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如斯 风范长存 ——《伊斯兰常识问答丛书》序言
伊斯兰于公元7世纪初兴起,23年中统一了阿拉伯半岛,80年中传播到亚欧非三大洲,再后来遍布世界各地。今天的世界上,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穆斯林,有55个国家把伊斯兰作为国教,有22个国家把阿拉伯语——《古兰经》的语言——作为国语。伊斯兰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由于国际霸权主义和由此催生的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作祟,“曾经对世界文化作出慷慨贡献”的穆斯林的声誉屡遭涂炭,伊斯兰的真谛对许多人恍若隔世,但据有关资料显示,伊斯兰仍然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宗教。
你可以对穆斯林的现状作出自己的不同判断,发表自己自由的观点,但你无法否认的是,即使在不利于伊斯兰和穆斯林的形势下,伊斯兰一如既往地保持强劲的传播势头。在全球化大潮席卷一切的今天,伊斯兰在世界诸多宗教中最为活跃,对许多国家和地区文化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的影响最为明显。
穆斯林的文化有过昔日的辉煌,也有过近代的衰落,但它衰而不亡,弱而不死,犹如强悍的植物,久旱后一遇甘霖即又勃发生机。那么,伊斯兰的传播与影响,有什么内在的驱动力?你可以针对这个问题列举经济、政治、历史等诸多因素,但如果透过以“国际标准”名义的简约言说和话语霸权,我们不难看出,伊斯兰经久不衰的生机主要在于它的对话精神和共存理念。
美籍华人学者杜维明先生提出“文化中国”的概念,并把它解释为“以沟通理性为方式的,从想象逐步落实日常生活的‘话语社群’,希望通过对话渐渐消解因不同语言、不同地域和不同信仰乃至因性别、年龄、职业或阶层的差异而引发的异化感”。令人惊奇的是,早在一千四百年前,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所受启示《古兰经》中就已指出,真主创造不同民族和群体,旨在相互交流与沟通:(人类啊!我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群体,以便你们互相认识)(49:13)。这几乎可以称为最早的“文明对话”宣言。
之所以有“文明对话”这一提法,与各文明之间的差异不无关系。伊斯兰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信仰占文明中的主导地位,但伊斯兰坦然确认人类文明中的两大基本事实,它们对人类的思想、行为以及与他人的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两个事实是:(一)人类在宗教及其他文化成分中的不同和差异,是真主的意志,是真主睿智的选择;任何人无法阻挡真主的意志,或改变真主赋予宇宙的常道(规律)。《古兰经》说:(假如你的主意欲,他必使众人成为一个民族,但他们会不断有分歧和差异……他为此而创造了他们)(11:118-119)。古兰经注家们说:经文中的“为此”即指人类的差异。(二)人类的差异、迷误或偏离,其清算权在于真主,而且是在后世,而在今世他人无权清算。因此,针对反对者,真主说:(你应当召人于此道,你应当谨守天命,常守正道,不要顺从他们的私欲。你说:“我确信真主所降示的经典,我奉命公平对待你们。真主是我的主,也是你们的主。我们有我们的工作,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我们不必和你们辩驳。真主将集合我们,他是惟一的归宿”)(42:15)。
有鉴于此,伊斯兰文明博大的胸怀中容纳了各种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国籍,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没有因为这些文化成分的差异而把任何人逐出这一文明之外,体现了统一文明之中的多元文化,使犹太教徒、基督教徒、萨比教徒以及信仰其他各种宗教的人生活在这一文明的庇护之下,他们的信仰和宗教活动不受任何干涉。大主教尔舒亚伯曾写到:“上帝让阿拉伯人做了我们的统治者,但他们对我们和蔼可亲,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们绝不是基督教的敌人,相反,他们不仅尊重我们的宗教,尊重我们的牧师和使徒,而且支持我们修建教堂和修道院。”