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德智的时空性-菊与刀大全集

德智的时空性-菊与刀大全集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论德智的时空性在讨论事物利弊得失的时候,必须考虑它的时间性(时代)和空间性(地点)。在前章我曾讲述了智慧和道德的区别,论证了其功用的不同,本章将着重讨论智慧和道德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由于酋长具有武力和少许德智,因而可以抗击强暴,保护弱小。降下灾难是天子的命令,保护人民也是天子的命令,因而人民只能向他祈祷祝愿,尊之为神佛。

德智的时空性-菊与刀大全集

第七章 论德智的时空性

在讨论事物利弊得失的时候,必须考虑它的时间性(时代)和空间性(地点)。车辆适用于陆地,却不适用于海洋,古代适用的东西,却不一定适用于今天,同样,今天认为最好的东西,却有许多不适用于古代。如果离开了时间和空间,那么任何事物可以说都是有用的,也可以说都是没有用的。所以,讨论事物的利弊得失,也就是分析事物所适应的时间和空间,只要适应时间和空间,任何事物也就不完全存在利弊得失的问题了。中古时代发明的长枪,虽然在当时的战斗中非常有效,却不适用于明治年代;人力车适用于东京市,却不适用于伦敦巴黎战争固然是坏事,但却不能不对敌人作战;杀人固然违反人道,但在战斗中却不得不杀人;君主专制的暴政虽然残酷,但彼得大帝创造了丰功伟绩;忠臣义士的行为固然值得赞扬,但不能因此就认为美国没有君主就是野蛮,这些都是时间不同和地点不同的缘故。总之,世上没有贯穿一切事物的道理,只能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来观察。

观察时间和空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自古以来,历史上的失败者都是弄错了时间和空间;成大事者,都是善于适应时间和空间的人。那么,为什么观察时间和空间会有困难呢?这是因为时间上有先后缓急之分,空间上有很多类似之处。首先,就时间而言,中古时代的战争和现代战争虽然相似,但却不能把中古时代认为优势明显的长枪应用于现代战争。一般所说的“时机已到”,往往却是真正的时机已经过去的时候。例如,开饭的时间是指吃饭的时候,而煮饭的时间一定要在开饭之前吗?人们往往在饭尚未煮的时候感到饥饿,并喊“时间已到”,但这个时间实际上只能是吃煮好的饭的时间,而不是煮饭的时间。又如,贪睡到日升三竿才起,便认为起床的时刻就是早晨,但其实真正的早晨是日出的时刻,这个时刻早已在睡眠之中过去了。其次,就空间而论,亲生子和养子虽然都是孩子,但若是以对待亲生子的方法对待养子,结果却适得其反;马和鹿虽然有相似的地方,但如果用饲养马的方法饲养鹿,最终会失去鹿。其他诸如把神宫误为寺院,将灯笼误为吊钟;把骑兵用于沼泽,将重炮推向山路;将东京误认为是伦敦,而想把人力车用于伦敦等等,这样的失误是举不胜举的。因此,不可错过时机,也必须选择正确的地点。

在前章我曾讲述了智慧和道德的区别,论证了其功用的不同,本章将着重讨论智慧和道德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在人类刚刚从野蛮时代脱离出来的时候,智力尚未发达,就如婴儿内心只存在恐惧和喜悦的感情一样,对地震、闪电、风雨、水火等无一不感到恐惧。人们怕山崩、怕海啸、怕干旱、怕饥荒,凡是人智所不能控制的事物,均被称为天灾,无一不使人感到恐惧。如果天灾没有发生,或即使发生也迅速过去,就是天幸。譬如,大旱之后突降甘雨,饥荒之后喜获丰收,就是无比的幸运。对于人民来说,天灾、天幸的来去是莫名其妙的,一概归之于偶然,从未想过用人力去控制。既然不施人力,一旦祸福来临,就认为是有人类之外的力量在控制大自然,这就是鬼神思想产生的原因。因此,一切灾祸的根源被称作恶神,福运的根源被称作善神,人们认为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有鬼神在主宰,日本人所说的“八百万神”就是如此。人们总是向善神祈求赐福,向恶神祈求避祸,但这些祈求能否实现,并非取决于人为的努力,而是由鬼神的力量决定的,这种力量就是神力,向神力请求帮助就是“祈”,这就是祈祷在当时流行的原因。

