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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产品安全监管:绿色食品质量探析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农产品事故频发现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了社会热点。由于“三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技术支撑,只能是摸索着前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山西省农产品安全监管:绿色食品质量探析

关于对山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探析

段晓康 降春雯 鲁栋梁

农产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面对农产品事故频发现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了社会热点。究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现行监管体制仍处于磨合状态,仍需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能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全省“三品”发展的现状

从“三品”工作在我省开展以来,全省一直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绿色食品的品牌优势,抓大放小,扶优扶强,以龙头企业为重点,抓名牌产品认证,强化优势特色产品开发;突出有机农产品市场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当前,全省绿色扶贫工程、名牌产品认证以及“三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等三大重点工作递次推进,不断深化,全省“三品”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641家产品1506个,认定无公害产地1966万亩,认证绿色食品企业及产品分别达62家和123个,经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有机企业40家产品144个,“三品”产品及原料生产基地面积2147万亩,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35%。

二、“三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广泛性不够,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近年来,全省上下虽然对“三品”开展了一定规模的宣传,但群众对于“三品”理解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一些群众对“三品”相关知识了解还不够,依法组织“三品”生产和加工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够的问题,缺乏责任意识;同时,目前农产品生产禁用、限用农药品种尚且明确,但国家推荐的农药品种群众知晓不多,部分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小散生产经营户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缺失,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置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在果蔬及其他一些农产品上,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现象大量存在,致使农药、化肥等使用不合管理,效果不佳、利用率低下,严重影响“三品”质量安全。

(二)分散经营,制约了“三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三品”要求农作物进行标准化生产,即“三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管理、采收、包装等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才能生产出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但是,目前全省认证“三品”主体大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的农民,这些众多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粗放、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方式,给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都带来了不便,同时,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放在生产链末端难以消除源头隐患,从而影响了“三品”质量安全工作,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也更容易让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失去信心。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

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原因,严重影响了全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1、全省各市、县农产品监管工作机构不完善,缺乏必要的监管人员,不能满足“三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发展趋势。由于所对口科室大多身兼多项工作,平常业务工作杂乱、不专业,导致我省“三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强。2、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由于“三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技术支撑,只能是摸索着前进。在实际工作的中可操作性不强,仍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3、监管能力及范围有限。“三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有必要的行政执法能力作为保障,目前全省的“三品”监管还仅仅停留在产地投入品生产记录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门店的市场标志监察等,没有行政执法能力,对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我们只能借助其他执法部门对其做出处理。

三、建议与对策

(一)建立健全“三品”监管制度(www.xing528.com)

1、进一步规范认证及监管流程。努力推动“三品”企业生产及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2、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应急处置制度。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和危害。3、积极建立全程可追溯制度,推进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有效的证后监督,基本上达到“三品”的“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目的,进一步保证“三品”生产的规范化和产品的安全性。

(二)加强“三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生产分散的现实条件下,更需要将农产品安全监管重心向生产源头倾斜。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全省的“三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建立符合“三品”生产要求的全程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源头的监管,普遍要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例行检测和专项检查抽检力度。重点做好已认定的“三品”生产基地和已认证产品的质量监督,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农(兽)药和饲料经营门店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监测重点农资质量,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农资流向市场,从源头上杜绝农业投入品对“三品”质量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加大对“三品”申报主体的政策指导与标志标志监管工作

针对全省范围内的申报“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包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宣传培训,使“三品”的申报主体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从源头上杜绝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伪造或冒用标志的行为,营造全省“三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对于申报“三品”成功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贴标和用标,并指导企业规范用标,提高企业用标积极性;提高“三品”标志的加贴使用率,对伪造、冒用、超范围用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鼓励各超市及市场设立“三品”销售专柜,并组织人员定期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进行市场监察工作,尤其对标志与食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的行为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支撑体系

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网络。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不断扩大“三园两场”建设比例和规模。对标准制修订要依法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清理步伐,制定一批执法急需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五)建立“三品”准入追溯,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加快“三品”质量追溯及市场准入工作。农产品质量追溯,是一种管理制度,更体现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准,同时倡导讲诚信、重责任的职业道德。面对大宗鲜活农产品,进一步转变消费环节和消费方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质量追溯体系。特别是要扩大“三品”质量安全追溯范围,逐步实现全程可追溯制度。同时,对进入超市、批发市场销售的“三品”采取凭证入市和检测入市两种办法,在批发市场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对“三品”和基地自检的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准入制度。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还要强化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的建立。在市场准入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从蔬菜、水果、猪肉等“三品”开始,从批发市场、超市逐步向全省农产品市场的所有农产品延伸,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及质量追溯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三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三品”质量整体水平。全省上下要广泛宣传发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三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督导和执法检查,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追踪报道、典型曝光、定期通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大容量的深度宣传报道,同时开设认证农产品知识专栏,指导群众正确选购和消费认证农产品,通过全社会广泛参与,使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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