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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2辑的法制观点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大革命时期,特别是在北伐军攻占武汉三镇后,董必武作为湖北临时政治委员会和湖北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政湖北,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律,运用法律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使法律力求体现工农民众的意志,是中国社会历史上法律为工农民众服务的一个尝试。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2辑的法制观点

段纪明[1]1

董必武是一位卓越的无产阶级法学家,对古今中外的法学研究精深,深知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大革命时期,特别是在北伐军攻占武汉三镇后,董必武作为湖北临时政治委员会和湖北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政湖北,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律,运用法律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使法律力求体现工农民众的意志,是中国社会历史上法律为工农民众服务的一个尝试。

一、运用国共合作的有利条件,主持制定有关法律,力争建立工农民主政权机关

董必武是湖北共产党组织的创始人,党的一大代表,为湖北共产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次年1月,孙中山在广州主持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宣言,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国民党。董必武根据党的三大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帮助各省、市、县改组和筹建国民党组织的决定,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临时党部,并担任该党部主要负责人,主持成立了汉口市临时党部。

1926年10月,北伐军攻占武汉后,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在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的主持下,通过关于政治、外交、经济教育、行政、军事等方面的改革等建设奋斗目标的《最近纲领》。中共湖北区委根据当时湖北已推翻北洋军阀统治的形势,提出了湖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项建设的13条纲领性建议。董必武认为:推翻了北洋军阀的统治,废除旧的法律、法规,必须有新的法律、法令、制度来维护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工农联盟为主体的新的统治。否则,将成为无政府主义,而新的法律、法令、制度要根据工农民众的意志和利益制定,成为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1926年11月,根据《最近纲领》和湖北区委的13条建议,董必武以中共湖北区委国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和国民党中央派驻党员、国民党湖北省党部负责人身份主持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和汉口市党部联合制定并颁布了《湖北目前最低政纲》,(以下简称《政纲》)该《政纲》共21条,是国共合作时期第一部,也是湖北历史上第一部代表工农民众利益的法律,对湖北的民权、民政、军事、教育、司法、外交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关于民权,《政纲》规定:应促成省民会议,市民会议、县民会议的召开,保障工农民众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的自由,剥夺反革命的自由,密切政府和人民的联系,以求民主政治的实现。关于民政,《政纲》规定:要建立廉洁政府,奖励实业,恢复交通,筹办水利,赞助工农组织发展,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废除一切限制工农组织之苛律,肃清贪官污吏,铲除土豪劣绅,严禁吸食鸦片。关于军事,《政纲》规定:要使军队(国民革命军)成为人民之武力,促进军队政治训练,切实改良士兵生活。关于教育,《政纲》规定:应恢复各地学校,奖励私人捐款兴学,改善教职员之待遇,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监督教会学校教育方针及其课程与省政府所颁行之一切教育条例相一致。关于外交,《政纲》规定:根据国民政府所发布的对外政策训令,“凡本省境内所受帝国主义者欺压之积案及应挽回之权利,应视为本省政府惟一责任,克服一切困难,联合人民力量以解决之”。关于财政,《政纲》提出:制定累进式之所得税,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减轻贫民负担,增加政府收入。关于司法,《政纲》规定:应铲除司法积弊,严禁包揽诉讼,制订新的法制度。《政纲》颁布后,董必武将其张贴在武昌司门口墙壁上,在有关报刊上刊载,成为湖北省第一个代表工农民众意志的法律文件,成为约束湖北省境内工农民众、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军队及一切组织和人们行为准则。

推翻北洋军阀在湖北的统治后,董必武深知依法建立代表工农民众的政权机关的重要性,代表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和汉口市特别党部,在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上提出了《从速成立湖北正式省政府案》,请求会议讨论决定,“以慰人民之渴望,而奠定革命势力之基础”。1926年10月26日,会议通过《从速成立湖北正式省政府案》。1927年3月24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政治委员会指定吴玉章邓演达、谭延恺同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汉口特别市党部董必武等人共同商定,由董必武、恽代英、邓初民、李汉俊、詹大悲、邓演达、张国恩、徐谦、孙科、孙庚、宋子文组成湖北省政府。3月25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政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董必武和吴玉章、徐谦、詹大悲、邓演达一起,起草了《湖北省政府组织法》、《湖北省政府会议规则》、《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组织条例》和省政府各厅组织法等法律文件对省政府组织、权力、会议规则、各厅组织进行了规范,确定省政府设常委而不设主席,以加强集体领导。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政治委员会于3月30日和4月1日的第七次和第八次会议通过这些法规后,4月10日,省政府在武昌阅马场正式成立,董必武、张国恩、孔庚任常务委员,率领全体省政府成员举行了就职宣誓典礼。在省政府成立大会上,董必武以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名义发出了对省政府的训令,要求湖北省政府:澄清吏治,造成廉洁政府;打倒土豪劣绅,铲除封建下层势力;实行农工政策,扶助农工团体;最短期内召开省民会议,尽力实现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通过《最近纲领》和《湖北目前最底政纲》,使湖北政府成为革命化、民主化之政府。

二、根据斗争的需要,制订革命法律,规范行为,保护人民,打击反动势力

1926年8月北伐军进入湖北,11月攻占武汉,12月肃清湖北全境反动军阀部队,宣告北洋军阀对湖北长达10余年的反动统治崩溃。同年11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正式决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迁至武汉,并于年底北迁成功,武汉地区遂成为革命的红色中心。

