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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经济分析法学大师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应该先打断一下,请允许我大致介绍一下波斯纳,因为虽然国内的读者对于波斯纳已经早有耳闻,但是为了全面地把握这个至今仍活跃在司法实务界、理论界的双栖明星,还是有介绍的必要的。

波斯纳-经济分析法学大师

有这么一个人:

他认为,为了父母的权利可以出卖婴儿,应当用婴儿自由市场代替收养制度——所以至今承担着卖婴的恶名!

他认为,结婚只不过是一个合同行为,而所谓的离婚只不过是合伙的解体甚至因此支付的抚养费只不过相当于合伙的财产份额——莫非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关系?

他认为,世界上根本没有“真理”这玩艺儿,即便是有“真理”的话,也只不过是大多数人的一致意见而已——因此要警惕那些声称发现了真理的人?

他认为,法官并不是什么神秘的圣物——只不过是常人一个,法官的判决不能避免个人的感情;法官没有义务必须遵守前人法官的判例——难道要颠覆英美法的传统?

他认为,没有什么四海皆准的道德,所谓“道德的普适性”只不过是校园道德家的一厢情愿;他还趁热打铁,把包括罗尔斯、德沃金在内的校园派道德名家一一批了个够——这真是得罪人的事!

他认为,立法只不过是一种交易,立法者只不过要最大的满足自己的利益——这种说法好直接,直接的让人害怕!

他认为,对抗制审判要比纠问式审判更有效率——这同我们的传统观点真是大相径庭!(www.xing528.com)

他还把过失侵权行为中的“过失”用公式来计算;他还说,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要受到谴责,并不是所有的隐私都要保护。

……!

看到这些理论,对于我们这些受传统法学影响的人来说,在兴奋之余又平添了几分困惑!

这些令人困惑同时也令人激动的理论是哗众取宠的炒作吗?

不是,因为他不需要炒作,他早已经是名人了。

这就是现任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波斯纳先生——现已年逾花甲、但仍笔耕不辍的学者;往来于法庭和书斋、关心社会现实、在现实中发现书斋命题的理论家;一个不间断地提出问题、常常对理论权威叫板、和德沃金打了20多年嘴仗的公共知识分子

至此,应该先打断一下,请允许我大致介绍一下波斯纳,因为虽然国内的读者对于波斯纳已经早有耳闻,但是为了全面地把握这个至今仍活跃在司法实务界、理论界的双栖明星,还是有介绍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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