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穆克登查边的问题与研究

穆克登查边的问题与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穆克登对朝方的友好和关照被朝鲜官员一再提及。重新审视穆克登查边案,可以发现其中不无缺憾。首先,清方对穆克登查边的过程和结果均未加以重视,中国史料对此事件甚至鲜有记载。

穆克登查边的问题与研究

2.6.3 穆克登查边的缺憾

十五世纪中叶以来,鸭绿江和图们江虽然已经是中朝两国严格恪守的边界线,但是两国政府却从未以法律形式对其正式加以确认,所以鸭、图两江只是大致上的习惯边界而已。这种状况的形成,是封贡体制下的古代东亚文明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特殊现象。

穆克登查边前,朝鲜北部疆域的实际控制线尚远在今朝鲜两江道的甲山一带。穆克登查边时,朝鲜制定了“依照两国的界河鸭绿江、图们江之江源,以水源横截为限,将陆地一分为二,横截线以北为清朝之地,以南为朝鲜之地”的方案,将获得甲山以北、图们江以南的地域定为目标。尽管朝方明知长白山以南至甲山的“五、六日程”之地不归本国所有,也没有任何可以佐证这片地域主权归属于朝鲜的证据,但仍决定力争。[233]金指南几番对穆克登强调“大池以南是朝鲜领土”,力图将中朝边界线向北推进,但由于缺乏依据而忐忑,每次向穆克登提出请求时都很委婉,甚至不惜以哭泣、跪求等手段获得穆克登的同情。金指南在《北征录》中明确写道,其子金庆门陪同穆克登查边实乃“涉险”之举。[234]

但是,朝方最终还是成功引导了不明真相的穆克登,如愿获得了穆克登碑所在处以南,即鸭、图两江分水岭至甲山之间的疆域。金指南还运用计谋,多赚取了穆克登所绘地图中鸭绿江的西北源头和南源之间的一座山。穆克登亦明白“尔国之多得地方为幸”。[235]

朝鲜对查边结果感到满意,弹冠相庆。刚一送走穆克登,朝鲜官员便互贺:“国家大事,今已竣完;万丈苦海,又能得脱。喜幸快乐,可胜形言。”[236]金指南记曰:“朝家所虑,到今释然……于公于私,其喜可胜”。[237]朝鲜领议政徐宗泰于朝堂上坦言:“定界后,疆域增拓,诚为幸矣”,[238]“白山定界,永杜犯越之患,两国俱甚便利,此事宜有陈谢之举。”[239]

当年十一月三日,肃宗王特意向康熙帝呈上《谢定界表》:“去夏皇华审界之行,不烦外国之供亿,克正边疆之界限,莫非皇上字小之德,庶绝奸民犯禁之患,小邦君臣聚首感颂,不胜瞻天爱戴之忱,谨奉表称谢者……特轸疆事之修明,严两地之禁防,指水为限;表一山之南北,立石以镌……绝奸氓犯越之患,用作永图……审界结果,幸逾始望,感激中情,将益笃忠贞,思陨结之报,并恒尊定制。”[240]

穆克登始终以宽容和善意对待朝方,不但未取其分文财物,还代为美言,减免了朝鲜的贡物,朝方对此十分感激。穆克登对朝方的友好和关照被朝鲜官员一再提及。如朴弼成所奏:“臣等入去时,到沈阳,适逢穆克登之行,言今番方物亦必除减云矣,果如其言。而通官辈皆言克登为我国周旋,不特方物蠲免,定界亦必善为之云,克登之为我,似可信矣。”[241]

总之,朝鲜上下一致认为本国疆域有所扩张。此后,中朝两国继续恪守着鸭绿江和图们江边界线,170年间无争议。

遗憾的是,后世朝鲜却没有遵循肃宗王当年“将益笃忠贞,思陨结之报,并恒尊定制”的誓言,不但否认了穆克登查边使其疆土拓增的事实,还力图颠覆图们江为中朝界河的历史。于是,170余年前的穆克登查边一事被重新提起,为中朝图们江界务织出了无限的纠葛。

