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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艺术美学对西方传统美学的传承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三种学说都对电视艺术美学产生过或正在产生重要的影响。电视艺术美学,的确是传统美学观念的传承和发展。[28]艺术的形式是艺术家用来传达其审美情感的。

电视艺术美学对西方传统美学的传承

二、电视艺术美学对西方传统美学的传承

电视艺术美学是从传统美学的历史长河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在思考电视艺术美学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它对传统美学的传承,也就是说,它从传统美学中汲取了哪些有益的东西,哪些传统的美学观念渗透到电视艺术美学中来。

在漫长的西方美学史上,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三种学说:模仿说、表现说、形式说。这三种学说都对电视艺术美学产生过或正在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模仿说(模仿说→再现说)

古希腊美学家认为:艺术就是模仿自然。当然,这时说的“自然”,是广义的。准确的说法,是艺术模仿自然、社会和现实。既然艺术的本质就是模仿,那么一件艺术品模仿得越像、越真,也就越具有艺术的价值。

模仿是人之天性,人从儿童时代起就有模仿的本能。所以,人对模仿和模仿的艺术品就会产生一种审美快感。至今,人们依然用“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身临其境”、“一模一样”等话语来赞美某些模仿得很成功的艺术作品。[23]

于是,依据模仿论的美学观,艺术品的审美判断标准和模仿的真实性密切相关。“美”的标准和“真”的标准在这里是统一的,恰如诗人济慈的优美诗句:“美即真,真即美。”

这样,在模仿论中,艺术家创造力即被大大削弱,甚至变得微不足道了。艺术家成了跟着现实后面亦步亦趋的“奴仆”,除去一个空虚的、被动的记录者,艺术家变得一无所有。

其实,应看到在被动的模仿行为中,还包含诸多复杂的、创造性的发现和表现,蕴涵了艺术家个人的体验和风格。艺术家的模仿绝不是依样画葫芦,而是创造性地“再现”现实世界

事实上,艺术是“创造”而不是“模仿”,所以,人们便渐离了简单的“模仿论”,而进入到更为复杂的“再现论”了。

所谓再现,不再是简单地模仿客观事物,而是赋予其丰富的美学意义:一方面,再现是一种艺术表现,它不再等同于事物的本身,而是要艺术地营造一个审美的理想世界;另一方面,再现能唤起欣赏者真实的审美感受,这种真实的感觉与面对真实事物时的体验是相近的。惟其如此,艺术才作为一种替代不在场的事物而发展起来。

由此可知,从模仿论到再现论,反映了美学思考的深化:再现论将对艺术品的判断转化为一个审美判断,而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相似或相像关系的评价。[24]

电视艺术的本质就是对生活的记录,而记录不就是对生活的“模仿”,乃至于对生活的“再现”么?特别是“再现”这一美学观念的导入,在电视节目中用得最多。如电视理论界对电视纪录片的界定就是:运用新闻镜头,真实地记录社会生活,客观地再现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情、真景,着重展现生活的原生形态和完整过程,排斥虚构和扮演,最终告诉观众“生活就是这样的”新闻性电视节目形态。这不明显是对传统美学中“模仿论/再现论”的传承和延续么?

(二)表现说(表现说→感情说)

艺术的表现论认为:艺术起源于情感的表现,艺术的本质也在于情感的表现。美学界一般认为,西方表现主义的创始者是意大利的美学家克罗齐(Croce),他甚至被称为“表现主义大师”。克罗齐说“表现即直觉”;科林伍德(Collingwood)说“表现即想象”;金蒂雷(Gentile)说“艺术不是表现或直觉”,“而是感情本身”,是“某种无人能够准确说明的东西”。

这种艺术的表现论,是对雄霸了两千年的模仿论的彻底颠覆,故而法国美学家杜夫海纳(Dufrenne)称之为“美学革命”。

所谓表现论,主要是指:艺术家作为个体感情的存在,强调艺术的目的仅仅只是表现个体独特的、微妙的、难以言说和不可重复的感性体验。而产生于人心灵之中的情感有一种内在的力量,一种冲动,只能借助外在的形式把感情表现出来,成为可以观照、可以感受的东西。[25]

如果说再现所突出的是艺术品与现实的关联,以及艺术如何真实地描摹现实,那么表现则强调的是艺术品与艺术家之间的关系,亦即艺术品如何表现出艺术家的情感世界。[26]