不仅天灾和天幸使人们感到恐惧或喜悦,人事上也是如此。由于当时社会不文明,弱者在受到强者欺压的时候,不能据理力争,只有一味地恐惧而已,这种情形如同恐惧天灾一样。因此,除了依靠另一强者抗御强暴以外,弱者根本没有别的办法。这另一个强者就叫做酋长。由于酋长具有武力和少许德智,因而可以抗击强暴,保护弱小。保护得越好,酋长的威信也就越高,最后形成了一种特权,这种特权还可以传给自己的子孙。在蒙昧时代,世界各国莫不如此,例如日本,在王政时代,天子执掌国家大权,中古时代源氏称霸于关东。酋长虽然取得了权力,但是社会状况反复无常,要维持这个局面非常困难。酋长既不能以高深的道理来晓谕人民,又不能用长远的利益来开导他们,为了保持一个民族的体制和统一方向,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人们与生俱来的恐惧和喜悦的心理,指出当前祸福灾幸的所在,从而形成了君主的恩威,然后制定出一套“礼乐”之法来教化人民。“礼”就是使人民尊敬长上、自然地知道君威的尊贵,“乐”就是在默默之中教化人民,使其产生景仰君德之情。君主以礼乐统治人民的思想,以武力制伏人民的身体,使人民在不知不觉之中各安其所,通过褒奖善者来满足人民的喜悦心情,惩罚恶者来警戒人民的恐惧心情,如此恩威并用,人民也就似乎感觉不到痛苦了。然而,无论褒奖还是惩罚,都是由君主决定的,所以人民并不知道褒贬的由来,遇到褒贬,也只有喜悦或恐怖了。这种情形就如遇到偶然的幸福或遭受自然灾害一样,都是感到莫名其妙,认为一切都是出于偶然。如此一来,君主自然就成了祸福的主宰,人民也就把君主当做神仙来景仰了。中国尊崇君主,称之为“天子”,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在古代社会里,君主经常会有免除农民田赋的举措,然而,不论政府如何节约,帝王宫廷的生活费用和政府经费总不会缺失,即使数年不征税赋,经费依然不缺,这说明历年的横征暴敛是非常严重的。人民在缴纳重税的时候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现在突然不用纳税,也不知道究竟为何。税赋沉重的时候,人民便认为是天灾而恐惧,减免税赋的时候,便认为是天幸而喜悦,无论祸福都认为来自于天子,因而认为天子具有施与祸福的力量。降下灾难是天子的命令,保护人民也是天子的命令,因而人民只能向他祈祷祝愿,尊之为神佛。从这一点分析,也是顺理成章的。

如果按现代人的思想来看,上述情况似乎是极不合理的,但在当时这是时势使然,没有理由去苛责他们。要管理那个时代的人民,既不能讲究智慧,又难以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例如,如果在尧舜时代施行现在西方各国的法律,一定不会有人能理解它的意义而遵守的。人民不遵守法律,并非不守法,只是当时没有相当的智慧来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如果任凭人们为所欲为,那么不知要做出多少坏事,给社会造成多大的灾难。作为酋长,必须能够审时度势,用恩惠使人喜悦,以威力使人慑服,将同一种族的人民视同一家的子弟而加以照顾和保护。酋长的职责大至掌握生杀予夺,小至管理日常琐事,无所不包。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世界如同一个家庭或一个课堂,君主就如同父母或教师,一身兼有父母、教师和神佛三种职责,权力非常之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君如果能够克制私欲,修身养性,即使智慧不足,也能治成所谓“野蛮的太平”,获得仁君明主的美誉。就当时的社会状况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果了,唐虞三代之治,就是如此。反之,如果君主为逞私欲只知使用威力,而不施行德政,就叫做暴君,在这种野蛮的统治之下,人民的生命会受到极大的威胁。总之,在野蛮时代,君民之间的关系只有恩威两方面而已,不是恩德就是残暴,不是仁慈就是掠夺,根本就没有智慧的存在。古书有云:道有二,仁与不仁而已,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不仅在政治上有这种风气,就连私人的品行也形成了两个极端,泾渭分明。不论在中日的经书或者史书中,凡是在论道而品评人的品行时,皆以道德为标准,形成了忠或不忠、孝或不孝、仁或不仁、义或不义,不是伯夷就是盗跖,不是忠臣就是佞臣,两者之间针锋相对,没有智慧活动的空间,即使偶尔出现发挥智慧的行为,也被认为是细枝末节而不加重视。由此可见,在未开化的野蛮时代,支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只有道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可资运用的东西。

