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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逻辑:探讨两种因果性的存在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季夏 版权反馈
【摘要】:§4.两种因果性但是,存在两种不同的实在,直接的与间接的。从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终极的与经验的。原因也好,事物也好,乃是从不同角度着眼同一实在的结果。在黏土与罐,罐与碎片之间,陶工与罐之间,鎯头与碎片之间均有因果关系。有一种诘难认为,如果因果性是想象的产物,那么它就不是真实的。[50] NK.p.240.瓦恰斯帕底这里引述的是瑜伽行派的观点。

§4.两种因果性

但是,存在两种不同的实在,直接的与间接的。一是终极而纯粹的,即点刹那。另一则是依附于点刹那的,它与想象功能所生的表象混合在一起。这是经验的对象。从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终极的与经验的。其一是点刹那的效能。另一为依附于点刹那的经验客体的效能。一如我们前面指出的,两个判断——“实在是能动的”与“运动是不可能的”——之间存在着表面的自相矛盾。这里我们也面临着另外两个矛盾的判断:“每一点实在皆有效能”和“效能乃是不可能的。”的确,如上面所说,一切实在是“无作用的(inactive)”[47],因为存在只是刹那,他们没有时间做任何事情。这一矛盾的解决在于这样一个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单独的被附加到存在之上的效能,存在本身只是因的有效性[48]。原因也好,事物也好,乃是从不同角度着眼同一实在的结果。莲花戒[49]说:“作用者对于作用工具(以及被作用对象)的关系根本上说并非真实的”,莲花戒讲“因为一切真实的元素都是刹那性的,完全不可能有作业发生的。”如果我们将实在性与因的效用视为一体,则可以说任何实在同时亦是原因;如果我们将二者视若有别,则只有承认效用并不可能发生,因为它使我们陷入了带有两个正相反对的谓词的命题。那样一来,同一事物就得不同时不同地地存在或者同时同地又存在又不存在。比如:一个罐对实在论者是真实的由部分所成的对象,直到为鎯头击碎为止,它始终有广延有持续。在黏土与罐,罐与碎片之间,陶工与罐之间,鎯头与碎片之间均有因果关系。可是对于佛教,一个早就消失了的一事物,亦即一刹那,不能为因,不能产生一个很久以后才能出现的事物。“一个持续性的事物,”佛教徒说,[50]“应该代表一种非常紧凑的统一体。由于这样紧凑的统一性,它不会使其中的元素成为不同的(前后)刹那。(这样一个紧凑的统一体)作为一种果的产生者是不可思议的。”对此,一位论敌说[51],我们不能坚持说:对象的效能每一瞬间都在改变。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一系列的刹那才产生同一个效用。要不然,如果第一刹那的青色产生青的感知,之后的刹那不能,那它们就会造成别的感知了。如果不同刹那不能共同地具有一个相同的效用,青色的表象就无从产生。答复大意是这样的:正如每一刹那,青色对象都有不可见的变化,每一刹那的感觉及表象也有不可见之变化。只有忽视其间的差别才有一个表面上统一的对象和表面上统一的表象产生。[52]

因此,存在着两种因果性,其一是终极真实的,另一则是偶然的经验的,因为实在本身即具有二重性。先验的作为刹那之点的实在性以及经验的作为有限的持续性事物的实在性。有一种诘难认为,如果因果性是想象的产物,那么它就不是真实的。法上[53]答道:“是这样,但尽管系列的存在(如持久性的事物)并非实在,它们的各部分[54],点刹那,却是实在者[55]……”“当一个果产生时,我们体验的因果性并非真是一种可感事实本身。但一个真的果的存在预定了真实因的存在,所以(间接地)因果性关系也必然是一实在的关系”[56],亦即,经验的因果性是有限度的真实的。

【注释】

[47] nirvyāpāra.

[48] sattaiva vyāpṛtiḥ.

[49] TSP.p.399.12-na pāramārthikaḥ kartṛ-kāraṇādi-bhāvo'sti kṣanikatvena nirv-yāpāratvāt sarva-dharmāṇām。

[50] NK.p.240.瓦恰斯帕底这里引述的是瑜伽行派的观点。(https://www.xing528.com)

[51] NK.p.240.同前注。

[52] NK.p.240.瓦恰斯帕底这里引述的是瑜伽行派的观点。

[53] NBT.69页1以下。

[54] santāninas.

[55] vastu-blūta.

[56] 同前书,69页1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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