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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全面清理、重点抽查和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纠正了一些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果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监督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

回顾和探讨甘肃省惩治和预防腐败监督机制建设的实践经验,其主要做法归纳起来有如下。

(一)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对扩大内需、抢险救灾灾后重建、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效能情况等联合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通过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以及巡视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08年至2012年,全省各级纪委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1048人(次),诫勉谈话3299人(次),督促22367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促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不断规范。甘肃省还建立了省管领导干部信访提醒谈话制度,不断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开展重点检查,强化执法监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执法监督作为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为重点,持续不断地开展监督检查。据统计,2010年共检查项目3686个。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销号管理的办法,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整改和纠正,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理。

3.加强巡视和审计监督

从2008年到2012年10月期间,省委巡视组对6个市、州、44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部门进行了5批例行巡视,对全省14个市、州开展“六大行动”、办理“14件实事”和落实有关惠农政策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审计部门对9519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47.62亿元。

4.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生产检查,先后对正宁县“11.16”校车事故、山丹县花草滩煤矿“9.6”事故、白银屈盛煤业“9.25”事故等424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二)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0年以来,甘肃省委统一部署在省直机关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的方式,共查找整改问题989条,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各市州普遍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紧紧抓住项目建设立项审批、工程预算、勘查设计、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2010年共检查项目15048个,发现和整改问题7997个;2011年排查新开工、500万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3604个,企业3326家,发现整改问题7387个。同时还开展了对“3341”项目工程和兰州新区建设情况的监督,对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资金到位、项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查,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和修订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1033项,推动了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建设。

3.集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专项治理

针对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私设“小金库”、企业收费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整改纠正了一些违规购置和使用公务车辆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方面,通过压缩财政预算、加强出国(境)团组审批管理等办法,2010年全省党政机关出国境团组数比2009年下降17.6%,比2007年下降31%。通过全面清理、重点抽查和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纠正了一些私设“小金库”的问题。2008—2010年,全省共清理“小金库”713个,涉及金额9736.6万元,责任追究229人,减少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通过清理和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取消违规或不合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3个,减轻了企业负担。

4.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

积极开展强农惠农、教育医疗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清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共查处并清退违规收费42.82万元,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15起,实施责任追究4人。卫生系统通过建立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价格降幅达28.95%。通过建立医生用药量排队和医疗机构诊疗费用排队制度,加大对“过度医疗”的处罚力度,全省三级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20%左右。2011年,开展了行业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取消商业银行违规收费项目34个,纠正公路违规收费问题17个。(www.xing528.com)

(三)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12”地震后,针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款物数量大、来源广、管理使用涉及部门广和环节多的特点,甘肃省建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围绕“5.12”地震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省纪委先后组织35个检查组,对1100多个项目、230多亿元资金进行了联合巡查,组织8个检查组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全面回头检查,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共派出79批107个检查组,对3525个项目、280亿元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及时纠正了个别受援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2010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对地震灾区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2011年2月,针对群众反映的陇南市文县灾后重建房屋质量有关问题,省纪委组织8个检查组对8个重灾县进行了重点抽查与督促整改。围绕舟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成立省、州、县三级前方监察组进行现场监督,组织8批20个检查组,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防灾避险措施、重建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开通监督检查网站,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四)规范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

针对腐败的结构性根源集中体现出来的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甘肃省坚持以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规范透明为核心,以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为前提,以建立各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为关键,整合资源,创新手段,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1.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全省各地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甘肃省还总结推广了平凉市党委公开试点经验,制定了《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和《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范围、程序。

2.深入推进巡视工作

近年来,甘肃省还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巡视力度,逐步开展了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巡视工作,省(市、州)的巡视范围不断向县(市区)延伸。制定了《甘肃省委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甘肃省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

3.建立统一监管平台,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近年来,甘肃省通过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同时,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如,兰州市将市级政府投资等概算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级监管范围,通过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机构交易,由招投标管理局实施统一监管,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和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逐步使相关政府部门从可以由市场自行调节的领域退出。省国土资源厅机关不再直接审批矿业权,所有矿业权新立、合作、转让,一律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备案;把部分土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将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地委托市州预审,建设项目占有未利用土地的由市、县政府批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努力降低权力过于集中的腐败风险。通过对用权行为进行监视、督察、调控和纠偏,保证权力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运行,实现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五)积极开展权力监控试点探索

近年来,甘肃省在张掖市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通过清权、确权、削权、限权,对行政处罚权划分等级、分档设限、确定标准,试点以来办结的1536件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一起因裁量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在该市还开展了领导干部“勤廉度”网络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利用互联网电子政务系统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进行公开评价,构建公众、组织、绩效、廉政、综合“五大勤廉度评价体系”,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监督试点,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审理案件,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有效降低了腐败的发生。

同时,在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试点,通过建立实行大额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支出联签、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票决、重大合同担保事项和大宗物资采购会审、重要决策记名表决、权力运行流程记录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在白银市、天水市开展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积极探索纪委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在白银市开展了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在省交通运输厅连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管试点,在定西市开展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监管试点,在天水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试点,在兰州理工大学开展的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试点,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12月,按照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委统一部署在4个县区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创新制约监督手段、改革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监督合力。省上先后制定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规定(试行)》,建立了反腐败协调会议制度,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以及审计、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了监督合力。

2.构建多层次监督机制

近年来,甘肃省还通过整合社会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综合优势,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特邀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账目公开制度、网上招投标制度等,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使权力行使接受全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甘肃省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走访座谈、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在权力监督体系中建立了一条信息高速公路,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监督质量,形成了有利于发挥权力监督体系整体功能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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