而且,这些不同的宗教和民族并未生活在伊斯兰文明的边缘,而是和穆斯林一起直接参与了这一文明众多领域的构建。美国学者希提的《阿拉伯通史》(马坚译)一书提到,光辉灿烂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不乏其他宗教信徒的贡献。如被称作“翻译家的长老”的侯奈因·本·易斯哈格是景教徒,翻译过阿基米德著作的撒比特·本·古赖是萨比教徒,天文学家白塔尼原是萨比教徒,后改奉伊斯兰。这充分说明了伊斯兰对多元文化的认可和倡导。伊斯兰文明并非如一些人所想象的仅是“宗教神学文化”,而是一种博大精深、多姿多彩的文明,其中包括宗教、语言、文学、哲学、自然科学、数理科学、人类学、社会学及其他种种学科。其中既有艾布·哈尼法的法学及见解学派,也有马力克的法学及圣训学派;既有沙菲仪的法源学,艾什尔里的凯拉姆学(辩证认主学),泰伯里的经注,布哈里的圣训辑录,也有贾希兹的文学,赫里勒的辞书,西伯威的语法,阿布杜·嘎希尔的修辞,伊本·西那(阿维森纳)的医学,穆台奈比的诗歌,伊本·海赛姆的眼科医学,比鲁尼的数学,安萨里的苏菲修行,伊本·鲁世德(阿威罗伊)的哲学,伊本·赫尔敦的历史研究和社会学;既有伊本·泰米叶的回归思想和伊本·阿拉比的苏菲意识,也有伊本·哈兹姆的表义论和沙蒂比的宗旨论;既有哲学家的理性主义和法学家的遵循精神,也有维新家的演绎和因袭者的固守……
由于对多元文化的这种首肯,我们既能在伊斯兰世界的各大图书馆看到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的各类图书,又可看到遍布世界的五彩缤纷、各具风格的伊斯兰建筑艺术,如安达卢西亚(今西班牙)的红宫,埃及的艾资哈尔大学,印度的泰姬陵……即使作为敬拜真主的神圣地方——清真寺,有阿拉伯风格的,有欧式风格的,也有典型的中国风格的(如西安的化觉寺、北京的牛街寺等)。需要指出的是,鉴于伊斯兰文化的包容性、多元性和现实性,虽然其中囊括了其实不宜作为普遍指导的一些文化遗产,但如果将其否定或删除,一定不是客观之举,更与伊斯兰对文化多元性的首肯精神格格不入。所以,在伊斯兰文明的遗产中我们可读到艾布·阿塔西叶的淡泊诗和艾布·努瓦斯的吟酒诗,有《辞章之道》和《一千零一夜》,有朱奈迪的遵循经训的苏菲思想,又有哈拉吉和伊本·赛卜因的奇谈怪论,有同属穆斯林的不同信仰派别的著述,也有脱离伊斯兰的派别的言论……这些思想遗产虽然不无问题,但你无法彻底否定它、涂抹它,它是学者和专家们学术研究和学术比较的领域——专家们自有慧眼,当然不怕受其中消极因素和极端思想的影响。因为于多元之中汲取精华是《古兰经》的庄严教诲:(你向我的那些仆人报喜:他们聆听话语,然后择善而从。那些人是真主所引导的人;那些人是有智慧的)(39:17-18)。
伊斯兰文化的多元性还体现在,《古兰经》和《圣训》虽然是神圣的立法源泉,但除了信仰、功修、伦理等方面的少部分被称为“断然”的内容外,大部分明文允许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为它们属于“或然”的内容。著名的四大教法学派的产生,乃是对经典明文多元理解的产物,是伊斯兰文化多样化、多元性的具体说明。教法学派类似于诸子百家,不过属于多元性、互补性的差异,并非是对立和冲突的关系。如果说,伊斯兰文化允许对作为根本行为大法的《古兰经》和《圣训》有不同的见解——这种多元理解始于先知穆罕默德生前、圣门弟子时代并延续至今,那么,其他生活领域中的多元化自然是伊斯兰文明中众所周知的事实。先知“对于你们的世俗之事,你们自己最清楚”的教诲为文化的多元性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中世纪由阿拉伯人主导、各民族(包括非穆斯林)共同创造的独领风骚的伊斯兰科学文化,乃是这一文明特性的直接结果。
开放性是文明多元化思想的自然延伸。穆斯林虽然以自己的文化和使命而感到自豪,但他们却反对闭关自守,而是向所有其他文明敞开胸怀,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去吸收其他文化中的精华。《古兰经》明确指出它的使命是证实以前各民族所受的启示:(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5:48)。即《古兰经》旨在证实前人所受经典中的真理,肯定前人文明中的有益成分,并加以补充和完善。可见,伊斯兰文明的根本使命是来补充和构建已有的人类文明,而非抹杀和捣毁它。先知穆罕默德说:“我的使命是为了完善一切美德。”从而对以前的犹太教文明、基督教文明及一切天启宗教的文明给予肯定。故而伊斯兰要求穆斯林必须信奉所有天启经典和所有的先知,惟其如此,其信仰才算完美:(使者确信主所降示他的经典,信士们也确信那部经典,他们人人都确信真主和他的一切天使、一切经典和一切使者。〔他们说:〕 “我们对于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 (2:285)。
