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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家集家庭结构: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5-1单家集不同家庭类型实图(二)家庭结构家庭结构是指家庭内部的代际组合状况,它是家庭中的代际结构和人口结构的统一组合形式。据笔者的问卷调查,单家集目前的家庭结构以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联合家庭已经不多见了。

单家集家庭结构: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

二、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是家庭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家庭结构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家庭规模的大小,即家庭成员数量的多少;二是家庭结构,即家庭成员的组合状况。[7]回族家庭结构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回族家庭的变迁趋势,估价回族社会的发展能力。

(一)家庭规模

单家集回族总人口为3996人,768户,户均家庭规模约为5.2人。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宁夏全区家庭户平均每户人数为3.82人,固原地区为4.59人,西吉县为5.11人。[8]笔者在问卷中对该村192个回族家庭的户规模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该村回族户规模集中在4人户和5人户之间,其中4人户占被调查总数的24.48%,5人户占总数的35.94%,二者之和为60.42%;5人户可视为该村户规模的中位数。另外,6人户家庭也占一定比重。

表5-1 单家集回族家庭户规模(抽样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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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抽样调查总户数为192户。

表5-2 全区、西吉县、单家集户规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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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是对全区、西吉县和单家集户规模的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全区家庭户规模集中在3人户和4人户之间,二者之和为50.31%,西吉县家庭户规模则集中在4人户到6人户之间,三者之和为60.65%。户规模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家庭子女数量的多少,二是家庭成员的代际居住模式,比如在子女数量相同的条件下,三代人一起居住和生活的家庭要比两代人家庭的规模大。根据上述统计资料并结合笔者的入户观察可知,单家集回族家庭户规模之所以较大,主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回族的生育政策有关。1986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固原、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盐池、同心八县少数民族农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最多生三个”。这个政策至今还在执行。按照这个生育政策,平均每个家庭生三个孩子,正常情况下的户规模为5人户。单家集3人户和4人户的家庭多为正在生育中的家庭,有少量家庭在生了1~2个孩子后终止了生育。6人户和7人户家庭占一定比例的事实说明,该村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超生的情况,笔者在入户访问时就看到有些家庭生育4个或5个孩子的情况。当然,6人户和7人户的家庭规模也与代际居住模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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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单家集不同家庭类型实图(www.xing528.com)

(二)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内部的代际组合状况,它是家庭中的代际结构和人口结构的统一组合形式。社会学中一般家庭模式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四种类型。所谓核心家庭一般是指由一对夫妇同其未婚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主干家庭是由一对夫妇与父母和未婚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家庭;联合家庭是指由父母和几个已婚子女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其他家庭主要包括残缺家庭、断代家庭、单身家庭等一些特殊家庭。据村里的老人说,单家集解放前有过规模很大的家庭,这种大家庭就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联合家庭,其特点是一对夫妇的子女结婚后分开居住,但都在同一个院落里居住,也就是分“屋”不分“院”,所有的家庭成员共同劳动,一起吃大锅饭,家庭关系也很和睦,对外是一户人家。据笔者的问卷调查,单家集目前的家庭结构以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联合家庭已经不多见了。各种家庭类型的具体分布形态是:核心家庭数量为104户,占调查总数的54.17%;主干家庭57户,占总数的29.69%;联合家庭2户,占总数的1.04%;其他家庭25户,占总数的19.02%。

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笔者对《兴隆镇计划生育情况摸底〈单家集分册〉》进行了认真翻阅和记录,因为这份资料上面有每一户家庭的人口、婚姻、成员关系和年龄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该村的家庭结构类型,笔者采用民族学常用的符号图式描述了单家集家庭模式的12个比较典型的实例,从图5-1中可以看出,单家集回族家庭结构除了上述三种基本结构类型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形式,图5-1b和图5-1c反映的是典型的核心家庭,图5-1d属于典型主干家庭,图5-1i可以看做是典型的联合家庭。

其他家庭类型则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

图5-1a所反映的是只有一对夫妇的家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还没有生育的新婚夫妇;第二种是子女结婚后都分家了,老两口单独生活;第三种是一对夫妇终生没有生育,也没有领养孩子。

图5-1e和图5-1h反映的是一对夫妇生了两个或三个孩子,其中儿子已结婚并且生了一个孩子,但这对夫妇的一个或两个女儿还没有出嫁,可以视为一种过渡性的主干家庭,女儿出嫁后将成为典型的主干家庭。图5-1f是单亲主干家庭,即一对夫妇与父母中的一方(另一方缺损)和他们的未婚子女生活的家庭。

图5-1g也是主干家庭的一种特殊形式,通常是一对夫妇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但他们还没有生育子女。

图5-1j是一个再婚家庭,某男和某女原来都结过婚,并且都生过孩子,后来某男离异、某女丧偶,两个人再婚后,男方有一个孩子,女方带了两个孩子,共同组成家庭。

图5-1k反映的是一种单亲过渡性主干家庭。一对夫妇和母亲、他们的未婚子女以及丈夫的一个未婚兄弟共同生活的家庭,等这个兄弟结婚后,这个家庭可能会转变为核心家庭或单亲主干家庭。

图5-1l属于典型的单亲家庭,母亲养育着两个未婚子女。

研究家庭结构可以使我们直观地了解家庭成员在家庭关系层次上的分布状况、成员之间的联结纽带以及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同时还可借以观察某一社会的养老方式、家庭稳定程度和家庭发展能力等。比如,只有一对夫妇的家庭,成员关系比较单纯,家庭负担轻,但可能存在家庭不稳定或生活艰难(老年人单独生活的家庭)等问题。核心家庭由丈夫、妻子、孩子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一般被认为是最稳定的家庭形式。主干家庭、过渡性主干家庭等家庭内部包含了夫妻、婆媳、父子、母子、兄弟、兄妹、姑嫂、嫂子和小叔子等多种角色关系,并且承担着养老的任务,所以家庭关系比较复杂,家庭负担也相对较重。单亲家庭由于夫妻双方中缺少一方,从而给家庭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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