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上帝存在及其属性
作为犹太教哲学家,达吾德也企图证明上帝的存在,而他对于上帝存在的论证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学来的,其论证的思路和方式都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唯一的差别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上帝是引起运动的第一因,而在达吾德这里,上帝不仅是引起运动的第一因,同时也是造成事物存在的原因。
达吾德开始论证的一个预设前提是,所有的运动都不是一个事物自己产生,而是靠外力推动的。运动不仅是场所的变更,还是状态的改变,即是场所、位置、量和质的变化。场所的变化可以拿石头的运动为例。某人用手扔石头,石头的位置在手的力量作用下发生了变化。状态的变化如水在火的作用下变热。在这样的运动中,使动者和被运动者不可能是同一个存在物。假如是同一个存在物,两种相反的力就应该存在于同一个时间和同一个地点,就会出现石头在同一个时间和地点既有使动的力,也有被动的力;水在同一个时间和地点,既是潜在的热,也是现实的热。这是矛盾的,因而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所以,一个事物的运动必须依靠外力的推动。这些能够推动运动的外力有时是可见的,例如手把石头扔出去,有时则是不可见的,如动物的灵魂驱使动物运动。
达吾德的另一个预设是无限的不可能性。他首先证明一条直线不可能无限延长,进而证明不存在无限的平面、无限的固体事物、无限的数目,有限的物体不可能具有无限的力量,有限存在的系列不可能无限后退。以此为前提,他进一步论证:所有事物的运动都依赖于另一个运动者的力量,而它又被另一个动力所驱动,这就形成了一个等级系列,在这个系列中,高一级的事物推动低一级的事物。但是,这个推动者的系列不可能是无限的,即不存在无限多的致动者。因此,必定存在一个第一推动者(prime mover)。他产生运动,但自己超乎运动和静止之外,是非物质的、无形体的致动者。他就是上帝。(12)正是这样的上帝造成了世界的存在。
达吾德还比较了《圣经》中所说的上帝和经过哲学家论证得来的上帝。他指出,《托拉》是为普通大众阅读的。对于普通大众,所有的存在都应该是物质的,有形体的,非物质的无形体的东西的存在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他们心目中的上帝,也即《托拉》和犹太教传统中的上帝,不是非物质的存在。在这些人看来,说上帝是物质的存在也没有什么错误。但是,真正的圣者或哲学家依靠理性的证明所发现的第一推动者却是非物质的存在。这种论证得来的上帝比之普通大众的上帝更合理,也更可取。
但是,从运动起因的追溯而推论出来的作为第一推动者的上帝,而不是作为创造者(creator)的上帝,而犹太教所需要的恰好是作为后者的上帝。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由于宇宙是永恒的,不存在从无中创造的问题,所以只要证明有一个推动者作为最初的原因,该证明就是充分的。也就是说,哲学家需要从逻辑上为世界的存在提供形而上的根据,亚里士多德从致动因的系列追溯到第一推动者就算完成了使命,他没有必要证明更多。但是,对于作为犹太教的信徒,同时又是哲学家的达吾德来说,仅仅证明第一推动者的存在就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作为犹太教徒,他相信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相信宇宙是上帝在某个时刻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因此,宇宙有一个创造主。作为信奉犹太教的哲学家,他不仅应该像亚里士多德那样证明第一推动者的存在,还应该证明这个第一推动者同时也是世界的创造者。令人遗憾的是,他没有这样做。当然,要证明创造主——上帝的存在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后来,迈蒙尼德在其《迷途指津》中最终还是接纳了传统犹太教的对于上帝创世的信仰。