随着人类文化的逐渐发展,智力的不断进步,人类对于宇宙事物也产生了怀疑,看到事物的作用后,不肯轻易放过,而要追究其根源。既然产生了怀疑,即使找不到真正的原因,也能根据其作用的好坏,想方设法趋利避害。例如,为躲避风雨之害而建造坚牢的房屋,为防止海河泛滥而修筑堤坝,为消除火患而使用水,为漂洋过海而建造船只,制药以医病,治水以防旱,逐渐依靠人力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们既然懂得用人力改变环境,那么恐惧天灾的愚昧思想也将逐渐消失,对一向崇拜的神力也就渐渐失去了信仰。因此,智慧前进一步,勇气就会增长一分,智慧越进步,勇气的增长也就永不停止。在今天的西方文明中,凡是五官所能感觉到的宇宙事物,都要研究其性质,查明其作用的根源,即使一利可取亦必取之,即使一害应除亦必除之,凡是人力所及,无所不及。太平洋虽然波涛汹涌,驾驶轮船亦可横渡;阿尔卑斯山虽然险峻,劈山开路可以行车;避雷针出现以后,雷电再也不能行恶;化学研究逐渐进步,饥饿亦不能饿死人了;电流虽然可怕,却可用之传递信息;光线虽然微妙,而可摄影传真;如有风浪为害,可筑港湾保护船只;若有传染病患流行,则可将其隔离或设法预防,总之,人类的智慧已经能够战胜自然,逐渐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控制大自然,使它为人类服务。智慧的作用是无穷的,既然人类能够战胜自然,又能使它为人服务,又何必恐惧而崇拜它呢?还需要去朝山、拜河吗?山川、河海、风雨、日月之类,不过是文明人的奴隶而已。

