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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社会确认现象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获得诺贝尔奖的许多成果虽然仅为少数人所理解,授奖决定也是由少数科学家作出的,但获奖者的荣誉却受到社会全体的普遍认可。科学理论由同行评议而确认的制度,是现代科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一般地说,马太效应是科学理论评价过程中的一种坠力,它不利于新颖的科学理论的社会确认。

科学理论社会确认现象

四、科学理论社会确认

科学理论作为科学认识的成果,虽然受过上述的检验和评价活动,但只是为社会接受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而要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还得通过社会确认这一“关卡”。

1.社会确认:科学理论得以最后确立的实现方式

科学理论的社会确认,是指科学理论作为科学认识的个体成果被社会所接受,并加入到整个现有社会文化成果系统之中。任何一个科学认识的个体成果离开了社会确认,就会功亏一篑,对于整个现有社会文化成果的系统来说仍然是外在的,还没有得以最终确立和最后形成。因此,与人类其他活动相比,科学活动更重视和热衷于追求社会确认。

一般来说,科学理论作为科学认识的成果是否得到社会确认,在总体上取决于社会需要的水平。但是,由于社会的利害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科学史表明,有时确认一个科学理论要比探寻、发现这个理论所花费的时间更长、精力更多;接受一个正确的理论竟比接受一个错误的理论困难得多。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历史上新的、正确的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只能在斗争中曲折地发展。正确的东西、好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N·哥白尼关于太阳系的学说,C·R·达尔文进化论,都曾经被看作是错误的东西,都曾经经历艰苦的斗争。G·伽利略、T·H·赫胥黎等科学家,为捍卫日心说和进化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使其获得了社会的普遍承认。因而,科学理论的确认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

2.同行评议:科学理论获得社会确认的必要依据

同行评议,是一种由科学共同体作出有关科学评价的制度,是科学理论获得社会确认的必要依据和前提。虽然,科学共同体生活在社会中,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要受其他子系统的作用,同行评议也会夹杂着经济的、政治的、宗教的、意识的等各种社会因素,但是,同行评议制度毕竟把共同体之外的其他因素变成了科学评价的外部因素或间接的因素。其基本做法是:科学评价由科学家自己去作,论文和著作由他们自己去审查,学位由他们自己去授予,院士由他们自己选举。事实上,在科学活动愈来愈复杂、科学语言愈来愈专门、科学问题愈来愈深入的情况下,除了真正的专业同行,局外人已很难了解科学发现的具体内容。获得诺贝尔奖的许多成果虽然仅为少数人所理解,授奖决定也是由少数科学家作出的,但获奖者的荣誉却受到社会全体的普遍认可。究其原因,即“在于社会承认不过是科学界同行承认的扩散,同行承认成为科学发现社会承认的标准”(55)

科学理论由同行评议而确认的制度,是现代科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原则上,“从社会的角度而言,科学理论发现是否由同行评议而确认,是科学活动是否正常的基本标志”(56)。从外部裁决转向内部鉴别,尽管不能杜绝错误,但这一转变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使科学评价本身更符合科学的尊重事实的原则立场,同时更能经受历史的检验,即使有了失误也比较容易纠正。同行评议制度的基础,是鼓励科学竞争,把独创性规定为最高价值。科学知识的生产不同于物质生产,它只承认首创权,仿制品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这就导致了优先权至上的规范。这一规范体现了一种制度化的警戒系统的作用,在这样一种体制中,科学家们准备对每一个有关知识的新主张进行个别检查和评价,只有在其他共同体成员已证明他们的工作具有创造性质,他们才能认为自己得到了社会的确认。

