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省交界地带的移民概况
在考察云阳县地域社会的实态之前,有必要概述一下向包括了云阳县在内的三省交界地带移民的情况。首先,要考察如下的内容: (1)移民盛行时期; (2)移民的析出地(出身地);(3)移民的原因;(4)移民定居地的经济生活。
1.移民盛行时期
关于大致的移民倾向(移民的量的变化),据铃木中正的著作《清朝中期史研究》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铃木中正的观点概括起来如下:清朝鉴于四川遭张献忠之乱而荒芜,至康熙年间一直奖励向四川的移民,但到了雍正年间则逐步地予以限制。尽管如此,一旦开始了的移民潮毫无滞碍,到了乾隆年间,更多的移民涌向了四川。然而,这个时期,前期移民占尽了肥沃的四川平原,后期移民则陆续前往四川、陕西、湖北三省交界地带(处于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山岳地带,后来成了嘉庆白莲教造反的舞台)。
以上铃木中正的见解,即便是对照地方志等的记叙,[2]也得承认是非常全面的。然而,涌向被认为是在乾隆时期迎来最高峰的三省交界地带的移民潮,是在什么时期趋于终止的呢?对于这个问题,铃木中正也没有明确的答案。乾隆末至嘉庆初,山区的开发已达到了饱和状态。与此同时,流入的移民也减少了。山区的开发,达到了当时的技术极限。对此,陕西省南部(秦岭山区)在乾隆五十年以后、四川东北部(大巴山区)在嘉庆初年有如下记录:
乾隆五十年后,深山邃谷,到处有人,寸土皆耕。
——嘉庆《续兴安府志》卷二《食货》
自平定教匪以来,荒山老林尽行开垦,地无旷土。
——道光《巴州志》卷一《风俗》
山林的开发,当初以被称作“刀耕火种”[3]的烧畲法来进行。继以玉米栽培为主的烧畲法之后,在四川陆续形成了梯田。陡峭的山峦相连,在天气较为干燥的陕西,一度因山林采伐、焚烧而造成致命的后果。
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则山民之不能不流,地势实使之然也。
——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卷二十一《风俗》
其结果,在陕西南部的汉中府,自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不仅人口增加的趋势停止了,而且自道光至光绪年间见于记录的人口也少了。[4]无限制地开发山林,破坏了自然环境,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灾害。乾隆末年至嘉庆初年(这是酿成嘉庆白莲教造反的时期),在三省交界地带的山里,就已经没有容纳更多移民的地方了。
2.移民的析出地
关于移民的析出地,有说是以湖北、湖南、江西、河南为中心,还有四川、陕西、广东、广西。[5]然而,其中移民析出量最大的还是湖北、湖南——即以洞庭湖为中心的湖广平原。民国《云阳县志》卷二十三的“族姓”、“氏族表”,对此留下了珍贵的史料。这个氏族表是延续到民国时期的县内有势力的大族一览表。如果原来是移民,则记录了移民云阳县的时期、原籍(析出地)。从中摘出于乾隆年间移民的氏族,以出身地分类列为表1。由此可以看出,移民的大部分出自湖广平原。
表1 乾隆时期移民云阳县的氏族析出地一览(计54氏)


据说湖广在开发时期的明代,接纳了许多来自江西的移民。[6]然而,到了清初,湖广的开发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成了移民的析出地了。就是说,在此情况下,只能自湖广往四川方面(三省交界地带)移民。进而到了清末,又见到了从四川向贵州方面移民的人流。[7]清代中期自湖广向四川方面的移民,以溯长江而上的样态持续了数百年,在开发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作为移民析出地的湖广平原,这个时期的社会条件如何,并且析出的移民生活形态如何,将在以下作一探讨。
