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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追溯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试论公共事件报道中的媒体角色——从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谈起2009年1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将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以破解垃圾处理难题;2月,政府官方网站和有关媒体相继披露该工程的地址及进展情况,地址选在广州市番禺区。

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追溯

试论公共事件报道中的媒体角色——从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谈起

2009年1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将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以破解垃圾处理难题;2月,政府官方网站和有关媒体相继披露该工程的地址及进展情况,地址选在广州市番禺区。9月,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进入公众视野,番禺业主论坛上出现大量反对垃圾焚烧的意见,受到广州部分媒体的关注;10月,番禺公众进一步采取了集体上访等反对举措,媒体积极跟进报道;11月下旬,新浪微博关于吕志毅涉嫌垃圾处理利益的消息更是引起媒体的高度聚焦,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演变成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在公众的理性参与、政府的积极回应、媒体的广泛报道之下,这起历时三个月的公共事件最终达成了政府与公众“双赢”的局面。这是一个值得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的案例,本文拟结合该案例对公共事件报道中的媒体角色作一些学理层面的探讨。为方便论述,仅以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中最有代表性的几家报纸《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作为分析的媒体样本。

一、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这类事件往往包含着一定的危机,公众的目标也往往指向政府。作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桥梁的媒体,担负着危机解决过程中的信息传播工作。公共事件爆发后,媒体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模式——即媒体如何把握自身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就变得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媒体的角色行为与表现,直接影响着公共事件的舆论走向与解决方式。有学者提出,在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新闻媒体应该是“准确信息的报道者”、“正确舆论的引导者”、“不当言行的监督者”和“公众利益的维护者”[2]

问题在于,面对公共事件,任何一家媒体都很难同时担当这样的理想角色,因为这些角色之间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冲突。检视《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几家报纸2009年9月至12月的有关报道,就不难发现,在报道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的过程中,媒体的角色出现了分化。大体上,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经历了三个时期:从9月初至10月23日,为起源期;从10月23日至11月22日,为扩大期(时间划分依据:10月23日是公众组织上访日,11月23日爆发吕志毅涉及利益事件,具有代表意义);从11月23日到12月底,为解决期。在不同时期,《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的报道数量与报道立场具有明显的区别,有关情况统计如下:

表 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中媒体的报道数量与报道立场[3]

通过上述表格,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报道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的几家代表性报纸实际上所承担的角色。

《番禺日报》:政府的新闻代言人。作为事件发生地的番禺区委的党报,《番禺日报》对事件的报道不仅数量最少,而且立场鲜明,事件扩大期的四篇报道典型地凸显出报纸与政府高度一致的立场:《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

《广州日报》:事件的谨慎报道者。《广州日报》是广州市委机关报,作为直接相关的机构,对事件中的争议内容采取了边缘化的态度,最初两个时期,并未对事件作充分的报道(9条);后期报道数量虽然增多,但态度谨慎,立场中立,对新闻事实的选择以反映危机解决的客观进展为主。

《南方都市报》:公众利益的维护者。作为广州地区的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一张报纸,办报理念上相当明显地倾向于新闻专业主义。从10月23日参与报道起,《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大量的报道和评论(50条),通过20条社论、个论(援引学者文章),秉持维护正义的立场;通过梳理网络上的情绪化语言,形成理性的公众舆论,并引用民间消息源(关于“派出所喝茶经过”的新闻报道)来支持公众意见;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事件的重大转折(首次揭露利益集团的借车行为);援引政府消息来源,并与政府的决策机制产生互动,成为实现理性对话的平台。

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认为,由于个人在社会的不同群体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往往需要同时扮演若干个角色;当这些角色对个人的期待发生矛盾、难以取得一致时,就会出现角色冲突[5]角色冲突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角色间冲突和角色内冲突。角色内冲突是针对同一个角色产生的冲突;角色间冲突是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角色产生的冲突。[6]

在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就存在这样的两种冲突,其表现在:(1)“党和政府喉舌”与“公众利益代表”这两种角色是不同的,《番禺日报》扮演的是政府喉舌的角色,《南方都市报》扮演的是公众利益代表的角色。(2)媒体自身职业角色与社会期望之间的角色冲突。媒体的职业角色要求它必须坚持新闻专业主义,而社会期望又要求媒体在社会系统中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政府期望媒体能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特别是宣传政府的决策与行为;公众则期望媒体维护他们的利益,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南方都市报》主要担当了公众代言人的角色,《番禺日报》主要是当地政府的喉舌,《广州日报》则介于政府喉舌与公众喉舌之间,部分地满足了公众的期待。