重新审视穆克登查边案,可以发现其中不无缺憾。

首先,清方对穆克登查边的过程和结果均未加以重视,中国史料对此事件甚至鲜有记载。

其次,史料中关于穆克登所勘定的二江正源缺乏准确的表述和记载,对于立碑处缺乏明确的定位及标示。

第三,碑文内容的表达不够严谨和具体。

第四,穆克登有失职之处:

a.穆克登立碑于“初派”下游与“次派”汇合处,该合流水即为土门正源,但却规定以“初派”之水设栅,明知“则此于尔国所谓涌出处加远十余里,尔国之多得地方为幸”,[242]将南北长十余里的疆土就此送于朝鲜;

b.将设立标示物的任务一概委托于朝方,甚至同时告知朝方,清方不会再来查看。于是,朝鲜单方面设置了木栅和石堆、土堆,而清廷果然再未去确认,以至后世对该碑及设标路线的正确性、合法性等产生了质疑和争议;

c.查边后所绘的地图上,“鸭绿江源”本标示于南源。在金指南的哀求之下,穆克登在鸭绿江的西北源头补写了“鸭绿江源”四字,将鸭绿江西北源和南源之间的一座山送给了朝鲜。

穆克登的不慎之举及其薄弱的领土观念,归根结底说来,是传统的“朝鲜之地,亦朕度内,朕何争焉”、[243]不与藩属国计较的“大中华”思想的影响和继承,是宗主国“以大字小”思想的典型体现。传统思想的羁绊以及时代的局限,是造成上述缺憾的主要原因,尽管我们不能过于苛求穆克登,但这些缺憾的确值得后人深刻反思。

【注释】

[1]《延吉边务报告》,第59~60页。

[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辛卯三月条。

[3]《清圣祖圣训》卷52;《长白汇征录》,第46页。

[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辛卯三月条。

[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四月乙亥条。

[6]《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四月辛卯条。

[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四月庚辰条。

[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六月甲子条。

[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七月壬辰条。

[1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七月丁亥条。

[11]《长白汇征录》,第47页。

[1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丁丑二月二十六日条。

[1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庚辰二月条。

[1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庚辰二月条。

[1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丁亥三月四日条。

[16](朝鲜王朝)金指南:《北征录》,五月十六日条。

[1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丁亥三月四日条。

[1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丁亥三月四日条。

[1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五月初一日条。

[20]《同文汇考》原编,卷8,勅使回帖。

[21]北征录》,五月初八日条。

[22](朝鲜王朝)《照会誊抄》,(韩)陆洛现编:《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白山文化,1991年2月,第460页。

[23]《北征录》,五月十五日条。

[24](朝鲜王朝)议政府:《照会谈草》,丁亥四月初七日谈草,《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520页。

[25]《北征录》,五月十九日条。

[26]《北征录》,五月二十日条。

[27]《北征录》,五月二十二日条。

[28]《北征录》,五月二十二日条。

[29]《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30]《北征录》,五月二十六日条。

[31]《北征录》,五月二十八日条。

[32]《北征录》,五月二十八日条。

[33]《北征录》,五月三十日条。

[34]《北征录》,六月初三日条。

[35]《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36]《北征录》,四月二十九日条;《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条。

[37]《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38]《北征录》,六月三日条。

[39]《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4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二十三日条。

[4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4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43]《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4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4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46]《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47]见本书2.2.5。

[4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二十三日条。

[49]《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5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二十三日条。

[51]《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52]《北征录》,五月二十五日条。

[53]《万机要览》,军政篇,白头山定界。转引自刁书仁主编:《中朝关系史论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第239页。

[54](朝鲜王朝)洪世泰:《白头山记》。

[55](朝鲜王朝)申景浚:《白头山》:“其水势分作人字,当中有小岩,状如白虎,克登曰,此石甚奇,可作龟趺也。”《旅蓭全集》卷7。

[56]《白头山定界碑》,总说。

[57]三汲泡位于今朝鲜境内的小白山:“白山东南一百余里之分水岭,此岭华人呼黄沙岭,朝鲜呼虚项岭,由泡西南行,顺岭坡而下,约四十余里有一水,即建川沟,向西南流入鸭绿江。由泡东行,顺岭坡而下,约二十余里有泉涌出,即红丹水之发源处,东流一百七八十里,至三江口与西豆水合流。……由三汲泡东行,顺分水岭而下约三十里,有泉涌出,即红丹水发源处。自此东流二百余里,至小红丹水地方,有一水自北流入,即红土山水之下流(笔者注:实为红土山水与石乙水的合流水)。”转引自《长白汇征录》,第66页。

[58]《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60页。

[59]《长白汇征录》,第55页。

[60]《延吉边务报告》,第39页。

[6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62]《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63页。

[63]《延吉边务报告》,第39页。

[64]徐曦:《东三省纪略》,鸭绿江。转引自:杨昭全、孙玉梅主编:《中朝边界沿革及界务交涉史料汇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第286页。

[65]《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八○三敕使问议立栅便否咨。

[66]《承政院日记》册1194,英祖三十七年六月二日。

[67]《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四十三年七月辛丑条。

[68]《北征录》,五月二十三日条。

[6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6]《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79]《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四年十二月癸卯条。

