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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变革: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拐点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蒙娜丽莎 版权反馈
【摘要】:子产执政21年,在他执政期间对内政进行改革。郑国的这一变革,也使旧时的国野制度泯除,有利于奴隶的解放。郑简公三十年郑子产铸刑书,将法律铸在鼎上,公布于众。他是我国第一位将刑律公布于众的人。每年初由五大夫将属内情况向国君汇报,督察其功过。

第三章 变革:改变历史方向的变法图强

翻开历史的篇章,人们会看到,在中华民族历史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有过不同程度的改革与变法。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和志士仁人站在时代的前列,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变革社会,针砭时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他们之中,有的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的壮志未酬,奋斗不息;有的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甚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演出了一幕幕威武雄壮、可歌可泣的历史活剧,给后人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无数次革新与变法的实践说明,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的文明史也是一部变革史。

子产改革

子产是郑穆公的孙子,公子发之子,名公孙侨。在郑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执政的子皮见他能干,就让子产代替自己,并从旁大力支持子产。郑国在春秋时是战祸最剧的国家,而内部大族多,斗争激烈。子产初当政时,派贵族伯石去为国家办一件事,伯石竟要求先许愿给他土地作报偿才去。子产同意,说这是要先安定大族的办法。

子产执政21年,在他执政期间对内政进行改革。

子产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其一是作封洫。“封”就是田界,“洫”就是水沟。作封洫的目的,是清查田亩。郑国的一夫百亩的井田制度,已遭破坏。在子驷当政时,就“为田洫”作过一次整顿,使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等四家贵族“丧田”,即他们多侵占的土地被迫交出来,子产的“作封洫”是这一措施的继续。“作封洫”就是清查全国土地,划定田界,多占者没收,不足者补足一夫百亩的基本数字。子产在使耕者有其田的同时,实行“庐井有伍”的制度,即将居民用什伍的制度编制起来,以便于管理调动。

其二是作丘赋。郑简公二十八年,子产“作丘赋”。“作丘赋”的性质与晋国“作州兵”、鲁国“作丘甲”的性质相同,是对野鄙中的奴隶征收军赋。野鄙中的人缴军赋,说明他们已有当兵权。郑国的这一变革,也使旧时的国野制度泯除,有利于奴隶的解放。

其三是铸刑书。郑简公三十年郑子产铸刑书,将法律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子产铸刑书比晋国赵鞅铸刑鼎要早23年。他是我国第一位将刑律公布于众的人。当时晋国的大臣叔向听到这一消息后,立即给子产去了一封信,对他的这一行动给以严厉的指责,说:“原先我把你看做学习的榜样,现在令我失望了。过去的君主按照习惯审理案子,没有什么刑法条文,怕民众据条文争论不休。若是民众知道了法律条文,就对在高位的人无所顾忌,而只以法律条文作根据,敢于同在上位的人争论,那就不可能治理好国家。”子产回信说:“像你所说的那样长久之计,我没有能力做到。我是要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反映了子产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进行社会改革的决心。

子产的改革,得到郑国百姓的拥护,百姓编着歌唱道:“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国在子产执政时期,在内政外交上都取得成功,他多次顶住了晋、楚的强权外交,保卫了郑国利益和独立的尊严。

春秋时期,文化辉煌灿烂,人才辈出,多的是能征善战的英雄、纵横捭阖的谋士、影响深远的思想家,人们推举子产为“春秋第一人”,评价是非常高的。他让饱受战火和内乱摧残的郑国井然有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大概是他颇受好评的最重要理由。

管仲改革

管仲,字夷吾,春秋时期颍上人。少时家贫,曾以经营小商为生,长期活动在社会下层,比较了解民众,后来因鲍叔牙的推荐,得到齐桓公的重用。他为了齐国的富强,以大半生的精力,从事改革,在历史上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春秋战国之交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分界线,是奴隶主阶级日趋没落、新兴地主阶级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转变时期。而战国时期则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动荡、人心思治的时代,也是竞相发展、急剧变革的时代。春秋时期的齐国,虽与晋、楚、秦同属强盛诸侯,但在管仲任政以前,危机四伏,公室腐败无能,情况十分严重。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使齐国转危为安,齐桓公不记私仇,唯才是任,在他即位后不久就恭迎管仲于郊外,任命他为宰相,开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是非常成功的改革。

齐国春秋时期居“五霸”之首,战国时期为“七雄”之一,由初封时方圆百里的小国,发展到后来“膏壤二千里”“粟如丘山”的东方大国。

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管仲提出了整治内政,实行“叁其国而伍其鄙”的行政区域管理改革。“叁其国”,就是把国都划分成二十一乡,其中工商乡六个;士(农)乡十五个。“鄙”指乡村。“伍五其鄙”,即在全国乡村设立为五属区,分别由五个大夫管理。为了有效控制全国居民,管仲还提出了“四民分业定居”的理论,即按照人口的职业划定固定的地域,把国家大体上分为三部分,划定界域,作为农工商地区,为群臣设立三卿,为工匠设置三族,为商贾设置三乡,为泽设立三虞,为山设立三衡。郊野可观察土地的好坏,定出赋税等级,百姓就不会迁徙。然后,以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师。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师。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师。十县为一属,每属设大夫。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大夫来负责管理。每年初由五大夫将属内情况向国君汇报,督察其功过。这样,全国就形成统一的整体,使士、农、工、商各居其所,各司其事,各安其业,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管仲知人善用,在用人上,他注重三个原则:一是被任用者的德行与其爵位是否相称;二是被任用者的功劳与其赏禄是否相称;三是被任用者的才能与其官职是否相称。管仲把这三原则称为“三本”,认为能否把握这三原则是一个国家能否治理的关键。他在任相之初就向齐桓公提出任用“五杰”。他说,建成一座大厦,不是靠一根木材,茫茫大海,也不是只有一条流向它的河流,要实现霸业,必须任用能人。他从人的所长出发,量才善用,发挥其长。他推荐了进退有礼、动静有仪、善于辞令的隰朋为大司行,开荒辟地,充分利用地力多打粮食的宁越为大司田、勇敢善战的王子成父为大司马、公正判决官司的宾须无为大司理、敢犯言直谏的东郭牙为大谏官。管仲还推荐了卫国的一个农夫宁戚为大夫,与管仲一同管理国政。管仲说,不知道谁是贤能之人,会妨害霸业;知道了,却不能任用他们,会妨害霸业;给了相当的职务,又不信任他们,会妨害霸业;信任了,又让小人参与其中,会妨害霸业。

制定官吏“三选法”。首先由乡长和属大夫荐举贤才,再经中央长官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最后,国君面试,“訾相其质”,确认“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官者,“升以为上卿之赞”﹙助理﹚。此法实施的结果是“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民皆勉为善”,从而逐渐形成了安定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人们不贪“一朝之便”,而“有终岁之计”,务立“终身之功”。

军事体制改革上,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也就是把军令寓于内政之中,寓兵于农,兵民合一,把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平时生产,战时从征。以五家为一轨,轨设轨长,十轨为一里,里设司里。四里为连,连设连长。十连为乡,乡设乡良人。在十五个士乡中,每五乡设一军,每军一万人,作为国家的常备军。为了提高整体战斗力,在鄙野的五属五十个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军事组织,每年利用农闲时间进行军事训练。这样既扩大了兵源,又增强了军力。经过军事体制的改革,齐国最终建立了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军队。为了解决铠甲兵器不足的问题,规定那些犯重罪的人用犀牛铠甲和一支车戟赎罪,犯轻罪的用带有花纹的皮盾和一支车戟赎罪,小罪处以罚金,宽宥嫌疑罪。要求诉讼的再三禁阻,如不改变,造成讼案,双方各出一束箭。收集起来的金属,好的用来铸造剑戟,在狗马身上试用,差一点的,用来铸造农具,这样,铠甲兵器就会充足。