二、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分化与冲突的内在机制

为什么在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中会出现这样的媒体角色分化,进而形成媒体角色之间的一些冲突?这是需要进一步分析的理论问题。

首先,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与制衡,从根本上决定了媒体角色分化与冲突的必然性。一般地讲,公共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公众、媒体就成为其直接相关的主体,尽管这些相关主体无不希望妥善解决公共事件,但是,他们在解决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却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与行为准则:政府期望公众理解、支持其决策与行政;公众期望政府更多地考虑公众利益;媒体既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对公共事件展开报道,又要引导社会舆论健康的方向发展,还要维护公众利益,监督不当(错误)行为;而政府与公众都会期待媒体尽可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展开报道,从而符合自己的诉求。这样一来,在公共事件的发生与解决过程中,政府、公众、媒体之间势必形成一种博弈与制衡的关系。在解决公共事件的博弈与制衡的过程中,一家媒体很难同时担当起存在着内在冲突的几种“理想角色”,即“准确信息的报道者、正确舆论的引导者、不当言行的监督者、公众利益的维护者”,而只能有所选择、有所偏重地担当起某些角色,从而使媒体在整体上产生角色的分化与冲突。

图 公共事件报道过程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与制衡

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爆发后,公众反对垃圾焚烧选址项目,政府期望顺利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媒体既要准确地报道事态进展,又要传达政府的声音,还要反映公众的愿望。对于媒体来说,这几个方面的使命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很难同时担当,只能有所侧重。于是,《番禺日报》作为当地政府的喉舌,满足了政府对媒体的角色期望;《南方都市报》主要从维护公共利益的立场出发,更多满足了公众对媒体的角色期望;《广州日报》在事件的起源期及扩大期,满足了政府的角色期望,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又成为事实的客观报道者,在满足政府与公众对媒体的角色期望方面达成了某种程度的转换与平衡。

其次,现行的媒体管理体制,为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提供了可能性。有论者指出,“目前我国在大众传播领域的政府管理体制上,还处于纵向割裂,横向割据的态势。如广播电视,隶属国家广电总局;平面媒体,隶属于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则是多头管理,隶属于国家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多个部门;纵向上,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传播范围与传播层次,将媒体划分为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等多个层级,由当地相应部门管理。”[7]对公共事件报道来说,正是这样的媒体管理体制为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提供了空间。任何公共事件,总是发生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从而与当地不同层级的党委与政府形成不同的关联度,越是基层越是直接,越是高层越是间接。分属于不同层级管理部门的媒体,与公共事件的关联度,也同样是如此。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不同的媒体在公共事件报道过程中会担当不同的角色,形成不同的报道立场与报道宗旨。

在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过程中,《番禺日报》是事件发生地的党委机关报,由当地党委与政府的职能部门直接管理,首先要担当的角色自然是当地党委与政府的喉舌。《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一张报纸,由广东省委宣传部与省政府新闻出版局管理,既不受番禺区委、区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也不受广州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因而可以拥有相对超脱的立场来报道这一事件,自然倾向于成为公众的代言人。《广州日报》是广州市委机关报,归广州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受番禺区委、区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但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不仅是番禺区的事情,也是广州市的事情,因此,《广州日报》对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的报道立场介于《番禺日报》与《南方都市报》之间,力求平衡,主要是承担了事实报道者的角色。

再次,信息时代媒体发展的差异化竞争,强化了媒体角色分化与冲突的现实性。有学者指出,在新的传播竞争时代,传媒之间对外部资源共享程度日益提升,于是,对传播内容的竞争将由独家素材、独家资源、独家新闻的竞争转移至独家选择、独家制作、独家视角、独家观点等的竞争。[8]也就是说,由于新媒体的传播速度非常迅速,对于同一新闻事件,事实性的素材社会共享度已经很高,不同的媒体在审视其他媒体的报道视角后,必然会选择与之不同的报道视角,才能避免“同质化竞争”。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中,由于番禺公众积极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渠道进行传播,社会公众对此早有所了解,9月份就有不少媒体对此进行报道,而《南方都市报》10月才介入报道,《广州日报》到12月报道数量才有所增加。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它们也会审视同期其他媒体的报道视角,再来选择自己的报道视角,这种报道视角的差异性不仅避免了媒体之间的同质化竞争,而且也就直接造成了媒体角色分化与冲突。(www.xing528.com)

