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2005年7月28日第1版]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基层建设面对人财物发展“瓶颈”怎么办?一种做法是将希望寄托在外部“输血”上,伸手要政策、要优惠、要支持;另一种是主要依靠自身“造血”,利用目前条件,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推进工作。内蒙古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拿出实事求是的精神、埋头苦干的作风、科学有力的措施,基层建设在困难的环境中照样可以干出一番事业,做出一番成绩。
法院基层建设要立足自力更生,是客观形势决定了的一种现实选择。争取外部支持固然是改善条件的一种途径,而且在目前还是一种重要途径。但是,如果将工作重心一味放在坐等“外援”上,那么将丧失工作的主动权,在等候之中浪费既有资源,错失大好工作时机,延误工作进度,基层建设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反之,把工作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上,就能牢牢把握主动权,能动地创造条件,争取变不利为有利,化困难为动力,在实践中开拓工作新局面。(https://www.xing528.com)
自力更生开展基层建设首先需要一种面对困难不气馁、不畏惧,敢于迎难而上的良好精神状态。肖扬院长在济南会议上指出,基层建设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关键是无论面对什么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必须始终保持一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这种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我们克服困难、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促使我们主动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能动地解决难题。
自力更生开展基层建设关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地分析眼前工作形势,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的措施,以发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内蒙古法院的重要经验是,在准确把握工作形势的前提下,拿出有的放矢的措施,通过内部挖潜,优化配置现有司法资源,实现了司法效益最大化。这启示我们,基层建设要取得实效,单纯地讲自力更生是不够的,这种自力更生还必须建立在科学决策、科学作为的基础之上。换言之,要善于抓住基层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优势与劣势,扬长避短,以余补缺,通过优化组合不断推进整体工作。
自济南会议以来,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之下,法院基层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各级人民法院要善于抓住有利条件,乘势而上,立足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能动性,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在基层建设中干出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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