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集群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
影响集体行动的因素基于文献评论,包括领导型企业、社会资本、集群代理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地方政府行为、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
5.2.1 领导型企业
集群剩余作为公共物品之所以能够产生,在于生产者的成本-收益比较,对每个集群成员而言,为每项集体行动付费只有在集体产生的边际收益大于个人的边际成本时才是经济的。由于每个集群成员只是集体的一部分,进一步细化的标准是:集体利益的净增加比例要不小于单个成员在集体中所占份额的倒数。这样成员数量越多,集体规模越大,单个成员的份额就越小,极难为集体利益作贡献(李炜,1999)。由此导致的结论是:规模大的集群由于成员数量过多,难以对“搭便车”或者不守规则的现象进行有效监督,集体行动较规模小的集群更难以开展[2]。
当集群成员数量相同,成员的异质性就成为影响集体行动的主要因素。根据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个体份额平均的集体不利于集体行动的开展。而在个体份额差异大的集体中,大份额的成员更有可能接近效益独占状态,因而会有较高的积极性参与集体行动。笔者认为:奥尔森的结论应该结合集体规模进行区分,因为也有可能占据大份额的成员不愿意推动集体行动——他们无法避免其他成员的“搭便车”。考虑集体规模后的结论是:小集体成员同质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开展,大集体成员异质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开展[3]。对于大多数产业集群而言,我们可以将其纳入大集体范畴。
当给定集群规模和集群成员异质性分布时,真正影响集体行动质量和效率的便是集群成员中的领导型企业,这类企业拥有更多的资源、能力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集群网络权力,有改善其他制度、处理环境改善的资源和鼓励措施。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将有利于提高集群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例如,林小燕(2009)在对绍兴大唐袜业集群、嵊州领带集群、绍兴纺织集群和上虞伞业集群有关共同营销的调研中发现,如果有企业牵头开展合作营销,50%的企业明确表明会参加,47.2%的企业犹豫不定,只有6.7%的企业明确表示不参加。由此可见领导型企业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
5.2.2 社会资本
就集群治理机制与治理行动的关系而言,治理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集体行动的数量和质量,随着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作为非正式治理机制的社会资本存量的不断增加,目标导向的集体行动也会更加有效。例如,在一些产业集群或者说产业集群形成的初期,企业来自不同的背景,它们之间缺乏长期交易而形成的社会网络关系,信任和声誉机制尚不健全,宏观文化尚未形成,使得集体行动较少;而在另一些产业集群或者说在产业集群的成长和成熟期,企业经过长期的高频率的交易,形成了共有的宏观文化、相互之间的信任,承诺促成具有针对性的集体行动,包括成立研发联盟、协会、商会,各种俱乐部等。其中,信任和声誉作为最重要的社会资本是影响集体行动质量的关键因素[4]。
5.2.3 集群代理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
中介组织是集群集体行动的重要支持性力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集群代理机构能够形成合作,并提供集体行动所需要的组织资源,这类组织一旦形成并发展成熟,就能为集体行动的制度化提供有效的组织基础设施,提高集体行动的效率;二是以研究开发和服务机构、实验室和大学,人力资源与培训机构、金融机构等公共服务机构经常对集体行动提供技术性、金融性以及其他形式的支持。
5.2.4 地方政府行为
虽然在有些学者看来,集群集体行动应该是集群企业为一定目标而开展的行动,但正如我们建立的集群治理行动体系,地方政府是集群治理的主体之一,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的行为对集群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作为与不作为、作为的程度与效果将直接影响集群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及最终效果。
5.2.5 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
Langen和Visser(2005)的研究表明,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也是影响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集群团体的强大意愿是发展走向更好联合的有效制度,公开的、集体的讨论空间有利于集群成员之间的协商和信息共享。个体企业的声音在增加协会、公共服务组织的压力方面是有效的,这个压力加强了公共服务机构和集群代理机构的表现。
5.2.6 案例分析
在这一部分,我们选择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为案例,一是研究该集群集体行动的主要内容;二是研究上述集体行动影响因素对该集群集体行动的重要程度;三是各集群治理主体参与集体行动的程度。
5.2.6.1 调研背景及实施技术路线
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是我国最大的激光[5]电子产业基地,根据2009年该集群所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统计数据,光电子信息产业完成总收入835.6亿元,同比增长27.3%,集群内共有光电子生产相关企业近300家,逐渐形成以若干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补充的光电子产业集群。集群内的重点企业包括:武汉长飞光纤光缆(主要生产通信光纤光缆)、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光网络、宽带数据、光纤光缆)、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多种数控切割设备)、武汉楚天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激光焊接机、激光医疗/美容仪器)、武汉光谷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功率激光器、激光加工成套设备)、武汉嘉铭激光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激光标记机和气动打标机)和武汉金石凯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功率CO2激光器)。