三、正确看待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

应当如何看待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呢?检视以往的研究成果,已有论者注意到“媒体在公众和政府间的角色冲突和失位,换言之,由于对媒体作为传达民意的角色和作为政府代言人的角色这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清和处置失当,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混乱”,进而提出“媒体必须在公众与政府之间构筑一个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当然,作者也意识到,“在社会影响面较宽的事件中,传媒如何取舍,是对媒体严峻的考验”[9]。这样一来,究竟如何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这个问题并未解决。

我们认为,公共事件报道要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首先就要在理论与实践上承认媒体角色的分化与冲突是客观存在。已有论者指出,“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媒介是危机传播的中介与信息渠道,是一个无差异化的介质,混淆了媒介身份与其承当角色的差别,导致其责任不清。”作者认为,“中国传媒市场必定是由国家传媒、商业传媒、公共传媒构成的互补与共生的和谐整体。”[10]尽管中国媒体整体上是否已经完成了国家传媒、商业传媒、公共传媒三种媒体类型的建构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但作者明确提出这几种不同的媒体类型,在理论上是很有见地的。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不同类型的媒体正在成长,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如果承认不同类型的媒体正在成长,那么,就不能不承认当今的中国媒体已开始形成日益明确的角色定位与身份认同。上文分析表明,在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往往是根据这种角色定位与身份认同来确定自己的报道立场与报道宗旨。这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指望每一种类型的媒体都去完成媒体的全部理想角色。

其次,应当在理论与实践上摒弃长期以来事实上奉行的强求一致的“舆论一律”观,倡导和实践一种对立而又统一的“舆论合唱”观。“合唱”,原指若干人分几个声部共同演唱一首多声部的歌曲,目的在于通过不同的声部来共同演绎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情感,以激发听众的情感共鸣。在古希腊,人们在大酒神节上同声合唱酒神之歌,宣扬酒神的事迹。其后,这种酒神合唱中脱化出领唱人,领唱人又逐渐演变成有鲜明个性的人物,进而形成了古希腊戏剧。最早的古希腊悲剧只有“合唱团[11]的演唱,参与合唱团的公民,数量从12人到50人不等,有特定的性别、阶级、身份等限制,他们并不代表个体,而是用齐唱的方式形成一个群体,代言着父权等级社会的价值评判体系。[12]因此,对于“舆论合唱”的内涵,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是指不同的媒体在公共事件报道中担负着不同的角色,从而具有各自的报道立场与报道宗旨,或从政府的立场出发进行舆论引导,或从公众的立场出发维护公众利益,或从社会道义出发开展舆论监督;另一方面,无论媒体如何确定自己的报道立场与报道宗旨,都必须遵循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成为一个“准确信息的报道者”,及时报道有关事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且积极推进有关事态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果说前者是多声部,那么后者就是主旋律。主旋律是多声部的灵魂与统帅,多声部是有差异的,但同时也是为主旋律服务的。只有这样,“舆论合唱”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对立统一,才能达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换言之,在公共事件报道中,我们应当允许不同类型的媒体之间具有一定的角色冲突,并且通过这种合理的角色冲突来达成总体理想角色的根本实现。在这方面,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报道,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原载《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3期,与博士生胡丹合写)

【注释】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1/08/content_4024011.htm

[2]杨保军:《简论“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媒体角色》,《理论视野》2009年第7期。

[3]该表格数据通过采集2009年9月至12月广州三家报纸86条相关新闻报道所得。

[4]吴穹:《必须给垃圾找条“出路”》《,番禺日报》2009年10月30日A5版;高薇:《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工作有序进行》《,番禺日》2009年10月31日A1版;丁山海:《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番禺日报》2009年11月5日A1版;丁山海、高薇:《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番禺日报》2009年11月23日A1版。

[5]汝信:《社会科学新辞典》,重庆出版社,1988年,第470页。

[6]张艳莉、李向花:《关于角色冲突的研究概述》,《黑龙江史志》2009年第2期。

[7]《我国传媒管理体制急需改革》,《新闻记者》2007年第10期。

[8]喻国明:《“渠道霸权”时代的终结——兼论未来传媒竞争的新趋势》,《当代传播》2004年第6期。

[9]李庆林、于敏:《从桂林导游事件看媒体的角色冲突和调适》,《东南传播》2008年第1期。

[10]刘琴:《从媒介的身份识别看危机传播管理中传媒问责——兼论国家传媒在突发性危机传播中的责任》,《东南传播》2008年第12期。

[11]〔日〕竹内敏雄:《美学百科辞典》,刘晓路、何志明、林文军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53—454页。

[12]陈榕:《阿特伍德〈帕涅罗帕记〉中对古希腊合唱团传统的改写》,《当代外国文学》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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