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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的讨论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如果这里所介绍的原初状态与人的观念决定了人们的最高顺序利益在于他们制定、修正和理性地追求自己善观念的能力这一主张,我们的注意力就必须在某一点转到支持这一主张的理论假定上来。人们所以认为自由主义与道德主观主义或者道德怀疑主义相伴生的原因相当直接。因为我们认为主观主义或者怀疑主义是广泛的,重要的就是要弄清似乎与自由主义政治学完美搭配的道德怀疑主义的范围。

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的讨论

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

如果这里所介绍的原初状态与人的观念决定了人们的最高顺序利益在于他们制定、修正和理性地追求自己善观念的能力这一主张,我们的注意力就必须在某一点转到支持这一主张的理论假定上来。人们应该拥有什么样的价值信念才能认为这对于人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他们强调个人对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就意味着自由主义必须相信这种选择就是对偏好的随心所欲的表达,就必须相信价值是在旁观者的心目中的价值,道德判断完全是主观的吗?或者,很有可能甚至更为一致的是,在同时存在着某些较之其他选择明显更好的选择的时候,给予自己选择的个人自由以优先地位,这一理由能够有助于人们区别对待那些有价值的和没有价值的生活方式吗?也就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同时又相信价值判断是客观的吗?这例是在本书其他部分将会出现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者论争的第四个主题。

人们所以认为自由主义与道德主观主义或者道德怀疑主义相伴生的原因相当直接。如果没有哪一种生活方式比其他生活方式更好,如果人们的选择仅仅是偏好的表达,就像冰淇淋滋味的选择一样,没有任何可靠合理的理由去证明其价值合理性,那么,由国家做任何事情而不是让人们自己来选择似乎是愚蠢的。在没有任何正确的答案,或者甚至是在没有一个用于思考如何达到正确答案、应该如何引导自己生活的理性标准的情况下,政府似乎没有正当的理由鼓励某些生活方式而不是其他生活方式。如果一种致力于美与真的追求的生活似乎并不比那种玩计算机游戏的生活更好,那么,似乎我们就应该承诺一种允许人们在二者之间做出没有偏见的选择的更为自由的政治结构。

我们认为,许多人对于自由主义常识性的直觉支持来自于一种模糊不清的怀疑论信念,那就是,一种选择与其他选择是同样的好,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在实际上仅仅是一种有关怀疑论题的变体,即使一些选择要比其他选择更好,但我们无法知道究竟是哪一个更好。人们在善观念上存在分歧、在有关使生活变得更有价值或者更加值得的观点方面存在分歧、以及相互之间无法就他们自己的观点提供决定性的论证这一事实,常常被用来当做支持没有合理的方式去判断谁是对的这一主张的证据,并由此推论出,人们应该由自己做出决定。强调这种在常识性直觉层面的道德怀疑主义的理由,与我们稍早些时候有关社群主义批评家未必把古典政治理论家作为其主要批评目标的评述有联系。在这里,我们认为,有些时候,他们主要是针对更为一般意义上的当代自由主义文化的诸方面,政治理论家只不过是被当做使那种文化的更为痛苦的普遍的疾病症候群,我们在这里特别思考的便是麦金太尔(Maclntyre)对于情感主义(emotivism)的担忧。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即使我们断定,自由主义并不必然以某种怀疑主义主张为根据,而且被指控为以这种主张为依据的特定的自由主义也不等于在事实上如此,但我们也可以认为,社群主义批评所指的是我们当代的自我理解以及道德与政治生活观念核心的某些东西,它们的存在证明这些批评是正当的。

因为我们认为主观主义或者怀疑主义是广泛的,重要的就是要弄清似乎与自由主义政治学完美搭配的道德怀疑主义的范围。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自由主义者,他认为,道德判断仅仅是偏好的主观表达这一事实意味着,国家必须是自由主义的,必须由人们自由做出他们自己的选择。不过,他所主张的国家必须是自由主义的原型又是什么?这当然是一个道德的判断。那么,这意味着它本身不是一种偏好的主观表达吗?这无疑是不一致的和自相矛盾的,如果她承认了这一点,那么,自由主义便不得不说,根本没有理性的标准支持她承认一个自由主义国家而不承认一个专制的国家;就像喜欢冰淇淋一样,哪一种政治体制更佳,不过是一个品味问题。一旦对她指出这一问题,怀疑论的自由主义便倾向于从这种自相矛盾的普遍怀疑主义向更为有限的版本撤退,并坚持说,在有关人们应该如何引导他们自己的生活这种仅仅是事实上的主观判断,以及有关人们应该如何相互之间被公正的对待和被国家公正地对待的客观判断方面,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别。现在这一主张是,第一种判断是主观的这一事实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客观理由,以使人们做出这种适合于他们自己的判断。自由主义可以支持自由主义是正确的这样一种判断,但这一判断的理由却是有关人们应该如何引导自己生活的信念是主观的这样一种信念。

