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的历史内涵——以国家制度为中心的观察
广东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徐素琴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中西通商贸易实行一套基于“严华夷之防”思想基础之上的管理体制,被清政府指定专营对外贸易的广州十三行是这套体制中的重要角色,具有半官半商的社会性格。尤其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实行广州一口通商后,行商几乎包揽了全部合法性的对外贸易,行商遂在这一得天独厚的制度环境下迅速崛起,成为当时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令人瞩目的商人群体,在清前期中西关系中起着国内其他商人群体无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鸦片战争前的广州,是中国与世界联系的窗口,而处于东方与西方交汇的广州十三行洋商的活动,则成为观察近代揭幕时期中国与世界关系的重要视界,因此,十三行历来是中国商业史、对外贸易史和广东地方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百余年来,中外学者从十三行的起源与衰落、十三行与“广州制度”、十三行与中西文化交流、十三行与夷馆、行商个案研究等不同角度,对十三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随着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对十三行的关注,已不仅限于学者的纯学术研究,地方政府对十三行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也越来越重视。那么,应如何理解十三行蕴涵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如何在开发利用十三行的过程中真实地还原十三行的历史?笔者不揣冒昧,谈谈自己的些微体会,以就教于方家。
一
朝贡是中国礼法特有的概念,是中国古代对外交往模式的定型。近人刘锦藻在《清朝续文献通考》一书中,就曾明确指出近代以前的中国对外关系不过是“(中国)自抚其藩属,非外交也。”清承明制,由礼部管理藩属各国的朝贡事宜,并且从中央到地方,都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管理制度。然而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各国既不是传统朝贡国,也不愿意成为清朝的朝贡国,因而无法用朝贡制度来管理中西通商贸易,把中西关系纳入到传统的对外关系体系中。不过,对于开放海禁后纷至沓来的西方商人,清廷并未束手无策,而是很快就在实践中形成了由地方督抚、海关监督、行商共同管理中西贸易的制度。在这套制度内,地方大员负责秉承皇帝旨意,拟定、颁行各种贸易规章制度,并负有监管海关的职责,如乾隆十年(1745年)兼任粤海关监督的两广总督策楞奏准实行保商制度,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准《防范外夷规条》,对外商在广州的行止严加限制。再如嘉庆十四年(1809年)颁布的《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1831年)颁布的《防范夷人章程》等,都是通过两广督抚制定并奏准实行的;海关监督的最主要职能是征收关税并管理行商;行商则一方面在清政府的授权下专营对外贸易,另方面还要代外商向海关缴纳进出口税,换句话说,要兼做国家税收代理人。同时,行商还要代表清政府对外商在中国的各种活动进行监督和管制,在清政府的外交事务中担任重要角色。此外,从历史上来看,文化交流是随着商业的交往而展开的,作为清前期与西方人士接触最为直接的社会群体,行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自然也会有所介入和作为。所以,本文尝试从经济活动、政府管理职能、文化交流三个方面来解读十三行的蕴涵。
(一)行商的经济活动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开放海禁后,先后于福建、广东、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闽海关、粤海关、浙海关、江海关,以加强海上贸易的管理和进出口关税的征收。粤海关设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次年广东洋行制度确立。设关之初,清廷对海外贸易的态度比较宽容,限制也少。除广州口岸外,外商也经常到其他口岸贸易。如从1684—1703年约20年时间,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华贸易的商船共有33艘,其中到厦门口岸贸易有15艘,到定海11艘,到广州只有7艘。但从1704年后,西方商人逐渐把对华贸易集中到广州。[1]为此,清廷对外商到其他口岸贸易,有时还采取鼓励的态度。如,乾隆十二年(1747年),西班牙商船到福建厦门贸易。当地官吏认为“ 吕宋(指西班牙)为天主教长,漳泉风俗浇漓。此等夷船终不宜使之源源而来,拟俟夷船回棹之日,善为慰遣,不使复来。”对福建地方官吏的看法,清廷颇不以为然,复示“ 此等贸易,原系定例准行,今若不令复来,殊非向来通商之意……慰遣之处,可以不必。”[2]所以,一口通商前,广州行商虽获得粤海关专营中西海上贸易的特权,但地位并不显赫,“至于行商之地位,在十八世纪之初,本不过与小商人相等,不惯作大宗贸易,且每多不尽诚实者。”[3]一口通商后,中西海上贸易集中在广州口岸,而广州口岸的中西贸易又由行商包揽,行商的地位遂在这一得天独厚的制度环境下达到其顶峰,成为当时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令人瞩目的商人群体。据粤海关税务清单统计,乾隆五十六年为110多万两白银,嘉庆十年(1805年)为160多万两。[4]嘉庆十七年(1812年),粤海关征税数额,甚至超过了该年广东省地丁杂税的数额。[5]除了正常纳税外,国家凡遇战争、天灾等事,广州各洋商还必须有数目不小的捐献。而且,朝廷还通过各种形式在广州洋行商馆订购订做各式各样的洋货。这样,从财政税收到奇巧货物,广州成为实实在在的“天子南库”。
