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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然灾害系统的种类和特征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城市自然灾害系统的种类划分与灾害特征一、城市自然灾害由多个系统组成自然灾害是指当自然灾变施加于人类社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人类生存与发展时,即称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系统是地球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气象灾害系统、海洋灾害系统、地质灾害系统、生物灾害系统所组成。以上是自然灾害的致灾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同特征。直接作用是自然灾害危害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人类活动削弱或加剧自然灾害活动。

城市自然灾害系统的种类和特征

第一节 城市自然灾害系统的种类划分与灾害特征

一、城市自然灾害由多个系统组成

自然灾害是指当自然灾变施加于人类社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人类生存与发展时,即称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系统是地球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气象灾害系统、海洋灾害系统、地质灾害系统、生物灾害系统所组成。每一个系统都主要是由相应圈层的物质运动和变异形成的,并受到地球整体运动的控制和其他圈层运动变化乃至天文系统的影响。每一个子系统又包含了若干层次、范围更小的子系统,如地质灾害系统中包含地震灾害系统、环境灾害系统、山地地质灾害系统、平原地质灾害系统等。每一个更小的子系统,既有自身运动的特殊性,又受地质灾害系统的总体结构和演变的制约。

二、城市自然灾害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

1.自然灾害的必然性

自然灾害是由自然灾变引起的。自然灾变活动是伴随着地球运动、与地球共存的现象,这种活动自人类出现以后即危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经济起着制约作用。因此,自然灾害是人类共存的、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

2.自然灾害的随机性和不规则的周期性

自然灾害活动是在多种条件作用下形成的,它既受地球活力控制,又受地球各圈层物质性质、结构和地壳表面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既受地球自然条件控制,又受天体活动影响。因此,自然灾害活动的时间、地点、强度等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所以说,自然灾害活动是复杂的随机事件。自然灾害的随机性,一方面是自然特征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人类对自然灾害认识程度的反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可以揭示更多自然现象的规律,扩大自由王国的领域,缩小随机事件的不确定性程度。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发现自然灾害在具有随机性的同时,也可以由自然灾害的韵律周期的相近性反映出来。有关研究成果表明,自然灾害复杂的不规则的周期性,是由地球运动的周期性、多种天体运动与变化的周期性共同影响决定的。(www.xing528.com)

3.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和渐变性

地球的运动和变化是以渐变和突变两种方式交替进行的,因此,自然灾害也具有突发性与渐变性。突发性的灾害是当地球各圈层的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突然释放爆发而形成的,一般强度大、过程短、破坏严重,但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如地震、火山、崩塌等。渐变性灾害的特点是能量的积累与释放往往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虽然在一个较短时间内其强度不高,破坏力不大,但往往持续时间较长,而且不断发展累进,所以,危害面积很大、时间长,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常常更为深远、严重。如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

4.自然灾害的链发性与群发性

许多自然灾害,尤其是范围广、强度大的自然灾害,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诱发出一系列次生灾害与衍生灾害,形成多种形式的灾害链。在众多的灾害链中,最主要的是暴雨灾害链、干旱灾害链、地震灾害链和台风灾害链等。

以上是自然灾害的致灾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同特征。事实上,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除了致灾因子的作用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承载体所处的自然环境。如受灾体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受灾地区的地理地貌差异性,受灾地区物理化学条件的差异性等等。

自然灾害是自然动力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自然灾害系统在发生、发展过程中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也反馈于自然灾害系统,它们共同促进自然环境的变异,因此,自然灾害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而且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发展,人类对自然改造能力的迅速提高,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越来越强。

人类活动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自然灾害形成过程及成灾结果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致灾作用看,人类在城市中的活动作为一种日益强大的动力因素,对自然灾害活动产生双重效应——人类对自然灾害的科学防治,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抑制或削弱自然灾害的活动,而人类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工程建设以及战争、动乱等,则助长了多种自然灾害的活动,甚至导致许多人为自然灾害的发生。从承灾方面看,人类及社会经济是自然灾害的受灾对象,人口数量、财产数量、资源环境价值的多少、高低,以及它们对自然灾害抗御能力的大小,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危害方式及破坏损失规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自然灾害的成灾程度以及自然灾害的时空变化,使自然灾害出现明显的区域性、阶段性特点。若从更广阔领域看,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之间不仅有直接的互馈作用,而且有深远的相互影响。直接作用是自然灾害危害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人类活动削弱或加剧自然灾害活动。相互之间的深远影响是自然灾害阻碍社会进步可持续发展,社会政治经济对自然灾害产生“缩小”或“放大”效应——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减灾得力可以减少灾害损失,迅速恢复灾区生活、生产,“缩小”灾害影响;社会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天灾人祸并行,引起巨大灾难甚至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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