3.社会确认的社会心理因素

由于社会确认是以既成的、已经取得的科学认识成果为出发点的,对于科学认识来说,它是一种外在的主观因素,它不能不掺杂着种种社会的心理的因素,表现为复杂的社会活动。

(1)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原指一种社会现象。《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25章写道:“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种对富有的还要再给,对一无所有的继续剥夺的现象,社会学家形象地称之为“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在科学理论的社会确认中也明显地起着作用。美国科学社会家默顿最早用“马太效应”来概括科学评价和奖励过程中不平衡现象:一个科学家愈是受到“承认”或所获得的“出众性”程度愈大,就愈是会受到更多的“承认”或获得更大的“出众性”。说得通俗点,就是一个人一旦在一件事上出了名,就有可能会事事出名。各种他应得或不应得的桂冠纷至沓来,戴到他头上。在科学论著的发表、科学荣誉的分配、科研经费和课题的分配方面也总是优先考虑名人,而不管他是否真正胜任该项研究,从而就使未出名者愈难出名。如在科学论著的发表过程中,评审员们(某一等级的专家、权威或专业性杂志的编辑)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受“马太效应”的影响,造成科学活动中的优势积累;即已经发表的论著愈多,其新作就愈容易获准发表;而对某个不知名的作者来说,他的处女作常常受到特别严格的评审。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心理学上的原因是,评审员们往往对已发表论著的作者比较信任,而对刚想发表处女作的作者则很不放心。一个作者有幸发表了一部论著,就为他继续发表第二部论著创造了条件,随着论著的不断发表,他的科学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从而使他发表新作的机会也愈来愈多。

一般地说,马太效应是科学理论评价过程中的一种坠力,它不利于新颖的科学理论的社会确认。人们决不能成为这一效应的俘虏。不过,马太效应也有另外一种作用,这种对于不出名的科学工作不利的情况,有时反倒可以变成某种有利的因素,即可能给年轻人提供一种压力和动力。有的不出名的科学工作者与著名科学家合作时受到了不公正的贬抑,但只要他不停顿下来,继续做出一些有分量的工作,此时社会上不仅承认他,而且还要回溯地影响到对他以前工作的评价。而他早年与名家一道合作时曾被认为微不足道的贡献,此时也被视为一种殊荣。这是一种反溯增强作用。

(2)潮流效应

新的真知灼见通常意味着要改变公认的观点,因此提出新的理论观点的人往往处于少数派的地位。在面对着大多数人联合反对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理论观点需要巨大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但是,心理学家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证明,少数派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或者被多数派说服,或者至少在公开场合下隐藏自己的观点。这就是所谓“潮流效应”。由于这种效应的作用,就使得实际评价过程抑制了新的、非正统的思想的产生,而不管其内在价值有多大。比如,1951年美国遗传学家B·麦克林托克在冷泉港生物学专题研讨会上发表了关于“转座因子”(transpo sable element)的新理论。她提出,不是所有遗传基因都是静止的,有些基因具有“跳跃”性,能够从染色体的一个位置跳到另一个位置,甚至从一个染色体上跳到另一个染色体上,并把这种可移动的基因称为“跳跃基因”(jumping gene)。这一新理论使人们对生物的奥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它不仅解决了整个有机体如何从单个细胞发育起来的问题,而且还解决了如何产生所有新种的问题。这是生物学上的一项重大成果。但是,由于这一新理论与原有的关于“生物细胞内的遗传物质比较稳定的基因以一定顺序在染色体上作线性排列,彼此之间的距离不变”等染色体遗传理论相矛盾,人们固守传统理论,因此不理解它,进而排斥它。在报告的当场,就有人说B·麦克林托克是“怪人,百分之百的疯子!”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分子遗传学的发展,找到了愈来愈多的可移动的基因,B·麦克林托克的理论才得到公认,她因而荣获了1983年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

“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57)实践一再表明,人们常常在传统观念控制下,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怀疑、抵制、排斥新思想、新理论的心理。这种心理会产生巨大的力量,阻碍着对新理论的社会确认。不过,少数派中也总会有人不愿公开地改变其原先发表过的见解,因此,尽管他们可能已倾向于接受相反的观点,他们仍然固执地坚持原先的立场而不愿公开地承认他们也许是错了。我们应当提倡这种“反潮流”的精神。

(3)权威效应

科学权威,是指在科学上有所建树或取得了辉煌成就的一些科学家。他们是科学共同体中拥有最高承认程度的科学阶层,是科学理论评价行动的主要实施者。由于他们自身的成功,因此在同行中拥有较高的威信,尤其是在科学理论的确认问题上,人们往往十分重视科学权威的意见。科学权威是在科学发展中产生的。一门学科当有了自己的权威时,即标志着它已进入成熟的阶段。科学权威能够带领所在学科的研究者们不断把研究引向深入,创造更多的新成果,推动科学的发展。