[80]《备边司誊录》册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十二年三月癸亥条。

[8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四日条。

[8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四日条。

[8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己丑条。

[8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条。

[8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八日辛卯条。

[86]松花江发源于白山之北,其源有二,一为正源二道白河,一为分源二道江。黄花松沟子是二道江源头之一,自长白山东麓流出,流向为北。

[87]今称海兰江,发源于小孤山,东流与二道、三道沟水相汇后,北流。

[88]五道白河源自老岭西麓,西南距四道白河三十余里,流向为北。

[89]布尔哈通河发源于哈尔巴岭,自发源处向南流出。

[90]《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四年十二月癸卯条。

[91]《备边司誊录》册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十二年三月癸亥条。

[9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七年辛卯三月条。

[9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四月初十日条。

[9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辛卯条。

[9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条。

[96]《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五月十五日丁酉条。

[9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壬辰条。

[98]《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八○三敕使问议立栅便否咨;《北征录》,五月二十八日条。

[9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六月三日条。

[100]《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0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0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六月乙卯条。

[103]《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八○三敕使问议立栅便否咨。

[10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0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06]《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0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08]1883年朝鲜提出因为碑东有如“土门”之形,故穆克登在碑文中书以“土门”。《问答记》,交涉衙门上,《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45~458页:“乌喇总管立碑,有曰,东为土门。沿东边水源而下,连有土壁如门处,故敝邦人但认以此流为土门江。”

[10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六月三日条。

[110]《辽东志》卷1,地理之十六。

[11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12]《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13]《延吉边务报告》,第39页;《长白汇征录》,第63~66页。(www.xing528.com)

[114]《延吉边务报告》,第40页;《长白汇征录》,第72页。

[115]《延吉边务报告》,第41页。

[116]《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60页。

[117]《长白汇征录》,第66页。

[118]《延吉边务报告》,第39页。

[119]《长白汇征录》,第63~66页。

[120]《延吉边务报告》,第39~40页。

[121]《延吉边务报告》,第40页。

[122]《延吉边务报告》,第40页。

[123]《长白汇征录》,第64页。

[124]《东三省纪略》,图们江。

[125]据《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己丑三月六日条和己未四月七日条记载,穆克登查边,所持的是朝鲜北兵使所绘地图。该地图是同年朝鲜得知清廷欲再度派员勘查白山地带中朝两国边界的消息后,事先派出咸镜道南北兵使分别探查鸭绿江和图们江源,并绘图上报本国朝廷。穆克登查边时,正是在此地图的引导下进行的。

[126]《北征录》,五月十六日条。

[127]《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2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六月三日条。

[129]《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30]《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31]《北征录》,五月十二日条。

[132]《朝鲜·韩国地图册》,两江道,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月,第9页。

[133]《备边司誊录》册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十二年三月癸亥条。

[134]《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35]《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2年,第1910~1913页。

[136]李重夏:《问答记》,《白山学报》(第4号),第267页。

[137]《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938~1939页;(朝鲜王朝)金鲁奎:《北舆要选》之《察界公文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354页。

[138]《北征录》,五月十二日条。

[139]《东三省纪略》,图们江。

[14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九年。

[141](朝鲜王朝)《增补文献备考》卷29,第13页。

[142]转引自:《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第212页。

[143]《北征录》,五月二十八日条。

[144]《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45]《北征录》,五月十二日条。

[146]《朝鲜·韩国地图册》,咸镜道,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月,第8页。

[147]《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48]《东三省纪略》,图们江。

[149]《延吉边务报告》,第40页。

[150]《吉林省地图册》,中国地图出版社,2003年4月,第51页。

[151]《北征录》,五月十六日条。

[15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六月三日条。

[15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54]《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55]《北征录》,五月十五日条。

[156]《承政院日记》,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七月二十日条。

[15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七月二十日条。

[158]《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七月二十五日条。

[159]这里所说的“豆江”、“豆满江”意为需要穆克登去确认正源的今图们江上流。将豆满江一词用引号括起,是因为当时的“豆满江”上游不是今日之豆满江、图们江,现今地图上对于图们江(豆满江)上游位置的标示是从红土山水、石乙水开始的。

[160]《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61]前文曾提出,对于穆克登查边中对图们江源的微观研究,不应将当时所勘情形与近二百年后后世所见情形完全套用。穆克登一路勘察,所见到的细流会有很多,在方圆“百余里”范围内,由于路线的不同,所见情形也会有不同,所以不宜将穆克登查边当时所记载的四派图们江源与后世勘出的几条主要支流一一对号入座。但是,由于后世提出界争的焦点集中于以上几条水,所以在此用反证法进行排除,与前文观点并不矛盾。

