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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建言立论工作的认识与实践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人民政协建言立论工作的一点认识一、人民政协为什么开展建言立论工作开展建言立论是发挥政协优势、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建言立论的着力点当然是立足现实,力求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向决策机关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人民政协建言立论工作的认识与实践

对人民政协建言立论工作的一点认识

一、人民政协为什么开展建言立论工作

开展建言立论是发挥政协优势、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在九届全国政协期间明确提出来的。在1998年5月6日举行的九届全国政协第四次主席会议上,李瑞环主席指出:政协不立法,但可以立论。如果我们政协每年都能拿出若干调研报告,为解决国家和民族当前和今后若干重大问题提供有价值的思路、建议,在立论上有所贡献,那就是成就,就是尽职尽责。其后不久,在1999年3月11日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闭幕会上,李瑞环主席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应当搞好专题调研,应当在建言立论上有所作为,应当对具有重要价值的调研报告精心锤炼,力求准确、生动、鲜明,并编辑成册,使之留存下来。如果我们对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问题,能够提出一些带方略性的思路和主张,我们就尽到了责任,也就会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我国历史上,古人讲立德、立功、立言。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我们今天讲的建言立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古人所说的“立言”,即对某个重大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提出“一家之言”,提出一些论点。人民政协之所以开展建言立论工作,主要依据是:

第一,建言立论是政协性质、职能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关、立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协商议事机构,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场所。“议”,乃至“议而不决”,可以说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突出特点。而“议”和“论”是密不可分的。事实上,政协的许多议政活动同时就是立论工作。比如提案、大会发言、调研报告、专项建议等,不管是委员提出的,还是专委会或党派提出的,都是下了一定工夫进行论证的,许多材料里包含着大量“论”的内容。因此建言立论工作符合政协的性质,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政协有优势做好建言立论工作。政协素有“人才库”、“智力库”之称,拥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从九届政协的情况看,政协委员中70%以上的人有高级职称,有两院院士140多人。而且政协委员位置比较超脱,不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局限,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形成一些科学的、合理的、有价值的论点,比较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建言立论可以使政协的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人民政协建言立论的着力点当然是立足现实,力求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向决策机关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但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全部被采纳。未被采纳的并不等于没有价值,现在不用的不等于将来也没有用。因此就有必要对那些花费了很大心血、提出了独到见解的调研报告和会议发言等,加以整理提炼,删繁就简,使之升华,留传下来,形成宝贵的文化资源,对后人后世发生影响。

二、人民政协如何开展建言立论工作

做好政协的建言立论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协履行职能的形式,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开阔政协工作的思路,活跃政协工作的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怎样做好政协的立论工作呢?首先是确定好选题。政协可以论的题目很多,但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有关当前重大现实问题的,比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问题、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实施南水北调工程问题、保护和抢救天然草原问题、解决城市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问题等;另一类是涉及长远、具有前瞻性的课题,如李瑞环主席讲过的吃饭问题、水的问题、“丘冈计划”、“绿化革命”等。还有一些既是重大的现实问题,又是宏观的、涉及长远的问题,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法治国方略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问题等。在选择题目上要切合实际、量力而行,要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其次,选题确定以后,就要精心组织力量去实施。特别要注意发挥广大委员的作用,通过专委会等渠道加强同各界委员的联系,并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地方政协的协作。在工作过程中,还可适当吸纳外部人才,即不是政协委员的专家学者参与,以提高政协立论的水平。最后,要在研究上下工夫。调查研究是建言立论的基础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讲,研究工作决定着调研结论的对错、水平的高低和作用的大小。必须对材料进行郑重而不敷衍、深刻而不肤浅、系统而不零碎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才可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思想和观点。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类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工作,通过对一些成果的加工整理,使之达到立论的高度。(www.xing528.com)

做好建言立论工作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要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环境,采用民主协商的方法,使各方面人士都可以在政协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使各种真实的情况和意见得以汇集和交流,使各种有生命力、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思想观点得以孕育和成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做好政协有条件做的事情,获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建言立论工作能够切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三、人民政协建言立论工作的若干原则

人民政协的建言立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一项要求较高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帮忙而不添乱”的原则。建言立论的目的是为党和政府出主意、想办法,是为了团结一致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因此在政协的建言立论过程中,既要注重科学性和民主性,也要注意与现行政策的统一性、一致性;既要有不同意见乃至尖锐的批评意见,又要着眼于“帮忙”,多提建设性的意见。

(2)立足宏观和适度超前的原则。政协的建言立论,一般要选择对中华民族当前和今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观点、主张或对策建议等。提出的建议要立足于现实、符合当前实际,同时要看到长远、具有前瞻性。

(3)允许反映不同意见的原则。政协参政议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既反映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政协的建言立论同样要体现这一特点,特别要注意反映少数人的意见,敢于言人所未曾言,论人所不曾论。有些“言”、“论”,不一定完全正确,同有关部门的看法、思路也可能不尽相同,但总比老生常谈好,应当允许说出来。从历史上看,大量流传后世的作品,为当朝当代见容和吸纳的只是少数。从一定程度上讲,之所以要建言立论,就是因为有些重大问题,或还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或有关部门尚无暇顾及,或确实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4)高度凝练和精当的原则。一般而言,政协的参政议政多是以“言”、“论”的形式得以体现的,只有从众多泛泛的“言”、“论”中抽象概括出一些精华来,才称得上建言立论。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疏”、“表”、“策”、“论”浩如烟海,但像《论语》、《史记》、《资治通鉴》等真正经得起历史检验、得以留传后世的精品却为数不多。人民政协的建言立论与古代的立言固然不可相提并论,但在凝练和精当这个要求上是有共同性的。

(原载《北京观察》,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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