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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分析及发展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苏还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办法》,成为首批成功发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具的省份。2011年11月3日,江苏出台《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其中小微企业成为特别关注的群体。

江苏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分析及发展研究

第二节 江苏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分析

由于小微企业具有灵活的市场运营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价值日益得到体现和认可,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融资需求和经营状况逐渐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扶持。

一、国家鼓励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

(一)国家层面的小微企业融资政策

200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贷款利率,为小微企业贷款自由定价提供了客观条件。2004年国家发展银行推行了小微企业的贷款试点,世界银行联合德国复兴银行向国家银行提供转贷资金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合作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005年中国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正式启动,世界银行提供了1亿美元贷款。项目为大约18万小微企业借款人提供了单笔贷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贷款,培训了1 100多名信贷员,贷款技术还被成功复制到农村信贷业务商业银行逐步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2005年4月世界银行与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主办的小微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上,提出支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之后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开展这一业务,选定一些试点银行。

从2005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很多关于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从那时起有很多报道都表明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开展小微企业的融资。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第一,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大政策措施:①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②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③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④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⑤促进小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⑥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这六大政策措施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通过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将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解决了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三大政策措施:①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②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③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地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这三大政策措施对解决当前小微企业税费过重、经营困难,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小微企业再减费3年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国家为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出台的最新政策,在此前公布的“国九条”,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可见,这是贯彻落实“国九条”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细化方案之一,对改善小微型企业税费过重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负担,缓解资金需求压力。(www.xing528.com)

(二)融资政策效果的评价

由于过去的计划经济影响,我国的政策环境忽视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在制定经济、金融政策时,主要依据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特征偏向大中型企业。尽管近年来有所改变,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来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但毕竟刚刚起步,政策的指导性和约束力都还未能充分体现。马胜强的调查发现,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各种融资扶持政策,其实施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在于政策的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差,针对性和公平性都不够,导致实施的效果不理想。中央制定的一些税费减免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实质是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再加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有时不到位,相应的政策很难落实和执行。

二、江苏省关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

(一)江苏省制定的小微企业融资政策

相比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江苏省所制定的一系列推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显得更为具体和富有可操作性。2007年以来,江苏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在增加信贷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江苏还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办法》,成为首批成功发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具的省份

2011年11月3日,江苏出台《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其中小微企业成为特别关注的群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其中在对“国九条”解读的基础上,颁布了相应的一系列减税措施,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中小出口企业按月优先办理退税。在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但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经批准后可实行社会保险缓缴政策。

(二)现有政策效果的评价

总的来看,尽管各级政府已颁布了诸多有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但是小微企业缺少足够的人力与精力去解读和利用各种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争取政策支持方面仍然处于弱势,政策申报门槛较高,政策落实难度大,扶持政策散落在众多的政府部门,操作起来比较繁琐,所有这些因素造成不少属于政策支持范围的小微企业从来没有享受过政府的优惠扶持。据江苏工商业联合会于2012年初的调查,发现28.7%的企业不知道有优惠政策,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仅占22.1%,没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企业有41.9%。只有不足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享受到了相关融资政策带来的融资便利,开始拓展自己的业务。政策落实得不够理想,许多扶持政策只是流于表面,“形象工程”现象广泛存在,小微企业从中受惠较少,而相对的,小微企业为此所承担的压力则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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