但是,广州口岸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主要作用的并非十三行。清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欧美等西方国家来华贸易的增长来实现的,这显然不能被视为完全是清朝海外贸易政策的作用,更不能被视为是十三行善于经营的结果,而应被视为主要是欧美等西方国家实行对华贸易扩张政策的结果。[6]相反,以行商垄断中西贸易为基本特征的广州一口通商的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中西贸易。行商本身也在中西贸易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每况愈下,破产倒闭的不在少数。还有的学者认为,一口通商的闭关锁国政策使整个国家远离了世界潮流而日渐落后。可以说,广州贸易的繁荣,是以牺牲沿海各港口的贸易作为代价取得的,我们不能以此推论当时整个中国外贸的发展程度。中国各地的产品不能就近运往便捷的港口,而必须远途跋涉运来广州,增加了商品的运输费用。从全局看,显然有损于中国经济的发展。[7]所以,从制度的层面来说,十三行有着其不可避免的先天不足。
(二)行商承担的政府管理职能。
行商承担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有两个:
一是国家税收代理人。在这方面,行商有十分明确的职责:“凡外洋夷船到粤海关,进口货物应纳税银,督令受货洋行商人于夷船回帆时输纳。至外洋夷船出口货物应纳税银,洋行保商为夷商代置货物时,随货扣清,先行完纳。”[8]行商在被授予专营中西贸易的同时,还相应地承担了“承保税饷”的义务。由于出口税是在买卖货物时,“随货扣清,先行完纳”,所以问题不大。但进口税却给行商制造了不少麻烦。由于进口税要等进口商品全部销售后才能征齐,而当时西方商人输入中国的货物,相当一部分在中国没有市场,很难销售,因此,行商不得不经常先垫支未出售货物的关税。而财力不济的行商要么拖延缴纳税款,要么便将外商货款挪用于关饷。由行商代理外商完纳进出口税的制度,随着中西贸易规模的扩大,弊端越来越大,给行商造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这也成为商欠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是涉外事务的执行者。乾隆谕令广东一口通商后,清政府日益走向政治和文化上的封闭。那时的清政府,只有“夷务”,没有外交。为严“华夷之别”,清政府禁止官员及民人与洋人直接接触,中外商务与外交事务,均由熟悉“夷务”的洋行商人出面交涉管理。外商若有申诉,只能通过行商转呈,事关商务者者转呈粤海关监督,民事诉讼则转呈香山县衙。十三行的涉外活动范围很广,大概而言,包括这几个方面:
1.协助官方解决中外纠纷。嘉庆十年(1805年),俄国美洲公司“希望号”和“涅瓦号”违章到广州倾销皮货,清廷一月之内三次寄谕查究,即所谓“俄罗斯夷船来广贸易”案。经过同文行潘有度从中斡旋协调,当然也有叩求和行贿,上述风波,终告平息。又,嘉庆十三年(1808年),围绕英国兵船来华登陆澳门事件,广东地方官府和粤海关多次通过行商传达谕令。虽然事件的最终解决并不依仗行商,但行商起到了传递信息的作用。[9]此外,外商与中国百姓发生的冲突,也要靠行商协助解决。而行商在协助解决中外冲突时,是有明显倾向性的。在协助解决“官”“夷”冲突时,行商通常是缓和矛盾,协调二者关系。而在协助处理民“夷”冲突时,常常是助“夷”抑民。[10]
2.钤束洋人行为活动的责任者,为外人的违禁行为负责。如,乾隆年间,寓居十三行的西洋人向外传播天主教,清廷降谕指责洋行商人稽查不严,行商首领潘文岩不得不交银12万两赎罪。嘉庆初年,外国兵船违禁驶入黄埔,有关行商被治罪。嘉庆六年(1801年)丽泉行潘长耀所担保的英船私运羽纱,粤海关监督佶山决定重罚,在原关税之外,加一百倍罚出充公,潘长耀自此一蹶不振。[11]兵船违禁闯关应是海防官兵失职,外商走私应是海关稽查不力,但责任皆由行商承担。
3.协助官府接待外国贡使。 如,乾隆五十九年(1894年)荷兰遣使访华,两广总督长麟首先在与华洋互市的十三行区隔江相望的海幢寺接见荷兰大使,然后设宴于十三行行商伍氏家族的园宅,而先于荷兰使团一年访华的英国大使马戛尔尼停留广州期间,则下榻于伍氏花园。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以行商的宅邸、花园作为中外谈判、交涉之地的情况更加频繁。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十月,刚卸任的澳门总督吐利威啦边哆被任命为澳门政府的全权代表,前往广州谈判,谈判地点就是潘仕成的花园“海山仙馆”。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月,中法谈判从澳门转移到广州,谈判地点也是“海山仙馆”。