在外交政策上,管仲指出内政是外交的基础,内政不修则难以取得外交上的成功。他提出与邻国亲近的政策,管仲说:“审察我国边境,归还那些侵占来的土地,整顿边界,不接受领国的钱财,准备大量的毛皮布帛作为厚礼,常常聘问看望诸侯,使四邻安定,他们就会亲近我国了。派遣八十个外访人士,给他们提供车马衣裘,多带资财布帛,使他们周游四方各国,号召天下贤能的人来齐国做官。毛皮布帛,是人们喜爱之物,使人民卖给四方各地,观察一个国家上层人士和下层百姓的爱好,选择那些有过失的小国来攻打它,可以增加我国的土地;选择那些荒淫的乱国来讨伐它,可以树立我们的威望。这样一来,天不诸侯就会一起来齐国朝见了。然后,率诸侯来侍奉周王,霸主之名,自然就是桓公的了。不过称霸天下是件大事,切不可轻举妄动。当前的任务是让老百姓休养生息,使国家富强,社会安定,同四邻搞好关系。”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管仲通过“三选法”擢用长吏,“禄贤能”,五鄙之内,从属到邑,逐级隶属,层层对上恭职,最终统于国君。国君责令属大夫“各保治尔所,毋或淫怠而不听治”。丰功者赏,寡功者罚。管仲规定,属大夫必须年初向国君“复事”﹙即述职﹚,这首开战国时代官吏“上计”制度之先河。管仲确实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政体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管仲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认为国家能否安定,人民能否守法,都与经济是否发展密切相关。在他看来,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国之四维”等意识形态,都是由经济的发展决定的。这是他经济改革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管仲对齐桓公说:“君若想成为霸主成大事,必从其本事做起。”齐桓公问:“何为本?”管仲说:“齐国百姓,是君之本。”

管仲的民本思想,确立“予之为取”的政治原则为纲领,以人性唯利论为依据,以爱民、利民、富民、惠民思想及其措施为基本内容,从民“四欲”,去民“四恶”,以此来换取民心,政通人和,政权巩固。因此,他把发展经济当做治国的第一要务,并采取了许多“富民”的经济政策。他说:“夫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当政者应正视客观事实,因势利导,满足人们的合理要求,为民“圉之以害,牵之以利”。

管仲的经济改革,首先着眼于农业税制,调整分配关系,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自夏、商、周三代以来,名义上为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是农村公社集体所有制,土地不准买卖,个人没有处置权。土地由国家主持分配到井、邑、社及书社等,实行劳役税制,结果使田园荒废,农业生产严重凋敝。针对这种现实,管仲果断地改革了分配形式,实行“相地而衰征”,废除了齐国保留的公田的劳役制,“相壤定籍”,按土地肥瘠面积大小核定赋税轻重的土地税收政策。“相地而衰征”首先是分公田为份地,改集体耕作为个体生产,这叫“均地分力”。管仲分地以耕,农民深知产量多少直接关系到自家生活的好坏,故能自觉劳动。“相地而衰征”的结果是实物税取代了劳役税。劳役税集体交纳,耕作时相互观望,徒具形式,庄稼荒芜,国家税源枯竭,农民生活困苦。实物税,一家一户分别交纳,税额稳定,多收多得。

管仲认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坚持“相地衰征”“井田畴均”“无夺民时”三者并行。战国后期的商鞅变法,提出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合法化。

管仲特别强调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把兴修水利看做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管仲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水和旱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严重影响,特别是水灾的危害最大。治理国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这五种自然灾害,才能确保农业丰收、国家繁荣昌盛。

管仲认为“除五害,以水为始”。水分干流、支流、季节河、人工河和湖泽五类。要根据不同水源的特点,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其为灌溉和航运服务。治理水害必须防患于未然,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重农抑工商,是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共同国策,誉农为本业,贬工商为末业,歧视打击工商业者。管仲第一个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肯定了士农工商四民同属“国之石﹙硕﹚民”,把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提到跟农民和士同等高度,这在当时的社会是十分罕见的。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发展工商业和发展农业并举,提出“溥本肇末”的著名观点,即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商业。本末有主次,但必须同等看重。管仲在强调粮食是“王者之本”“民之所归”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无市则民乏”,发展工商业同样是社会所必须。因此,他坚持“与俗同好恶”。俗,实则是客观经济规律,“俗之所欲,因而与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是以“贵轻重,慎权衡”,“通货积财”。

管仲认为只要使农民收益提高三至五倍,则农民就会安心劳作,工商也不会遭到压抑,本末一并发展。同时,管仲强化了对“专营商品”盐和铁的税赋征管,使这两项的商业税收成为国家财政的两大支柱。除了盐铁之外,管仲采取的是完全的市场经济政策。“关几而不征,市正而不布”,商业税收几乎不征,市场运作国家极少干预,让市场决定商业的命运,让竞争决定谁是强者。

因地制宜,大兴鱼盐、山林、川泽之利,是管仲“本末并重”的经济思想在多方面发展生产的具体运用。“齐带山海,膏壤千里”,自然资源丰富。管仲主张放手让群众生产,国家收购,投入国内外市场出售,结果年收购量达十万八千钟,于盐业生产淡季,运销晋、宋、卫等,“得成金万一千余斤”。滨海产鱼,水产富饶,发展捕捞业,是开发财源、繁荣市场的另一个重要途径。管仲把国内销售之余的海味运往国外出卖,通之“于东莱”。管仲还认为山泽、沟渎所出,桑麻、百果、六畜等经济作物和家庭副业,也都是“国之富也”,应鼓励群众经营,“使民鬻之四方。”齐国向有“冠带衣履天下”之称,“其后中衰,管子修之”,收到了致富的良好效果。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也和其他国家一样,视自己国家以外的列国为“外国”。为了让更多的商人来齐国经商,管仲推出优惠措施:“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即减少各种税费的征收。管仲请求齐桓公下令为各诸侯国的商人们建筑住所,对于带着一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除了提供住所,还免费供给食物;对于带着三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除了提供住所、食物,还免费提供马的饲料;对于带着五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另外还有提供仆人为之服务的优惠条件。另外,管仲还在“国道”上每三十里就建立一个招待所,储备食物保证“外商”食品供应。

管仲利用市场调控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如垄断货币发行、实施盐铁专卖制度,控制重要生产资料、商品的价格,等等。

重视技术学习,实行各类人员专业化。管仲将全体居民按士农工商分成四大类,“勿使杂处”,以防见异思迁。他认为“成民之事”,须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安排特定的工作环境,“处士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四民分处,就是强调专业分工。社会分工,是历史进步的表现。分工愈细,技术愈精,劳动效果愈好,关键是技术,因此,要求每一个专业工作者学习和提高技术是头等重要的。对于如何有效地学习专业技术,管仲主张从少年时代开始,由专业化家庭培养。他说:“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从小学习,易于培养热爱专业的思想感情,在专业化家庭学习,可以发挥环境影响的作用。父兄教授,耳提面命,可以收到显著成效。

管仲对齐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进行的广泛而深刻的改革及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得齐国的综合国力遥遥领先于其他诸侯国,成为当时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后来他辅助齐桓公扬国威于四方,成为天下公认的霸主。从此以后,齐国“以守则固,以征则强”,出现“大国之君,莫之能御”的强盛局面。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评论管仲政绩时指出:“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管仲的改革之所以成功,在于他顺乎时代和民意。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管仲执政四十年,地位稳如泰山,不仅得到了齐桓公的信赖,也得到了各级官员和人民的支持。

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群雄争强,各国都想通过一系列的变法举措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比如魏国有李悝变法,楚国有吴起变法;虽然这些变法也达到了一定的富强目的,但并不彻底。

此时,有一位卫国国君的后裔,名叫公孙鞅,他少好刑名之学,热心法家学说,拜了当时的名士尸佼为师,专门研究以法治国的学问。他还一心向往李悝、吴起等法家先贤的改革事业,尤其对于李悝的《法经》怀有浓厚的兴趣。

然而当时的卫国已经成为魏国的附属国,公孙鞅眼见自己已无法在自己的祖国施展抱负,于是20多岁的他便只身来到了魏国,希望能够在魏国一展自己的雄才。

到达魏国后,公孙鞅先是向魏王进行了一番游说,结果反被当时的魏国丞相公叔痤看中,于是他当即就被封了“中庶子”的官职,专门负责管理魏国公族的事务。公叔痤心知这公孙鞅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就准备进一步向魏王举荐他,可不巧的是,公叔痤竟一下子病倒了。他在临死前对魏王说:“公孙鞅可是个大才,大王可以让他接替我的丞相之位;如果大王不能任用他,那么就请大王一定要杀掉他,否则后患无穷!”最终,魏王却并没有把公叔痤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秦孝公为了振兴秦国,于是向全天下广发《求贤令》,欲以赤诚的态度招揽天下贤才。公孙鞅也看到了这道《求贤令》,他在对魏国失望之余,于是便怀揣着法家先贤李悝的《法经》匆匆赶去了秦国。