[16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63]《延吉边务报告》,第41页。

[164]《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6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66]《延吉边务报告》,第37页。

[167]《长白汇征录》,第68页。

[168]《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

[169]《延吉边务报告》,第88页。

[170]《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十八年壬申二月丁酉条。

[17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丁亥三月四日条。

[172]《备边司誊录》,第六册,第363页。

[173]转引自:《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第212页。

[174]《增补文献备考》,卷20,第31~32页。

[175]《朝鲜王朝实录》,英宗二十五年十一月癸巳条;正祖元年四月壬寅条。

[176]《增补文献备考》,卷19,第112页。

[177]转引自:《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第212~213页。

[178]转引自:《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第212~213页。

[179]见本书第四章内容。

[180]《承政院日记》,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七月二十日条。

[181]该处使用了引号,即当时的“大红丹水”不同于今日之大红丹水,当时应指西豆水入江点以西的今图们江主河段,包括红旗河汇入后的河段。

[182]《万机要览》,军政篇,白头山定界。转引自刁书仁:《中朝关系史论文集》,第239页。

[183]《北征录》,五月二十八日条。

[184]《北征录》,五月二十四日条。

[185](朝鲜王朝)徐命膺:《游白头山记》,英祖四十二年。

[186]《白头山记》;本书第二章第四节。

[187]《长白汇征录》,第54页。

[188]《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59~460页。

[189](朝鲜王朝)金鲁奎:《北舆要选》(下),勘界公文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350页;张志渊:《白头山定界碑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29页。

[190]《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59~460页。

[191]《北舆要选》(下),勘界公文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350页;《白头山定界碑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29页。

[192]《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59~460页。

[193]《北舆要选》(下),勘界公文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350页;张志渊:《白头山定界碑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29页。

[194]《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59~460页。

[195]《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60页。

[196]《北舆要选》(下),勘界公文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350页;张志渊:《白头山定界碑考》,《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29页。

[197]《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198](朝鲜王朝)议政府:《照会谈草》,五月十一日;《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535~536页。

[199]《长白汇征录》,第54页。

[200]《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80页。

[201]《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44~345页。

[202]《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71页。

[203]《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80页。

[204]《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23页。

[205]“讷阴”为乘槎河下游,二道白河发源处,即松花江正源发源处。参考《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44页。

[206]《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45页。

[207](清)李廷玉:《长白设治兼勘分奉吉界线书》,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8月,第456页。

[208]《白头山定界碑》,自序

[209]《白头山定界碑》,总说。

[210]《白头山定界碑》,总说。

[211]《白头山定界碑》,总说。

[212]《白头山定界碑》,自序。

[213]《白头山定界碑》,自序。

[214]《白头山定界碑》,总说。

[215](朝鲜王朝)李重夏:《问答记》,《白山学报》(第4号),第267页。

[216]《长白山江岗志略》,第344~345页。

[217]《游白头山记》,英宗四十二年丙戌五月二十一日。

[218]此推测亦有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即1766年所见的位置是长白山顶峰之南十余里处,与小红丹水发源处距长白山顶峰约五、六十里的距离不能相符。

[21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四日条。

[220]《北征录》,四月二十九日条;《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条。

[22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条。

[22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壬辰五月条。

[223]《长白汇征录》,第47页。

[224]《北征录》,三月初一日条。

[225]《游白头山记》。

[226]《问答记》之交涉衙门上,《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2》,第454~457页。

[227]参考(韩)申基硕:《间岛归属问题》,中央大学30周年纪念文集,1995年;(韩)刘凤荣:《白头山定界碑和间岛问题》,《朝鲜时代北方关系史论考》(2),白山资料院,1995年等。

[228]《中朝边界史》,第196页。

[229]张存武:《清代中韩边务问题探源》、《穆克登所定的中韩国界》,《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

[230]参考刁书仁:《康熙年间穆克登查边定界考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3期。

[231]《延吉边务报告》,第71页。

[232]徐德源:《穆石的性质及其凿立地点述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7年第1期。

[233]《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三月四日条。

[234]《北征录》,五月十七日条。

[235]《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236]《北征录》,六月初三日条。

[237]《北征录》,五月十七日条。

[238]《承政院日记》册25,第478页。

[239]《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七月条。

[240]《承政院日记》册25,第478页;《同文汇考》原编,卷48,疆界,谢定界表。

[241]《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辛丑七月条。

[242]《朝鲜王朝实录》,肃宗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条。

[243]《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四年十月己巳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