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整个激光行业的几乎所有领域,特别是在高功率数控激光切割系统、半导体泵浦激光打标系统、灯泵浦Nd:YAG激光焊接系统、CO2激光治疗系统、光子美容系统等领域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其中,光纤光缆的生产规模上升到全球第二位,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国际市场占有率提高到12%;光电器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0%,国际市场占有率达6%;激光加工设备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50%左右,有部分产品已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在集成电路、汽车电子、新型显示等重点领域实现了突破。随着武汉新芯12英寸集成电路、富士康科技工业园、武汉天马TFT-LCD、普天诺基亚TD-SCDMA基站设备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相继建设和投产,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优势将进一步明显。
集体行动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发展十分重要,因为光电子产业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创新、培训、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的效果等都直接影响集群的竞争力。
通过前期的专家访谈,初步设定该集群发展中涉及3个重要的集体行动问题:创新、培训与教育、营销,这3个集体行动的质量对集群竞争力的提升十分重要,但由于机会主义、“搭便车”以及其他市场失灵,一些集体行动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以下本书将比较3个集体行动的相对重要性,并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对每个集体行动的重要性和关联程度以及各治理主体在各种集体行动中的参与度。
研究以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为主,专家访谈以面对面和网络的形式进行,这样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得到比较清楚的解释,访谈对象也能进一步解释他们的答案。所选择的专家涉及以下3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府官员、公司管理者、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大学的专家[6]。问卷的设计以简单明了为原则,主要针对3个方面的内容:集体行动的内容、影响因素、影响程度。
调研工作得到了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武汉市信息产业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与协助,于2009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月30日结束,通过面谈或网络访谈了15位管理者和专家,发放有效问卷15份。
5.2.6.2 集体行动的现状及重要性比较
首先,我们从总体上讨论一下3个项目与集体行动的相关性以及在提升集群竞争力方面的重要性(表5.3)。
问卷结果显示,所有的被调查者一致认为创新、培训和教育与集体行动直接相关(表5.4),其中,创新对提升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尤为重要,所有的被调查者都选择了“5分”;培训和教育对提升集群竞争力的重要性比创新因素弱,但总体得分也比较高,均值达到了4.53分。营销是最具争议的一项,从相关性看,选择“是”和“否”的被调查者几乎各占一半,即使认为营销与集体行动有关的被调查者对该项重要性的打分也相对较低,均值为3.93分。
表5.3 集体行动的相关性及在提升集群竞争力方面的重要性

注:集体行动提升集群竞争力的重要性从1分(不重要)到5分(非常重要)排列
表5.4 集体行动的效果或质量
(https://www.xing528.com)
注:集体行动质量水平从1(非常差)到5(非常好)排列
其次,我们对每个集体行动项目的现状进行了大致分析,进一步阐明了集群发展的背景和集体行动的现状。
(1)创新。在创新效果这一项目中,集群得分均值为4.07分,是3个项目中得分最高的。事实上,作为中国最大的光纤光缆、光电器件生产基地,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诞生了中国第一根光纤、第一个光传输系统,已在光传输系统、光纤光缆、光器件、IP技术等领域获得了重大突破,掌握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已提交并被批准4项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国际标准、40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2008年,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获得专利244件,占湖北省52家[7]重点产业集群全部专利数的45%。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集群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加强集群内产学研的合作,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率。
(2)培训与教育。在培训与教育效果这一项目中,集群得分均值为3分,这与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反差极大——作为国内典型的智力密集区,集群周边拥有数量众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截至2008年底,武汉市共有大专院校55所,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数达107.6万人,居全国第一;以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为代表的国家级科研院所104家,两院院士52人;拥有国家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6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3个、国家级生产力中心5个。2008年武汉市科技研发人员近8万人,其中企业科技人员为4.6万人,占58.3%;研究与试验(R&D)经费为91.08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3%,其中企业投入71.34亿元,占78.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科研机构本应是服务于企业培训,为企业培养技术管理人才的重要支撑,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方面,集群内的培训除了企业的内部培训以外,政府为企业组织的培训主要集中在上市辅导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次数不多,培训效果也一般,而激光行业协会尚无足够力量组织开展有效培训;另一方面,近几年,集群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特别是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跳槽”现象比较普遍,集群内部尚未形成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