公孙鞅到达秦国后,经人介绍,与秦孝公一连进行了三次对话,一次比一次热烈。孝公非常赞叹公孙鞅的才能,于是决定重用他。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秦爵位为二十级,左庶长为第十级),开始在秦国实行一系列变法举措。

在变法之初,以老臣甘龙为首的秦国贵族保守派出来竭力抵制,但由于孝公的极力支持,变法便得以顺利地推行了下去。

公孙鞅先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变法改革,历时二十余载。在变法之初,公孙鞅还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招“徙木立信”的妙计,以争取老百姓对新法的信任。他第一次改革的重点是清除秦国的贵族势力和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其大体内容是:(1)废除秦国的世卿世禄制,而实行二十级的军功爵;(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3)实行户籍制度和“连坐法”;(4)鼓励耕织,发展经济。

这一次变法进行了十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秦国逐渐变得富裕和强大起来。公孙鞅也因为变法有功而被提升为大良造(第十六级爵位)。为了进一步巩固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秦国迁都咸阳,同时公孙鞅又开始主持了秦国的第二次变法。这一次变法的大致内容是:(1)推行县制;(2)废井田,开阡陌;(3)制定秦律;(4)统一度量衡;(5)烧诗书,禁游学,实行愚民政策。此次变法的成效也很大,公孙鞅还因此被分封在了商地,所以后人又把他称为“商鞅”。

商鞅变法改革近二十年,取得了突破性的功绩,它彻底改变了秦国的落后面貌:“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此次变法对内打击了旧贵族的保守势力,促进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国力的增强。秦国终于由一个被中原诸侯国视为夷翟之邦的国度,而一跃成为了令关东诸国闻之胆寒的虎狼之国,从此“诸侯卑秦”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后来,商鞅还几次率军对外出征,也开展一系列的外交活动,结果都取得了成功。它使得魏、赵两国不敢再轻视秦国,还收回了部分河西之地。由此,商鞅将一个落后的秦国变为了发展中的秦国,为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灭六国而统一中国的秦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孝文帝改革

北魏王朝,始建于公元386年,为鲜卑人道武帝拓跋珪所建。西晋末年,拓跋力微之孙拓跋犄卢曾因帮助西晋并州刺史刘琨与匈奴人对抗有功,被西晋封为代公,进而封为代王。公元338年,拓跋什翼犍即代王位,设官分职,制定刑法,国家机构逐步完备。到了386年初,拓跋什翼犍之孙拓跋珪在云中盛乐宫称王,是年四月,自称魏王,改国号为魏。拓跋珪逐年发动战争,逐步占有今山西、河北大部分地区。398年农历十二月,拓跋珪定都平城(今大同),称皇帝。

北魏建立后,社会依然动荡不安,各地不断爆发农民起义。471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即位之后,年龄尚小,冯太后执掌政权,她为巩固北魏中央集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公元492年,冯太后去世,孝文帝亲政,他继续进行冯太后的事业,大刀阔斧,锐意改革,终于使北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中华民族各民族间的关系有了重大的发展。

北魏的统治者鲜卑人在当时比汉族要落后。黄河流域是汉族封建统治根深蒂固的地区,也是汉族封建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鲜卑人进入中原以后,要统治一个比自己先进很多的民族,便采取了残酷的镇压手段,租税繁多,徭役苛重。但这样的高压手段不仅没有制止住社会的动乱,反而激起了更加强烈的反抗。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北魏统治者不得不改弦更张,寻找维持统治的其他策略。

鲜卑人原是以畜牧经济为主的民族,一直过着游牧生活。北魏统治中原以后,便逐渐转向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定居生活,但其封建王朝的一整套国家机构、官吏设置还处于相当不成熟、不完善阶段。魏孝文帝为了巩固政权,决定首先改革吏治,从政府官吏抓起。

魏孝文帝在冯太后的支持下,改革吏治,取消了不论政绩好坏均任职六年的规定,改为任期时间的长短要按政绩好坏决定,不称职的可以随时罢免,成绩显著的可以继续连任。这样,就使各级官吏把政绩的好坏,看成与自己仕途攸关的大事,迫使他们尽心守职,努力从政。公元484年,孝文帝开始推行“班禄”制,即所有官吏的俸禄一律由国家负责,不准官吏自行筹集。官吏的职责就是管理生产和民众,国家按官吏职位的高低发放俸禄。为了杜绝贪赃枉法,在“班百官之禄”的同时,又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官吏凡贪污绢满一匹者或敢于枉法者,一经查出,一律处死。

在推行“班禄制”当年秋天,魏孝文帝派出检查人员到全国各地巡察,考检举报违反规定的官吏,结果查出有四十多人贪赃。魏孝文帝得知以后,随即下令,全部处死。通过这样严厉的惩罚,整治了纲纪,北魏腐败的吏治很快得到改善,各级官吏奉公守法,贪赃枉法之事大大减少。

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魏孝文帝、冯太后不顾地主豪强和守旧势力的反对,决心限制豪强地主势力,争夺土地和农民。公元485年,孝文帝下达了均田令,并派大臣巡行各郡,会同各地官吏实行均田。均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政府把无主荒地分给无地的农民,并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权,使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生产积极性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又允许无地农民迁往他乡,这也有利于荒地的开发,有利于耕地面积的扩大。因此,均田制对于当时国家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均田制开始实行时,北魏还没有建立乡党制度,而是实行以宗族为单位的宗主督护制,三五十家共立一个户籍。大地主隐匿农户的情况很多,还有的宗主把持地方政权,凭借权力,降低自己的户等,使租税徭役几乎全落到那些没有宗族庇护的农民身上,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这些都使生产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使国家的税租收入大大减少,因此,必须整理户籍,清查隐附人口。

公元486年,大臣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代替宗主督护制。三长制实际上就是秦始皇创立的乡、亭、里、什、伍制的延续,这是汉族封建统治者实行已久的制度。三长制的内容是: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邻有邻长,里有里长,党有党长。三长的主要责任是检查户口,征发徭役和兵役,征收赋税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是对世族豪强地主的一次沉重打击。有许多大臣本身就是隐匿农户的大地主,所以,他们纷纷起来反对李冲的建议。冯太后和魏孝文帝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坚决采纳了李冲的建议。

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魏孝文帝又颁布了新租调制,即一夫一妻的家庭,每年交纳帛一匹、粟两石。这种新的租税征调制,既改变了租调负担轻重不均的情况,又限制了宗主大族对奴婢和耕牛的占有数量,可以把大批农民直接掌握在政府手中。因为对农民来说,按户所征的租税比以往减少了许多。

由于整顿吏治,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北魏的经济有了很大恢复。各族人民辛勤劳动,开垦了大量荒地,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耕作技术也有很大提高。过去由于多年战乱而引起的田园荒芜、人烟稀少的景象很快得到改变。

北魏建国之初,定都于平城。平城地处西北边塞,气候寒冷,变化无常,春天黄沙滚滚,冬天白雪盖地,加上交通不便、土地贫瘠,常常发生灾荒。遇到灾情严重之年,平城满街都躺着饿死的人。京城尚且如此,荒凉的乡村饿死的人就更多了。北魏统一北方以后,随着形势变化,政治、军事、经济中心开始逐步南移。平城作为都城,不仅其周边的农业生产条件差,而且在这里不易控制全国的局势,加上平城是鲜卑贵族的旧地,旧的习俗浓厚,保守势力很大,他们不愿意接受汉族先进的经济和文化,极力反对改革。这一切都严重影响着北魏政权的巩固。魏孝文帝于491年亲政之后,为改变上述状况,又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

魏孝文帝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迁都洛阳既能改变过去对中原遥控的形势,又有利于控制整个国家,还可解脱一百多年来在平城形成的鲜卑贵族保守势力的羁绊和干扰,更有利于继续进行改革。洛阳地处中原地区,四周土地肥沃,农业发达,交通十分便利,一直是汉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曾是东汉、西晋的京城。魏孝文帝经过周密计划,决定采取坚决措施,把都城迁至洛阳。

