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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罪犯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刑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可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醉酒为掩护,进行犯罪活动,也可以警戒嗜酒者不要过于贪杯,寻衅滋事,以身试法。《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所要求的,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酗酒犯罪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坚持依法办事,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酒醉罪犯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8 醉酒的人犯罪还要负刑事责任吗?

人们在喝醉酒时,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会降低,这时干出了触犯刑律的事来,是否也属于犯罪行为,是否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什么《刑法》明确规定在醉酒状态中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呢?这是因为,醉酒的人是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的。醉酒的人可能减弱辨别是非或控制自己的能力,但不会完全丧失辨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即使喝醉酒,也还是能够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如果真正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也就没有能力再实施犯罪行为了。在醉酒的状态下,尚能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却放任自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其行为当然可以构成犯罪。醉酒的人理应负刑事责任,俗话说的“酒醉心里明”就是这个道理。在法律上所谓无责任能力的人,是指不能识别自己的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而且对自己的行为失去了控制能力的人。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可能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精神病人的家属有义务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触犯刑律的行为,一样构成犯罪,并且应当负刑事责任。(www.xing528.com)

醉酒和精神病不同,醉酒是人为的,是可以自觉避免的。但醉酒的人常常是逢心情愉快,则开怀畅饮;心情苦闷时,则借酒浇愁。不加节制地酗酒,醉后狂言乱语、胡作非为,这都是一种恶习,是对社会利益和个人健康不负责任的行为,醉后干出触犯刑律的事来,待到酒醒,后悔莫及。可见,醉酒可以导致误事、闯祸,但不能成为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喝酒要防止醉酒,醉酒后仍要努力控制自己的行为。否则,在醉酒的状态下,一旦糊里糊涂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仍然要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法律对他是不原谅、不宽容的。《刑法》的这一规定,可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醉酒为掩护,进行犯罪活动,也可以警戒嗜酒者不要过于贪杯,寻衅滋事,以身试法。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所要求的,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酗酒犯罪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坚持依法办事,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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