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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教育权益,提出100条教师新建议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十三条以每个学生的权利为本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出身,对语言有一种职业化的敏感,我深知语言的奥秘深不可测,并深信,对语言问题的探究是可以毕一生之力的。是不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呢?

改善教育权益,提出100条教师新建议

第六十三条 以每个学生的权利为本

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出身,对语言有一种职业化的敏感,我深知语言的奥秘深不可测,并深信,对语言问题的探究是可以毕一生之力的。这使我既对语言充满好奇,又视语言学习与研究为畏途,四年本科读下来,在语言学方面几无心得。因此,写作本文,仅是出于对语言的好奇,而不是对语言问题的学术性深究。

我对“以学生为本”这个词组很好奇,无疑,这个词组不再是教育界的时髦话语,而成为主流话语系统的一部分,这个词组出现的频率几乎与

素质教育”一样多了,并与“素质教育”结伴而纳入人们视野,即”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也就是“素质教育”应将学生作为根本目的,这个提法给出了一个素质教育的标准:不论你有多少花样多少定义多少模式多少理念或多少理论,凡是不将学生作为根本目的的教育,均不能被冠之以“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说穿了是一句无关痛痒并无任何哲学或学术创见的“高级废话”,因为不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根本就不可以称之为教育的,长期以来被我们称之为“教育”的居然不是教育!看来我们有太多违背常识的做法,使我们在回归教育本来面目时,不得不说出这样的“废话”,并通过强大的舆论机器迅速将这句“废话”口号化。一旦未经思想冲撞将某一真理口号化时,就有可能将真理空洞化。更何况“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作为真理本身并不深刻,因而最终被许多抱有各种不同的人滥用。当发现,教育界内那么多人那么多学校在振振有词地自夸自己的素质教育成果时,我知道口号终于被滥用了。

“以学生为本”是一个大而无当的词组,如果我们扎扎实实地在抓应试教育时,我们可以说,这是以学生为本,这是为了学生,因为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无法面对考试,在这个学历社会中连生存都会遇到危机,那么这种教育以学生为本吗?如果我们在教育活动中搞一些形式主义的虚假的东西,那么也可以说,我们是不得以而为之,一旦学生以为虚假,解释为帮助学生认识真实世界的阴暗面也无不妥。我说不出目前学校教育中不能“以学生为本”的例子来。我不知道这到底是语言问题还是教育问题了。但我宁愿相信这仅是一个语言问题,解决这个语言问题的方法是为“学生”加上限定词和中心词。(www.xing528.com)

首先是加限定词,即教育以什么学生为本?是一部分?全部?每一个?无须调查统计,我们的教育是以一部分学生为本的,也就是一部分更适应教育制度和教师个人价值取向的学生,他们受到了更好的教育服务,而另外一部分,或许是小部分人,他们被置于视野之外。这是当前穷国教育的特点,我们缺少为全部人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物质基础,即使具备了足够的物质基础,一些学校还缺乏掌握足够技术基础和具备足够道德境界基础的教师队伍,因此,当前教育无法为全部学生服务,是难以改变的事实。

不过,“全部”和“每一个”是有差异的,全部是个集合概念,强调的是人的“普遍性”,而“每一个”强调的是个体的“特殊性”,教育“以全部学生为本”和“以每一个学生为本”的区别根本上在于,前者受制于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源,将人抽象化之后,使教育目标也抽象化,因而可能永远无法实现。而“每一个”则将千差万别的学生具体化了,具体化为每个孩子有不同的个性需求。在他们人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以每个学生为本,就是具体地感受每个孩子需求的多样性,尽力以自己的教育服务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从而使他们每个人感受各自不同的愉悦,我认为这是可以能摸到的具体的目标,也是可以实现的目标。

第二,我们为“学生”加个中心词,即以学生的什么为本?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教育者必先在教育信仰上达成尽可能大的一致性,即教育是人道主义的事业,在这一点上,教育与其他行业本质地区别开来。因此,显然不是以学生“分数”为本,因为如果“分数”成为目的,则“学生”将沦为工具。是不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呢?我认为“发展”是另一个值得玩味的词,如果假定人的一生是“发展”的,可能会认为教育应将促进人的发展为目的。可是,人的一生,从童年到老半,真是在发展着的吗?机体在发展?智慧在发展?德性在发展?灵魂在发展?我看未必,“发展”是进化论思想的产物,如果尚且可以用于“经济领域”或“物种繁衍”,却不可以适用于文化、艺术等领域,不可以用于教育领域,甚至用于具体的学生个体身上,以为教育有能力促进人个体的诸多方面的发展,是对人本身具备的宝贵本性的漠视。常识告诉我,人的灵性、创造性、好奇心等所有代表人固有特性的品质是不会发展的,反而可能随年龄增加而衰退,人的智慧甚至也不会随知识的增多而发展,而那些可以被测定的“发展”了的品质,只有知识和技能了,因而,提出“以学生发展为本”并未见其现实意义。显然提出“以人的发展为本”的理念,依然将孩子当成了“落后的”、“欠发展的”“空洞的”物,而并未将人置于崇高的人道主义原则之下,童年、少年时代的孩子们在学校中永远成不了欣赏的对象,他们只是未成型的“半成品”而已。为了“促进”其发展,发展到我们认为应该发展到的水平,我们可以不惜令学生们付出失去童年欢乐的代价。因此,“促进学生发展”依然可以成为抹杀孩子美好天性的借口。

我认为,这个中心词可以设定为“权利”,即教育以每一个学生作为人的权利为本,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1、体现了人道主义的核心思想:捍卫人的权利;2、权利是可界定的,远比“发展”精确;权利又同关乎每一个具体的人,而不是部分或全部抽象的人;3、如果我们学会尊重每个人的权利,我们也学会了教育,因为,学生作为“公民”、“未成年人”、“受教育者、”、“教育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们的教育才有可能成为了平等的、自由的、科学的、富有人性关怀和人文精神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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