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行汉化政策,以生产力水平高、文化发达的汉族去影响和改变生产力低下、文化相对落后的鲜卑民族,让鲜卑民族吸收汉族的长处,消除他们和汉族人民之间的差距,加强民族联系。迁都洛阳的当年,魏孝文帝下令,禁止鲜卑贵族再穿胡服,一律改穿汉族服装,从装束上消除民族间的差异。

在政治制度上,他下诏废除了鲜卑旧制,起用王肃,参照南朝汉族封建政权的制度和秦、汉王朝的政治制度,对官制、法律、礼仪、典章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公元495年,魏孝文帝又下令禁止鲜卑贵族讲鲜卑语,要求一律讲汉语。第二年,魏孝文帝下诏改鲜卑族原有的姓氏为汉姓,并以汉族的门第等级为榜样,定出相应的门第等级。魏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族地主按照门第等级的高低实行对等联姻,并以此为荣。这实际上是借联姻把两族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命运拴在一起,以此来巩固北魏王朝政权。

魏孝文帝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受到一些鲜卑贵族的反对,随着改革的深入,对立情绪越来越大,他采取坚决措施,排除了鲜卑贵族的保守势力,消除民族隔阂。

鲜卑人过去一直过着马背生活,游牧四方,剽悍善战,但缺乏文化修养,多武将,少文臣,重“武略”,轻“文治”。魏孝文帝在进行一系列改革的过程中,深知人才的重要性,因此,他任贤举能,广开才路,把一大批有才干的人集中在自己的周围。

北魏王朝虽然也按照汉族统治者的方法,建立了门阀制度,把鲜卑人和汉族地主按门第分为高低贵贱的等级,但魏孝文帝对西晋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一套等级制度并不是全盘接受。为了尽快选拔人才,魏孝文帝改变过去传统的考核制度,规定三年一考就决定升降。对五品以上的官员,他有时亲自进行考核。由于魏孝文帝礼贤下士,唯才是举,一大批人才成为他进行改革、推行汉化政策的重要力量。

魏孝文帝是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中少有的政治改革家,也是促使中华民族各民族间团结融合、繁荣昌盛的杰出的风云人物。他在2岁时被立为皇太子,4岁登上皇位,24岁亲政。他抛弃狭隘的民族偏见,实行一系列的改革,使中国的北方出现了一个比较安定的政治局面,社会经济、文化有了明显好转,促进了鲜卑族向封建社会的过渡。魏孝文帝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的弊政,有利于巩固北魏的统治,并且对安定社会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面是有进步意义的,比如班禄制、三长制、均田制等。而且这一系列改革,推动了北魏王朝政治和经济的向前发展,促进了鲜卑族同汉族的融合,使得鲜卑族进一步汉化。因此,魏孝文帝可称为是鲜卑骄子,是个开明君主,在各个民族融合、互学先进经验、推动历史发展方面,作出过很大贡献。

周世宗改革

柴荣是邢州龙冈人,其父亲柴守礼是一个庄园主,其姑母是后周开国君主郭威的结发妻子。公元921年农历九月,柴荣生于邢州柴家庄园。后因姑母无子,柴荣从小由姑母收养,生活在郭威家里。郭威很喜欢这个外甥,就收他为养子,视同己出。

柴荣小时聪明伶俐,且为人谨慎。当时姑父家里并不富裕,经济相当拮据,柴荣就经常帮助姑母料理家务。当时郭威在外当差,十分辛苦。柴荣年纪稍长,就跟随郭威出外做生意,以补家用。他曾跟随商人远走江陵,做茶叶生意。由于从小跟从原本贫寒的姑父行商走贩到过许多地方,接触到下层社会各色人物,所以柴荣了解民间疾苦,也看到官吏的腐败与残暴,深知当时社会的积弊。

由于郭威长期担任军职,柴荣也跟随姑父学会了十八般武艺,尤善骑射,并且精通史书,逐步地培养起了军事和政治才能。公元947年,郭威帮助后晋镇将刘知远建立了后汉政权,并因功升任代理枢密副使,一跃而成为后汉王朝的统兵大将。柴荣也因跟随姑父立功获得了左监门卫将军的头衔。

公元950年,郭威领重兵坐镇河北,任邺都留守、天雄军节度使。柴荣亦随之改任天雄军牙内都指挥使,协助姑父掌军。第二年,郭威攻下开封,刘知远之子刘承祐被部下杀死,将士拥郭威做皇帝,改国号为周,史称后周。柴荣则以“皇子”身份担任澶州节度使,受封为太原郡侯。

柴荣坐镇澶州,主管一州军政事务,得以初步地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在他管辖内,政治相当清明。当时,澶州城很小,街道低湿而又狭窄,宫舍因长年失修而破烂不堪。柴荣于是率领军民扩修街道,增建廨舍,使澶州的面貌焕然一新。州内人民多年以来捐税苛重,除征税以外,还有杂课,又有差役调拨,不堪其苦。柴荣奏请赦免,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柴荣的治绩使他在地方上赢得了好名声。

柴荣凭政治才能和声誉深得郭威的器重,但却遭到了权臣王峻的妒忌。王峻曾帮助郭威称帝,时任总掌全国兵马的枢密使,有政治野心。柴荣坐镇外藩,多次上表请求入朝,王峻怕兵权为柴荣所夺,于是从中作梗,极力阻挠。

郭威对柴荣一直寄予厚望。柴荣后来回京,封晋王,担任开封尹。开封尹主掌首都的行政,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柴荣任开封尹的时间虽不长,但仍然做了不少好事。这时,柴荣作为一个政治家,已经逐渐成熟了。朝中大臣都喜欢与他论事,希望他主政统军。柴荣更得人心了。公元954年,郭威病逝,柴荣即位,是为周世宗。

柴荣当上皇帝后,力图在政治和军事两个方面做出一番作为。他曾经说:“我希望做三十年皇帝,用十年时间开拓疆土,用十年时间使百姓休养生息,再用十年时间把天下治理得太太平平。”

柴荣继承郭威遗志,进一步推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他学唐太宗,让各级官员上书言事,凡有所见,都可以写成表章呈上,若对政事有所陈述,也可以请求引见面商,使君臣上下沟通,并从中发现和选拔经国之才。只要有才能,不管名位资历,柴荣都设法搜罗来,委予官号,加以录用。如魏仁浦不是科举正途出身,柴荣不顾众人反对,破格任为宰相。柴荣还对科举作了整顿,恢复久不举行的科举考试,广泛搜罗有用的人才。因此,柴荣很快就有了一批干练的人才,有些文臣武将直到北宋仍是朝廷重臣。

柴荣又着手澄清吏治,大力反对贪污腐化。他自小艰苦朴素,称帝后依然保持了俭朴的作风,生活上力戒奢华。他不贪游宴,宫内浮浪无用之人一律裁减,摒绝珠宝珍玩,禁止地方官进贡甘鲜食品,并要求各级政府中不急事务也一律停办,以减轻人民的负担。皇帝以身作则,下面就不敢越轨。贪官污吏一经发现,即会遭到严厉处罚。

柴荣对官吏贪赃枉法处罚很严。由于柴荣严格法制,力求做到刑戮不滥,狱讼无冤,他的统治进一步稳固了。

柴荣还对京城开封进行了扩建。开封在唐以前从未作为首都,多为节度使的军镇,朱温篡唐后逐渐成为五代各朝的政治中心。公元955年农历四月,柴荣下令扩建京城,加宽巷道,加筑外城,发动十方民工前后干了3年,终于使开封规模宏伟,堪称都会。到北宋,开封终于成为全国性的首都。

柴荣还请精通历数的王朴修订历法,制成《显德钦天历》,取代了以前各种混乱不堪的历法。柴荣命群臣编订《大周刑统》的新法律,颁布施行。柴荣又请窦俨考正雅乐。王朴也通音乐,柴荣时常亲自和王朴讨论有关问题,使失传多年的唐代音乐得以恢复,并流传到宋代。柴荣还开设史馆,命令史臣张昭等修编太祖郭威实录,并修编了后梁末帝朱友贞、后唐闵帝李从厚与末帝李从珂的实录,填补了多项空白。柴荣当皇帝的时间并不长,在日理万机、戎马倥偬之际,尚能注意文化事业,这在五代皇帝中是极为罕见的。经过几年持续不断的改革,后周国富民强,一派繁荣的景象。

