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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与基督教文化:一个比较研究的视角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基督教文化传入中国以后,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调查人员根据克莱顿牧师编著的《中国基督教中文图书分类目录索引》对“基督教中文书籍的实际需要”进行了分析。据《中国现代文学总书目》,1920年以前没有出版诗歌集、散文集和戏剧集,1919年以前出版的小说为9部,翻译文学99部。

西方文学中有不少作品取材于《圣经》,如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复乐园》取材于《创世记》,《力士参孙》取材于《土师记》,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借用了《撒母尔记》的故事,乔叟《坎特伯雷的故事》中的材料来自《创世记》,拜伦的《该隐》取材于《创世记》,艾略特的《圣人朝圣记》取材于《马太福音》,惠特曼《草叶集》中的组诗歌《亚当的子孙》取材于《创世记》。事实表明,对《圣经》故事进行翻译、改编和重构已成为文学作品生成的典型方式。基督教文化传入中国以后,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

1913年,时任“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总干事和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的负责人穆德在中国召集了基督教各个差会的领导人大会,号召各个差会为促进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的发展对中国基督教的现状和有关的中国国情作周密的调查研究。会上还决定在上海成立“中华续行委员会”,下设“特别调查委员会”,该会于1918年开始进行实际调查。调查人员根据克莱顿牧师编著的《中国基督教中文图书分类目录索引》(1918年4月出版)对“基督教中文书籍的实际需要”进行了分析。表中所提供的数字是到1918年4月为止的三年内的年平均销售量。下面是涉及文学类书籍的三个表(1)

有关《圣经》的书籍(包括圣经故事和有关宗教教育的书籍)

有关《旧约》的书籍(包括教理问答和《旧约》故事)

有关《新约》的书籍(包括新约的历史、四福音书、比喻和异迹)

上述书籍的总数是111种。如果单从数字上看,数量并不多,但从当时出版现状看来,已属较大数目。据《中国现代文学总书目》,1920年以前没有出版诗歌集、散文集和戏剧集,1919年以前出版的小说为9部,翻译文学99部。(2)

2005年3月24日以“圣经故事”为检索词检索中国国家图书馆OPAC系统,查得文献资料92种。

出版时间及对应数量如下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译介《圣经》故事开始大量出现,其中1986年、2000年、2002年及2003年是出版高峰,出版此类图书的出版社遍布全国各地。译介《圣经》故事之风至今方兴未艾。

茅盾的小说《耶稣之死》最初刊于1942年9月5日《文学创作》创刊号,《参孙的复仇》于1942年12月15日刊于《文学创作》第2卷第1期,这两篇小说皆取材于基督教的《旧约》和《新约》,都是他在香港脱险后小住于桂林期间写的。香港沦陷后,为瞒过特务的眼睛,茅盾身边不带其他的书,却带一部《圣经》,这部《圣经》后来一直带到桂林。因为从老隆到桂林那一段路是蒋区,仍然得用《圣经》来迷惑特务。熊佛西当时正在主持《当代文学》月刊,向茅盾约稿。当时文网甚严,他接受了约稿之后,恰巧看到那一本从香港带来的《圣经》,“于是就想到借用《圣经》中的故事来一点指桑骂槐的小把戏,《耶稣之死》就是这样产生的。”(3)在熊佛西的鼓励下,他又写了《参孙的复仇》。

如作者所说,《参孙的复仇》主要取自于《旧约•士师记》第16章。在这篇小说里,主要内容没有改变,但叙述方式有所变化。在《圣经》里面,大利拉数次引诱参孙的顺序是按事物发展的自然进程进行,而茅盾的小说则是以大利拉对参孙的第四次引诱开头,再追叙前三次的引诱经过。小说铺陈了大利拉对参孙的引诱,夸张了大利拉的形象。在小说中,大利拉是“妖媚的”,“像一条蛇,大利拉纠缠着参孙的粗壮的躯干;像蛇的尖端开锋的毒舌,她那一会儿软媚,一会儿泼辣,一会儿佯嗔,一会儿呜呜咽咽的百般做作,百般花言巧语,刺进了参孙的耳朵,刺痛了他的脑,有时使他麻痹,有时使他战栗;有时甚至也使他不免一阵儿的迷惑晕眩。”(4)小说如此描写大利拉:“黄铜的镜台上忽然映出了纷乱闪动的色彩。黄色的长帔,莹然乳白的腿,乌云样的头发乱作一团,妖艳的大利拉从粗壮的参孙的身上委落到他脚边,眼睛半闭,猩红的嘴唇半开。”(5)这些修饰性的文字都是原文中所没有的。

两相对照,可以发现,《参孙的复仇》就是对《旧约•士师记》第16章的扩充和改编。两者的故事情节完全一样,不同之处,除上述叙述顺序、叙述方式有所改变外,作者还在文本中夸张放大了大利拉的欺骗行径。