既然人类能够战胜自然,使其听从人的安排,为什么还要屈服于他人力量而听其摆布呢?人类在提高智力的同时,也应该开始探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研究它的作用及其根源。因此,圣贤之言不足全信,经典之教也可怀疑,尧舜之治不足羡慕,忠义之为亦不足为典范。古人在古代做古代的事,我们是在现代做现代的事,又何必仰慕古代而施行于现代呢?明白了这些道理,自然就会胸怀开阔,仿佛天地之间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我们对自由的向往。既然精神已经得到解放,又何必禁锢于身体的束缚呢?既然暴力已经失去了权威,智力逐渐占据了上风,二者不再是势均力敌,那么,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发生旦夕祸福的情况也就减少了,如果社会上再有横行霸道的人,就可以用道理来说服他,如果道理不被接受,就可以团结群众的力量对其加以制裁。既然可以以理制暴,那么以暴力为基础的身份关系也就不攻自破了,所谓的“政府”和“人民”,只不过是名义不同、职业不同而已,在地位上本就不该有高低贵贱之分。政府保护人民,锄强扶弱,都是其本职工作,无非是符合于社会分工的精神罢了,并不是分外的功劳。再者,君主应该自修其德,在国君欲以礼乐征伐示恩威时,人民应该首先认清国君为何物,分析其恩威的实质,不应接受的私恩就予以拒绝,不应恐惧的暴威就不要恐惧,不接受额外的恩威,只根据道理为其所当为而已。有智力的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恰如恩威行于自身,不必仰赖他人的恩威。例如,行善可以获得心情愉快的赞誉,了解行善之理,自然而然地行善,既非谄媚他人也非效仿古人;作恶则内心会受到耻辱的惩罚,明白不应作恶之理,所以才不作恶,既非恐惧他人也非畏惧古人,又何必仰赖于他人的恩威而喜悦或恐惧呢?如果向文明人士征询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必然得到这样的答复:君主原本也是普通人,只不过由于偶然的因素登上了王位,或者因为战功而掌握了政府的权力;国会议员本来是人民选举任用的公仆,人民又何必听从于他们的命令而改变自己的德行呢?政府是政府,人民是人民,人民的私事一点也不允许政府干预。对于普通人来说,征兵、刑罚等法律都是无用的东西,为此纳税并不是人民的责任,而是因为社会上坏人太多,不得已而为之,实际上纳税的钱只不过是白送给了坏人而已。至于政府为了管理宗教学校,指导经济活动,甚至管理日常事务,保护人民,而向人民征税,就更没有道理了。哪有向他人屈膝请求他人劝解自己的事情呢?又有谁肯出钱请求愚人指教自己谋生之道呢?文明人士的心情大致如此。妄图向这些文明人施行无形的德化或以私人的恩威来使其顺从,将是徒劳无益的。虽然就世界目前的情况来看,不论哪个国家的人民,并不全都是有智慧的,然而,人类脱离原始社会已经很久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只要不退步,人民的智慧必然会普及和提高。因此,纵然人民积习甚深,习惯于仰赖君主的恩威,缺乏改革的勇气,但每次接触事物都会产生怀疑。例如,一国的君主被称为圣君,实际上他并不圣明,口口声声说爱民如子,其实是一个为民父母者在和人民争夺财富的人,父母掠夺孩子,孩子欺骗父母,都是丑态百出、令人不齿的事情。面对这种情况,即使是愚民也会怀疑其言行之间的矛盾,纵然不反抗,也不会不对其措施表示怀疑。既然产生了疑心,那么信仰依赖的心理就会随之消失,因此,君主再企图用德化统治人民就行不通了,这在历史上可以得到证明。不论在日本、中国,还是西方国家,所谓盛世明君都是出于上古时代。日本和中国虽然直到近代还在盼望圣君出现,但始终未能如愿以偿。自从17、18世纪以后,西方国家的明君也逐渐减少了,到了19世纪,不仅是明君,就连智君也不见了,这不是由于君主的道德衰退,而是因为人民的德智普遍提高了,不再盲目迷信于君主的仁德。即使西方各国现在出现了明君,也不过像月夜打灯笼而已。所谓仁政,只在野蛮不开化的时代才有作用;所谓明君,只有面对着野蛮不开化的人民才能显其尊贵,因此,君主的私德是随着文明的不断进步而逐渐丧失其权威的。

虽然随着文明的进步道德逐渐丧失了其权威,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在社会上的分量减少了。随着文明的进步,德智同时都增加了分量,把私扩大为公,将公德公智推广到全社会,使社会逐渐走向太平。谋求太平的方法越进步,可争斗的问题就会越少,真正实现了太平盛世,就再也没有人去争夺土地、钱财,更不会有人卑鄙地争夺皇帝宝座了。到那时,君臣之义早已被人们遗忘,就连儿童游戏中也不会提及它。没有了战争,废除了刑法,政府已失去了惩治坏人的功能,而成了专门为管理事务、研究如何节省人力和时间的机构了。社会上不再有违约背信的人,借据只不过是为了备忘,不再是日后诉讼的证据了。社会上没有盗贼,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房屋只是为遮蔽风雨和防止动物的进入,警察只是忙于收集遗物,寻找失主。国家不再制造武器而制造望远镜,不再建造监狱而建造学校,如果不是从古画或戏剧上看到士兵和罪人的形象,那么他们的形象简直是无法想象的。家庭内井然有序,彬彬有礼,无需传教士的说教。全国如同一家,家庭如同教堂,父母如同主教,子女如同信徒,全世界的人民沐浴在礼让的风气里,徜徉在道德的海洋中。这就是理想中的“太平盛世”。几千几万年以后,人类社会是否真能达到这个地步,我是无法知晓的。这虽然是一个梦想,但如果真能用人力达到这种高度太平的境界,那么道德的功用可以说是无比伟大了。因此,私德的功用在野蛮的原始时代最为显著,随着文明的进步,它逐渐丧失了权威,转化为公德,假如若干年后人类文明达到了顶峰,那么道德的恩泽又将遍及世界的每个角落了。