北洋军阀的统治崩溃,旧的法律废除,必须有新的统治阶级的法律代替。董必武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中共湖北区委负责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湖北省党部常委,湖北省政府执行委员会常委、农工厅厅长,为组建工农民主政权机关——湖北省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作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和湖北省政府的实际负责人,亲自主持制定、审议了一系列政纲、条例、规则等重要法律,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刑事、劳动、外事等各个方面,对保卫工农革命政权,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打击阶级敌人的反革命活动,维护劳动人民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www.xing528.com)

1926年2月,董必武以国民党中央代表身份,出席指导国民党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使会议通过了接受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以及对本省的政治主张,特别是通过了《农民问题决议案》,作出加快农民运动的发展步伐,扩大农民运动的范围至全省,改组省党部农民运动委员会,健全农运领导机构等的决议,为开展农民运动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改组的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农民运动委员会由董必武选定的共产党员陈荫林、李子芬、刘季良、蔡以忱等人组成,集中了中共湖北地方党组织和省农民协会中的共产党员骨干力量,形成了精干有力的农运领导阵容,为开展全省农民运动提供了组织上、干部上的保障,使湖北农民运动广泛开展起来。北伐军攻占湖北后,全省农民运动飞速发展,1926年底,全省69个县,已有34个县建立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近30万人,到1927年3月全省农民协会人数增至81万人。农民协会建立后,领导农民群众开展农民运动,从政治上打击土豪劣绅,将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进行了惩办。并对土豪劣绅开展经济上的斗争,没收其财产,实行减租减息和抗租抗息。同时对农村封建专制制度所维护的意识形态进行了冲击。动摇了以封建官吏、豪绅地主为政治代表的社会基础,引起了土豪劣绅的极端仇恨,他们勾结民团、保卫团、商团、硬肚会等反动势力,向农民协会组织发起疯狂反扑,麻城阳新监利、天门、沔阳、枣阳、蒲圻、京山汉川等县相继发生土豪劣绅捣毁农民协会,杀害农会领导人的惨案。特别是1927年2月27日著名的“阳新惨案”,省农协特派员成子英和阳新县农协执行委员、秘书长谭民治等九人被反动分子淋煤油活活烧死。

为了保护农民运动,打击敌人,董必武认识到必须从革命法制上根本解决问题。1927年3月2日董必武主持召开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紧急会议,制定了《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决定依法建立农民自卫军,实行工农武装自卫,运用革命的法律打击敌人。4月上旬,在董必武的极力主持下,阳新惨案查办委员会指定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秘书黄书亮为特派员,和省农协执行委员蔡以忱率国民革命军前往阳新查办凶手,依法逮捕凶犯20余名,经过审判后处决7名主犯。

4月24日,在董必武的直接组织下,同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省政府、省农协、省总工会、省学联、省妇协、省商协等单位代表组成了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6月19日,根据董必武的安排,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开庭审判在押土豪劣绅,按照勿枉勿纵的审判原则,对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处以极刑,对罪恶轻者则经审判后予以释放,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三、主张依法惩治叛变革命的蒋介石夏斗寅之流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公开叛变革命,屠杀工农民众。4月15日在汉口召开的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上,董必武代表国民党湖北省党部首先发言,严厉谴责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要求国民党中央加以处置,开除蒋介石党籍,以申党纪,武汉国民政府依法惩治蒋介石,免除蒋介石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等职务。在董必武等人的极力主张下,大会作出了免除蒋介石兼各职,开除蒋介石党籍决定。同时董必武指示《汉口民国日报》、《楚光日报》等报刊及时揭露蒋介石在上海发动的反革命政变。5月10日,董必武在出席国民党湖北省党务干部学校第二期开学典礼讲话中,严厉谴责蒋介石背叛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违犯革命法律的罪恶。5月12日,国民党汉阳县党部逮捕了受蒋介石集团指使,破坏革命的反动分子周文轩、周仲宣。16日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汪精卫竟无理指责汉阳县党部,下令释放周文轩、周仲宣。董必武在会议的发言中,据理力争,主张把“二周”送交革命军事法庭裁判所依法审判后进行处置。会议同意按董必武的意见,依法办事,一举否决了汪精卫的命令。

1927年5月中旬,蒋介石派遣秘使到宜昌,策动夏斗寅和杨森叛变革命,夏、杨率部沿江而下,分两路袭击武汉,引起武汉局势严重混乱,汪精卫、谭延恺等控制的国民党中央领导核心严重动摇,作不出任何坚定的主张和有效的办法。董必武和毛泽东蔡和森等共产党人动员和组织广大革命民众和军队,坚定地投入到反击夏、杨叛军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关于夏斗寅叛变告民众书》及《告夏斗寅部下兵士书》,揭露夏斗寅叛变革命的罪行。董必武主持召开国民党湖北省和汉口特别市党部执委和监委联席会议,通过了声讨夏斗寅,依法反击惩治夏斗寅,召开武汉三镇讨夏大会等决议,并决定董必武等人出席中央政治会议,敦促武汉国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领导反夏斗争。董必武还亲自主持召开了武昌的讨夏群众大会,在会上他历数夏斗寅的反革命罪行,阐明依法反击惩治夏斗寅的意义,明确指出讨夏就是讨蒋。为稳定武汉局势,董必武主政的湖北省政府组织革命武装和工人纠察队,展开了大规模打击反革命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为安定人心,巩固后方发挥了较大作用,在董必武等共产党人的建议下,武汉国民政府组织革命军队,击退夏斗寅的进攻,保卫了大革命的中心——武汉。

【注释】

[1]中共湖北省荆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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