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可解除吗?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可解除吗?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用人单位化工遂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因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确认化工厂为李某办理退休手续违约,要求化工厂与李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案中,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某已年满57周岁,劳动合同尚未届满,李某已年满60周岁,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就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可解除吗?

[典型案例]

2002年10月12日,某市化工厂招用工人,与李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2002年10月20日到2007年10月20日。李某因年纪较大,被安排在厂传达室工作。2007年5月17日,因李某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化工厂为李某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李某认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间为5年,到2007年10月20日劳动合同期限才届满,现在化工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化工厂认为,李某已经年满60周岁,达到了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化工厂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无不当之处。用人单位化工遂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李某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确认化工厂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违约,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分歧意见]

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对某化工厂能否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化工厂与劳动者李某订立了的劳动合同是在公开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合同应当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当自觉全面履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五年的固定期限,就应当按此约定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确认化工厂为李某办理退休手续违约,要求化工厂与李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www.xing528.com)

第二种意见认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用人单位化工厂与劳动者李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前四年半是有效的,后半年因李某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失去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化工厂为李某办理退休手续是合法的,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驳回李某的请求,确认化工厂为李某办理退休手续有效。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都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双方签订和履行的劳动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退休年龄为女55周岁男60周岁,如果公民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丧失了要求国家提供就业机会的权利,也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资格。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丧失了请求就业的权利,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结束。在劳动合同尚未届满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我国《劳动合同法》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的原则。”第25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案中,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某已年满57周岁,劳动合同尚未届满,李某已年满60周岁,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就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李某和化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尽管尚未到期,但也应当即行终止,化工厂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驳回李某的请求,确认化工厂为李某办理退休手续有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