弥尔顿创作的诗剧《斗士参孙》(6),取材于同样的题材,描写同样的人和事,但与茅盾的《参孙的复仇》的叙事焦点不一样。茅盾侧重表现大利拉对参孙的欺骗过程,详细地描写了大利拉对参孙的四次欺骗过程,并创造性地想象了大利拉的容貌和形体语言。弥尔顿的《斗士参孙》则侧重表现参孙在狱中的苦难生活和内心的痛苦,以及大利拉在参孙复仇后对自己的行为忏悔。

为什么两部作品内容相同,而处理的侧重点不同呢?作家创作的身世和生活环境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弥尔顿出生于1608年,死于1674年,他生活的年代正是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激烈斗争之时。弥尔顿出身于清教徒家庭,而他自己又倾向于革命,因此,在他的诗剧《斗士参孙》里面,他张扬的是参孙的革命精神,他高唱着:“复仇啊,代价昂贵,却光芒万丈!”又因为他从小在清教徒家庭里长大,耳濡目染,思想里不自觉地沾染了宗教气息,因此,作品中的宗教信息也扑面而来。在茅盾的《参孙的复仇》里面,作者更多地采用描写、内心独白等多种方式来叙事。而在《斗士参孙》里面,多对话和独白这种方式叙事。同样是独白,二者的预设受话者却不同。《参孙的复仇》中,叙述的焦点是在参孙对大利拉行为的评判上,参孙独白的预设受话者是大利拉,其主要内容是参孙被打入监牢之前的事。而在《斗士参孙》里,参孙的内心独白的受话者是上帝,其主要内容是大利拉的忏悔和请求。虽然两部作品叙述的重心均与《圣经》原典中的叙述有异,但弥尔顿的作品宗教色彩比较深厚。对茅盾而言,他是应约而创作,之所以要采用改编《圣经故事》这种方式,是因为当时“文网甚严”,恰巧有从香港带来的《圣经》,于是就想到借用《圣经》中的故事来一点指桑骂槐的小把戏。(7)

茅盾的《耶稣之死》,先于《参孙的复仇》而创作。《耶稣之死》的材料来源如作者在文后附注说:“要看本文材料来源,请看《新约》四福音书。”小说《耶稣之死》共分9节,讲述了耶稣之死的原因及经过。作品以问句“耶稣和法利赛人是怎样结下了仇恨的呢?”开头。主要选取的材料有施洗约翰传道、耶稣受洗、收12门徒、向大众传道、法利赛人求神迹、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进入耶路撒冷、祭司长不服耶稣的权柄、两个儿子的比喻、凶恶佃户的比喻、纳税给恺撒的问题、耶稣和淫妇、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祭司长图谋杀害耶稣、犹大出卖耶稣、和门徒过逾越节、设立圣餐、耶稣被捕、耶稣在公会里受审、耶稣被交给彼得拉多、耶稣被判死刑、耶稣被钉十字架、耶稣的死等。略去的材料有耶稣基督的家谱、耶稣基督的降生、博士朝拜、逃到埃及、屠杀男孩、从埃及回来、山上宝训、耶稣受试探、众门徒不认识耶稣以及耶稣复活等情节。单纯从故事性方面说,这些被茅盾略去的东西更具有可读性,也更能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他省略的原因,可能有两: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文网甚严,他担心其中的一些内容不能通过当局的文化审查;另一方面,他有他自己的写作意图。正如他后来回忆:

我是小说家,被熊佛西派定写小说于是不得不改变原来的打算,提笔再写短篇小说。可是写什么好呢?再写《某一天》那样内容的小说,图书审查处肯定通不过,还可能给熊佛西惹来麻烦。正在为难,我的目光偶然掠过墙角竹制书架上的那本《新旧约全书》,突然有了主意:为何不选圣经中的一则故事来写以隐射现实?在通过东江游击区逃难时,我曾将这本用来伪装的《新旧约全书》重新读了一遍,对其中的某些故事很有感融。于是我写了《耶稣之死》,登在《文学创作》创刊号上。我借圣经中耶稣与法利赛人斗争的故事,诅咒了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8)

小说《耶稣之死》是《圣经•四福音书》的缩写,同时又进行了改编处理。其改编处理的方式主要是略去一些内容,以便彰显另外一些内容。小说中略去了《圣经》中的训诫、说教方面的内容。在《圣经》中,山上宝训和耶稣施神迹救人占了相当大的篇幅,这些内容也正反映了基督教的精神;而在《耶稣之死》中,这些内容都被略去,作者突出了耶稣和法利赛人的斗争,强调了耶稣所受的迫害以及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虚伪。这样做,正是基于“指桑骂槐”的用意。

《圣经·四福音书》依耶稣的生命历程叙事,而小说《耶稣之死》则包含两条线索:法利赛人与耶稣交恶;耶稣的出生入死和复活。作者这样做实际上起到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作者对圣经故事进行了改编,但语言符号所负载的文化仍不可能完全剥离基督教文化色彩。(https://www.xing528.com)