他为实现统一大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彻底改革。在政治上,他打破常规,破格任用有才干的人,充实政府主要部门,提高其办事效率。他又命人整顿了弊病较多、不能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以便使有真才实学的人能进入政府机构发挥作用。柴荣对吏治的整顿极为重视,惩处贪官污吏毫不手软。在经济上,他尽量减轻百姓的负担,以促进生产,增强国力。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他还降低了税收,罢黜征税之外的不合理的税收。为从根本上创造农业生产的良好环境,柴荣又命人主持兴修水利,疏通漕运。他大胆地毁掉了铜佛像来铸钱币,促进了商业发展。柴荣的改革使国家的实力逐步增强,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后,他就开始了统一战争。柴荣在统一战争中,西收四州,南征南唐,北伐契丹,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功。

柴荣的文治武功,在五代诸多君主中堪列第一。他为北宋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他是对中国历史进程影响最深的政治人物之一。

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是宋代仁宗庆历年间进行的改革。宋仁宗时,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宋仁宗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

宋仁宗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和军事危机,是要富国强兵。但是,如果以牺牲皇帝家天下的利益来实现富国强兵,专制帝王当然不能答应。而庆历新政却恰恰触犯了皇室利益。范仲淹、富弼的各项改革措施包括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中心思想就是要裁汰不称职的官员,而当时北宋的官僚已经是暮气沉沉的腐朽政治集团,真要实行上述改革,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得丢官。这个大手术当然做不得。可是,范仲淹、富弼要给北宋做的手术还不止这些,即使是称职官员,也要削减其薪俸,北宋官员的俸禄是古代中国最高的,而且,还决定要减少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以解决官多为患的问题。也就是说,全天下的读书人的利益都让改革触及了。

新政纲领名为《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了十项改革主张,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明黜陟,即严明官吏升降制度。那时,升降官员不问劳逸如何,不看政绩好坏,只以资历为准。故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循苟且,无所作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有大功劳和明显政绩的,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抑侥幸,即限制侥幸做官和升官的途径。当时,大官每年都要自荐其子弟充京官,一个学士以上的官员,经过二十年,一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这样一个接一个地进入朝廷,不仅增加了国家开支,而且这些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结党营私。为了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考虑,应该限制大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馆阁要职。

精贡举,即严密贡举制度。为了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首先应该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https://www.xing528.com)

择长官。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范仲淹建议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路(北宋州以上的一级监察和财政区划)检查地方政绩,奖励能员,罢免不才;选派地方官要通过认真地推荐和审查,以防止冗滥。

均公田。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范仲淹认为,供给不均,怎能要求官员尽职办事呢?他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这样,便可以督责他们廉洁为政;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

厚农桑,即重视农桑等生产事业。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

修武备,即整治军备。范仲淹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招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一个季度的时光教练战斗,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京师的这种制度如果成功了,再由各地仿照执行。

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另外,还要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这样,便处处都没有阻隔皇恩的现象了。

重命令,即要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范仲淹认为,法度是要示信于民,如今却颁行不久便随即更改,为此朝廷必须讨论哪些可以长久推行的条令,删去繁杂冗赘的条款,裁定为皇帝制命和国家法令,颁布下去。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减徭役。范仲淹认为如今户口已然减少,而民间对官府的供给却更加繁重,应将户口少的县裁减为镇,将各州军的使院和州院塥署,并为一院;职官厅差人干的杂役,可派低一些州城兵士去承担,将那些本不该承担公役的人全部放回农村。这样,民间便不再为繁重的困扰而忧愁了。

《条陈十事》写成后,立即呈送给宋仁宗。宋仁宗和朝廷其他官员商量,表示赞同,便逐渐以诏令形式颁发全国。于是,北宋历史上轰动一时的庆历新政就在范仲淹的领导下开始了,范仲淹的改革思想得以付诸实施。

庆历三年(1043年)底,范仲淹选派了一批精明干练的按察使去各路检查官吏善恶。他坐镇中央,每当得到按察使的报告,就翻开各路官员的花名册把不称职者的名字勾掉。枢密副使富弼平时对范仲淹十分尊敬,这时见他毫不留情地罢免了一个又一个官员,不免有点担心,从旁劝止说:“您一笔勾掉很容易,但是这一笔之下可要使他一家人痛哭呀!”范仲淹听了,用笔点着贪官的名字愤慨地说:“一家人哭总比一路人哭要好吧!”在范仲淹的严格考核下,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寄生虫被除了名,一批干才能员被提拔到重要岗位,官府办事效能提高了,财政、漕运等有所改善,暮气沉沉的北宋政权开始有了起色。朝廷上许多正直的官员纷纷赋诗,赞扬新政,人们围观着改革诏令交口称赞。

这场改革直接触犯了封建腐朽势力,限制了大官僚的特权,他们对此恨之入骨,随着新政推行逐渐损害他们的利益,便集结在一起攻击新政。他们诬蔑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等结交朋党,他们串通宦官不断到宋仁宗面前散布范仲淹私树党羽的谗言。曾作过西北统帅的夏竦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宰相吕夷简告病退休时,他满心以为凭自己的资历可以接替宰相职位,没料想在石介、欧阳修的抨击下,非但没有当上宰相,连枢密使的官职也丢了。他恼羞成怒,蓄意报复。于是他让家里的一个使女天天临摹石介的手迹,等到写得与石介亲笔字一模一样了,便伪造出一封石介写给富弼的密信,信里说要废掉仁宗。夏竦到处张扬,诬陷改革派阴谋另立皇帝。于是流言四起,人心惶惶。

宋仁宗虽然对这件事未必全信,但看到反对革新的势力这么强大,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初,一年前慷慨激昂、想励精图治的宋仁宗终于完全退缩,他下诏废弃一切改革措施,解除了范仲淹参知政事的职务,将他贬至邓州,富弼、欧阳修等革新派人士都相继被逐出朝廷。坚持了一年零四个月的庆历新政终于失败。

王安石变法

宋朝自从赵匡胤开国做了太祖,经过太宗、真宗、仁宗、英宗,到神宗这里,已是第6代皇帝了。这时宋朝的政治已经很腐朽了。因为和西夏、辽国连年打仗,向他们交纳岁币物品,加上多得不得了的大官小官所用的工资、公费,朝廷每年的收入都抵不上支出,国家的财政力量已经很微弱了。大官僚和大地主残酷地剥削老百姓,夺走人民的土地。农民没有田地种庄稼,活不下去,就纷纷起义反抗,于是宋朝的阶级矛盾就越来越严重了。另外,官吏们不为民做主,办事很不认真而且贪污成性,生活奢侈。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改革,宋朝的统治就要走向灭亡了。

在仁宗的时候,范仲淹曾经推行过“庆历新政”,可惜只搞了不到一年,就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攻击而失败了,所以“庆历新政”对宋朝政治的改变并没有特别重大的意义。神宗时候,王安石出来变法维新,他的改革比范仲淹的新政内容要多得多,对大官僚大地主的特权打击也就更沉重,而且这次改革推行了近20年,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改革。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字介甫,江西临川人。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员家庭里。他的父亲做过类似县长的官,为人正直,处理案件公正,所以经常被人排挤,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王安石从小就跟着他父亲走过许多地方,增长了许多见识。他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而且善于教育孩子,王安石从小就认真读书,他的兴趣很广泛,不管是经书、史书,还是诗歌、传奇,甚至医书,他都拿来看,经常是吃饭睡觉的时候书也不肯放下。

有了这样的父母和家庭,加上王安石自己的努力,他22岁的时候考上了进士。他不愿意在京城里无所事事地做官,却喜欢到地方上真正做一点事情,于是在他27岁那一年,他到鄞县当了县令。

王安石上任的时候,那里正在闹旱灾。原来以前的官吏只知道搜刮百姓的钱财,对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却一点也不关心。