伊斯兰对所有人类文明(包括儒家文明和基督教文明)的包容性在于,承认真主(上帝)给每个民族或文明群体派遣过使者:(每个民族都有一个引导者)(13:7)。 (没有一个民族则已,只要有,其中就有警告者曾经逝去了)(35:24)。(派遣使者之前,我不会惩罚〔任何人〕)(17:15)。根据这些经文,真主不仅给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派遣过使者(如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和穆罕默德),而且给一切人类文明实体都派过使者。以宽容的学术风格而著称的现代伊斯兰思想家纳迪姆·艾勒·基斯尔在他的名著《信仰的历程》中谈及古希腊哲学家时说:“我更倾向于认为,在埃及、中国和印度,古人的许多哲学是天启的遗迹,却被历史湮没;留下那些遗迹者被列为哲学家,而或许他们就是先知,或先知的追随者。”关于儒家文明的奠基者孔子、佛教文明的奠基者释迦牟尼等是否是来自真主的使者,著名伊斯兰学者毛杜迪的观点既不悖穆斯林的传统信仰,又展示其博大而宽容的胸怀:“我们相信一切真主派遣给印度、中国、伊朗(波斯)、埃及、非洲、欧洲及世界其他地区的所有使者。但我们无法具体断定他们中的某个人是否来自真主的使者。因为我们尚未掌握这方面的任何线索。然而,我们决不可贬斥或诋毁世界上各种宗教奠基者中的任何一个。我们或许不知,他们曾经是来自真主的使者,而后人改变了他们的宗教,一如先知穆萨和尔撒的跟随者改变了他们原有的宗教一样。如果我们想发表自己的观点,也应当根据其目前的宗教礼仪和宗教活动就事论事,而对这些宗教的奠基人则要三缄其口,以免对真主的某个使者有所不恭。”作为穆斯林,哪怕你不同意某个宗教和文明的一些局部内容,但你不可以对那一宗教和那一文明的奠基者妄加评论,甚至出言不逊。这或许就是对如下《古兰经》教诲的一种解读:“我们对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这种开放心态,是穆斯林认知和对待人类一切文明的立足点。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传播伊斯兰文明的时候,并没有完全废除伊斯兰文明之前阿拉伯人的一切习俗和文化,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比如,朝觐仪式中保留了阿拉伯人由先知伊布拉欣(亚伯拉罕)继承的索法和麦尔卧之间的奔走礼,取消了部分阿拉伯人裸体巡游天房的做法;婚姻法中取消了阿拉伯人以前的三种婚姻形式,而保留了另一种,即今天穆斯林的婚姻形式;穆圣采纳部分圣门弟子的建议,采用了其他国王们所用的印章,上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联军战役时,采纳波斯人赛里曼的建议,挖壕沟来抵御敌军;圣门弟子们曾吸收过罗马人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波斯人的田赋制度……
关于吸取其他文明的成果方面,没有以下圣训更能说明问题的了:“你们求知,哪怕远在中国。” 穆圣在世时,伊斯兰尚未传播到中国,中国当然不会有伊斯兰的宗教学科,那么,穆圣鼓励穆斯林去中国学什么呢?答案无疑是让他们去学中华文明(包括儒家文明)的精华。何况根据大学者纳迪姆的观点,中华文明中无疑存在着“天启的遗迹”,也就是说真主曾给这块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土地派遣过使者。孔子的许多名言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与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如“爱人如己者才是真信士”等多有吻合,是最好的证明。
先知说:“穆斯林犹如蜜蜂,只汲取佳美的饮料,只储存佳美的食物。”第四位哈里发阿里说:“知识是信士遗失的宝物,应随时求取,哪怕它来自多神教徒呢!”中世纪的穆斯林,既能恪守自己的信仰和文明特色,又能吸取波斯、罗马、印度诸文明中益于自己的成分;同时他们汲取希腊学术遗产,加以翻译、提炼,并注入新的内容。穆斯林的学者和领袖们支持他们的这一行动,并参与其中。他们只是对希腊文化中有违自己信仰和方法论的部分予以抵制,如希腊哲学中的形而上学等。