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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下):现实与可能的关系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实必须被认为是这种反思的绝对性。两者的相互关系是第三者,即那个现实的东西既被规定为自身反思的有,而这个自身反思的有同时又被规定为直接存在的有。现实的和可能的东西,现在既然在偶然之中都同样是建立起来之有,因此它便在自身中获得了规定;这样一来,第二便有了实在的现实,而实在的可能和相对的必然也同样随之发生了。

逻辑学(下):现实与可能的关系

绝对物是作为最初的、自在之有的统一那样的内与外的统一。展示显现为外在的反思,这种反思在它的一方面具有像一个现成东西那样的直接物,但同时又是这东西对绝对物的运动和关系;作为这样的反思,它就把这东西引回到绝对物之中,并且被规定为单纯的方式和式样。但这个方式和式样是绝对物本身的规定,即绝对物的最初的同一,或说是它的单纯自在之有的统一。由于这种反思,诚然不仅是那个最初的自在之有被建立为无本质的规定,而且因为这种反思是否定的自身关系,才通过它而有那个样式。这种反思,当它在其规定中扬弃自身,并且作为自身回归的运动时,它才是真正的绝对同一,并且是绝对物的规定或模式。因此,样式是绝对物的外在性,但也同样只是作为绝对物的自身反思;——换句话说,样式是绝对物自己特有的表现,所以这种外在化是绝对物的自身反思,从而是它的自在自为之有。

因为绝对物除了是它自己的表现而外,便什么也不是,也没有任何其他内容,所以绝对物作为表现,就是绝对的形式现实必须被认为是这种反思的绝对性。还不是现实的:它是最初的直接性;因此它的反思是变和过渡为另一种有;换句话说,它的直接性不是自在自为之有。现实也比存在立于更高的地位。存在诚然是从根据与条件、或说从本质及其反思发生的直接性。因此,现实就自在地是那成为现实的东西,是实在的反思,但还不是反思与直接性的建立起来的统一。由于存在发展了它所包含的反思,因此它便过渡为现象。存在是消灭了的根据;它的规定是这一根据的恢复:所以它变成本质的对比,并且它的最后的反思是这样的,即它的直接性被建立为自身反思,反过来,自身反思也被建立为它的直接性;这种统一现在就是现实,在这种统一中,存在或直接性和自在之有,根据或反思的东西,完全都是环节。因此,现实的东西是表现;它将不被它的外在性牵引入变化的范围,它也不是它在一个他物中的映现,而是它表现自己;即,它在其外在性中是它本身,并且唯有在其外在性中,即作为自身与自身相区别并规定自身的运动,它才是它本身

在这种绝对形式现在作为现实之中,环节只是作为扬弃了的或形式的环节,还没有实在化;所以它们的差异最初属于外在的反思,不被规定为内容。

因此,现实本身作为内与外直接的形式统一,是在直接性的规定之中,与自身反思的规定对立;换句话说,它是一个现实性,与一个可能性对立。两者的相互关系是第三者,即那个现实的东西既被规定为自身反思的有,而这个自身反思的有同时又被规定为直接存在的有。这个第三者就是必然性。(www.xing528.com)

首先,由于现实的和可能的东西是形式的区别,它们的关系便同样是形式的,并且唯在于这样一点,即:这一个和那一个同样是一个建立起来之有,或说是在偶然之中。

现实的和可能的东西,现在既然在偶然之中都同样是建立起来之有,因此它便在自身中获得了规定;这样一来,第二便有了实在的现实,而实在的可能和相对的必然也同样随之发生了。

第三,相对必然性的自身反思给予绝对的必然,后者是绝对的可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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