前面讨论的是道德的时间性,下面再谈谈道德的空间性即地点的问题。“野蛮的太平”并非我之所欲,若干年后的“文明的太平”又是迂腐之谈,所以,根据目前的文明情况,弄清道德所能实现的地点及不能实现的地点,是研究文明问题的关键。本来,距离野蛮时代越远,人们就应该越能明了这个区别,但往往有很多无知的人不了解这个道理,企图在野蛮的太平社会下,直接实现文明的太平。例如,一些研究古学的人,明明生活在现代,却向往古代的生活,其实就是弄错了两种文明的区别和顺序。这样做法,就如同缘木求鱼、无梯登屋,是不切实际的。由于他们心里的想法和实际的行为总是发生冲突,因此他们不仅不能将自己的想法对社会公开,而且自己也不能回答自己的问题,以至于心情迷茫,思想混乱,陷入了混沌糊涂之中,失去了前进的方向,随建随毁,自论自驳。如果用算术计算其一生的事业,简直就等于零,岂不可悲?这种人并不是实行道德的人,只是生活在道德桎梏下的奴隶,理由如下:(www.xing528.com)

父子夫妻同居一家,谓之家庭。家庭以感情为纽带,物无定主,授受无常规,失之不足惜,得之不足喜,无礼貌不被责备,笨拙亦不足为耻,妻子的满足即是丈夫的喜悦,丈夫的忧愁即为妻子的痛苦。或者薄待自己而厚爱家人,家人的满足才是自己最大的快乐,例如,孩子正在遭受疾病的折磨,假如有转移疾病的方法,父母一定会牺牲自己的健康来救治子女,可怜天下父母心!总之,家庭里既没有自私的思想,也没有只顾个人面子的想法,至于贪生怕死的意识就更没有了。因此,家庭之中既不需要规则,也不需要契约,更没有计谋策略施展的余地。一家之内,完全依靠道德实现风化之美,而智慧仅用于处理日常家务。

如果血缘关系稍远,情形就略微有些不同。兄弟姐妹比父子夫妻疏远,叔侄比兄弟远,至于堂兄弟就更疏远如外人了。血缘关系越远,相互间的情感也就越淡薄。因此,兄弟成家立业以后尚且各有私产,更不用说叔侄、堂兄弟了。再如朋友之交,往往志同道合,情谊深厚,所谓刎颈之交、莫逆之友,其情谊之深厚,几乎与父子兄弟相同。然而,在现阶段的文明情况下,这种友谊的范围非常狭窄,历史上还没有过几十个朋友能够长期保持深厚友谊的例子。又如君臣的关系,其情分也有如亲人骨肉一般,患难与共,甚至还有精忠的臣属为效忠君主而大义灭亲的事情。对于这一点,古今舆论总是将其完全归于君臣的情谊,没有去寻求其他原因。实际上,这种论调完全是被君臣的名义所蒙蔽,只看表面现象,未能了解事情的具体原因,如果用另外的观点去研究,一定会发现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人类天生的“党派性”和当时流行的“风气”。最初,君臣的人数极少,例如北条早云杖剑东来时只携部属六人,他们之间的情谊必然十分深厚,甚至比父子兄弟还要亲密。但是,在占有土地之后,臣属的人数逐渐增加,到了君位传于子孙后代以后,君臣的关系就不再像当初那样亲密了。这时,君臣都争相宣扬祖先的创业经过,君主企图借臣属的力量来保持其统治,臣属则尊崇皇室的统治而甘为奴仆,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党羽关系。一旦发生事变,臣属会竭尽全力保护皇室,同时也为获得一己之利益。根据当时的风气,有时臣属可以建立一世功名,甚至还要粉身碎骨,但君臣之间的关系并不见得就是刎颈之交”。正如忠臣义士所说的那样,“社稷为重,君为轻”,如果君主昏庸无道,即使是唯一的君主,臣属也会用非常手段来处置他,这就不能说是君臣之间有深情厚谊了。又如武士在战场上阵亡,或因城陷而剖腹自杀,多半是当时社会风气使然,认为不牺牲生命就难以保全武士的尊严,于是,武士们为了自己的名誉而剖腹自尽,或因感到逃生无望而一死了之。据《太平记》所载,元弘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北条政权灭亡时,一共有八百七十余名将士在东胜寺随北条高时一同自杀,此外,在得知消息后,同宗受惠之辈共有六千余人殉死。北条高时究竟是怎样的明君,能够使这六千八百多名臣属与之共赴黄泉呢?他们之间有亲如父子手足的情义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不能根据阵亡和剖腹人数的多少来衡量君臣之间的情谊,不论为暴君而死,还是为明君牺牲,真正出于君臣之情而舍生取义者是寥寥无几的,真实原因尚不在此。所以,在君臣之间,道德的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

