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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前美国印第安人政策:种族利己主义的伪文明开化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文明开化”为幌子的种族利己主义———内战以前美国印第安人政策的基石李敏1.引言美国内战以前,联邦政府的印第安人政策发生了多次重大的调整。2.以“文明开化”为幌子的种族利己主义观念的形成当欧洲的白人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北美这座“山颠之城”时,受到了这片土地上最早的主人—土著印第安人的热烈欢迎。

内战前美国印第安人政策:种族利己主义的伪文明开化

以“文明开化”为幌子的种族利己主义———内战以前美国印第安人政策的基石

李 敏

1.引言

美国内战以前,联邦政府的印第安人政策发生了多次重大的调整。然而不管联邦政府的政策如何变动,都继承了殖民地时期白人的种族和文化观念,打着“文明开化”的幌子,以种族利己主义为基础,全然不顾及印第安人的生存权利和文化特征,残酷地剥夺印第安人生存条件,以满足白人无禁止的贪欲。

2.以“文明开化”为幌子的种族利己主义观念的形成

当欧洲的白人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北美这座“山颠之城”时,受到了这片土地上最早的主人—土著印第安人的热烈欢迎。对于初来乍到的欧洲移民,印第安人起初采取了相当友善的态度,无私地帮助欧洲人在完全不熟悉的美洲条件下生活。这些早期出入美洲的欧洲白人被印第安人的勇敢、诚实、正直、富有责任感和同情心的美好品质所感动,庆祝“感恩节”的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与此同时,印第安人则从欧洲人那里吸收先进的工具和物品,以提高生活水平。

然而随着北美大陆白人的不断增多,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白人的种族利己主义倾向日渐盛行,昔日的感恩之心一去不复返。欧洲白种人自视高人一等,坚信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优种血液,而将以渔猎为生的印第安人视为懒惰、野蛮、原始和未开化的“红种人”和上帝遗弃的“逆子”。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北美大陆的欧洲殖民者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以传播“文明种子”的名义,依仗先进的武器,掠夺和抢劫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威廉·福斯特在《美洲政治史纲》一书中明确指出,白人“要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且是要领土上没有印第安人”(1956:56)。然而,白人社会并不满足于此。正如罗伊·哈维·皮尔斯(Roy Harvey Pearce)在《美国的野蛮人:印第安人及文明观的研究》中描述的那样,白人试图从文化上对印第安人加以改造,使他们的所谓的“邪恶本性”适应于“文明的形式”(1965: 12)。事实上,白人是以这种所谓的“文化开明”为幌子,来掩盖其种族利己主义的实质,为自己的残忍和暴力来寻求一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历史已证明其最终目的并不是要将印第安人改造成他们一样的“文明人”。可想而知,由于与白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有着天壤之别,绝大多数印第安人拒绝基督教化和欧洲化,两个种族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和文化冲突愈演愈烈。结果往往是大量的印第安人要么被屠杀,要么被驱赶出境。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后期,印第安人各部落的人口急剧减少,残存的印第安人有的退往西部加入其他土著部落;有的在原有土地上为白人社会分割和包围,被迫适应新的生存环境。

3.建国初期“怀柔政策”中的种族利己主义色彩

美国建国初期,就把向西扩张领土视作“上帝的旨意”,不满足于1783年英美《巴黎和约》为它规定的边界。联邦政府继承了殖民地时期所形成的观念,采取了以“文明开化”为幌子和种族利己主义为基石的怀柔政策。