将属于政府职能的外交事务转变为行商的民间行为,使行商与同时代的徽商和晋商相比,其浮沉更受“夷务”的牵制,同时亦令十三行蕴涵的历史信息远远超出了商贸活动的范围。但“官事民办”,把商人推向外交的前沿,显然也是一种制度缺陷,使得清政府不能有力、有效地解决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的中外冲突。
(三)行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活动
从历史上看,精神舶来品与物质舶来品形影不离,几乎同时登上广州口岸,换句话说,商业贸易的过程,同时也是文化交流的过程,所以,直接参与华洋互市的广州行商无疑亦处于中西文化交汇的前沿地带。行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活动,既体现在西风东渐的过程中,也体现在中学西渐的过程中。前者可以医学为例。接种牛痘,预防天花,是英国医生的发明。嘉庆十年(1805年),英国商人传此方至粤。行商郑崇谦将它翻译成中文,命名为《种痘奇书》予以刊出。这是我国最早译出西方种痘术的医学著作。但是,这一新生事物刚出现的时候,人们还不敢贸然相信,不让儿童接种牛痘,于是“其种遂失传”。嘉庆十五年(1810年),“蕃商剌佛复由小吕宋载十小儿传其种至。洋行商人伍敦元、潘有度、卢欢恒,合捐数千金于洋行会馆,属邱、谭二人传种之,寒暑之交,有不愿种者,反给以资,活婴无算。”邱熹还根据自己接种牛痘的经验,撰写成《引痘略》一卷。道光十五年(1835年),美国传教士、医生伯驾在广州创办一所“眼科医局”,由行商伍怡和等在新豆栏街租部分房间作为医院。这表明伯驾办的眼科医院,得到行商的支持。这是广州最早的眼科医院,也是广州人学习西方医术之始。[12]后者可以外销工艺品为例。自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粤海设关以后,经十三行销往西洋的岭南物产,品种和数量均逐步增长。广东一口通商后,往来广州口岸的西方商人、船员、旅行家、艺术家、科学家等的数量也日益增多。他们一方面带来了更加多姿多彩的西方文化,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中国外销工艺品市场的购买力。其时著名的外销工艺品包括“广彩”、“粤缎”、绘画、银器,等等。这些深受洋商喜爱的工艺品都是经过行商的手走向西方世界的。以外销银器为例。广州十三行成立后,行商所设的商馆区,形成了一个以外销银器为主的“银器市场”。通常,外商将所需银器的造型、纹饰、数量等交给行商,再由行商向银器铺订制。当时,十三行商馆区一带外销的银器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纯西方风格,不论在款式及纹饰上都没有中国色彩,广东银器匠只依来样仿制。另一类是西方式造型,中国式纹饰,后者在银器的文化交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广州出口的外销银器,中国传统的景物、人物、故事、龙凤纹等亦传入西方,使西方社会感受到东方风情和华夏文明。这些精致的外销银器既是商品又是工艺品,至今仍为西方的收藏家津津乐道。[13]行商虽不直接参与所有外销工艺品的制作,但其有居间传播的作用,仍是功不可没。
二
粤海设关,开辟了中西通商的新时代。而包揽洋务的十三行行商,亦因此成为令人瞩目的商人群体,在中西经济文化交流史上据有独特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是十三行的全部。如果我们把十三行的历史放在中国由古代向近代转变的历史时期,放在中国由朝贡体制向条约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来考察的话,就可以发现,十三行的辉煌昌盛是清廷一口通商的闭关政策之赐。清政府把西方国家来华贸易严格限定于广州,而不定在外贸物质主要出产地的长江下游地区,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阻断外国商人与中国社会内部的联系。而且在广州,清政府又通过洋行商人的垄断制度,基本阻断了外国商人与中国普通商人的贸易联系。因此,清政府这种畸形的外贸港口布局以及广州通商体制本省,鲜明地体现了清政府对外闭关的本质倾向。[14]一口通商的闭关政策是与当时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以行商垄断对外贸易为基本特征的“广州制度”,是清朝“夷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随着由欧美商人编织的世界贸易圈的日益扩大和发展,越来越显得陈旧和僵化,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格格不入,一方面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成了加剧中外冲突的直接原因之一。可以说,十三行的繁荣和鼎盛,与整个国家的日益衰败是同一历史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面相,前者的繁荣是以后者的衰败为代价的。所以,从制度的层面来说,十三行明显有先天不足。
如果说制度层面的先天不足并非十三行之责的话,那么,十三行行商在其他涉外事务及中西文化交流中表现出来的局限性,则与其个人品性及素质有关。比如,作为处于中西交往最前沿地带的群体,行商对中西文化差异的认识和感知程度,并不比同时代广州口岸的其他人深。以乾嘉时期的总商潘有度为例。据蔡鸿生先生研究,潘有度是一个具有儒商特点的行商,著有《西洋杂咏》二十首表达他对洋情的理解。这二十首诗中,生活风尚类和婚丧礼俗类共十二首,占百分之六十,其余百分之四十描写的是商业习惯、宗教信仰、科学技术、外洋争战,由此可知潘有度咏写海外风土的重点所在。而通过对诗及自注的剖析,可以看出,潘有度作为行商,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大班”面前低三下四,委曲求全;而作为儒商,文化上依然居高临下,“夷”不绝口。这种表卑里亢的精神状态,说明潘有度尽管处于中西通商的前沿,却抱着“朝贡体制”的老眼光,远远没有跨越华、洋之间文化传通的心理障碍。[15]其诗文及其西洋观对时人认识西学裨益不大。比如潘有度与和他同时代的两广总督阮元都曾写过从望远镜中看月亮的诗,潘的诗只是表达了一般文人望月而思广寒的思绪,而在阮元的诗中,西洋物质文明激发出对中土月亮神话的新理解,“道”因此而变,两者思想境界之高低,不言自明。[16]