希提说:“柏拉图的学说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凭借伊本·西那(阿维森纳)和伊本·鲁世德(阿威罗伊)两人而传入拉丁世界,从而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哲学研究,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伊斯兰文明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典型例证。正是这一开放的文明,启动了“百年翻译运动”及独占鳌头的伊斯兰科学文化。美国学者希提说:“阿拉伯人所建立的,不仅是一个帝国,而且是一种文化。他们继承了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地中海东岸上盛极一时的古代文明,又吸收而且同化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主要特征。后来,他们把其中许多文化影响传到中世纪的欧洲,遂唤醒了西方世界,而使欧洲走上了近代文艺复兴的道路。”
宽容是对话和共存理念的必然内涵。伊斯兰对异文化群体的宽容性源于它的普世性价值。它的文明兴起之时即呼唤人类啊!2:21)而没有说“阿拉伯人啊!”它召人于众世界的主(1:2),而没有说“穆斯林的主”或“阿拉伯人的主”;它宣布自己的使命是针对全世界的,而非区域性的:我派遣你,只为慈爱全世界(21:107)。
先知穆罕默德每次礼拜后所念的一段祷词,集中体现了伊斯兰对所有人类的博爱思想:
主啊!我们的主,万物的主,万物的掌管者,我见证:你独一无二;
主啊!我们的主,万物的主,万物的执掌者,我见证:穆罕默德是你的仆人和使者;(www.xing528.com)
主啊!我们的主,万物的主,万物的掌握者,我见证:全体仆民(人类)都是兄弟。
这段祷词没有把“兄弟”关系限于阿拉伯人之间,甚至也没有限于穆斯林之间,而是囊括了所有民族、肤色和文化,认为全人类同为真主的仆民。先知把这种博爱原则和作为伊斯兰的标志的作证言相提并论,说明它不是一种边缘说教,而是信仰的核心内涵之一。同时,把这一原则溶入敬拜真主、接近真主的日常祷文之中,把它和作为每日功课的礼拜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赋予了这一原则一种神圣性,与一般世俗意义上的博爱不可同日而语。
在先知及正统哈里发的时代里,对非穆斯林的宽容、人类的平等观念被生活化了。有一次,先知看见一个被送葬的亡人时就站起身来,以示尊重。这时有人告诉他:“亡人是个犹太人。”先知就反问道:“难道他不是人吗?”因此,伊斯兰不承认“优等民族”、“上帝的选民”等人为的理论。先知说:“人类是平等的,仿佛梳子的梳齿一样。”“阿拉伯人不比外族人优越,外族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也不比白种人优越。优越性只凭对真主的敬畏程度而论。”
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时期,与奈季兰的基督教签订协约:将以真主及其使者的名义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及宗教信仰;他们的主教和牧师不作变动。其实,这一政策乃是一如既往地履行先知穆罕默德曾与他们订立过的条约,因为根据伊斯兰“沙里亚”大法,这一切永远受真主及其使者的保护。欧麦尔任哈里发时期,在与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徒签订的协约中明确写道:“其他宗教的信奉者,其生命、财产、教堂、十字架等都享有安全保障;教堂不允许其他人居住,教堂中的任何设施(包括十字架等)都受到保护,不得破坏;任何人不得歧视基督教徒的信仰,不得伤害他们……”欧麦尔本人对这一政策以身作则。有一次,欧麦尔正在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堂时,礼拜时间到了,但他并没有在里面做礼拜,以免后来的穆斯林将该教堂改作清真寺而驱逐其原有的主人。埃及总督阿慕尔的儿子傲慢地打了一个科普特基督教徒的儿子,科普特人从遥远的埃及来到麦地那,向哈里发欧麦尔状告埃及总督。作为抵偿,欧麦尔果断地召来了阿慕尔父子,命令科普特人的儿子以同样的方式打阿慕尔的儿子,并对阿慕尔说:“人生而自由,是谁让你奴役他们的?!”哈里发阿里时代,阿里丢了一具盔甲,被一个基督教徒捡到了。后来阿里在基督教徒那里发现了自己的盔甲时,基督教徒坚称盔甲是自己的。阿里只得说:“让法律在我们之间公断吧!”于是他俩一起去见法官舒力哈。听了双方的辩辞后,法官要求哈里发拿出证据来说明盔甲是自己的,而阿里拿不出证据,法官就根据基督教徒掌握着盔甲这一事实,把盔甲判给了基督徒。这个基督徒万万没有想到法官会把盔甲判给自己。他惊讶不已,于是情不自禁地说:“我见证这是众先知的法律:哈里发竟然带着我去向他的法官申诉,而法官却让我胜诉,让哈里发败诉。哈里发明知自己并没有撒谎啊!我要见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信士的领袖啊!这盔甲确实是你的,从你的马上掉下来,被我捡到了。”阿里说:“你已经成了穆斯林,盔甲就归你了。”正是这种法律上把国家元首与非穆斯林公民(异文明群体)等量齐观的文明,“引发了一场重大的世界历史和文化的变革”,带来了“一个哲学和科学大师辈出的时代”。