面对着这样的严重情况,王安石皱起了眉头。当年冬天,他就组织农民疏通河渠,并且亲自跑了十几个乡,调查水利情况。在王安石的领导下,农民不论男女老少都积极参加修渠筑坝的劳动,对东钱湖“重修湖界”,终于把鄞县重新变成了一个山清水秀、鱼米丰收的好地方。

当时的贫苦农民经常在青黄不接的季节向地方和大商人借钱,还钱的时候要还高出原来借的钱好几倍,这叫“高利贷”。农民如果还不起钱,就要卖掉全部家产,甚至卖掉自己的儿女,直到家破人亡。鄞县的老百姓过的也是这种悲惨的生活。王安石在这里当县令的时候,规定官府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把仓库里的粮食借给农民,秋收以后农民还粮,收取的利息要比高利贷少多了。这样一来,农民的生活好过多了,而且官府也能得到一些利息。

为了感谢王安石为人民做了许多好事,鄞县的老百姓给他修了一座神庙,每年都在一定的日子里纪念他。

1068年,19岁的赵顼当上了皇帝,他就是宋神宗。神宗是个很有志气的皇帝,他从小读书就很用功,而且喜欢动脑筋,向老师提出一些怪问题。他看到宋朝被西夏和辽国欺负,却没有力量反攻,心里很着急,对朝廷的腐败现象,也很痛恨。他一心想模仿唐朝的太宗李世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皇帝,洗刷掉宋朝的耻辱。

宋神宗在当皇帝以前,从他的老师那里知道王安石是一个很有才能、正直无私的人,心里对王安石非常佩服。在他当上皇帝的第一年,他就召见正在江宁做官的王安石,两个人谈得很是投机,都有富国强兵、改革朝政的决心。神宗对王安石很信任,第二年任命他为副宰相,主持改革。从此,一直到神宗死去,这十几年改革,历史上叫做“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认为当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改变社会风气,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于是王安石先后制定颁布了“青苗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等措施。

“青苗法”是王安石根据自己在鄞县做官时的经验制定的。老百姓一年里可以向地方官府借两次钱,半年以内归还。借1000钱,就得还1200钱。虽然要付不少的利息,可是这比借高利贷要合算得多。这项措施使官府收入增加,却断了放高利贷的地主官僚们的财路。

“免役法”规定,政府收取服役人家的免役钱,用这些钱雇人服役。不论是老百姓还是地主、官僚都要交钱,这就减轻了人民的劳役负担,保证了农民有充足的劳动时间。“农田水利法”是政府鼓励各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的一项措施。国家对积极修筑堤坝河渠的人,要给予奖励,并且向缺少资金的地区提供低利息的贷款。

除以上几项新法之外,还颁布了“方田均税法”,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按田地的好坏和多少收取地税;在社会治安和军事方面制定了“保甲法”,起到了有效地控制人民和充实军队的作用。

这些“新法”的实行,限制了大官僚大地主们的政治和经济特权,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整顿了军队,使宋朝弱小贫困的局面得到初步的改变。

可是,从改革一开始,王安石就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攻击。另外一些保守的官吏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不断写文章骂王安石,甚至编造许多谣言破坏他的名声。

宋神宗当上皇帝以后的第六年,全国各地发生了重大的自然灾害。特别是河北一带,连续干旱10个月以上,田地干裂,没有收成,灾民纷纷逃亡。许多农民逃到河南,大路上到处是东倒西歪的人。他们吃不饱穿不暖,那种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守旧的官僚们这下可找到了机会,硬说这是因为王安石变法惹恼了老天爷,所以上天才降下这么严重的旱灾,还说什么只要把王安石撤了,把新法废了,老天就一定会下雨。有一个人画了一幅“流民图”,描绘了灾民们的惨相,并且把责任都推到王安石的身上。

宋神宗看了“流民图”,想到变法以来那么多人告王安石的状,而且他害怕得罪宫里两个太后,因为她们老是在他面前说“祖宗的法规不可以改变”,就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让他去江宁休养。

后来王安石又当上了宰相,但他的改革决心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坚定了,特别是他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去后,他心里很难过,觉得什么都没意思了。他几次向神宗要求辞职,最后在1076年,得到批准,又回江宁养病去了。

王安石两次下台,使变法遭受了巨大的打击。神宗死后,代表保守的官僚和地主的司马光上台,废除了新法。至此,王安石变法结束了。

一条鞭法

公元1525年,张居正出生于江陵。幼年时期,张居正就聪颖过人,并且成了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公元1536年,张居正报考生员,其机敏伶俐深得荆州知府李士翱的怜爱,并且嘱咐他要从小立大志,长大后尽忠报国。4年之后,才高气傲的张居正又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少年举人。湖广巡抚顾璘对他十分赏识,曾对别人说“此子将相才也”,并解下犀带赠与居正说:“希望你树立远大的抱负,做伊尹,做颜渊,不要只做一个少年成名的人。”

1547年,23岁的张居正考中二甲进士,被授庶吉士,步入官场,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作为一个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新科进士,他还无法左右当时的政局。当时的社会现实是奸臣当道,尤以严嵩为首。张居正并未得到重用,有些心灰意懒,于是在公元1554年以请假养病为由,毅然离开北京回到故乡江陵。

公元1557年,张居正怀着革新政治的理想,由江陵再次回到北京,投入到激烈争斗的政治旋涡中。公元1559年农历五月,徐阶晋升为吏部尚书,次年又由少傅晋升为太子太师。张居正也由翰林院编修晋升为右春坊右中允,兼国子监司业,高拱为国子监祭酒。这时严嵩与徐阶的矛盾日益激化。由于严嵩年事渐高,工作中常常出现漏洞,世宗皇帝颇为不满,严嵩逐渐失去宠信。之后,当御史邹应龙上疏揭发严嵩父子罪行时,世宗皇帝便毫不留情地把严嵩罢职。

严嵩垮台后,徐阶继任为内阁首辅。张居正大喜,因为张居正任庶吉士时,徐阶是翰林院掌院学士,在翰林院的名分,可以说是张居正的老师。而且徐阶对张居正的为人处世和聪明才智也很赞赏并且寄予很大的期望,视他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张居正自然是竭尽全力辅助徐阶工作。公元1566年,明世宗去世后,徐阶和张居正又以世宗遗诏的名义,革除弊政,平反冤狱,颇得人心。

明世宗去世后,隆庆帝即位。次年二月,张居正晋升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参与机要政务。这时高拱因为与徐阶不和而离开内阁,所以朝廷大事总体上均由徐阶和张居正管理。张居正如鱼得水,使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以尽情发挥,令朝中官员另眼相看。

1567年,张居正入内阁参政后,鞑靼首领俺答汗率军直逼山西中部,北京危急,虽然后来敌兵在大肆掠夺之后又退了回去,但皇上和大臣都认识到边防需要彻底整顿了。当时任内阁首辅的是徐阶,而张居正是徐阶所重用的人。在内阁中主持整顿蓟、辽,巩固边防的重任自然落到了张居正身上。张居正从整顿边防着手,正式开始了他酝酿已久的改革事业。

明朝开国以来,一直与蒙古处于敌对关系和战争状态。张居正接手边防后,一方面整修边防,大胆地起用了一批才智双全的将领,给予他们充分的信任,并且委以重任,使有才之士都愿意为他所用。他所重用的谭纶、戚继光、李成梁、王崇古、方逢时等人都大显身手,充分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经过几年努力,长期以来边防松弛的局面终于得到扭转。战斗和守备力量大增,蒙古犯边之事也逐年减少。另一方面,张居正也主张与蒙古和睦修好,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的途径。他命令沿边将帅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积极发展同蒙古的友好往来,有一线的和平希望也不要轻易兵戎相见,一切为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及生活安宁着想。总督王崇古多次派遣同蒙古有关系的人,深入蒙古内部,发表文告:“番汉军民凡由蒙古投奔汉族地区者,一律以礼相待,接纳安置。”这在蒙古地区果然引起巨大反响,投奔人口越来越多。这样一来,边防废弛的局面得到改变,蒙汉关系也得到了改善,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各族人民共同愿望。

1568年农历七月,徐阶被迫辞官,高拱入阁兼掌吏部事,执掌了内阁大权。但是,高拱为人傲慢,刚愎自用,又不听取下级意见。因此,张居正虽然有幸在内阁任职,但有高拱在他之上,他想施尽才华,大干一场,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好在形势不久就发生了转折。