与潘有度大致同时代的广东嘉应州人氏谢清高,晚年将其游历西方各国的经历口述于同乡杨炳南,由杨炳南记录加工成《海录》一书。清人吕调阳评价该书:“中国人著书谈海事,远及大西洋、外大西洋,自谢清高始。”[17]《海录》一书对林则徐、魏源等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林则徐甚至向道光帝推荐过该书。谢清高也因该书成为清代最早放眼世界、介绍世界的重要人物之一。(https://www.xing528.com)
将潘有度与谢清高相提并论,并无意于要贬潘褒谢,事实上,谢清高也是用一个旅游者的眼光看世界的,并不象林则徐等是为了国家命运而自觉地睁眼看世界。所以要以这两人为例,只是为了说明行商对西学的认识并不比同时代人高,总体上缺乏自觉意识。而从上面的论述来看,行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有时更类似于文化掮客。
综上所述,粤海设关,开辟了中西通商的新时代。而包揽洋务的十三行行商,亦因此成为令人瞩目的商人群体,在中西经济文化交流史上据有独特的地位,使行商的历史远比同时代的徽商、晋商的历史丰富,并具有无可比拟的独特性。在今天,这一独特性就意味着不可替代的文化、旅游、商业价值。所以,应该对十三行进行开发和利用,使十三行这一历史文化资源为今天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十三行既然是历史文化资源,因此,对十三行的开发利用,就应以准确解读十三行蕴涵的历史信息为基础。如前所述,广州一口通商体制鲜明地体现了清政府对外闭关的本质倾向,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下的十三行的历史是与当时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十三行的繁荣鼎盛是以牺牲沿海各港口的贸易作为代价取得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负面历史信息。因此,在开发利用十三行这一历史文化资源时,对于十三行蕴涵的历史信息,应予以恰如其分的解读,既不拔高,也不贬低。
【注释】
[1]黄国盛《鸦片战争前的东南四省海关》,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163页。
[2]《清实录·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丙子》,第305卷,13页。
[3]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360页。
[4]邢永福《清代广州“十三行”档案首次系统公布》,《历史档案》2002年第2期。
[5]黄国盛《鸦片战争前的东南四省海关》,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76页。
[6]陈尚胜《也论清前期的海外贸易——与黄启臣先生商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
[7]叶显恩《世界商业扩张时代的广州贸易(1750-1840年)》,《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8][清]梁廷枏总纂、袁钟仁校注《粤海关志》第25卷“行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9]杨国桢《洋商与大班:广东十三行文书初探》,《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0]章文钦《从封建官商到买办商人:清代广东行商伍怡和家族剖析(上)》,《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期。
[11]张晓宁《天子南库——清前期广州制度下的中西贸易》,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年版,55页。
[12]蒋祖缘《清代十三行吸纳西方文化的成就与影响》,《学术研究》1998年第5期。
[13]雷传远《清代走向世界的广货——十三行外销银器略说》,《学术研究》2004年第10期。
[14]陈尚胜《也论清前期的海外贸易——与黄启臣先生商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
[15]蔡鸿生《清代广州行商的西洋观——潘有度西洋杂咏评说》,《广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16]蔡鸿生《清代广州的荷兰馆》,见蔡鸿生主编《广州与海洋文明》,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7]谢清高口述,杨炳南笔录,安京校释《海录校释》附录4,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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