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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育与家庭影响家族变迁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传统中国,没有能力娶到妻子是男子一生的耻辱。生育,是家庭繁衍的前提,全世界皆如此。中国人历来强调生育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讲的就是那些不愿意生育或不能生育的人对家庭来讲是最大的“不孝”,严重违背了家庭伦理。因此,在一个家庭中,生育不是个人的事情,是全家甚至家族的大事。

婚姻、生育与家庭影响家族变迁

一、婚姻、生育与家庭、家族

婚姻是构成家庭的首要因素。在传统中国,没有能力娶到妻子是男子一生的耻辱。“做生意不着是一时,讨老婆不到是一世”,“家无妻,室无梁”,讨不到老婆只能算半个人,死后连进祖坟的资格也没有。

婚姻对于城镇的有产阶级(如士绅、地主、官僚)的意义与乡村农民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在城镇,婚姻是一种桥梁,是保障财产安全、扩大权力、实现有产阶级联盟的手段。通过婚姻,不同的家庭甚至家族开始拉帮结派。所以,姻亲强调“门当户对”,“通过婚姻,一系列大家族联合成为一个有力的群体。”[3]对普通农民来说,由于生产劳动的压力和物质生活的窘迫,婚姻的组合更是一系列现实因素的结合,比如,男方在挑选女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是女方的身体素质和干农活的能力,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女孩在农村非常抢手。

生育,是家庭繁衍的前提,全世界皆如此。中国人历来强调生育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讲的就是那些不愿意生育或不能生育的人对家庭来讲是最大的“不孝”,严重违背了家庭伦理。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群体,自发维持家族的生存与延续。因此,在一个家庭中,生育不是个人的事情,是全家甚至家族的大事。

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在广西瑶族地区调查时发现:在那里,夫妇之间的共同生活要等到生了孩子以后才正式开始,在他们看来结婚到生孩子之间的一段时间是实现夫妇关系的预备。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把结婚仪式拉得很长,要到孩子满了月才算结束。最重要的一个仪式是向社会公布婚约的“结婚酒”,要到请“满月酒”时才举行。这表明在他们心目中,没有孩子的男女间的夫妇关系是预备性质的,还没有到条件成熟的程度。而这种关系最不稳固,不宜向社会宣告婚姻的确立。传统家庭对生育制度的重视还体现在这样一则民间故事中:富人请穷人家吃饭,富人多金,桌上四角放元宝;穷人多子,四角站着四个孩子,为防日晒,吃饭时可以随时抬起桌子找阴凉处。二者比赛的结果,穷人的儿子多强于富人的金子多。(www.xing528.com)

历来,中国乡村的家庭具有小型化特征,成员主要是父母与儿女,而在市镇地区却有许多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原因何在?在市镇地区,由于商业发达、政治资源集中,许多大家庭多为商贾、达官、贵族或皇亲国戚。在那里,居民的经济基础并不直接来自农田经营,比如,“离地地主的生活是从收租得来,他们需要政治和政治之外的权力来维持这种依之为生的权利。财产愈多,所有的农田面积愈大,人口愈多,做官和获得权力的机会就越大。因之,所有农田的分割在他们看来都是一种生活的威胁。只有在这种人里面,才产生我们士大夫阶级反对分家的传统观念;也正是在这种人里面,我们才见到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以及庞大的氏族组织。”[4]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受财产分割的诸子平分制度以及土地、劳动力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分家”的现象,造成了农村家庭的小型化。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在农村地区并不多见。据统计,从西汉到民国初年,农村家庭的规模始终保持在平均每户4—5人的规模。[5]费孝通的研究也发现,“在中国农民中间,基本社会单位的人数是很少的,主要是由父母和孩子组成。有关中国农村的各种研究显示,这一点并无例外。平均的变量是4—6人……一般说来,横向的发展——兄弟结婚后继续住在一起,这是罕见的和不稳定的。通常的习惯是老年父母和已婚的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老年人没有任何保障,父母似乎自然地应该得到他们儿子的照顾。”[6]

家族是家庭的放大,由同祖系或旁系的同姓氏的众多家庭在同一地域或不同地域生存而构成家族。家族少则几户人家,多则成百。家族有族长,由德高望重的同族男性长者担任,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家族的共同事务。由于有血亲关系,家族是一个互助体系,家族成员之间彼此帮助是成员的共同义务。为了使家族的地位、声誉得到提高,家族成员有义务资助本族的孩子外出学习,求得功名,或以本族的公田等资源资助。公田等资源资助的对象还包括本族的贫困潦倒者。如有学者在湖南衡山县等地的调查发现,公田一般分为义田、学田、祭田、族坟等几种类型,“义田以给子孙之贫不能婚葬者”,使其“日有食,岁有衣,婚娶凶葬皆有赡。”“学田以资读书之灯油”,祭田的收入则用于祠堂的修缮,家谱的增订,祭祀时的牺牲、祭品、用具、宴席等的开支。族坟则是埋葬族人之地。[7]当然,作为回报,家族中求得功名和一官半职的成员有义务保护本族的利益,以提高本族的社会声誉与地位。因此,与家族相比较,家族是一个更大的、更现实的治理单位,即使缺少国家权力的干预,家族也能使本家族内各家庭成员和谐共处,并自发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在生产与生活方面,如前所述,城镇中大家庭或家族(商人或士绅)主要靠商业利润、地租等生存,因此日子过得悠闲而惬意,对城镇的商人、绅士来说,“闲适意味着声望和特权。由于他们是闲适的,在下层阶级眼中就是高高在上的。”[8]而对农民来说,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土地的规模经过“分家”后相对变小,受高额地租的影响,农民(主要是佃农)不可能完全依赖土地为生,必须增加额外的收入渠道。因而,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从事手工业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这是中国传统农民最典型的生产生活方式。只要人口不急剧增加,不出现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手工业生产体系不遭受外来因素的冲击(如近代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工业品大量输入对乡村手工业的冲击),中国传统农民的家庭结构和生产结构就是稳固的,可以世世代代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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