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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周年纪念文丛:联系群众锤炼作风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深情寄语全国法院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这不仅为法院青年干警的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指明了方向,也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的新要求。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要凸显一个“情”字。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人民法院要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建立起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人民法院报20周年纪念文丛:联系群众锤炼作风

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

本报评论员

[2012年5月10日第1版]

司法作风无小事。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只有下大力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显著提升。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深情寄语全国法院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这不仅为法院青年干警的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指明了方向,也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的新要求。

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必然途径。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群众到法院来办事,法官的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青年干警是法院队伍中最有朝气、最有活力和最有创造力的群体,理论功底扎实,但大部分人是走出校门进院门,缺乏一定的社会历练,缺少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经验。社会是所大学校,群众是最好的老师,只有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才能锤炼作风、增长才干。(www.xing528.com)

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要突出一个“实”字。群众的思维最直接,群众的逻辑最朴实,在群众看来,法官是否做到司法为民,关键是看为群众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青年干警要从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做起,从解决好群众的每一个小诉求、小矛盾、小纠纷等看似一枝一叶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负责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实实在在地回应群众所需,让群众看到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切实举措和扎实的审判作风。

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要凸显一个“情”字。青年干警要从感情上贴近群众,认真审视“群众在我们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真正把群众安危放心上,把群众冷暖挂心头。有什么样的感情,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就有什么样的效果。很多时候,群众需要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判决,而是情理上的周全、感情上的慰藉。与群众打交道,青年干警必须学会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主动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安危冷暖。感情到位了,方法自然就多了。与群众打交道,还要学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积极寻找法言法语与群众语言的结合点、共鸣处,让群众听得懂、记得牢、能接受。

青年干警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要坚持一个“韧”字。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千差万别的案情,青年干警有冲劲儿,有时也容易有畏难情绪。尤其是在做群众工作中,细琐的事很多,如果没有一种“咬住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很难做好。须知,越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越有利于磨炼本领,越要体现出一种韧劲。面对群众的倾诉,要学会耐心倾听、以诚待人;面对群众的质疑,要善于辩法析理、以理服人;面对群众的抱怨,要积极开导沟通、以情感人。“韧”字当头,无制不远。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人民法院要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建立起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青年干警是审判队伍的主力军,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传承五四精神,谱写司法新篇,希望广大青年干警要像王胜俊院长要求的那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理论学习中坚定信念,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本领,在职责岗位中砥砺品质,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争做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典范,争做为民司法、心系群众的典范,争做廉洁司法、秉公办案的典范。”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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