3.移民的原因
乾隆十年(1745),时任湖南巡抚的杨锡绂对当地的情况作了充分的调查之后,上了两封奏折。他在第一封奏折中说:
湖南滨临洞庭,各属多就湖滨筑堤垦田,与水争地,常有冲决漫溢之忧。……滋生日繁,自荒土尽辟,愚民昧于远计,往往废水利而图田工。不独于大江大湖之滨,及数里数顷之湖荡,日渐筑垦,尽失旧迹,即自己输粮管业,数亩之塘,亦培土改田。……本年湘阴、武陵等邑,各有偏灾,此皆滨临洞庭,而去湖稍远,即水无接济。臣确加查访,皆由塘多改田之故。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八《请严池塘改田之禁疏》
在大河大湖的周边,即便冒着风险,也筑“堤”把地圈起来,形成新的田地。杨锡绂在奏折中所谓“与水争地”一词,恰如其分地表述了这种情况。这是同时代的奏折中谈及湖广时常用的句子。嘉庆七年(1802)湖南巡抚马慧裕的《湖田占水疏》也是其中一例:(https://www.xing528.com)
乃湖民与水争地,常有冲决漫溢忧。……臣此次遵旨,历勘长沙等九州县,共续报私围埂九十四处。 内有湘阴县锡江山私垸二道,华容县马家有私垸一处,均有碍水道。先经勒刨毁,不准修复。余俱筑自乾隆二十八年,未应列入应留、应毁册内。
——《皇朝经世文编》卷一一七
洞庭湖周边低湿地带的开发,始于建造土堤(埂),或者以堤围成类似轮子状的“垸”,用来阻挡夏秋的涨水,确保耕地的安全。在湖广大量并且集中出现这种“垸”的高峰期是在明末。湖广的快速开发,已经接近明末技术水平所能达到的极限。对此,吴金成在《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中论述得很透彻。由此可以想见,进入清代之后新建的“垸”,只能建于容易遭受水灾或条件恶劣的低地,并且延伸于河流、湖泊之中。这样的“垸”,不仅经常要冒遭水灾而致破损、溃决的危险,更孕育了因使水域狭窄、阻滞水的流动而成为水灾加重、范围扩大的诱因。
嘉庆初年,湖南巡抚马慧裕以阻滞水流为由,拆除了湘阴县的两处“埂”和华容县的一处“垸”。应予注意的是这样一段话:“筑自乾隆二十八年,未应列入应留(应予留下的名录)、应毁册(应予拆除的名录)内。”为辨别并决定是否应拆、应留,在调查“垸”、“埂”的时候,可能是只限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之后所建新的设施。即这意味着认为乾隆末年新建的“垸”、“埂”正是阻滞水流——招致水灾的原因。开发不仅没有增加土地,反而招致了水灾。嘉庆初年作为开发成果的“垸”、“埂”,终而被强制拆除了。
下面把目光转向离洞庭湖畔不远处的微高地和山谷地区。起伏不平的湖广平原上有许多微高地和山谷。这个地区的农业问题,与低平地的“排水”不同,而是“需水”——为了提供水源而修建了“塘”(蓄水池)、“堰”(拦阻小河流的贮水池以及引水的水渠)。据杨锡绂的奏折,在这个地区连小蓄水池也被改成了田地,这又造成了旱灾的威胁。把缓解湖广平原的人口压力完全寄托于扩大田地的面积,这不但没能成为有效的处方,更由于水利设施效能的低下,引起了旱灾和水灾。[8]清代乾隆年间,湖广的开发几乎到了生态平衡遭到彻底破坏的程度,而湖广大量移民析出的高峰,也正是这个时期。
在以上的背景之下,伴随着人口的增长,田价也在疯涨。湖南巡抚杨锡绂在第二封奏折中说:
盖国初,地余于人,则地价贱。承平以后,地足养人,则地价平。承平既久,人余于地,则地价贵。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至七八两。……贫而后卖,既卖,无力复买。富而后买,已买可不复卖。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每岁所入,难敷一年口食,必须买米接济。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
《陈明米贵之由疏》(乾隆十三年)
