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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经济法基础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公司的解散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应当解散。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因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经济法基础

  1.公司的解散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应当解散。
  2.公司的清算
  (1)清算组的组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因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程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将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13-
  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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