所谓“权威效应”,也叫“威信效应”、“社会效标效应”,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其含义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发自“社会效标”即享有威信者的信息,其影响力比较大,容易使人信服。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心理学上的原因有二:一是“保险心理”,如同人们总认为名牌商品的质量好,不会出毛病的心理一样,人们也往往以为威信高的名人、权威总是正确的楷模,服从他们会增加不会出错的“保险系数”;二是“赞许心理”、“社会效标”,有威信者的意见往往和社会规范正相关,按照他们的意见去做,会得到各方面的赞许,获得正强化。

应当看到,“权威效应”在科学理论的确认过程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科学权威作为学术核心,能起到一种保证科学健康发展的稳定作用。由于他们长期的科学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而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对新发现的理论提出各种疑问,以免科学被一些时髦而浮浅的思想所淹没。这就是人们信任权威的主要理由。另一方面,科学权威也难免有决断的失误,甚至有时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自身的威望和他人对自己的盲目崇拜与迷信,对无名小辈创立的新学说起着压制的作用。在科学史上,新的科学发现在刚崭露头角时往往遭到专家权威的无情扼杀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例如,1829年,年仅18岁的法国青年数学家E·伽罗华将自己关于群论的研究论文递交给法国科学院审查。可是,作为该科学院权威的A·L·柯西、J·B·傅里叶等人,不仅没有给予重视,反而把这份极其重要的论文给弄丢了。1831年,E·伽罗华又将其论文交给著名数学家S·泊松,结果又遭到了否定。E·伽罗华的论文整整被压制了17年,直到1846年才在J·刘维尔主编的《数学杂志》上发表,从而在数学界得到公认。英国科学家M·波兰尼也曾讲述过他经受科学权威影响的一个例子。1918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时任柏林威廉物理化学及电化学研究所所长的著名化学家F·哈伯邀请M·波兰尼到他的研究所来阐释吸附学理论,特邀出席报告的还有A·爱因斯坦,可是这次报告的结果却给兴冲冲的M·波兰尼以灾难性的打击。A·爱因斯坦和F·哈伯都反对M·波兰尼的理论,虽然后者在稍后的一次会议上展示了进一步的证据,但他的理论仍然遭到拒绝。当时,作为一名年轻的科学家,他提出的关于吸附作用的非正统理论,与A·爱因斯坦和N·H·D·玻尔的流行观念相反。事实上,1930年前后科学界陆续揭示的一些发现和证据都证明M·波兰尼的吸附学理论是正确的。

在科学理论的社会确认中,应当摒弃传统的狭隘的权威评价观。既要尊重权威,又不迷信权威,提倡科学共同体集团评价与科学权威个人评价相结合。

(4)普朗克原理

1878年,年仅20岁的M·K·E·L·普朗克在提交给慕尼黑大学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关于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一些新思想。但是,教授们没有一个理解和赞同他论文中的内容。老一辈的科学家对他的新思想不感兴趣,甚至与这个论题有密切关系的物理学家,如曾独立发现热力学第一定律的H·V·赫尔姆霍茨也抵制这个新思想。后来,M·K·E·L·普朗克在自传中感慨地写道:“这种经历,给了我一个了解新事实——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的机会。按照我的意见,一个新的科学真理不能通过说服它的反对者并使其理解而获胜,它的获胜主要由于其反对者终于死去而熟悉她的新一代成长起来。”(58)后人将这段名言称为“普朗克原理”。

“普朗克原理”的实质,是指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年龄因素所起的作用。一般说来,一个科学家对新思想的接受能力是和他的年龄增长成反比例关系的。因为随着年龄增长,他的经验和知识虽然愈来愈丰富,对事物的理解虽然愈来愈深刻,但是他同时也愈来愈容易受既有范式的支配而排斥新理论。因此,当科学发展到需要进行范式转换时,年事较高的科学家往往显得不如年轻科学家那样敏感。于是,老一辈的科学家往往变成旧范式的顽强的捍卫者,而新一代的科学家则相应地成为新范式的热烈追求者。英国解剖学家W·哈维说他最初提出血液循环学说时,没有一个50岁以上的人接受它。C·R·达尔文甚至在《物种起源》一书结尾中写道:“虽然我完全相信本书在提要的形式下提出来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富有经验的博物学者的思想在岁月的悠久过程中装满了大量事实,其观点与我的观点直接相反,我并不期望说服他们。”“在思想上被赋有很大适应性的并且已经开始怀疑物种的不变性的少数博物学者可以受到本书的影响;但是我满怀信心地看着将来——看着年轻的、后起的博物学者,他们将会没有偏见地去看这个问题的两方面。”(59)