为了获取大量的印第安人土地,垄断与印第安人的毛皮贸易,保持边界地区的和平,以及巩固新生的政权,联邦政府积极地笼络印第安人,努力树立“友好和善”的形象。詹姆斯·奥菲斯在《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政策》中提到,建国初期曾有这样一种观念:“我们最大的兴趣是站在印第安人一边,以便在与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斗争中确保得到印第安人的支持而巩固独立的地位”(1981: 78)。1790年国会通过了第一个《与印第安人贸易和交往法》。玛丽·贝思·诺顿(Mary Beth Norton)等在《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美国史》中指出,该法案承认印第安部落的独立性,并强调“只有联邦立法机关而非各州地方政府能够与土著部落进行谈判和订立合约”(1986: 284)。然而这些措施的背后是美国政府单方面地不断加大对印第安部落进行“文明开化”的力度。1793年,国会又通过了一项针对印第安人的《贸易与交往法》,将“文明开化”的范围扩到国内所有的印第安部落,并派专人到部落中推广农耕和农业技术,发展畜牧农业,以促进印第安人的文明,维护美国与部落社会的友谊与和平。事实上,随着美国人口的不断西移,白人社会和印第安部落间真正的友谊与和平并不存在。“文明开化”更多地成为种族利己主义的最佳幌子。据弗朗西斯·保罗·普查曼(Francis Paul Prucha)等人编写的《美国印第安人政策文件集》中记载,华盛顿政府的陆军部长亨利·诺克斯指出:“‘文明开化’即使不能完全使印第安人进入文明状态,至少也可以使他们附属于美国的利益”(1990: 23)。后来,托马斯·杰斐逊积极倡导对印第安人进行“文明开化”,认为如果印第安人接受了“开化”政策,他们多余的土地就可以分给白人,这是使双方受益的事情。为此,他甚至私下向人建议最好让印第安人破产或负债,这会迫使他们顺从地出卖土地。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实行“文明开化”政策并不是出于“纯道义”的考虑。它本质上是从白人的自身利益出发的,带有种族利己主义色彩。

显而易见,这一时期美国政府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给印第安人以平等的地位,而是通过采取貌似“和平相处”的态度,以满足白人对土地的需求和推进白人扩张的野心。对于那些拒绝出售土地和接受白人文化的部落,则不惜诉诸武力,逼其就范。虽然建国初期,美国制定了一些政策,使印第安人具有与联邦政府谈判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自尊和利益,而其文明开化政策对部落社会的转化和进步过程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讲,这些政策是为了满足上升时期美国白人社会的要求。

4.“西迁”政策及“保留地”政策中的种族利己主义色彩

随着美国移民的快速增加及经济的迅猛发展,美国东部的土地难以满足白人的需求,印第安人的土地及其居住地内的资源再次成为美国白人觊觎的对象,在边疆地区则时常发生血腥的种族冲突,越来越多的白人强烈要求美国政府将印第安人迁移到远西部去。1830年国会通过了以保护和发展印第安人为名而旨在掠夺东部印第安人土地的《印第安人迁移法》,授权总统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的印第安部落谈判,以河西的土地交换河东的土地,将许多印第安人迁到密苏里河以西的“大平原”地区,在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建立一条永久边界。

在执行迁移的过程中,美国政府使用武力和欺骗两手策略,其种族利己主义色彩更加明显。切罗基部落的遭遇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为了在白人文化的侵逼之下求得生存,切罗基人主动吸收白人文化,采纳白人生活方式,走上了定居生产的道路,并发明了本族文字,出版自己的报刊,制定了部族的成文宪法,社会和经济生活均呈一派繁盛景象。然而这个被白人认为高度开化、高度文明的部落仍没逃脱白人的强制迁移的厄运。1828年,在切罗基人的居住区内发现了金矿,招来了贪婪的采金白人,佐治亚当局完全不顾联邦政府与切罗基部族订立的条约,要将切罗基部族赶出佐治亚。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批准佐治亚州当局驱逐印第安人的做法,撤去亚当斯总统在任时派到切罗基人居住区执行保护任务的联邦部队,以便佐治亚当局放手执行驱逐计划。1838年,马丁·范布伦总统派出军队押解5万名切罗基人离开佐治亚,遣送到俄克拉何马的集中营地去。在这历时116天的迁移过程中,约1/4的印第安人惨死途中。在卡罗尔·卡尔金斯编写的《美国扩张与发展史》中,一位担任押送任务的士兵对其见闻感受作出了如下的描述:“我看到无助的切罗基人被拖出家门,圈在刺刀之下的栅栏里。在凄风楚雨中,我看到他们像牛羊一样驮着东西上了四轮运货车开始西行”(1984: 49)。据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编写的《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一书中记载,美国著名作家拉尔夫·爱默生严厉地谴责美国政府这一赤裸裸的种族利己主义暴行:“自从大地开创以来,从未听说过在和平时期,以及在一个民族对待自己的同盟者和受监护人时,竟有如此背信丧德,如此蔑弃正义,并对于乞求怜悯的悲鸣如此置若罔闻”(1980:573)。