伊斯兰文明的宽容性还体现于,生活在伊斯兰国家里的非穆斯林,伊斯兰并不要求他们在关乎自己宗教特性的领域(如结婚、离异等家庭律例)去执行伊斯兰的教律,圣门弟子们针对非穆斯林公民留下的指示是:“让他们自由处理自己的事情。”对于非穆斯林认为“合法”的事情,伊斯兰并不为难他们。如猪肉和酒,前者是《古兰经》明文禁止食用的,后者在伊斯兰中被列为万恶之源,但伊斯兰并未禁止非穆斯林(如基督教徒)吃猪肉、喝酒。不仅如此,部分穆斯林教法学家主张,谁损坏了基督教徒的猪肉或酒,应当照价赔偿。
在追溯伊斯兰与西方的关系时,美国学者埃斯波西托谈到伊斯兰的宽容政策:“对于拜占庭和波斯领土上的许多已屈从外国统治的非穆斯林来说,他们并不是失去了独立,伊斯兰的统治只是意味着统治者的变换,而且,新的统治者更为灵活、更加宽容。现在许多人享受着更大的地方自治,缴纳的税收也更低…… 从宗教的观点看,伊斯兰教证明是一种更加宽容的宗教,它给犹太人和当地的基督教徒提供了更大的宗教自由。”即便是对素有争议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埃斯波西托也写到:“这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政策与当时基督教国家的狂热褊狭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穆罕默德二世时代,巴尔干的农民常常说,‘土耳其人的头巾远胜过教皇的三重冕。’”
在谈到伊斯兰文明的特点时,英国中东史学大师伯纳德·路易斯说:“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文明在高峰时代,是傲视群伦地气派——在许多方面,它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当时的最高点……伊斯兰教并不是第一个其发言人宣称托付给他们的真理为普世而独特的宗教,他们并认为自己是上帝最后启示的惟一监护人,他们有义务把这个最后的启示带给普世大众。但是,穆斯林却是头一个为完成这个目标而做出巨大进步的群体,他们缔造出一个宗教文明,它超出了单一种族、或单一地区、或是单一文化的界域。中古盛期的伊斯兰教世界是国际化的、种族多元的,甚至是可以洲际连接的。”“相较于从上古延续到现代的希腊化文明,伊斯兰教文明走的是另一条路子。我们可以说,在向现代的普世文明迈进一事上,提供了更大展望的并非是希腊人或拉丁式的基督教文明,反倒是阿拉伯人的伊斯兰教文明。”
伊斯兰文明已走过一千四百多年的坎坷历程,在不乏争议的“全球化”时代面临诸多挑战:“9.11”后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相继用武力征服阿富汗和伊拉克(尽管战争尚未结束),使支持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人似乎有了“现成的依据”。其实,明眼人都不难看出,与其说这是“文明的冲突”,不如说是“石油利益驱使下的战争”。尽管一些国家在“反恐”上采取双重标准,人为地制造“恐怖主义”的土壤,使东西方的智者们一致倡导的“文明对话”举步维艰,但主流伊斯兰思想家和学者们并不相信“文明的冲突”的神话,认为文明之间的主旋律是对话与交流,而不是对抗与战争。《古兰经》于14个世纪以前把“互相理解与交流”作为“各种民族和群体(文明)”存在的宗旨和目标:(我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各种民族和群体,以便你们互相交流)(49:13)。正因为如此,伊斯兰文明的宽容与对话特性即使在十字军东侵、蒙古军西侵那样的“冲突”公开化的历史时期也未间断:前者使十字军领略了萨拉丁的宽容精神——一次性释放一千多名无力赎身的穷苦战俘,与十字军首领里夏尔一次屠杀二千七百个战俘形成对照;后者使战胜者(蒙古人)接受了被战胜者(穆斯林)的宗教和文明,并把它传播到更遥远的地区。