救济院救济穷人,医院收济穷人,这些固然是道德仁慈之举,但这并不是由于施主和穷人之间有什么情谊,而是由于一方富、一方穷,才产生了这种事。受施者虽然知道施主富而且仁,但并不知道其德与不德。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与之交往,所以仁者扩大救济事业并不是要和多数人交往,只是散发余财,聊以慰藉自己的良心而已。施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人,而是为了自己。救济事业固然是值得称赞的善举,但救济的规模越大,时间越久,穷人越认为救济是理所当然,而不以施舍为德行,如果所得的比以前减少,反而会对施主产生抱怨,对于施主来说,这种情况简直是花钱买怨。关于救济问题,西方各国的有识之士有很多议论,虽然对其利弊尚未得出结论,但从赠与的方法来看,归根结底,除了解受赠人的人品情况和直接赠送以外,别无他法,这也正是道德不能广泛施行于社会的一个例证。

从上述情形来看,道德不受阻碍且能够充分发挥力量的地方只有家庭,一出家门,道德似乎就一筹莫展了,但俗话说得好:家庭之间是天下太平的模型。这就预示了在若干年以后,必然会出现“天下一家”的局面。而且,世界上的事物是变幻无常的,今天的文明未必就不是在前进的过程中。因此,即使目标远在千里之外,但只要向前迈进一步,就会离目标进一步,切不可畏惧前途遥远而裹足不前。目前日本文明和西方国家的文明相比,也不过是一步之差,学者争论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这一步而已。

其实,道德只能施行于人情所在的地方,而不能施行于法制的领域之内。法制的效能虽然也能达到人情的目的,但就它所表现的形态来看,法制和道德似乎是完全不相容的两种东西。法制分为两种,一种是维持世界秩序的法制,另一种是防止坏人作恶的法制,违犯前者是人的过失,违犯后者是人的恶念。本书所讲的法制,是指防止坏人作恶的法制,希望读者不要误解。例如,为了使家庭生活井然有序,可以订立规则,规定家人必须在早晨6点起床,晚上10点休息,当然,这不是说家人有恶念,也不会因为违反规则就当成罪人处理,只是为了全家人的生活方便,因此,这个规则并不需要写成书面条文,仅由全家成员自觉遵守而已。此外,感情亲密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钱财也是如此。与之不同的是,在今天的社会上有很多普遍施行的文书、契约、法律和各种国际条约,其中虽有民法、刑法之分,也包括许多维持世界秩序的规定,但显然它们都是防恶的工具,因为一切法律的精神都是把利害得失同时提出,让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例如,盗金千两者处以十年徒刑,违约过期十日者罚金百两,这样,把千两黄金和十年徒刑、违约十日和罚金的利害得失同时提出,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由此可见,法制之中丝毫不存在道德精神。这种情形正如把食物摆在饥饿的动物面前,却在一旁举起棍子威吓着“要吃就打”一样。因此,单从法制的形式上来看,它绝对不存在任何人情。