美国联邦政府曾庄严地向被迫西迁的印第安人保证,迁移到大平原是最后的迁移,“只要草还在生长,水还在流”,印第安人就可以永远拥有他们的“新领地”。然而,这只是一个利诱印第安人西迁的借口。只要白人看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政府必定会为白人的利益采取更加赤裸和残酷的政策,“永久性的印第安人边界”的承诺变成了一纸空文。19世纪40年代美国通过美墨战争获得了靠近太平洋地区的大片领土,使原来的西部边界线西移,使本来只针对密西西比河以东印第安人的迁移政策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大湖区、弗罗里达、大平原等地的印第安人先后被迫迁移,甚至已迁到新居住地的也免不了遭再度迁移甚至被灭绝的厄运。据《美国扩张与发展史》中记载,联邦军官卡斯特中校毫不掩饰地说:“如果白人要求得到印第安人自称是他们的那一份土地,就不存在上诉的问题,他必须交出来,否则就应无情地把他碾个粉碎,边摧毁边前进”(1984: 26)。

当美国的疆界延伸到太平洋沿岸,迁移政策难以执行时,保留地制度便应运而生了。(www.xing528.com)

为了减少迁移带来的军事和财政负担,更好的实行“文明开化”政策,更多的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1850年联邦事务署专员奥兰多·布朗提出为每个部落划出保留地的设想。随后卢克·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李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压缩印第安人部落的活动地域,把他们迁入保留地内。1953年,乔治·梅尼培尼接替李出任联邦印第安人事务专员,开始在印第安部落全面实施“李方案”,为白人殖民事业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美国民权委员会的《印第安部落》报告中提到1853年~1856年间,政府与有关部落签订了52项保留地条约(1986: 20)。据弗朗西斯·普查曼在《伟大的父亲:美国政府与美国印第安人》中记载,到1880年全国共有141个保留地(1986: 189)。如果说在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之前,联邦政府与印第安部落关系还有一定的外交性质,那么19世纪五六十年开始全面实施的保留地制度则使印第安人完全丧失了主权。印第安人被迫留在了面积狭小保留地内,艰难地度日。白人希望通过这个办法逼使印第安人放弃游猎生涯,定居务农,这样即可以腾出土地供白人使用,又可以保障美国白人的东西两岸交通畅通无阻,不受印第安人袭击。然而,对于在历史上没有农耕习惯和技能的印第安人来说,保留地政策不过是白人打着“文明开化”的幌子,对其精神的更加无情摧残和生存权利的随意践踏。即便如此,贪婪的白人仍然不断蚕食印第安人的保留地,疯狂掠夺保留地内的资源,这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说建国初期的美国由于根基未稳,对一旦联合起来的印第安人有一丝顾忌而不得不对其利己主义倾向有所掩饰的话,随着国外潜在威胁的消失和国内经济的发展,白人更加肆无忌惮地以“文明开化”为借口,使印第安人放弃他们的传统以适应美国白人的利益需求。

5.结束语

李剑鸣在《文化接触与美国印第安人社会文化的变迁》一文中写到:“美国所拥有的土地,大部分夺自印第安人;而夺人之物与起码的人际伦理相悖;剥夺一个种族始终是压在白人心头的沉重道义负担。唯一的办法便是,为这种夺占制造堂而皇之的根据,并以目的的崇高来掩饰动机的卑劣以及手段的残暴”(1994: 163)。白人找到了这种方法:对印第安人进行“文明开化”,以保护和发展印第安民族为名义,疯狂地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及其它资源,以满足自己无禁止的贪欲。美国政府承袭了殖民地时期白人关于种族和文化的观念,继续在种族利己主义的基础上,一意孤行地进行所谓的“文明开化”,驱逐和大规模的屠杀这片土地上原先的主人。正如罗杰·L·尼科尔斯在《美国印第安人》中所言,最终白人使自己这个“客人”成了“主人”,而印第安人反而成了“自己土地上的陌生人”(1981: 201)。在白人社会的强大攻势下,印第安人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让出他们的土地,离开自己的家园,苦苦而艰难地寻觅得以栖身的安全之所。他们从东海岸撤退到西部,从平原逃到山区,从茂盛的草原被驱赶到荒凉的沙漠里,直到最后被圈进了白人划出来的“印第安人保留地”,遭受无尽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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