含意志自由,洛克说:“自由要前设理解和意志——一个网球不论为球拍所击动,或静止在地上,人们都不认为它是一个自由的主体。我们如果一研究这种道理,就会看到,这是因为我们想象网球不能思想、没有意欲、不能选择动静的缘故。”“因此,离开了思想,离开了意欲,离开了意志,就无所谓自由。”[4]自由是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不自由则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

意志也不能脱离自由而存在,卢梭认为:“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5]康德把意志看做“实践理性”,并认为作为实践理性或者作为理性存在物的意志,它必须把自己看做是自由的,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存在物的意志只有在自由观念下才能是他自己的意志。(www.xing528.com)

把自由同人的意志联系起来,强调不是服从外在力量的强制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动,强调人的活动的自愿性、自主性,这对于宣扬和保持人的个性的独立性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西方许多哲学家在关于人本身存在的理解上,在人的意志以及人的活动的实质的理解上,以及在与人的意志相对应的外部力量的理解上,都存在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尽管马克思哲学也赞同意志自由是自由的主要前提或必要条件,认为没有意志自由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但马克思还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科学的实践观来理解和解释人的意志。他不再把意志自由只是片面地理解为“思想中的自由”或“观念中的自由”,而是进一步将其理解为现实实践中的自由、生存的自由。

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仅包括我靠什么生存,而且也包括我怎样生存,不仅包括我实现着自由,而且也包括我在自由地实现自由”。[6]“意志自由只能是人的意志自由,并且,作为意志自由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只能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7]意志自由和自由都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它们都最终只能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现实。由于意志自由是并且只是自由的一种主要形式,因此,既不能用意志自由等同于或代替自由,也不能以对其他形式的自由的研究代替意志自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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