为了彻底弄清楚实现道德的场所和施行法制的场所的不同,我举了这样几个例子:假设甲乙二人借贷金钱,由于两人亲密无间,交情之深几乎不分你我,因此贷者既不以贷与为德,也不抱怨,这种交情完全是以道义为基础的。或者两人也约定归还期限和利率,并为了备忘还写成字据交给贷主,但其交情仍然没有超出道义的范围。但是,如果两人在字据上盖章,贴上印花,或者有担保人甚至索取抵押品,就超出了道义的范围,说明双方只是根据法律办事而已。这种借贷关系是因为不能相信借者是否守信义而将其当做不守信义者,如果到期不还贷款,贷主就会找保人索取,再不还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还款或没收抵押品。这就是同时提出利害得失和举起棍子吓唬动物的办法。法院根据法律处理案件的地方,丝毫不会存在道义的影子。不论是政府和人民之间、会长和会员之间、卖主和买主之间、债主和债户之间,还是收费教学的教师和学生之间,凡是按照法制相处,就不能称作道义的结合。例如,有两个政府官员,甲兢兢业业,勤恳办事,每天下班后都非常劳累,几乎不能入睡,而乙则不关心公务,每天喝酒游玩,但他从早晨8点上班到下午4点下班的办公时间内也非常勤恳,该说的就说,该写的就写,工作效果和甲相似,从未贻误公务。这样,谁也不能责备乙,而某甲的勤恳也显示不出来。又如,法律规定人民应该缴纳租税,如果政府不催促,人民就可以不缴,或用赝币缴纳,赝币被收下就是经手人的过失,而如果纳税人多缴了税款,就自认倒霉。如果商人出售伪劣产品,顾客一经购买就会受到损失,而若商人多找了钱,一经交清,也无可奈何。借钱给人,如果丢失了借据,就是债主的损失;兑换票据,如果过期,即为票据持有者的损失;走路捡到物品,如果无人知道,就是拾获者的便宜;偷窃他人的东西,如果不被发现,盗贼就得了好处。从这些事情看来,今天的社会已经充满了坏人,丝毫看不到道义的痕迹,只不过是在依靠无情的法律勉强维持社会秩序罢了。有的人本来内心充满了恶念,但因畏惧法律的制裁而不敢诉诸行动,徘徊于法律的边缘不敢向前,正如游走于锋利的刀刃上一样,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人心如此险恶,法律又如此无情,从其外表看来,的确让人吃惊,但是进一步考察法律产生的原因,以及它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就会发现法律绝不是无情的,而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善的东西。虽然法律是为了防止坏人作恶而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天下都是恶人,因为善恶混淆不清,才制定法律来保护好人。一万个人当中难保没有一个坏人,所以在一万人之中所施行的法律也不得不按照惩治坏人的目的来制定,正如鉴别假币一样,如果担心一万元里有一张假币,就不得不把一万元全部检查一遍。因此,在社会生活中,虽然法律日益繁多,法律的形式也似乎无情,但人们不能因此轻视法律,反而应该愈加把它巩固起来,更加严格地遵守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法制以外,并无其他更好的促进世界文明的工具。厌恶事物的外貌,而抛弃其实际功能,不是智慧的行为。同样,为防止坏人作恶而制定的法律,并不妨碍好人行善,在法律繁多的社会里,好人的善举依然不受任何限制。然而,为了天下后世安宁的生活环境,还是希望日益繁多的法律能够逐渐丧失其作用,但这大概是若干年以后的事,我们现在并不能因为期待将来而摒弃目前的法律。制定法律必须考察时代的沿革,在从前野蛮落后、君民一体、天下一家的时代,管理社会可以约法三章,并且,圣君明主关爱百姓、忠臣义士忠心辅佐君主、万民齐受君主之德化,天下之人各得其所,如此太平盛世都是以人情为主,根本不需要法制。乍一看来,这样的社会似乎值得羡慕,但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法律受到蔑视,而是因为它没有用武之地。后来,随着民智日益提高,社会上的事务也逐渐繁杂起来,法制也必然随之增多,而且随着民智的提高,破坏法律的方法自然也日趋多样化,因而,维护法律的方法也不得不更加严密。举例来说,从前是由政府制定法律来保护人民,而今天则是人民制定法律来保护自己,防止政府的专制。如果用古人的眼光来看,似乎是本末倒置、纲常扫地,但是如果把眼睛擦亮、眼界放宽,就会发现不论政府和人民都没有丧失体面的顾虑,而其中自有颠扑不破的道理。在如今的世界状况下,要想发展国家文明,保持国家独立,法律是唯一的方法。正如儿童成长为大人一样,人类智慧也随着时代的进展而不断提高。在童年时代自然要做适合儿童的事,儿童的喜怒哀乐也与大人不同,但随着岁月的推移,儿童不知不觉长成大人,曾经喜爱的玩具,如今已不足为乐;曾经恐怖的鬼怪故事,如今已不足为惧,这是自然的道理。即使儿童有些笨拙,大人也不必在意,因为儿童在童年时代做出幼稚的事是合情合理的,不要过于苛求。在孩子众多的家庭里,家长经常无法细心地照顾每个孩子,但孩子也会渐渐长大成人,这难道不是家庭的幸事吗?如果因为一个人从前是儿童,现在也把他当做儿童,拿玩具给他玩,讲鬼怪故事吓唬他,甚至将从前童年的言行作为今天大人的规范,稍有不按规范行事,就责备他狂妄不羁,类似这种情况,就是弄错了德智的时间性和空间性,最终只会破坏家庭。

