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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键突破与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配合岗位管理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原国家人事部于2006年初颁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首次就事业单位进人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为此,国务院于2008年3月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制度环境正在逐步完善。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键突破与研究成果

3.2.3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突破

由于事业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较之机关和企业改革也更为艰巨和复杂,整体推进的改革方式有一定的难度,而单项突破的方式则有其合理之处,因此,在前期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选择单项制度创新作为改革的切入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人重点突破阶段。随着事业单位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聘用制度的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得到初步转换,但改革成效并不显著,传统身份管理的积弊依然困扰着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在前期改革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为配合聘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改革政策进一步细化,选择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为分类改革的重点突破口。之所以选择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原因在于岗位设置是组织人事管理链的首要环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若干环节,如招聘、考核、培训和报酬等都离不开对组织岗位及其结构的界定和安排。换言之,只有科学设置岗位,实施分类管理,才有利于事业单位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为配合岗位管理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原国家人事部于2006年初颁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首次就事业单位进人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暂行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招聘计划、信息发布和资格审查制度、备案和回避等制度(21)。《暂行规定》的出台不但有利于扩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视野,拓宽选人进人的渠道,而且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进人的程序,有效加强了政府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保证事业单位客观公正地选用人才。此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08年,事业单位84%的新进人员实行了公开招聘,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数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数均达到总数的74%(22)

2006年底,原国家人事部相继颁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着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设置程序及权限,要求事业单位结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聘用制,规范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及相应的等级。具体来说,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中的一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23)。《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岗位进行了分类,形成了事业单位人事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效能和科学化水平。(www.xing528.com)

为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2006年6月,原国家人事部颁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以及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宏现调控机制等(24)。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25)。至此,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基本确立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不但可以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而且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较好基础。

2007年2月至5月之间,原国家人事部分别会同国家文化科技、卫生、广电、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先后下发了11个分行业的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这次改革,逐步改变了按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淡化了身份,强化了岗位,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进一步调动了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和重要的制度安排,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悬而未决,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推进。从1994年开始,全国28个省市陆续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虽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各地自行制定的试点方案相差很大,在制度模式、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待遇计发办法、受益资格等方面也不尽相同。为此,国务院于2008年3月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制度环境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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