(3)营销。在营销效果这一项目中,集群得分均值为3.13分。从宏观层面看,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营销离不开两大重要因素,一是“武汉·光谷”的区域品牌以及“长飞光纤光缆”、“烽火科技”、“光谷激光”等企业品牌的国内国际影响力;二是由政府推动、企业广泛参与的“光博会”、“华创会”等平台。通过集群内企业的努力以及政府的推动,集群企业在牢牢占据国内市场的同时,在国际市场上也获得认可,2008年,集群光纤光缆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12%,光电器件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6%,激光产业成为武汉出口产业的新生力量。但从整体上看,由于产业链尚不完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销售联盟并没有形成,区域整体营销的推动主要依靠政府行为和个别企业的单独力量(如“华工激光”依靠收购澳洲公司,利用该公司的品牌和营销网络开拓国际市场;“光谷激光”依靠激光器-激光成套设备-激光加工全国连锁的产业链营销模式扩大市场份额),调研中,我们也没有听到有关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案例。
5.2.6.3 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影响程度
首先,我们分析各种因素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及贡献度。表5.5和表5.6反映了被调查者对领导型企业、信任水平、公共服务机构等因素对集体行动重要性与贡献度的看法和认识。
表5.5 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

注: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从1(不重要)到5(非常重要)排列
表5.6 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贡献度

注: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贡献度从1(没有贡献)到5(贡献很大)排列
(1)领导型企业。我们在询问领导型企业是否对集体行动重要时,强调领导型企业的区分不是看企业规模的大小,而只是考虑企业能否在推动集群变革上发挥积极有效的带动作用。专家一致认为,集群内的领导型企业对集体行动的推进十分重要(在回答哪些企业是领导型企业时,普遍回答的是那些集群内规模靠前的企业),比如,有专家表示,“技术创新是大企业最大的优势,集群内的其他企业为了跟上他们的发展步伐,必定会主动对接,这样就能带动整个集群的创新”。但是,就贡献度而言,则出现了一些分歧(均值为3.93分,标准差为0.59),有专家表示,“一些大企业虽然整体实力很强,但是并没有真正融入到集群中,可能是我们的规模比较小,又没有跟他们开展过实质性的合作,也从来没有从他们那里获得过关于销售和产业配套的信息”。
(2)信任水平。访谈对象对“信任”缺乏普遍统一的认识。一些专家直接指出,“武汉这个地方与沿海地区不一样,集群发展中企业之间的信任或者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信任并不是建立在血缘或者亲缘基础上,没有形成一种普遍的信任,所谓的信任,也都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合同基础上”。也有专家指出,“信任对光谷发展十分重要,特别是企业和周围地区的科研机构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对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基本上能够达成共识,这种普遍的共识是他们合作的一个重要前提”。专家之间的分歧直接反映在该因素关于重要性的标准差上(为0.49)。在贡献度方面,该因素的得分均值也不高,为3.33分。
(3)公共服务机构。笔者在访谈时指出,公共服务机构包含了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与信任相比,接受调查的专家普遍认为,这些公共服务机构对集群发展十分重要(均值为4.33分),特别是集群周边的大学、科研院所为集群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证。例如,集群中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的研发团队来自武汉邮电科学院,光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主要依赖华中科技大学的研究力量,等等。在访谈中,专家认为,与技术性服务机构相比,金融类服务机构的发展仍显滞后,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大量中小企业融资和贷款困难,发展资金短缺,尚未形成有效支持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投入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尚未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一些优秀项目融资困难,难以突破资金瓶颈制约。
(4)行业协会。部分专家表示,并不了解目前武汉光电子集群成立了行业协会,这直接反映了目前行业协会在集群集体行动开展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关于贡献度的得分中,行业协会仅仅得到2.07分)。当笔者告诉专家,集群内已经成立了武汉光谷激光行业协会时,他们认为,“相信成立行业协会对光谷产业发展会起到推动作用,不过,要看这个协会是否只是个摆设,或是真的能摆脱政府的依赖,独立地处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5)政府行为。专家一致认为集群内的政府行为对集体行动的推进十分重要,大多数专家指出,“没有政府的介入和推动,很多事情特别是带有公益性质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开展”。就贡献度而言,专家也普遍给政府行为一个高分,均值达到“4.70分”。
