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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外延准确化规则-战略思维方法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概念外延准确化的规则概念要明确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面讲述的“定义”就是明确概念的内涵的方法,下面要讲的“划分”则是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显然,概念的正确与否、准确与否和这种“划分”是密切相关的。规则2:划分后的各个部分的总和应当等于被划分的事物或概念的全部外延。规则3:每一次划分标准应该统一和一贯。对已形成的概念进行划分尤其要注意这条规则。

概念外延准确化规则-战略思维方法

第五节 概念外延准确化的规则

概念要明确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面讲述的“定义”就是明确概念的内涵的方法,下面要讲的“划分”则是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

前面多次提到,“分析”的最初字面意义就是用斧将木头剖开,后来被引申为划分、分开、分解。在研究人类思维方法时,它被用来描述概念性思维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分析阶段。但现在,有些人常将“分析”理解为包括分析、归纳、综合、演绎的整个概念性思维过程,为避免混乱,我们就用划分来代表“分析”的原始意义。

我们前面说过,形成概念的方式之一,就是人们用思维将一个一个完整的事物分开、剖开,再将多个具有相同性的“某部分”进行归纳而形成的。显然,概念的正确与否、准确与否和这种“划分”是密切相关的。怎样划分,按什么标准划分才能更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概念呢?

笼统地讲,为做到正确划分,不能忘记划分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我们不是为划分而划分,划分只是完整的抽象思维的第一步。判断一种划分是不是正确,根本标准是看划分是否便于以后的归纳、演绎、综合,这是进行划分时必须遵循的大原则。

具体讲,划分或分析实际包含两个过程:一是确定划分或分析对象的整体范围;二是按照一定标准再对划分对象进行细分。

首先,你将对哪些完整事物进行划分呢?是一群像牛一样的动物,还是一群像人一样的动物?确定了这个问题,实际上就确定了我们已经定义过的概念的外延。一个概念的形成总是先从概念外延的确定开始的,只不过通常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已。有些情况下是形象思维和记忆默默地替我们做了这些工作。后来我们发现,我们的许多错误恰恰就是由这种确定划分对象的潜意识方式带来的。我们现在必须把确定划分对象由潜意识上升为显意识。

例如,假设由于成本限制或者习惯使然,我们为总结企业规律而选择的观察对象全是小型企业,那么我们就必须很清楚地知道,无论我们将来怎样对这些观察对象进行分析处理,我们得到的顶多是小型企业的规律,而不是企业的规律,否则,我们就犯了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错误。并且这个错误的逻辑根源恰恰在于没能正确划分观察和分析对象的整体范围,即没能确定外延。

其次,怎样对已经确定的划分对象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或细分的处理呢?因为我们通常还需要对整体事物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更细致的观察研究,这就需要进一步对整体进行细分。

划分可以是对感知到的一个或者一群具体事物的划分或分解,也可以是对一些已形成的概念的划分或分解,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始终不能忘记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归纳、综合、演绎。例如,在一群动物中将“像牛一样的动物”从整个动物群中划分出来,是为了归纳出一个一个“像牛一样的动物”的共同特征。再如,将“人”的概念所代表的事物再划分成具有阴道的人和具有阴茎的人,是为了从“人”的概念出发,结合阴道的特征演绎出“女人”的概念,以及从“人”的概念出发,结合阴茎的特征演绎出“男人”的概念。还有,将恐龙化石划分为头部、腰部、颈部、尾部、腿部等,是为了分别找出各部位的特征,进而综合出“恐龙”的概念。(www.xing528.com)

为了做到划分得正确和准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诸葛殷同等人在《形式逻辑原理》中提到的三个规则不可忽视。笔者将其补充扩展为四个规则。[1]

规则1:每次划分后的各个部分应当互不相容,互不交叉,不能出现有些事物既属于这个部分又属于另一个部分。

例如,如果划分或分析一头牛,头、腰、腿等就是互不相容和互不交叉的。如果你按以下的方法进行划分就不对了:你把头和腰看作一个部分,起个名字比如说叫“跑”,你又把腰和腿看作一个部分,起个名字比如说叫“走”,这样的划分就为以后的归纳、综合、演绎带来了障碍,使抽象思维无法进行下去。“跑”和“走”综合起来后就形成了具有两个腰的某种动物,这种划分方法只能用于神话或鬼怪传说的思维中。再如对某个已形成的概念的划分:你把小学生和中学生划成了一个部分,起个名字比如说叫“红学生”,你又把中学生和大学生划为另一部分,起个名字比如说叫“蓝学生”,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合在一起叫“黄学生”,把除此以外的其他学生叫“绿学生”,把他们综合在一起就不是我们已确定的“学生”的概念了,因为“红学生”和“蓝学生”交叉重复了。

规则2:划分后的各个部分的总和应当等于被划分的事物或概念的全部外延。

如果你违反了规则1,你就根本无法满足规则2的要求。但是你仅仅满足了规则1还不够,你还要满足不能多划、也不能少划的要求。例如上面说的牛,你如果把骑在牛身上的猴子划进去,你就是多划了,各个部分的外延之和就会大于牛的外延;如果你把牛腿忘了算进去,你就是少划了,各个部分的外延之和就会小于牛的外延。再如上面的对概念“学生”的划分,如果你把幼儿园小朋友也算进去,就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学生概念,如果你把中专生遗漏了,你也得不到我们通常理解的学生概念。

规则3:每一次划分标准应该统一和一贯。

对已形成的概念进行划分尤其要注意这条规则。例如你对人进行划分,当你是按年龄标准进行划分时,在划分完之前不要再把标准换成性别等等。你只能等按年龄划分完之后,再对划分的各部分再按性别进行划分。抽象思维还不能接受对一个概念同时按两个以上的标准进行划分(我们以后讲科学具象思维方法时还会提到这个问题)。

规则4:对已形成的概念的划分,要始终准确化这个概念的内涵,不能对内涵模糊不清的概念进行划分,并且在划分的过程中内涵不能变。

例如你的学生概念是由法律规定的入学、学习和毕业条件的内涵时,你可以进行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等划分。但如果你的学生概念不清楚,划分就无法进行。幼儿园算不算呢?你确定不了就不能进行划分。另外,在划分的过程中,你的被划分的概念的内涵不能变,例如,如果又变成学习知识的人都是学生,你以前的划分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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