即使有人认为法律的精神是无情的,遵守法律的思想也是卑鄙的,但不管怎么说,法律仍然有很大的益处。比如有这样一条规定:拾物当归还失主,而失主应将所遗失的东西分给拾物人一半。如果有人拾到了失物,只为了获得折半之利而交还失主,这种思想固然很可耻,但如果因为这个规定太卑鄙而废除它,那么社会上的失物或许将永远不能归还原主。因此,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折半的法律是不值得提倡的,但它实际上却是文明的良法。再如,在商业上,贪图眼前小利而丧失廉耻的人被叫做奸商,如日本人在制造生丝、蚕纸时,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而采取了不正当的行为,结果严重降低了本国产品的声誉,损害了国家的长期利益,而奸商本身也必然遭受损失,这就是名利两失。与此截然相反的是,西方各国的商人交易诚信,童叟无欺,如出示一寸见方的样品,然后售出几万匹的布匹,从来没有与样品不符的情况出现,买主也可以安心收货,不必一一开箱检查。从这些情形来看,好像是日本人不诚实,而西方人诚实,但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就可知道并不是西方人诚实而日本人不诚实,而是因为西方人想扩大商业范围,以便获得长远的高额利润,如果有欺诈行为,必然会影响日后交易,堵塞了自己的利润来源。其实,这不是由衷的诚实,而是充满了利益气息的诚实。换一句话说,就是日本人的气魄小而西方人的气魄大。然而,我们却不能因为西方人的诚实卑鄙贪婪,就学习日本人那种露骨的不诚实。只有遵守法规才能进行交易,不论为欲或为利,都必须严格遵守商业的法规,这样才能促进文明的进步。在现代世界上,除了家庭和亲友之外,不论政府、公司,还是买卖、借贷,一切事物莫不依照法律办事。或许有些法律的形式是卑鄙的,但与无法律的害处相比,其利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试看当今西方各国的情况,由于人民的智慧不断进步,气魄也越来越大,好像天地之间,不论自然界里还是社会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限制人的思想,人们可以自由地研究事物的规律,获得处理它的办法。在自然界方面,人们已经探索了它的性质,了解了它的作用,并且还发现了许多根据其性质而控制其规律的事物。在社会方面,由于研究了人类的性质和作用,逐渐发现人类活动的规律,从而逐步地获得管理社会的办法,例如:法律严密,减少了国内的冤假错案;商法明确,便利了人民的生活;公司法合理企业日益增多;租税法恰当,减少了私产的损失;兵法精湛(虽是杀人之术),减少了战争的灾难;国际公法虽不周密,但或多或少地起到了减少杀戮的作用。此外,国民会议可以限制政府独断专行,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可以制止强者的暴行,近来将在比利时的首都成立万国公会以谋求世界和平,等等,这些都是法律的日益周密和作用日益扩大的具体表现,也可以说是通过法制实现大德的壮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