(6)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就“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而言,也存在一些分歧(关于重要性的标准差均为0.63),例如,有专家指出,“光谷企业数量比较少,产业链还不完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会像浙江、广东那样的集群,谈不上什么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也有专家认为,“现在政府管理已经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需要,如果这个算作个体声音,那我觉得这个渠道基本是畅通的”。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专家认为“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发展并不重要,对集体行动的贡献度也很低,几乎没有贡献。
接下来,我们比较各个因素对各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表5.7)。
表5.7各因素对各类集体行动的重要性

注:各因素对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从1(不重要)到5(非常重要)排列
(1)创新。从调研结果看,专家认为领导型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政府行为对集群创新的重要性最大,这也符合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首先,领导型企业是推进创新的带动者。例如,团结激光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公司等5家股东组建了光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群内最大的激光企业,通过实施“中外合资,强强联合,自主创新,跨越发展”的战略,在全固态DSP高功率激光器开关电源、高功率激光谐振腔等激光加工技术方面取得了关键性突破,提升了国家加工行业的水平,促进了激光加工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在使集群内其他企业间接获取创新外溢效益的同时,也刺激了他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其次,武汉光电子集群的技术开发离不开周边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例如,华中科技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建成我国第一个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90年代初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国家激光加工工程研究中心,2005年建成了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集群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武汉邮电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等科研院所也为集群技术的研发提供了极大的科技支撑。
此外,调研显示,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对创新的影响和重要性比较低,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中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没有形成有效联盟,科研成果与产业未能很好地结合,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2)培训和教育。调研结果显示,公共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政府行为对“培训和教育”最重要。首先,集群内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不仅为集群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后备技术人才,还为培训企业员工提供了直接平台,培训不仅仅局限于技术方面,还包括管理方面,比如一些专家表示自己就曾经为集群内的某企业提供过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培训;其次,虽然专家们普遍认为目前行业协会对集体行动开展并不重要,但都认为,随着功能的逐步完善,行业协会将在组织培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问卷第4题和第5题中,有关行业协会的得分可以看出,专家潜意识中还是认可行业协会将来对推进集群发展的作用)。
(3)营销。调研结果显示,领导型企业、政府行为、行业协会对“营销”最为重要。一些专家指出,“大企业的销售网络比较发达,小企业作为配套,跟着大企业走就可以了”;也有专家表示,“大企业在推进国家化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武汉地区的出口额比较少,占地区GDP的比重也不高,对外开放意识不足,一些大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行为有利于整个集群的国际化”。当笔者提到“光谷这个品牌对集群扩大企业销售有多大影响”时,一些专家直接表示,“可能没有光谷这个区域品牌,就没有武汉光电子集群的存在,很多企业是冲着这个牌子来的”。此外,专家也指出“激光行业协会也致力于促进企业间的协作和联合,包括销售方面的合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5.2.6.4 基本结论
通过调研可以看到,领导型企业和政府行为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集体行动非常重要,对各项集体行动的贡献很大。公共服务机构在部分领域显示出一定的重要性,对部分集体行动的开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信任水平、行业协会、团体讨论和个体声音是制约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集体行动效果的主要瓶颈。因此,进一步发挥领导型企业的带动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平台促进企业之间沟通、提高集群的开放度,将是提高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竞争力、提高集群集体行动质量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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