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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囚徒困境的心理博弈战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与囚徒困境的心理博弈战甲、乙二人合伙作案,结果被警察抓了起来,分别被隔离审讯。如果投资者采用价值投资方式,以投资对象的内在价值作为投资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改变投资的博弈性质,进而走出囚徒困境。从前面的分析可知,投资市场上囚徒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价格的形成不是以内在价值为基础,而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从而导致投资者的买卖行为完全退化为一种博弈。

投资与囚徒困境的心理博弈战

投资与囚徒困境的心理博弈

甲、乙二人合伙作案,结果被警察抓了起来,分别被隔离审讯。在不能互通信息的情形下,也就是彼此不知道对方是坦白还是缄默的前提下,每个嫌疑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或者保持沉默,与他的同伙合作。这样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两人都不坦白,警察会因证据不足而将两人各判刑一年;

如果其中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坦白者作为证人将不会被起诉,另一人将会被重判二十年;

如果两人都招供,则会因罪名成立各判五年。

这两个嫌疑犯该怎么办,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他们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相互合作,保持沉默。这样,他们能够得到的结果是,被判刑一年。

当然,他们也会有第二种选择。经济学假设人都是理性的,他们追求的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于是问题开始了,两个人都十分精明,而且都只关心减少自己的刑期,并不在乎对方被判多少年。每个人都会这样推理:假如我招了,我立马可以获得自由,显然招比不招好,而不招却要坐牢一年;

假如我不招,对方招了,那么我就要做二十年的牢,而我招了,就只做五年;

显然还是招更好一些。可见无论对方招与不招,我的最佳选择都是招供。最终,两个人都会基于同样的想法作出招供的选择,这对他们个人来说都是最佳的,即最符合他们个体理性的选择。但就整体而言他们得到的结果却是最差的,因为这样的选择表示他们获得的刑期都是五年。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对于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而言,他在这场博弈中所寻求的是最稳定策略。也就是说,无论对方怎样行动,我的策略是保证我不是“被害者”。对方背叛,我也背叛,求的是“不吃亏”,而对方的不坦白与抗拒,也会给我提供可乘之机——即背叛能得到更多。总而言之,我的背叛总是好的。所以,两人都选择了对自己而言最优的选择,但没想到却得到了最差的结果。这就是博弈论中最著名的“囚徒困境”。(www.xing528.com)

从本质上讲,投资市场也是一个博弈的场所。投资者要获得赢利就必须低买高卖,当某种投资产品的价格达到高位后,对每个投资者而言,不论其他投资者选择什么策略,自己的最佳策略就是卖出,于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每个投资者都争先恐后地卖出,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共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人能及时在高位时卖出的。按照“囚徒困境”原则,如果投资者能够通过共谋决定都不卖出,其结果显然更优,这正是一个“共赢”的结果。但这一策略因不符合个人理性而难以实施,这意味着,真正出现的结果几乎只能是“共输”,而难以出现“共赢”。

事实上,如果投资者足够理性,他们事先就能预见到这种“共输”的结果,这样的话,他们甚至从一开始就不会买入这种价格的投资产品并推高产品价格,这就是说,在投资市场上“合谋”根本难以出现。

那么,投资者怎样才能走出投资中“囚徒困境”呢?答案就是巴菲特最为推崇的价值投资法。

价值投资要求投资对象的内在价值高于其市场价格,即投资于那些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产品。在短期内,投资产品的价格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价格未必等于内在价值,但是,从中长期来看,价格必然向其内在价值复归,这就是说,内在价值作为市场价格的基础形成了对一定价格水平的支撑。因此,投资于价值型产品承担的风险比较低,而预期收益率则比较高。

如果投资者采用价值投资方式,以投资对象的内在价值作为投资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改变投资的博弈性质,进而走出囚徒困境。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投资市场上囚徒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价格的形成不是以内在价值为基础,而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从而导致投资者的买卖行为完全退化为一种博弈。当价格丧失内在价值支撑的时候,市场参与者必然蜂拥杀出,其结局只能是“共输”。如果投资者以内在价值作为投资的依据,他所投资的对象价格有内在价值作为支撑,此时就可以忽略其他投资者的决策与行为。也就是说,当投资者按照内在价值来选择投资对象的时候,投资真正成了一种投资,而不再是市场上投资者之间的博弈。

投资箴言:

投资市场就是一个博弈场所,在这场博弈中,如果投资者能坚持价值投资,就不用考虑其他投资者的决策和行为,也就自然而然地走出了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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