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市灾害心理救助系统的建设
一、心理救助是城市灾害救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突发性灾害发生时,不仅会直接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会造成人们的心理及精神方面的损伤。由此决定了救灾也应该包括物质救灾与心理救灾两个方面。尤其是灾害发生后的心理救援和危机干预技术,在灾害防御和激励人们战胜灾害中发挥着难以估量的重要作用。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心理救助一直为世界各国高度重视,这主要是由于灾害给人们造成的巨大心理伤害所决定的。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一项科研课题的调查资料显示,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灾区曾经有14.6%的劫后余生者,因亲人遇难和难以忍受震后满目废墟的惨状,而产生不想活下去的念头;强烈地震造成的精神刺激导致一些人产生反应性精神病。据1978年8月唐山市精神病院普查,确认因地震造成极度痛苦、悲伤和恐惧导致的反应性精神病有108例,占各类精神病的2.4%。此外,地震发生后一天内,灾区的人们有50.7%的人产生了严重悲伤情绪,有69.8%的人产生了恐惧心理,有54.4%的人产生了痛不欲生的情绪,有54.3%的人感到心慌意乱……
以上这些数字表明,重大灾害在给人们造成物质损失和躯体伤害的同时,也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值得重视的是,灾害给人们造成的心理伤害不仅本身构成灾害破坏的重要内容,而且会对以后的灾害救援工作构成巨大阻碍。因此,现代意义上的灾害救援工作,不仅要救助躯体受伤的灾民,也要救助心理受伤的灾民。
二、灾害心理救助的方法与措施体系
加强对危机人员的心理救助和心理干预,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国外有许多成熟的危机干预技术,我们可以借鉴使用。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实质上就是心理救助技术。这项技术最早产生于美国,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的一些志愿者组织,为了帮助越南战争后回国的一些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军人,摆脱精神和心理痛苦而逐渐形成的。危机干预技术与很多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相似,在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心理危机的困扰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按照灾害应急心理理论对灾民的行为反应症状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极度恐惧,过分忧愁,高度紧张,过度悲伤,莫名愤恨,过度焦虑,过度恐慌,过度控制等。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沟通、放松、疏导、宣泄、情志相克、崇拜引导等危机干预技术进行救助。无数次的救援实践表明,救援人员只有掌握一定的应急心理救助知识和技能,才能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帮助灾民尽快摆脱消极情绪的困扰,唤起他们积极的救灾意识,主动配合救援队员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此外,救援人员长时间处在惨烈的灾害现场实施救灾,其心理也会因受到环境的刺激而出现各种消极反应。对救援人员的心理危机进行救助也是一项重要的心理救助内容。
三、我国心理救助工作
1.对心理卫生应该给予高度重视
作为全国疑难病症(精神心理疾病)治疗临床示范基地,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参与的全国7个地区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精神卫生疾病总患病率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2.7‰上升到90年代的13.47‰。因此,一些心理卫生专家提出,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心理卫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应该给予心理卫生足够的重视。(https://www.xing528.com)
据了解,在全球主要致残原因中,有5个是精神心理问题,即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酒精依赖和强迫性障碍。
黑龙江省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心理专家们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加快,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社会结构变化增多,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生活节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种心理矛盾急剧增加,精神心理疾病的患病率增高趋势十分明显。精神病人的肇事、儿童行为、学生心理卫生、老年痴呆、抑郁以及吸毒和药物滥用等精神心理卫生问题明显增多,给社会和家庭的稳定带来诸多隐患。在这种公众心理状态下,面对战争、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时,公众的心理变化会更趋复杂,心理承受能力更显脆弱。
心理卫生,不只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应该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人们对精神心理卫生的认识。专家们呼吁,心理卫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缜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我国国情和民情,应在公共安全事务处理上,尊重公众的知情权,进行全面、客观地公开报道,给予公众切实的心理锤炼。整合目前分散在教育界和医疗卫生界两个领域各有侧重的心理卫生教育资源,形成合力,着力培养心理卫生医疗队伍。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普及心理卫生常识,增强青少年面对挫折,应急事态的能力,树立科学的生活态度。心理咨询救治机构与社区密切配合,深入了解面临心理危机的人群和他们的内心世界,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救助,保障公众心理健康。
2.广东拟对重大灾害受灾人群实施心理救助
2002年12月26日中国新闻网发布新闻:广东省拟建立重大灾害后精神卫生干预试点,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应急救援工作。《信息时报》也引述广东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的消息,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十年规划(讨论稿)明确了14个目标,其中一项指标便是建立重大灾害后精神卫生干预试点。按照该规划,到2005年,广东重大灾害后干预试点地区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的比例将达25%;到2010年,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中的55%将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广东省计划将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依靠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指导下,建立社区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开展定期随访,家庭病床和护理,常规康复等工作,使患者在康复期能够维持合理治疗和康复指导,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也在《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中,针对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问题确定了将要实现的指标,到2005年,干预试点地区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的比例将达20%;到2010年,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中的50%将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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