在这里我们无需继续讨论这个问题。很明显,许多怀疑论自由主义的观点依赖于这两种判断的区别的有效性,在最后有关拉兹(Raz)一章,我们将考察一个自由主义,他完全反对这种把道德判断区分为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类的企图。在我们看来,重要的恰恰是,在我们讨论的时候,在下文中,弄清自由主义与主观主义之间关系,这种主观主义不是我们正在谈论的(自相矛盾、不一致的)普遍的主观主义分支,而是缺少理性的合理性证明的诸如人们应该如何引导他们的生活之类的判断这样一种更为貌似合理的观点。(www.xing528.com)

重要的理论问题是,如果一个人想要达到自由主义的结论,是否他必须承认这种较为有限的怀疑主义形式,因为十分清楚的是,某些自由主义坚持认为,那些结论与有关一个人应该如何享有自己的生活的判断是客观的这一主张是一致的,甚至是由这些主张所暗示的。有一种较弱的理解,这种观点不仅主张一致性,而且可能认为,即使某些生活方式,可以知道其较之其他生活方式更好,但人们做出他们自己的选择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思考如何在政治上组织我们的社会时应该忽略哪种知识。一种认为自由主义与客观主义存在着某种联系的强有力的想法可能是,某些生活方式在事实上可能比其他生活方式更好,而且,对于提供一种使人们能够知悉和判断究竟哪个是哪个的判断的条件而言,自由主义的权利框架恰恰是必要的。在这里,这一论证与我们前面所说的有关某些自由主义所以承认社会条件对于培养特定的自我理解与善观念的重要性的观点融合在一起,因为这一主张是,如果人们能够发现什么是生活中有价值的东西,自由主义的条件——表达自由,联合自由,等等——便是必需的。事实上,自由主义所坚持的一个人修正自己承诺、改变自己的意志的自由,可以这样来论证,只有我们的目标可能是错的,并且我们能够发现它们可以变得更好的时候,它才有意义。如果它们确实是模糊不清的,那么,为什么自由主义会把如此的重要性给予我们改变它们的能力?

重要的是要弄清这一有关自由主义论证与某些生活方式在客观上比其他生活方式更好或者根本没有必要的主张的一致性的论证。很明显,它并没有强使人们接受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同样正确的这样一种观点,但是,或许更有趣的是,似乎理智可以指导每个人确切地知道她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生活,而且没有必要迫使每个人都认为只有一种善观念在客观上比其他善观念都更为优越。这里的关键是,理性可以告诉我们某些生活比其他生活更有价值这一主张,与在每一个人看来有许多相互冲突和互不相容的有价值的生活方式的主张是不矛盾的。如我们即将在有关拉兹的一章里看到的那样,这样的论证是完全一致的,在无法判断一个艺术家的生活是否比一个农夫的生活更有价值的时候,我们却能够判断一个艺术家的生活在客观上要比一个赌徒的生活更有价值。

最后,在这一标题下还会自然而然地引出另外一点。尽管事实如此,但这一事实却仍有可能被误解,因为与其说它与道德判断状况的较高顺序问题相关,莫不如说是与究竟是什么使生活变得更好这一实质问题相关。这里的关键是,某些选择比其他选择更好的主张并不是说,一个人可以通过使其他人过一种没有自己选择的生活或者没有为其所认可的生活而使他们生活得更好。当然,客观自由主义观点的自由主义之点是人们自己做出选择至关重要的观念。其所推论的前提并不是这样一种主张,我可以错误地相信,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或者值得的东西对其他人也是如此,或者一个机构,如国家,可以通过使我做某些我现在不相信的事情而改善我的生活。但是,就客观主义而言,并不是无论我选择了什么在事实上都是有价值的,似乎,对生活有价值的一切就是被自愿认可的东西。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可以认为它是值得的和有价值的,也可以认为它是错误的。虽然一个人不能通过强迫他人拥有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为他们选择的生活而使他们的生活变好,但在客观主义者看来,人们并不能保证,由他们自己做出选择生活就会变好。

在我们的议程中,自由主义与主观主义之间的联系是一个重要的项目,因为被认为支撑这一议程项目的是体现为拒绝道德主观主义形式的社群主义批评线索。即使考虑到普遍主观主义与有限主观主义之间的区别,但我们还是提议,有必要把这二者归结在一起,即使是认为某种生活方式在客观上好于其他生活方式,也很可能是支持自由主义政治的。我们至少应该能够看到二者之间的联系,以及何以在感觉上只有(某些)主观价值赞同这一主张的原因,体现在罗尔斯的原初状态中,就是认为我们最高顺序的利益是做出我们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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