中国小说于先秦获名,魏晋志怪盛,唐代传奇旺,宋代话本兴,明清章回体小说发达。每一次变异和发展,莫不含其他文化的刺激。晚清时代,基督教文化大规模传入中国,并借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契机与中国传统文化发生整合,给中国文学带来了一股新风。关于这一点,闻一多在当时就已经看出,他在《文学的历史动向》中说:“第一度外来影响刚刚扎根,现在又来了第二度的。第一度佛教带来的印度影响是小说戏剧,第二度基督教带来的欧洲影响又是小说戏剧。”(9)

理想与现实间的合力左右着文学创作的路向。可以想象,如果创作的环境再宽松一点,那么茅盾创作的应该仍是他所擅长和喜欢的那些具有强烈现实意味的作品。如果基督教被禁止在中国传播,茅盾恐怕也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圣经》,他也不大可能从《圣经》中寻找创作资源。如果没有熊佛西盛情约稿,那么茅盾也很可能会利用这受制约的空间来构思他的长篇巨制。从这个意义上看,《耶稣之死》和《参孙的复仇》的诞生实际上算是一次非正常的创作。或许,新事物之所以被称为新事物,在于它的打破常规,正如蚕之获得新生,必须发生蜕变。

20世纪初,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以他们为首的一批人以《新青年》为阵地扯起了“文学革命”的大旗。在此之前,梁启超于《夏威夷游记》中倡导诗界革命、文学革命以及小说界革命,开文学革命先声。此三子,皆不以文学创作见长。他们在时代的巨变中,欲以文艺救国救民,其言论烙上浓厚的“思想启蒙”的色彩。也可以这么说,中国新文学的出现,也得益于一种时代的契机。思想巨子的大声疾呼,基督教文化适时传入,两者一拍即合。

正如叙事学理论家所指出的那样,虚构作品创造的幻觉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或者作者装得好像若无其事,这样作品就被说成是现实的、自然的或忠实于生活的;或者他可以强调这个好像(而其实不像),而这始终是其主要的隐秘动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作品被称为幻想、想象或主观之作。因此,可以把小说划分为两种,一种声称要从生活中取得素材,另一种则相当坦率地承认自己仅仅是一组形象与形式。在两者中,前者可能是作者有意掩饰自己的策略。(10)也就是说,作者的声明会影响读者对该作品的认定。同样的作品可以有不同的认定,《圣经》的境遇也如此。我们看到,《圣经》在中国流传时,拥有两种身份。有人把《圣经》看成是文学作品,完全消解了其中的宗教意味,如上述茅盾对待《圣经故事》的态度,如叶灵凤、沈从文等人对《圣经》的认定。但在基督教徒看来,《圣经故事》是基督教典籍,是选民接近上帝的途径,是灵修的工具,是神圣不可动摇的,篡改经文无异于背叛神,会受到严厉惩罚。然而,自19世纪以来,越来越多以《圣经故事》命名的书籍在中国出现,其中的吸引因素,可能更多是文学性、故事性,而非宗教性。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些书籍的流通,无疑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基督教文化的传播。

为了传教,基督教徒们也创作了许多的文学性相当强的作品。这些文字,有诗歌,有戏剧,也有故事;有抒情作品,也有叙事作品。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都是灵修作品,是自己与上帝对话的工具,但如果读者不遵守这一约定,那么,它们其实就是文学作品。《圣经》在中国的流传,也被赋予两种身份。当它遭遇文学家时,它成了一座文学宝藏。

文学研究会倡导“为人生艺术”,但在现实的压力下,他们也不得不写着与现实毫不相关的东西,譬如茅盾,他不得不从《圣经》里寻找故事,虽然他自己说是借小说来指桑骂槐,但这种隐义,文本里其实很难看出。创造社高举“为艺术而艺术”的旗帜,但创造社的成员郭沫若、郁达夫、张资平等一个个都写着自己身边的事,虽然其中不乏浪漫主义色彩,但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自己的生活印迹。可以这样说,文学从来就没有独立过,它总是在社会的规范和作者的境遇中生长和发展,它总是在作者的理想同困境的调和中寻找自己的生命形式。

每个时代都拥有自己的文学,风动于上而波震其下。在现实需要和资源俱备的土壤里,中国作家拿起了翻译、改编和重构的武器,向基督教文化寻求可供利用的资源,使中国小说出现新的面貌,旧文化成为新文化的原动力,旧文学成为新文学的借鉴资源,也从一个侧面演示了文化发展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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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续行委办会调查特委会:《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1901—1920)》(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011—1013页。

(2) 贾植芳、俞元桂主编:《中国现代文学总书目》,福建教育出版社,1993年。

(3) 茅盾:《〈茅盾文集〉第八卷后记》,《茅盾全集(9)》,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542—543页。

(4)(5) 茅盾:《参孙的复仇》,《茅盾全集(9)》,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372页。

(6) 参见金发燊:《弥尔顿抒情诗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163—199页。

(7) 茅盾:《〈茅盾文集〉第八卷后记》,《茅盾全集(9)》,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542—543页。

(8) 茅盾:《我走过的道路(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472页。

(9) 闻一多:《闻一多选集(1)》,四川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366页。

(10) 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37—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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