但是,我们不能把年龄因素看得太绝对,普朗克原理也有个别例外的情况。有的科学家即使到晚年也仍然保持着对任何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例如,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在晚年仍支持他的学生去研究宇宙学、分子生物学等新兴学科。他几乎对任何一种新思想,即使与物理学无关的新观点,也都表示出浓厚的兴趣。此外,抵制新思想的不一定都是老年科学家。例如,1934年当初出茅庐的汤川秀树提出介子理论时,西方科学界几乎所有知名科学家都拒绝接受,在反对者中间也不乏年轻人。汤川秀树曾把介子理论的论文寄给《物理评论》,但素以敏锐著称的J·R·奥本海默却否定了这篇论文,没有予以刊登。相反,汤川秀树的理论却得到了日本的老一辈科学家仁科芳雄等人的支持。我们对普朗克原理应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要承认它的一部分作用,但又不能过分夸大这些作用。

【注释】

(1)富有兴味的是,当代英国著名科学哲学家K·R·波普尔曾将科学知识的客观意义与蜜蜂酿制的蜂蜜相类比:(a)它们是产品,人生产的知识好比蜜蜂酿制蜂蜜;(b)它们可贮存,知识贮存在书本或图书馆中好比蜂蜜贮存在罐子里;(c)它们可供消费,尤其自己的产品可供同伴消费,或者自己消费同类者生产的产品;(d)产品生产者也是这产品的消费者,生产知识、理论者也是知识、理论的消费者(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97页),这就是说,知识像蜂蜜一样是客观的。

(2)L.Laudan.The Demise of the Demarcation Problem,in R.S.Cohe and L.Laudan(eds),Physics,Philosophy and Psychoanalysis.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p.8.

(3)L.Laudan.The Demise of the Demarcation Problem,in R.S.Cohe and L.Laudan(eds),Physics,Philosophy and Psychoanalysis.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p.8.

(4)D·吉利斯所说的其他三个主题分别是:归纳主义和对它的批判;约定论和迪昂-奎因命题;观察的本性。

(5)Donald Gillies.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 Four Central Themes.Oxford :Blackwell,1993,p.153.

(6)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版,第120页。

(7)H·赖辛巴赫:《科学哲学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78页。

(8)同上书,第179页。

(9)K·R·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10)江天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74页。

(11)张巨青、吴寅华:《逻辑与历史——现代科学方法论的嬗变》,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218~219页。

(12)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165页。

(13)范岱年、赵中立、许良英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81页。

(14)同上。

(15)L·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1页。

(16)同上书,第46页。

(17)同上书,第94页。(www.xing528.com)

(18)M·石里克:“意义与证实”,载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3页。

(19)同上书,第44页。

(20)同上书,第45页。

(21)同上书,第46页。

(22)同上书,第48页。

(23)同上书,第49页。

(24)许良英、范岱年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14页。

(25)R·卡尔纳普:“可检验性和意义”,载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9页。

(26)H·赖辛巴赫:《科学哲学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79页。

(27)鲁道夫·卡尔纳普:《卡尔纳普思想自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6页。

(28)C·G·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36页。

(29)同上。

(30)同上。

(31)C·G·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

(32)同上。

(33)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

(34)纪树立编译:《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1页。

(35)同上书,第52页。

(36)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48页。

(37)K·R·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5页。

(38)同上书,第47页。

(39)同上书,第48页。

(40)伊姆雷·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41)K·R·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5页。

(42)K·R·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22页。

(43)同上书,第330页。

(44)同上书,第336页。

(45)K·R·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34页。

(46)A·F·查尔默斯:《科学究竟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9页。

(47)Paul Karl Feyerabend.A gainst Method : Outline of an A narchistic Theory of Knowledge.London :Verso Edition,1979.p.31.

(48)G·伽利略:《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66页。

(49)C·G·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31~32页。

(50)F·培根:《新工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7~201页。

(51)转引自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版,第124页。

(52)皮埃尔·迪昂:《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10~211页。

(53)W.V.O.Quine.“Two Dogmas of Empiricism”,in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1,p.43.

(54)《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3页。

(55)刘大椿:《科学活动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3页。

(56)同上。

(5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7页。

(58)转引自B·巴伯:“科学家对科学发现的抵制”,《科学与哲学》研究资料1983年第4期,第174页。

(59)C·R·达尔文:《物种起源》,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5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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