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澳门路及其近代法制有关的几个问题
与澳门路及其近代法制有关,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三个。
(一)有关路名规定失控的问题
这是一个有关上海公共租界路名规定的实施问题。1865年12月13日改定路名的规定实施以后,开始的实施情况比较理想。可是,以后由于租界地域的扩大,道路数量的增多,再加上越界筑路的推进,(32)出现了大量利用人名来命名路名的情况。澳门路是一条按照规定来命名的道路,然而就在澳门路命名前后,就已经出现了一些以人名来命名的路名。比如:施高塔路(今山阴路)是以1894年至1897年任工部局总裁的施高塔来命名,窦乐安路(今多伦路)是以英国传教士窦乐安来命名,乔敦路(今淮海西路)是以1906年至1920年任英国驻华大使的乔敦来命名,法磊斯路(今伊犁路)是以1911年至1922年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的法磊斯来命名,华伦路(今古北路)是以1901年至1911年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的华伦来命名,庇亚士路(今北翟路)是以1913年至1920年任工部局总董的庇亚士来命名,白利南路(今长宁路)是以1898年至1901年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的白利南来命名等等,都是如此。(33)可见,在这些时期,有关路名规定的实施情况已不理想,存在失控情况。然而,用这些英国工部局总裁、英国传教士、英国驻上海总领事、英国驻华大使等人名来命名为路名,直接有利于肯定他们的侵华作用和提高他们的殖民地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海公共租界的半殖民地状况。
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英美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对抗更为公开化,日军很快便占领了上海公共租界。1943年8月1日日伪上海市政府又正式接收了这一租界。此时的上海公共租界虽然还存在,但却成了日伪控制的地区,原来有关路名的规定名存实亡。然而,在日伪上海市政府推行的去英美化过程中,歪打正着,中国的许多地名替代了原来以英美人名等来命名的路名。比如,把爱多亚路改为大上海路,林肯路改为天山路,敏体尼荫路改为宁夏路,古拔路改为富民路等等。另外,还有一些路名也都通过改名而产生了。比如,余姚路、大名路、武胜路、虎丘路、天目路等等。(34)包括澳门路在内的一些原来就是以中国地名来命名的路名,自然不在这次改名之列,仍以原名保留。这样,上海的路名就出现了一种令日伪上海市政府所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其结果却产生了一个日伪势力所并未预想到的实际意义。这就是经1943年大规模的更改整理路名以后,以中国各省地名命名的路名在上海的全部路名中就占据了多数。于是这种以中国各地各类地名来命名上海道路的原则和方法得以确定,并被延续运用,从而促成了上海路名的地方特色的基本形成。”(35)此话不假。
(二)有关城市建筑规定的瑕疵和实施的问题
这是一个涵盖上海公共租界立法和法规实施的双重问题。它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建筑规定缺乏整体规划。虽然,上海公共租界对租界内建筑的规定,已经比较齐全,对房屋图纸设计的审批权、房屋建造活动中的监理权、违章建筑的查处权等一些内容都有明文规定,可对租界内的整体建筑却缺乏整体规划,留有瑕疵。究其原因有多个。比如,有私利上的原因。1874年曾提议,在河南路以东地区不再新建中式房屋,但由于租界内的中式建筑多为洋人所建,为利所趋,洋人竭力反对,导致此提议流产。又如,有经济上的原因。由于租界的扩大,而且建筑的分布基本上是因为地价的差异和经济布局的变化而自然演化,没有从其城市建筑的合理性来考虑,建筑规划无法实现等等。
(2)有法不依情况比较突出。这又主要表现在娱乐场所等的特殊建筑和建筑物的高度限制上。考虑到安全等诸多原因,上海公共租界曾于1925年作出规定,不允许包括电影院、戏院等在内的娱乐场所,在其建筑的下层或上部建有居舍。可是,为了节省成本,上海公共租界的娱乐场所中,几乎全都设有居住、办公等场所,相关规定成了儿戏。另外,上海公共租界的建筑规定限制了西式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得超过85英尺,但这一规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超高的建筑不是个别情况。1905年天洋洋行在地产重建中,在现有的一个三层高的文艺复兴样式的建筑上,再加添了一个新建筑,以致总高度达115英尺;1906年九江路四川路口的安利洋行建造了一幢9层的建筑,高达130英尺;另外,广东路上建筑的大来大楼也达到了90英尺的高度等等。(36)这些都是有法不依的典型例子。
(3)相应的措施不配套。这又突出表现在强拆棚户区的问题上。20世纪20年代以后,随着上海工业的发展,贫困的工人大量增加,棚户区也大幅度增多。据统计,1925年上海公共租界内共有棚户房2000间左右,仅杨树浦路、平凉路一带就有1200间,以后还有增加。这些地方,人口密度大,环境卫生差,工部局多次以违规为由,采取强拆的方式,加以取缔。可是,由于上海公共租界没有采用相应的安置措施,大量工人没有地方安置,以致强拆一再失败,棚户区仍然存在。1936年7月11日上海公共租界强令杨树浦一带棚户区居民迁出,准备强拆草棚,但立刻遭到2000多人的反对而作罢。1938年上海公共租界再次拆毁西边新工业区新建的棚户区居民31800户,也没有成功。(37)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上海公共租界有些关于建筑的规定,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城市面貌大损。
(三)城市总体布局规定缺失的问题
上海公共租界虽有一些关于土地、道路、建筑的规定,但仍缺失租界内城市总体布局的规定,以致租界定型后,整体面貌不尽理想。
首先,道路的总体布局不尽理想。上海公共租界的道路由于缺少整体布局及其相关的规定,导致了道路的布局不尽合理。东西方向的道路比较宽敞,南北方向的道路比较狭窄。比如,北京路、南京路等都比较宽敞,广西路、云南路等都比较狭窄。随着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南北方向的道路就显得滞后,比较拥堵。同时,上海公共租界还与法租界接壤,其接壤地是洋泾浜(今延安路)。可是,这两个租界各自为政,城市总体布局既无相关规定,也无协调和实际操作,因此南北向的城市道路多不衔接,以致交通不畅,很不方便。