在电视艺术中,表现形态在电视节目中被广泛运用。且不说电视文学、电视艺术片,就是在一些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中,绝大部分也是运用“表现”形态去创造美,去抒发创作者的主观情感的。即便是在以“模仿/再现”社会生活为主的电视纪实作品中,也广泛地运用表现形态完成作品的创作,提升其艺术品格和审美价值。电视艺术美学,的确是传统美学观念的传承和发展。(www.xing528.com)

(三)形式说(形式说→有意味的形式说)

形式之于艺术的重要性,几乎是不言而喻的。就艺术而言,反映客观生活也好,表现主观感情也罢,都必须纳入一定的审美形式,这样才能称其为艺术。任何艺术都有属于自己的形式;没有形式,也就没有艺术。所以“艺术的形式性”,就是认为形式构成了艺术之最根本的特征。

法国美学家苏里奥(Sourian)认为,美学和艺术学就是“形式的科学”;英国美学家赫伯特·里德(Read)认为,美就是“形式上的各种关系在我们的感官知觉之间的一种统一性”,而艺术则是“创造令人喜爱的形式的一种企图”。[27]

从美学角度上讲,所谓形式,主要是指艺术作品的结构、要素关系和外在形态。“形式”用来表现内容的模式、结构和观念。《美学百科词典》的解释是:“形式作为美学的一个术语,意指一个艺术品的知觉要素,意指要素间的诸关系。”

对“形式”的认识,后来进一步地发展为“有意味的形式”。什么是“有意味的形式”呢?英国美学家克乃夫·贝尔(Bell)说:“在各种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及某种特殊的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28]

艺术的形式是艺术家用来传达其审美情感的。于是,形式与审美情感之间则建立了某种对应关系。同样,当这种审美情感被熔铸到特定的艺术形式之中,它们便会唤起欣赏者相应的审美情感。艺术品正是因为这种有意味的形式而获得审美价值。[29]

一般说来,凡是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所创造的形式,都会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这种外在的形式便成为人们审美理想的实现。

譬如,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有意识地注重石头的外部加工,使其有棱角、有线条、几何化,成为人类最早的艺术品,并进而发展为雕塑艺术。古希腊时期,人们开始关注建筑物的形式,并从中获得美感,从而使得建筑本身成为一种独立的审美艺术。故而,形式美早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人类对雕塑、建筑最初的审美观照统统来源于其外在的形式。而就石头和建筑物本身来说,并不具备什么内容,只体现出各自的形式美。

这样,形式美就是指构成事物外形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如声、光、色、音、线、形等)以及它的组合规律(如比例、对称、均衡、反复、节奏等)所显现出的审美特性,是指某些既不直接显示内容,而又具有一定审美特征的那种形式美。其具体体现为:匀称的美感取决于比例,反过来即是说,按一定比例组合的事物会给人以美感。人的五官、身躯都是按一定的比例生成的,都很匀称,所以才美。

1.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生物体自身结构的一种合规律的存在形式。动物体是对称的,植物叶脉是对称的,人体的外部器官是对称的,所以都是美的。

2.反复与节奏

各种物质材料按相同的方式排列,就形成了反复:大厦前的石阶,露台上的栏杆,阅兵式中的分队,林荫道上的树林,律诗中的章节……这种有规律的反复,即形成了节奏。节奏是事物正常运行规律的体现,昼夜交替、春秋代序、人体呼吸、脉搏跳动等都构成节奏。而反复与节奏本身,也是构成美的方式。

3.多样与统一

多样,是整体中所包含的各个部分在形式上的区别与差异;统一,则是指各个部分在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某种关联、呼应、衬托的关系。客观世界是无比丰富的,因此,只有五色错呈、五音协调,才符合人类的审美需求。因此,多样性的统一才表现为一种和谐的美。[30]

所有电视艺术作品,在运用其本体语言、画面语言,特别是构图语言时,均需考虑到比例的匀称,构图的均衡,事物以及镜头运用时的反复与节奏把握,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声、光、色、音、线、形、舞美设计、器具摆设这些重要的审美形式,并竭力追求有意味的形式。

正因为电视艺术具有不同于文学、戏剧电影等传统艺术的独特的形式,它才得以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形态。而正是因为不同的有意味的形式,才使电视艺术产生了诸如电视文学、电视艺术片、电视剧艺术、电视综艺节目、电视纪实艺术这些具有鲜明形式差别、多种多样的审美价值的电视艺术作品。这是电视艺术美学对传统美学观的集纳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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