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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间贸易到产业内贸易:演进分析与中国实证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4.1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区分其中,Xi表示一国第i组产品在某一特定年份的出口额,Mi表示该国第i组产品在同一年的进口额。在进行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测度时,还涉及对同组产品的界定问题。

产业间贸易到产业内贸易:演进分析与中国实证

4.1.1 测度方法

在以往对产业间-产业内贸易两种贸易模式发展水平的测度中,大部分研究都采用了由格鲁贝尔和劳埃德(Grubel &Lloyd)在1975年提出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法(Grubel-Lloyd Index,简称GL指数),这是目前对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进行测度所采用的最广泛的方法,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Xi表示一国产业i在某一特定年份的出口贸易额,Mi表示该国产业i在同一年的进口贸易额,IITi即为该国产业i的产业内贸易指数。通过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指标在0到1之间变动,前者表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后者表示完全的产业内贸易。

一国的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则可以由所有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加权平均求得,这是目前衡量国家层面上的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的通用指标,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一些学者针对GL指数的缺陷进行了修正,比如Aquino(1979)认为多边总体贸易的不平衡性会使得用GL指数测算出的产业内贸易数值比实际值偏低,应该采用经过贸易失衡矫正过的双边贸易额。Brülhart(1994)认为GL指数能够很好地刻画某一年的产业内贸易情况,但不能反映贸易变化的状况,如果在GL指数中用贸易量的一阶差分取代贸易量就可以衡量产业内贸易的动态变化。尽管这些修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GL指数衡量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的准确性,但GL指数本身只是一个比值,并不能反映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因此,采用这种测度指标只能对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演进的趋势作一个大概的判断,难以进行更深入的动态检验,并且也无法将产业间贸易以及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从数量上区分开来。

本书将参考Fontagné、Freudenberg和Péridy(1997)的方法,不但对贸易模式演进的趋势进行判断,而且进一步测度出每种贸易模式的数量大小。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对产品的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还是产业内贸易的区分上。Fontagné等学者认为,产业内贸易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既出口又进口同一种产品的贸易行为,由此,可以按照产品的贸易重叠程度来区分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具体方法为:如果同一组产品的进出口额相差10倍以上,基本上就可以认为该组产品的贸易主要是进口或出口的单向贸易;反之,如果同一组产品的进出口额相差得不多,存在较多的贸易重叠,基本上就可以认为该组产品的贸易主要是产业内贸易。将各组产品的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区分开之后,再将属于同一种贸易模式的产品的贸易额进行加总,就可以得到该国所有产业的产业间、产业内贸易额。表4.1列出了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具体区分方法。

表4.1 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区分

其中,Xi表示一国第i组产品在某一特定年份的出口额,Mi表示该国第i组产品在同一年的进口额。

在进行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测度时,还涉及对同组产品的界定问题。按照国际贸易实践中的惯例,人们一般将SITC[1]三位数或HS[2]四位数分组为一个产业。因此,实际操作中一般认为至少需要详细到SITC编码3位数或者HS编码2位数以上的产品分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内贸易分组,过于笼统和粗略的产品分组会夸大产业内贸易的数值。在现有的关于中国贸易数据的统计资料中,1992年之前的数据资料只统计到SITC编码1位数的10大类商品,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从1992年起,中国海关统计采用了新的商品目录,之前的第9大类商品“未分类其他商品”大部分被并入到其他各大类商品中。为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本书对中国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测度分为1980—1991年和1992—2011年两个时间段进行。对1980—1991年这一时间段根据SITC的1位数编码进行笼统和粗略的测度,而对于从1992年开始的时间段则根据SITC的3位数编码进行更细分的测度。

4.1.2 测度结果

对于1980—1991年这一时间段内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动态演进的测度,本书直接采用GL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计算。表4.2列出了计算结果。

表4.2 中国1980—1991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从表4.2中可以看出,中国在1980—1991年这一时间段内的GL产业内贸易指数经历了一个先减小后增加的趋势,但变化的幅度并不大。除了1985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较低之外,其他年份的产业内贸易指数都在0.5以上。这说明1991年之前的中国产业内贸易已经具有一定的发展水平。

从1992年开始,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进入到一个飞速发展时期,贸易结构和贸易模式的变化比较快,统计数据相对也比较全面。按照中国海关SITCRev.3编码的3位数分组,1992—2011年有形的10大类贸易产品可以分为260组更细分的产品,其中第9大类有4组未分类的特殊产品,不具可比性;第286组产品“铀或钍矿砂及其精矿”缺少贸易单位,一般不列为研究对象,因此剩下255组产品可以进行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判定。

下面以SITC3位数分组为321的“未制成型的煤”为例说明如何判定某一组产品的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还是产业内贸易。从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网址:http://comtrade.un.org/db/)中可以查询出,1992年该组产品的进口额为42 897 852美元,其出口额为784 163 608美元,出口额为进口额的18倍,根据表4.1以及产业内贸易的定义,该组产品的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按照同样的方法,可以判定出其他各组产品的贸易模式以及贸易量。表4.3列出了对中国1992—2012年这一时间段内,根据SITC3位数分组的255组产品进行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判断之后,再对其进行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汇总后的计算结果。

从表4.3中可以看出,在1992—2004年的21年中,中国产业间-产业内贸易模式的动态演进整体呈现产业内贸易比重逐渐增加,产业间贸易比重逐渐减少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产业间贸易额和产业内贸易额都有比较较大的增长,这与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量的不断扩大有关。从2001年开始,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经历了年增长20%以上的高速发展时期,产业间、产业内贸易额也会随之增长。但将产业间贸易额的增长与产业间贸易额的增长作一一比较,还是能够发现,产业间贸易额增长了12.4倍,而产业内贸易额则增长了30.6倍,后者的增长远远大于前者的增长。

其次,产业间贸易在贸易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低于产业内贸易,并且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从1992年的43.8%下降到2012年的24.9%。而产业内贸易在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一直较高,基本上占到对外贸易总额的50%以上,并且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在1995年产业间贸易比重下降的趋势表现得尤为明显,一年之内下降了7.8%。从1992年以来,产业内贸易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贸易模式。

表4.3 中国1992—2012年产业间贸易额、产业内贸易额及其比重与GL指数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计算得出。

最后,采用本书的方法计算出来的产业内贸易比重,比采用算术平均GL指数计算出的产业内贸易比重都要高。这可能是因为中国产业内贸易水平比较高的产业同时也是进出口金额比较小的产业,较小的权重导致了算术平均值偏小。尽管如此,产业间贸易比重逐渐减少、产业内贸易比重逐渐增加这一贸易模式的演进趋势与采用算术平均GL指数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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