其次,建筑的总体布局不尽理想。上海公共租界内的建筑基本是一种随机建造的建筑,没有总体布局及其相关规定。于是,租界内不同收入的人们便建造、居住不同的房屋。其结果是:外国人、官僚、资本家等城市中的富人居住的是花园洋房;高级职员、商人等城市中的中产阶级居住的是公寓住房;普通居民居住的是一般里弄住房;贫苦劳工、流民等城市的下层人员则居住的是棚户或简易住房。(38)由于租界内没有城市总体布局的规划,这些不同材质、不同式样、不同高低的住房交织在一起,呈现了一种乱象,很不美观。澳门路也是这样,日式、中式、西式住房都混杂在一起,没有章法,缺少美感。
第三,城市相关配套设施的总体布局不尽理想。为了便于城市居民的生活,与居民区相配套的相关设施应当俱全。但是,上海公共租界也没有此类总体布局的规划及其规定,这类设施处于自生自灭的无序状态。业主觉得有利可图,便开店营业,否则就关店闭门,以致有的地方的居民区远离商业网点,有的地方的商业网点集中,又不与居民区结合在一起。这就造成了居民生活的不便。澳门路虽然不长,但这种情况也存在。它靠近东面的那一段大量的是居民区与仓库,几乎没有商店;靠近西面的那一段则有商店等一些相关的设施,但又很少有居民点。(39)这造成了那里许多居民的生活不便。总之,上海公共租界具有近代法制,但是一种有明显缺失的近代法制,而这种缺失又是由这一租界本身造成,不可避免。
【注释】
(1)载http://zh.wikipedia.org/zh~cn/%E6%BE%B3%E9%97%A8%E8%B7%AF_(%E4%B8%8A% E6%B5%B7),2010年10月18日。
(2)郑祖安:《上海地名小志》,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12页。
(3)上海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28页。
(4)唐振常主编:《上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7页。
(5)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页。
(6)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0、141页。
(7)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96—98页。
(8)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1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91页。
(9)孙平主编:《上海城市规划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97页。
(10)蒯世勋:《上海公共租界史稿》,载《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4页。
(11)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6页。
(12)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页(www.xing528.com)
(13)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页。
(14)蒯世勋等:《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页。
(15)马长林主编:《租界里的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95页。
(16)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709—710页。
(17)葛福田:《上海市行号路图录》,福利营业公司1939年版,第510—542页。
(18)杨嘉佑:《上海老房子的故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8—329页。
(19)王立民:《上海法制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169页。
(20)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21)王立民:《上海租界与上海法制现代化》,载《法学》2006年第4期。
(22)蒯世勋:《上海公共租界史稿》,载《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5—50页。
(23)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90—202页。
(24)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页。
(25)王立民:《上海租界与上海法制现代化》,载《法学》2006年第4期。
(26)王世杰:《上海公共租界收回问题》,太平洋书店1927年版,第9页。
(27)蒯世勋:《上海公共租界史稿》,载《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3页。
(28)王世杰:《上海公共租界收回问题》,太平洋书店1927年版,第10页。
(29)王立民:《上海租界与上海法制现代化》,载《法学》2006年第4期。
(30)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690—699页。
(31)史梅定:《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700—704页。
(32)越界筑路是上海租界当局扩大自己地域和势力范围的手段。他们在连接租界之处的租界以外地区修筑道路,然后派遣巡捕进行巡逻,进行工务、卫生、收捐税等管理,最后再把这些地区划入租界范围。从辛亥革命至“五卅”运动这段时间,上海租界的越界筑路情况比较严重。
(33)郑祖安:《上海地名小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40—41页。
(34)郑祖安:《上海地名小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50—51页。
(35)郑祖安:《上海地名小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51页。
(36)练育强:《上海公共租界建筑管理法规研究》,载《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3期。
(37)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568页。
(38)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页。
(39)葛福田:《上海市行号路图录》,福利营业公司1939年版,第510—5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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