1573年,隆庆帝去世,太子朱翊钧继承帝位后,大太监冯保因此得势。冯保与高拱素来不和,因而与高拱展开了一场暗中较量。他向皇帝推荐张居正,贬低高拱。在冯保的左右下,张居正不断得到提拔。在高、冯斗争中,张居正趁机联合冯保,挤走高拱,循序升为首辅。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师,又是唯一健在的顾命大臣,因此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赖。在他以后主政的10年间,实际上掌握明朝的大权,这为他实行改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张居正从1573年出任内阁首辅开始,便掀起了一场以整顿吏治、财政、巩固边防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浪潮,从而使本已衰颓的明王朝统治一度出现了中兴的景象。

张居正的改革是在明王朝统治机构接近解体、财政濒于破产的局面下进行的一场挽救王朝统治危机的运动。他主力进行经济方面的改革,经济改革主要有赋税制度和土地改革。“一条鞭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也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明朝初年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复杂的赋税制度使得民力殚竭,不得安生。私家日富,公家越来越穷困,到了非革弊整治的时候了。“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

所谓“一条鞭法”,是把国赋、徭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杂税、杂征、杂差统统合为一体,依据各家各户的具体境况重新核实编订,将有丁无粮的编为下户,有丁有粮的编为中户,粮多丁少和丁粮都多的编为上户。在总数确定后,按照丁、粮比例,将所有赋役摊派到丁、粮里面,再统一征收。公元1581年,张居正采纳了张四维和吕调阳的建议,正式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一部分户丁银摊入地亩征收,减轻户丁征派,加重土地负担,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在地主制经济高度发展的明代,土地绝大部分在地主手里,户丁绝大多数在农民一边。把户丁银转入土地摊派,实际上是由对劳动力的直接榨取转化为对地租的再分配,也就是从地主收取的地租里分一杯羹。

这样使国家放松了对劳动力的直接控制,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一般工商业者并不占有土地或很少占有土地,也就摆脱了繁重的征派。“一条鞭法”推行以后,商业资本向土地投资的现象大大减少,很多人就算有闲置资金也不买田产。“一条鞭法”关于赋役折银缴纳的规定,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它还正式肯定了白银在赋役征收中的法定地位。所有这些,最终都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和社会进步。

明中叶以来,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吏治的腐败,地主豪强和地方政府互相勾结,大量隐瞒土地,逃避赋税,使朝廷的赋税大量流失。

张居正看到了这一点,责成户部尚书张学颜亲自主持清丈,对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全部进行丈量,限时3年完成。所丈量的土地,除皇上赐田外,一律按地办纳粮差,不准优免。

由于清丈田亩触及了官僚、贵族、豪强地主的利益,所以遭到了他们的抵制和反抗。有些地方官在清丈田亩时很不认真、很不得力,有的甚至公开庇护豪强,迟迟打不开清丈局面。张居正运用考成法,严厉督察各级官员认真清丈,对妨碍清丈的宗室、豪强严加惩治。最终清丈田亩工作冲破重重阻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张居正的改革使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国防力量也得到了加强。但由张居正个人主导的这场改革的成功,也预示其身后隐伏的危机。

张居正的改革无疑也触动了贵族阶级的利益,自然得罪了不少人,他们千方百计要与其作对。也有的人与张居正政见相反,甚至忌妒他的才能和权力。他们认为张居正以宰相自居,事无大小都要听他的命令,实在专横霸道。种种不满和矛盾不断地困扰着张居正,给他的改革带来了相当的阻力。

1582年6月,张居正病逝。没过几个月,明神宗的态度就大变,在反对改革的官僚和贵族中引起强烈反映。明神宗下令恢复那些被张居正在改革中废止的旧东西。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是中国税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它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不但减轻了农民的赋役负担,而且限制了官吏的舞弊,还使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张居正的改革是为了维护大明王朝的统治,改革措施符合当时的社会实际,促进了经济发展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它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此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

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这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摊丁入亩”是清统治者用以缓和土地兼并的一项政策。早在满清入关之初,他们的皇室、贵戚和大大小小的官吏就疯狂地圈占汉人土地,土地兼并由此一发而不可遏止。后来随着地主经济的复苏,他们对土地的兼并更加狂妄之极,或购买、或奏讨、或投献,手段多种多样。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时代,土地也被纳入商品的范畴进行交易,地权转移因土地买卖而加速,“千年田八百主”。土地集中已达无可复加的地步。

其次,丁役负担的严重不均。封建国家征收赋役的原则是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的,人口大量流亡势必引起丁役负担不均。

最后,人丁逃亡和丁役不均又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危及到清政府的统治。第一,“以田为经,以丁为纬”征收赋役会影响政府收入。因为“丁额无定,丁银难征”造成不少的钱粮亏空。从康熙五十年到雍正四年之间,大多数省份,百年积欠钱粮都达几十万至几百万。第二,丁役负担沉重地压在无地少地的农民身上,造成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当时结成党类围攻城府的事件时有发生。

“摊丁入田”以后,地主的利益不像明代以前那样优厚,土地的负担大幅度加重。“摊丁入亩”的原则是“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而地主田多丁少,农民田少丁多,于是“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当然,地主政权的这种做法,并非超脱于他们的阶级利益之上,恰恰是为了挽救其临近灭亡的命运,才如此破釜沉舟的。

“摊丁入亩”使得农民更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也就稳定了地主经济,强化了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体系,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一道障碍。

“摊丁入亩”对土地兼并的抑制,使大量自耕农生存下来,为清朝的统治注入了强心剂。自耕农对封建制度有很大的适应力,对资本主义关系有较大的排斥性。首先,自耕农是封建政权各种赋税和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其数量的增长对封建国家政权起了稳固的作用。正如马克思说的:“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是捐税。”在封建社会里,农业人口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自耕农人口的多少往往被看作是封建经济稳定程度的晴雨表。正因为这样,历代地主阶级改革者,总是主张用“均田”和“限田”一类办法来保护自耕农的大量存在。“摊丁入亩”的目的理应是有这层意思的,既然自耕农对封建经济有很大适应性,那么就无法与资本主义相并存了。实际上,新的资本主义萌芽所需的条件不能在自耕农中形成。因为自耕农生产规模狭小,其手工业处于服从地位,社会分工极难发展。其土地只是零星小块,能成为自己生活的有限条件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成为剥削他人劳动的手段

“摊丁入亩”后,农民的赋役负担大致普遍均衡起来,人为地阻碍了小生产者的分化。而这些被置于相同处境上的农民,其生活是相当痛苦的。

“摊丁入亩”对丁徭的取消助长了人口的增殖。以湖北为例,这以前每年人口的增长数字极小,甚至逐年下降。“摊丁入亩”政策的初衷是使全国赋役负担实现某种合理、平均的分配,使纳税人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从而保证国家的正常税收,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拥有大部分田产财富以及仆佣佃户的豪强富户无疑成为这种新制度最直接的目标。

当然,“摊丁入亩”作为一项地主阶级的改良措施,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浙江《嘉兴府志》评价说:“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从康熙五十年到光绪九年长达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摊丁入亩”在遇到各种非议和斗争之后,还是最终推行于天下,想必于统治阶级说来是得利无穷的;而且,“摊丁入亩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促成作用,也是一目了然。

戊戌变法

1898年9月28日,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康广仁、杨深秀等6人,于北京菜市口被杀害,时人称之为“戊戌六君子”。其他维新派成员和大批参与新政及倾向变法的官员,或被罢官,或被放逐。新政措施除京师大学堂被保留外,全部被取消。“戊戌变法”以维新始,以流血终,前后仅仅维持了103天。

这场维新变法运动发端于19世纪80年代末。1888年,维新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利用在北京参加顺天乡试的机会,公车上书,向皇帝陈述变法图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时,帝国主义列强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因此,康有为等提出的维新变法的主张甚得人心,朝廷中某些官员也表赞同,很快传播开来。