也许达吾德意识到了仅仅从运动推论出上帝的存在是不够的,所以,他还根据可能的存在者与必然的存在者的差别提出了另外一个证明。其大意是:可能的存在者指的是其存在依赖于另一个存在者的存在,它曾经是非存在(non-existence)。这个可能的存在者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这取决于它是否有原因使之存在,所以被称为“可能的存在者”。必然的存在者指的是其存在依赖其自身(in itself),而不是从别处衍生出来的。它之所以被称为必然的存在者,是因为其本质就包含了存在。不包含存在的必然存在者是不可思议的。现在要问: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可能的存在者,还是有必然的存在者存在?达吾德认为,必然的存在者是存在的。这是因为,如果所有的存在者都是可能的,我们就会有一个无限的系列,其中每一个环节的存在都依赖于先于它的那个环节。如果不存在第一个存在者,就无法解释这个系列中的作为其环节的任何一个存在者。因此,我们必须设定第一个存在者,其存在根源于自身,而不依赖在先的他者。这就是必然的存在者,他是所有其他存在者的原因。达吾德认为,这个证明是与作为创造主的上帝兼容的。(13)实际上,作为必然存在者的上帝仍然是哲学家的上帝,不是犹太教中所说的造物主,因此,它仍然是作为信徒的犹太人所不能接受的。(www.xing528.com)
关于上帝的属性,前面已经提到了非物质性和无形体性。在达吾德哲学中,一体性是一个很重要的属性。在达吾德看来,必然的存在者本身一定不包含多样性。这是因为,如果包含多样性,其本质则不能将元素凝聚为一体,而需要另外的存在,这样也就不成其为必然的存在者了。因此,单纯性(simplicity)是必然的存在者的属性。
同时,也不会存在两个必然的存在者。这是因为,必然的存在者具有彻底的单纯性,因此,不能将任何属性附加其本质之上。如果存在第二个必然的存在者,那么,两个必然的存在者要么彼此相互区别,要么等同。而不论是前一种情况,还是后一种情况,它们都不是完全单纯的,因此,也不是必然的存在者。
这表明,必然的存在者既是单纯的,又是独一的(unique)。单纯性加独一性,就是上帝的一体性。也是在这双重意义上,我们说上帝是“一”(one)。只有上帝是“一”。上帝以外的任何别的存在都不是一。不论是集体,还是单个的人,都不是一,因为都包含复多,不具备单纯性。每一个物质的事物都是形式和质料的复合,因此,都不是一。即便是非物质的数学中的线和面,也不是一,因为它们也都是可分的,是潜在的多。只有非物质的且不依赖他者而存在的必然的存在者——上帝才是一。各个事物都不是一,所以说,一不是这些事物的本质。上帝的一体性不是偶性,因为单纯性不包含偶性。在这个意义上,上帝的一体性就是其本质。(14)达吾德关于上帝的一体性的观点被他之后的迈蒙尼德所接受。
达吾德论证了上帝是无形体的、非物质的、一体性或一,但他不说这些是上帝的属性。在理论上,他不承认上帝具有肯定性的属性,因为不论是本质性的属性,还是偶然的属性,都可能导致多个上帝和他的复合性。而上帝是一,而不是多,是单纯的,不是复合的。达吾德唯一承认的上帝的属性是否定性的和关系性的。例如,说上帝是事物的原因,并没有增加其存在的实在性,只表明事物的存在对上帝有依赖性。上帝的真正属性是否定性的,如说他不是物体,其存在不依赖于他者,诸如此类。最流行、最重要的神的属性有以下八个:一(one)、存在(existent)、真实(true)、永恒(eternal)、生命(living)、认知(knowing)、意欲(willing)、能力(able)。这些属性实际上都是否定性的。例如,一体性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事物像上帝,因为是不可分的。永恒无非是说神那里没有变化和运动。真实指上帝永远不会停止其存在,其存在不是源于他者。正如胡斯克所说的,虽然有关神的否定属性的学说消除了一些怀疑之处,但它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肯定的知识。关于神的否定属性的理论也为迈蒙尼德所继承。
达吾德不赞成对上帝做神人同形同性论的理解。他表示,在《圣经》中,上帝被描述为像人一样睡眠和觉醒,具有和人一样的肢体、眼睛、耳朵、手、脚,等等。所有这些神人同形同性的特征,都不应该按照字面意义来理解,而应该当做比喻来理解。当《圣经》提及上帝发怒或给人以惠顾时,其真实的含义是,好的行为使人靠近上帝,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而不好的行为使人远离上帝,招致不幸。虽然经文的字面意思是上帝接近或离开人,对人发怒或给予惠顾,但实际上,是人自己的行为使之接近或离开上帝的。(15)
达吾德之后,迈蒙尼德在他的《迷途指津》中也把经文的含义分为字面的和隐含的,认为很多有关神人同形同性的文字都是比喻。通过寓意解经法,迈蒙尼德消除了这些比喻的字面意义,而发掘出蕴涵其中的合乎理性的含义。我们已经看到,达吾德这类虽然没有使用寓意解经法,但类似的思想都已经表达出来了,只是在迈蒙尼德那里更精致、更深入些罢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