与人口增加相应的是耕地不足、田价高扬,结果就是土地向富户集中,以至农民的小规模自耕地,或者租种的收入已不能维持再生产了。接下来需要描述的是,他们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现金收入的。
清代中期,连接四川与湖广中心地区的长江,发挥了自四川运输米谷的流通大动脉的作用,弥补了人口密集地区的粮食之不足。这个时期,开发先进但人口过剩的湖广平原地区,发展成为棉布生产的大基地之一,[9]向四川输出手工业制品(棉布)。以这个流通渠道为前提,出现了往返于湖广、四川(三省交界地带)之间的行商群。[10]手工业制品(棉布),通过小规模的行商群,自人口密集地区溯长江而上得以运送。处于这个发展阶段的湖广,作为出路之一,选择了商业化战略。
移民之所以从原籍析出,是因为只要人口超过土地负荷,产生的压力必然会导致土地经营——耕地的缩小或者丧失。因此我们很容易地可以想见,他们对土地怀有强烈的渴望。当时正在开发之中的三省交界地带的部分地区,有可能以较低廉的价格买到土地,他们一定会从那些来往于两地的人那里获得信息。
厅之山疆辽阔,地土亦广。其未经开垦之地,以手指脚踏为界,往往有数两契价,买地至数里、数十里者。……所以本省视为荒山,外省转视为乐土。
——道光《宁陕厅志》卷一《舆地》
当然,所有这些季节性的行商在最初并非以新“地主”的身份定居下来。因此,当时在三省交界地带活动的,混杂有作为“佃户”的定居者,有作为行商或者流浪手艺人往返于原籍和山里者,也有生活形态中已孕育了随时可向移民转化者(如有必要的资金,就会向土地所有者转化)。 自湖广向三省交界地带移民现象产生的背景是,清代以长江作为运输渠道为前提的、以季节性地不断往来的小规模行商群的广泛活动。就是说,经过不断的往返,在三省交界地带获得了土地或土地耕种权,于是带着家族逐步转移生活的重心——这是被称之为“移民”的主要形式。
4.移民在定居地的经济生活
移民通常在夏季从事农耕,冬季则从事商业活动。首先来看一看他们的农业活动。
移民在得到未开发的山林中的土地或耕种权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必须是开垦土地。为此,移民们采用烧畲法,种植的主要作物是玉米。因为玉米的种植比较容易,据说自乾隆中期以来,随着移民的盛行,在三省交界地带得以推广,遍布山谷之中。[11]
收获的玉米成为移民的主食,但正如所谓“玉米难以久贮”,[12]不可能长期保存,为此将食余部分用来作为酿酒的原料和养猪的饲料。于是,移民的经济生活,就通过以玉米种植为主、附带着养猪这种基本形态得以展开。在四川的万源县,流传有“无豕不成家”的俗谚。[13]据说这是因为“粪便堆肥是农家必需”之故[14]。移民在定居的同时,以作为主食玉米的剩余,开始了养猪业,并以猪粪作肥料。因此可以说,其结果是避免了移民因地力减退而放弃土地导致的再次流浪。
经过种植玉米的短短的夏天之后,秦岭山区、大巴山区等三省交界地带尤其是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至八九月间,又霏霏雪下”,[15]迎来了长冬。在因积雪而不适宜农耕的季节,移民作为行商,回到了低地。他们的商品除了所饲养的家畜之外,还有木炭等山区的特产。[16]
下面,将本节中考察的内容概括于下:
(1)前往三省交界地带的移民,自清初起连绵不绝,至乾隆时期达到高潮。从而使当初拥有广阔荒地的三省交界地带的山区,经乾隆末至嘉庆初的开发,也开始出现土地相对不足的状况。 (2)移民的析出地以湖广为中心。 (3)析出的原因是当地开发的基本结束和人口的相对过剩。 (4)定居的形态是,当初某些季节性地往来进行商业活动的人,为满足获得土地的欲望而转化为“定居者”。 (5)获得土地或耕种权的移民,通常在夏季种植玉米,并顺带着从事养猪业,冬季则下山进行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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