1891年,康有为回到广州后,设立“万木草堂”,招收学生讲学,宣传维新变法,为后来的变法运动培养了骨干。其间,康有为先后撰写了《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两书,阐述他变法维新的理论根据。《新学伪经考》一书于1891年刻版发行。书中把历代封建统治阶级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古文“经典”公然宣布为“伪经”,打破了长期以来古文经学的绝对权威和思想界一片沉寂的局面,对维护封建制度的理论提出了挑战。《孔子改制考》一书则打出孔子托古改制的旗号,试图利用孔子这个招牌为维新变法制造理论根据和历史根据。康有为通过这两本书,有力地冲击了顽固守旧势力。

1895年4月,康有为在京参加会试期间,传来了日本逼签《马关条约》的消息。全国哗然,有人提出了拒和废约、迁都再战的主张。康有为则发动参加会试的1300多名举人联名上书清政府,要求“拒和、迁都、变法”,这便是有名的“公车上书”。至此,酝酿多年的资产阶级维新变法思潮发展为爱国救亡的政治活动。要求变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公车上书”后不久,康有为考中进士,授工部主事。同年5月、6月,他又两次上书要求变法。光绪看到康有为三封上书,非常重视,表示支持维新变法。但是当时握有实权的慈禧和一批昧于时势的大臣却竭力反对革新,妄图维护旧制度,其中有顽固派官僚,也包括部分洋务派首领。为争取更多的士大夫和知识分子支持和参加变法,康有为等人在京、津、沪及湖南、广东等地创办报刊,组织学会,开办学堂,大力宣传维新思想,为变法制造舆论。

在北京,康有为于1895年7月创办《中外纪闻》,宣传西学,鼓吹变法。8月,又组织“强学会”,讲“中国自强之学”。1896年1月,康有为在上海出版《强学报》,将东南一带的维新派组织起来。1896年8月,维新派人士黄遵宪等在上海创办《时务报》,邀梁启超任主笔。梁启超以通俗流畅、新颖而又犀利的文字写了一系列论文,系统宣传变法维新的理论。在《时务报》影响下,上海及附近地区维新思想到处传播,维新运动方兴未艾。与此同时,湖南的维新运动在谭嗣同、唐才常等人的积极倡导和湖南巡抚陈宝箴、署按察使黄遵宪等人的支持下迅速高涨。在两广,康有为创办了《知新报》《广仁报》。在天津,著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严复创办《国闻报》,介绍《天演论》,传播西方资产阶级的学术思想和政治观点。维新变法思想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1895年至1898年,全国各地所设的学会、学堂、书局、报馆达300多所。维新变法似乎势在必行。

然而维新变法的要求却引起了封建顽固势力的惊恐与仇恨,也遭到洋务派的反对。张之洞在1898年3月写了《劝学篇》,公然对抗维新变法思想。中国要不要变法?围绕这个问题,维新派与洋务派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这是一场维新与守旧的争论,是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的正面交锋。通过论战,许多知识分子开阔了眼界,积极提倡资产阶级新思想新文化,有力地推动了维新变法运动的进程。

在维新运动酝酿并日趋高涨之际,1897年11月,德国侵略者悍然出兵强占山东胶州湾。这一强盗行径,激起了全国人民的爱国义愤。康有为闻讯,赶赴北京又连续三次上书光绪,指出变法维新、救亡图存已刻不容缓。他强调“变则能全,不变仍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光绪深受震动,于1898年6月11日,颁布了“明定国是”的诏书,宣布变法。

光绪根据康有为等人的提议,接连颁布了几十条改革的诏令,内容包括经济、军事、文教、政治诸方面。尽管光绪并未向资产阶级维新派开放政权,但在政治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在经济上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在文教方面则采取了一些打击旧学、提倡新学的措施,有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文化思想的传播。

但是,新政的每一项措施都遭到封建势力的抵制与反对。顽固派和洋务派把持了中央至地方的实权,对光绪颁布的诏令置若罔闻,地方上仅湖南一省认真执行。在中央,有些新政机关形式上虽然建立起来了,但实权仍在顽固派手里,寸步难行,光绪的诏书大都成为一纸空文。而且,自推行新政之日起。慈禧便令荣禄等人部署力量,控制京畿。6月15日,即实行新政的第四天,慈禧就迫使光绪下令免去翁同龢的军机大臣等一切职务,驱逐回籍。同日,慈禧还强迫光绪任命她的亲信荣禄署直隶总督。9月21日,一切准备就绪后,慈禧先将光绪囚禁在中南海的瀛台,重新训政,继而搜捕和屠杀维新派人士。戊戌变法宣告失败。

戊戌变法的失败,表明改良运动已不能消除中国的民族、社会危机,中国社会呼唤着新的势力、新的道路!

清末新政

1901年1月,在八国联军炮口下逃出北京的西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变法,由此开始了晚清新政。这时,不仅立宪派人物要求改革,就是各省督抚和外国人也有此要求。曾经扼杀过维新变法的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持其统治,除了改革,已别无选择。

1901年1月29日所下的诏令中,清统治者承认在“万古不易之常经”外,没有“一成不变之治法”,且对中国根深蒂固的弊病作了概括,认为“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上谕还宣称,中国未学到西政的本源,因此命令高级官员“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等事,应考虑“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向上奏报。2月,清政府再颁上谕,重申变法之意,要求大臣去私心、破积习,力行实政。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商议变法条陈。8月,又颁文告,表示变法的决心。与此同时,地方督抚也应诏而议变法,最著名的有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而发的“江楚会奏三疏”,系统详备且切实可行,成为清末新政的范本。

1901年,清政府命令各省巡抚改建本省兵制,与此同时,取消旧式武举,在各省创办武备学堂,裁汰绿营、防勇的十之二三;1903年在北京设立练兵处,总理练兵事务,各省设督练处;1904年,正式规定兵制,把新军建成36镇,同时建立军事学堂,派遣留学生赴各国学习军事。军制改革使中国军队开始拥有一支比较近代化的军队,而且由于军队成分的变化和知识化程度提高,中国人鄙视军人的传统观念有了明显改变,一些士绅也自愿充任新军将佐。

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改革前期包括整饬吏治,裁汰、合并中央和地方的若干旧有机构,同时又创设若干新的机构,把一些旧机构改组为新机构。1906年,清政府宣布“筹备立宪”后,政治体制改革纳入宪政轨道。9月,清政府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进行官制改革。1907 年9月,下谕设资政院,1909年10月,各省(除新疆外)先后完成议员选举程序,成立谘议局。1911年5月,颁布上谕组织内阁。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完成向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近代政治体制的转变,但是清政府在改革中逐渐改造了相沿已久的“祖制”,不自觉地朝着近代化的建制迈进,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法制改革。这一改革包括三方面。其一,删改《大清律例》,制定新刑律。1910年12月《大清新刑律》颁布,它体现了近代法律精神,其中不少刑名沿用至今。其二,改革“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律结构。1903年,清政府设修订法律馆,先后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等部门法与单行法规。其三,政刑分离,司法独立。刑部左侍郎沈家本“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旧律的删改修订、新法的编纂、司法独立的试行,这三个方面合成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第一步,但是由于旧观念旧势力的抵制,富有近代法律色彩的新法未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奖励实业。1903年7月,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实业,随之即制定商律,先后颁行了《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法。这些商法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但它们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为工商业者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合法权利提供了某种保护,多少改变了崇本轻末、重农抑商的古老传统和卑商贱商、耻言贸易的社会风气。清政府还颁布了一些章程,大力奖励实业,为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某些有利条件。

教育改革。1905年,清政府颁布上谕,废止了科举制。年底设立学部,作为管理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有千余年历史的科举制度被废除,这可以说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革命性质的改革。新政时期,办学成绩斐然可观。至1909年,各类新式学堂达59117所,学生数逾160万。与此同时,清政府通令各省迅速选派学生出国留学,并鼓励自费留学。清政府还制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这两个章程,尤其后者,对20世纪中国学校教育制度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为中国近代教育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清末新政从内容上说,继承了百日维新的事业,而且在某些方面走得更远,但这次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持清政府摇摇欲坠的统治,因此有较大的欺骗性、局限性。立新制而不易旧人不仅冲淡了新政的革新色彩,而且限制了新政的展开,最终因新政执行无人,国民更加失望。自救的新政不仅未能增强王朝的内在凝聚力,反而使社会愈加纷乱,成了王朝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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