今天,由于内部和外部的种种原因,本来属于过去的硝烟仍然被强加在伊斯兰世界的一些地方,与“文明世界”的身份和荣誉极不协调。然而,伊斯兰文明的宽容与对话精神依然如故:联合国应伊朗前总统哈塔米的要求,把2003年定为全球文明对话年;以优素福·格尔达威为代表的主流伊斯兰学者多次参加与西方学者对话的国际研讨会,呼吁西方理智、公正地对待穆斯林和他们的文明,倡导中正主义和宽容主义,反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尽管他们呼吁首先从根本上杜绝极端和恐怖产生的土壤;中外学术界的一些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学者,相继在我国银川、昆明和北京等地举行回儒对话、回佛对话等国际性文明对话研讨会,对促进各种宗教、各种文明间的和谐共存意义深远……这些文明对话,与伊斯兰文明独步中古时的气派和风度遥相呼应,是对强权政治和霸权外交的决绝,对和平与和谐世界的呼唤。
正是本着文明对话和构建和谐的宗旨,才有了这套《伊斯兰常识问答丛书》,力求以穆斯林文化的视角,传统与现代、经典与理性结合的风格,中外学术成果兼收并蓄的特色,向我国读者展示伊斯兰文化的一些基本的理念和内涵。因为我们知道,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不同宗教和文化之间的互识与互谅,即通常所说的和而不同。没有起码的了解,何谈和谐与共存?“9.11”后许多人把穆斯林与恐怖主义画等号的做法,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我们需要对话,需要知己知彼——如果知己知彼是战场上百战不殆的条件,那么,知彼知己也是和平年代各种文化和宗教实现和谐共存的前提。
与以往许多伊斯兰方面的学术著作不同的是,参与本丛书撰写的作者一律是穆斯林学者,这样一来,我国的读者不仅可以像以前一样领略非穆斯林学者的作品,也有机会走进穆斯林学者自己的视野,从内部去欣赏伊斯兰文化的博大精深。关于宗教文化的探讨和研究方面,也许不能完全搬用“庐山真面目”的理论,因为宗教首先是一种品味和体验,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身体力行,所以它不仅需要他者的表述,更需要自己的表述。毛主席关于梨子滋味的理论很适合于宗教的研究和探讨;亲自在矿区生活了一段时间的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对煤矿生活的描写栩栩如生。因此,一些中外学者指出,对宗教的研究要懂得信教者的心、他们的灵魂世界,而不仅仅是停留于理论层面,否则,很可能只是隔靴搔痒,无法触及宗教的核心意义。从这个角度去看,由一个年富力强的穆斯林学者群,向国人介绍新闻中与他们朝夕不离的穆斯林与伊斯兰的信息和常识,并非多此一举。尤其是目前国际媒体的话语权往往被西方所劫持的时代里,宗教和文明的自我表述是多极世界、多元文化的人类社会的必然诉求,更是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不可缺少的文化自觉。
本丛书旨在展示伊斯兰的基本内涵和文化常识,故采取问答的形式,使生活于快节奏的今天的读者,能够从中迅捷地了解和掌握关于伊斯兰的基本的知识。虽然丛书面对的是大众,要求集中去写“常识”方面的内容,但鉴于每一分册作者的文化背景、写作风格等不便强求一致,所以在常识的“花草”旁边出现一些专业术语或专业内容的“奇葩”,也是在所难免的。何况,即便是一般读者朋友,对文化信息的吸收也是见仁见智,那么,风格各异的丛书带给读者的,不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效果吗?
值得一提的是,本丛书得到甘肃民族出版社社长刘新田博士和路文副社长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作为非穆斯林学者,在传播对话、和谐和共存理念方面表现出如此罕见的胆识和勇气,这本身对于本丛书的各位作者以及热衷和谐社会构建的仁人志士是难得的鞭策和鼓励。如果我们的社会中多一些这样的贤达和精英,和谐社会的构建并非遥不可及,宗教文化之间的误读也将迎刃而解。
由于初次尝试撰写此类丛书,从形式到内容,问题肯定不少,希望读者不吝指正。既然先知把人定义为“每个人会犯错误,最好的人是及时悔过的人”,那么,作为人的作品,及时纠错、适时修正,也是正常现象。况且本丛书意在抛砖引玉,呼唤更全面、更科学的伊斯兰文化丛书问世。我国是文化大国,理应摆脱西方话语霸权,构建属于我国也属于世界的伊斯兰文化研究体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相信,有真主的呵护,有五千年积存的文化底蕴,有开明、宽容的文化政策,我国的伊斯兰文化研究乃至文明对话进程,必将前景广阔,风光无限。
萨利赫
2011年5月25日于杞麓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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